项目名称: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3920-ZHZB
项目名称: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3920-ZHZB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目 录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
(GXZC2020-G3-003920-ZHZB)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G3-003920-ZHZB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广西政采[2020]17315 号-001预算金额(人民币):616 万元整。
最高限价:即预算金额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1 | OCR 识别软件 | 129 | 套 | ★1.OCR 系统效率:OCR 核心数要求:适配不少于 110 核,支持 高并发,根据业务处理需求,满足高峰期业务并发量峰值要求。根据广西法院目前每年的案件量,考虑未来三年案件量增长及冗余,按照年案件量 80 万计算,按照单日工作日上午业务办理 4个小时进行峰值估算,在法院收结案高峰期间对突增的识别任务进行有效识别,采用分布式部署方式对高级人民法院以及 16 家中级法院进行部署,OCR 系统总体处理效率应大于等于 20 万张/小时,单台 x86 或者国产化服务器每秒识别页数不低于 10qps。…… |
2 | 系统部署安装、调试服务 | 129 | 项 | 根据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需求,需要对全区三级法院 进行部署安装及调试,安装团队必须熟练掌握该系统的技术指 标、安装方法及调试方法,保证全区三级法院正常使用 OCR 识别软件系统。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
售价:每本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方式:现场购买文件的,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由潜在供应商前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广西南宁市茅桥路 2 号鸿福酒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谢秀梅 联系电话:0771-5650199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户名: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账号:79080188000035937说明: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0 年 月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
(1)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茅桥路 2 号鸿福
酒家旁 3 楼)
(2)疫情期间,投标文件可以接受邮寄。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 9 时前通过邮寄快递方
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应当做好投标、投标文件签收记录
并及时告知投标人或供应商。我公司不接收任何到付快递。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谭斯少 联系电话:0771-2865989
注:1.投标人须合理安排邮寄时间、选择有保障的邮寄快递公司,确保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投标人未及时邮寄或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投标截止时间止,我公司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2.前来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没有与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观察期满且确认健康的人员方可前来投递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厅的人员必须自行佩戴口罩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如投标人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导致延迟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 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3、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银行账号:80010550430001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4、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21 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71-578833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联系电话:0771-2865989 传真:0771-565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71-2865989
说明:1.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
定。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本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凡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或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未标注“★”号的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中有负偏离(或未作响应)达 3 项(含)数以上的投标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服务需求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1 | OCR 识别软件 | 129 | 套 | ★1.OCR 系统效率:OCR 核心数要求:适配不少于 110 核,支持高并发,根据业务处理需求,满足高峰期业务并发量峰值要求。根据广西法院目前每年的案件量,考虑未来三年案件量增长及冗余,按照年案件量 80 万计算,按照单日工作日上午业务办理 4 个小时进行峰值估算,在法院收结案高峰期间对突增的识别任务进行有效识别,采用分布式部署方式对高级人民法院以及 16 家中级法院进行部署,OCR 系统总体处理效率应大于等于 20 万张/小时,单台 x86或者国产化服务器每秒识别页数不低于 10qps。能够支撑:至少每分钟 120 个材料 1)转换双层 PDF 的时间间隔配置为 1 2)转换双层 PDF 的任务数配置为 120 3)定时任务 OCR 初始线程数配置为 16 4)定时任务 OCR 最大线程数配置为 16 |
★2.对接要求:根据广西法院目前业务系统建设情况,OCR 系统需支持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办公办案系统、其他智能辅助系统对文本处理的调用需求。OCR 系统满足各系统内部信息共享交换,以及与其他相关信息化系统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接口预设,与外延用户的信息交互接口预留,并遵循国家标准规范、法院各应用系统标准接口来建设。OCR 系统基于分布式、微服务架构,以独立的服务进行部署,对院内其他业务系统提供 RESTFUL 接口服务,以 Json数据形式进行数据交换。使用主流通用的 Linux 操作系统版本,支持负载均衡、集群等高可用性架构。 ★3.国产化要求:根据广西法院国产化建设规划情况及国家信息安全许可要求,OCR 系统需适配飞腾、鲲鹏芯片,国产 AI 计算卡,银河麒麟、中标麒麟操作系统等国产化软硬件,OCR 识别准确性及速度不低于 x86 资源下要求:印刷体 98%,手写体 95%,单台服务器 10QPS。 ★4.需满足以下识别能力及功能 (1)印刷体文字识别 需支持对电子卷宗中的印刷体文字识别,利用 OCR 能力,将图片中的文字信息提取出来,实现印刷体文本、表格等内容转换成结构化数据,方便法官进行内容摘录。字符集覆盖全 GBK 范围内(2000+种类)简繁体字符及符号。支持横行和竖行文字识别。 (2)手写体识别 需支持自由手写体、分格类手写体文字的检测和识别,系统针对手写字体无规则、字迹潦草、模糊等特点进行了识别能力的增强。手写字符集覆盖全 GBK 范围内(2000+种类)简繁体字符及符号。 (3)卡证材料识别 需支持法院常见卡证及票据材料识别,可针对识别信息进行结构化信息提取,支持卡证及票据种类: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银行卡、护照、出生证、作品登记书、律师证、结婚证、离婚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开户许可证、金融 |
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司法鉴定许可证、房产证、火车票。 (4)双语种识别 需支持简体中文、英文的识别及文字混合识别,支持 TIFF、BMP、 JPG、PNG、PDF 多种格式图像文件的文字识别。识别结果可保存成 TXT、PDF 等格式文本文件,PDF 支持对图像原版面格式的还原。可对识别的文字进行复制引用,并保持原格式。提高对卷宗内容中存在涉外、专有名词等双语材料进行识别,提升卷宗识别准确度及电子卷宗可用度。支持多类型字体识别,支持常用字体的文字识别,包括宋、仿宋、黑体、楷体、魏碑、隶书、行楷、幼圆等字体的识别,识别字号介于“小六号”和“初号”。支持常见标点符号的识别,包括+ - * ÷ 、 : . % / ‰ () =《》等常见标点符号。支持自动区分手写体和印刷体字符类型。 (5)OCR 识别功能利用 OCR 技术将扫描生成的图片格式的诉讼材料转换为文档格式,为电子卷宗的深度智能应用提供基础数据保障。同时,经过文字识别的文书可支持法官复用诉讼材料中的文字信息,方便法官编写办案笔记与法律文书,从而减少法官办案过程中的工作量。 (6)单字定位 需支持精确返回单个文字的坐标位置,有利于 OCR 识别结果的深度应用,例如通过双层 PDF 辅助法官进行阅卷。 (7)多页拆分 电子卷宗既有可能是单页的图片或者 PDF,也有可能是多页 PDF 文档。在进行 OCR 识别之前,支持将 N 页 PDF 转换为 N 个 JPG 图像并记录图像顺序。 (8)双层 PDF 需支持双层 PDF 文件转换,OCR 识别系统把图像类材料(JPG、TIFF、 PCX 和图像 PDF 等),图文识别后生成双层 PDF(看到的是底层图片,可以复制识别出来的文本);实现根据原文件图像位置将上层覆盖识别结果,然后可以直接生成可以检索的 PDF 文件,方便检察 |
官查阅 PDF 文件时,进行内容检索和摘录应用。 (9)输入图像格式 可识别彩色(24BITS)、灰度(256 阶)和黑白二值图像。支持 TIFF、 BMP、JPG、PDF 等格式的图像文件。 (10)输入版面格式 能自动分析出横排文本表格和图像等区域,并对文本和表格区域的文字进行识别。 (11)输出文本字符集 可输出 GB、GBK、BIG5、UNICODE 码结果文本。 可输出 TXT、DOC、XLS、RTF、PDF、HTML、JSON 等格式文本文件, DOC、RTF、PDF、HTML 格式支持版面还原。 (12)行字自动定位 支持文字的行字自动定位,并输出行字的定位外框四点坐标信息。 (13)文档旋转角度 支持文档的四方向判断,并输出四方向角度信息(0.90.180.270)。 (14)文字识别置信度 支持文字识别置信度输出。 (15)数据训练 支持对不同的特定样本进行重新训练,提供深度学习训练技术方案。基于深度学习技术,采用全卷积神经网络进行文本定位,能够在带背景噪声的情况下定位文字区域。支持不断优化识别效果,针对不能识别、识别错误、识别错位等问题,通过人工智能自我学习,不断提升识别效果及准确率。 ★5.识别精确率:为保证电子卷宗深度利用效果,本项目识别引擎需具有高识别精确率,对于手写体文字识别精确率应不低于 95%,印刷体文字识别精确率应不低于 98%。 具体精确率计算方式如下: 字符精确率 |
D 代表编辑距离, 代表识别的文本行结果, 代表标记的真实文本行结果,N 代表总文本行数。 6.实现对法院多样化材料进行有效精确识别;根据目前法院卷宗构 成情况,卷宗材料主要可分为以下五类:印刷体材料、手写体材料、印刷手写混合材料、证件材料、表格材料等。 7.功能的可扩展性 需支持以增加插件、模块、子系统的方式增加系统功能,以应对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不修改或少量修改已有功能来完成软件系统的新的功能的添加。具备性能的可扩展性。随着业务的发展,业务量的增加,软件系统在设计上,应支持通过水平增加 IT 基础设施,横向扩展,均衡业务负载,从而支持更大的业务量,无须修改软件产品即可实现系统扩容。 8.多样化部署:本项目识别引擎需能够支持多种形式的部署以满足广西各个法院对识别引擎的不同使用需求,部署方式需支持集中部署、分散部署及混合部署等多种形式;对于案件量较少的法院可进行单服务器分散部署,对案件量较高的法院可进行小型服务器集群部署。 9.保障三年内广西三级法院的业务增长 OCR 识别需求。 10.识别速度:本项目识别引擎需要具有高识别速度,基于服务器操作系统情况,识别引擎需能够保证在 Windows 系统、单 GPU 情况下识别速度在 2s/张以上;在 Linux 系统、单 GPU 情况下识别速度在 1s/张以上。 ★11.对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等产生的电子材料进行 OCR 文本识别后转换为双层 PDF、WORD 等类型文件后进行文本信息深度应用。 ★12.双层 PDF 文件生成:本项目识别引擎需能够支持将识别结果 |
以双层 PDF 文件的形式进行展示,在双层 PDF 文件中展示卷宗扫描影像,在影像上方展示识别文字结果,用户需能够在在影像的基础上进行文字选择、复制、粘贴、查找等操作,优化法官阅卷体验,保证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可对电子卷宗信息进行综合利用。 13.任务处理灵活性: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对卷宗识别结果的实时性有不同需求,识别引擎需能够支持同步异步机制,同步处理机制用于处理对识别结果时效性要求较强的识别任务,异步处理机制用于处理对识别结果时效性要求较低的识别任务,通过同步处理与异步处理相结合的机制,实现识别任务的灵活处理。 14.线程控制 支持高中低不同优先级线程控制处理,可以即时查看每个优先级下的任务队列情况。 15.具备开放性:本项目识别引擎需能够将识别能力以微服务的形式向各个业务系统开放,并为业务系统提供文字识别服务。 16.批量识别。支持把图片格式的文件打包压缩成 zip 后上传系统,系统识别后生成一个 zip 格式文件,下载到本地解压后包含 json、 png、txt、xml 格式文件。Txt 文件展示具体识别内容。 17.具备稳定性。软件系统应具有较低的软件故障频率,年故障率不得超过 5 次。具备容错性与健壮性。在软件故障或违反指定接口调用规范的情况下,软件依然维持规定的性能水平,提供规定的业务服务及能力。具备易恢复性。在软件系统失效发生后,软件须具有快速的重建其性能水平并恢复直接受影响数据的能力,以及为达此目的所需的时间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 18.集群扩容 支持集群部署,可实现热备,负载均衡,可通过集群扩大并发能力。 19.图像优化能力 支持对识别材料中黑边严重、空白页、图片歪斜、像素低下、图片 模糊不聚焦、图片效果不好等有问题的材料,进行图像预处理,提 |
高材料识别准确率。 20.干扰因素自适应:本项目识别引擎需能够对卷宗材料中对识别有影响的干扰因素进行自适应规避,识别引擎需能够自适应的干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复印件底纹、证件复印件底灰、文字划线、表格线、文字上方扣章、版面污损、版面噪声、文本扭曲等。识别引擎在进行识别时可将此部分干扰项去除,对干扰项下的文字进行有效识别,保证电子卷宗内容的完整性及可用性。 21. 运维管理 支持 OCR 服务的分时段调用情况统计,可以查看访问的高峰和低估,并进行图表可视化展示。 支持对当前系统的服务资源利用情况、OCR 队列、线程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进行图表可视化展示。 22.具备强抗噪能力,支持复杂背景图像、复杂噪声干扰、字符粘连等情况下的图像识别。解决手写、印刷混杂及印章覆盖、打印断笔、表头噪声、文本扭曲、字体变形等问题。具备高稳定性能力,要求识别服务在卷宗识别过程中可 7*24 小时不间断地输出识别结果。 23.支持算法参数要求 图像预处理:支持图像二进制化,噪声去除,倾斜较正等算法版面分析:支持文档图片分段落,分行的算法的版面分析算法 字符切割:字符切割算法主要处理因字符粘连、断笔造成字符难以简单切割的问题。 字符特征提取:支持对字符图像提取多维的特征用于后面的特征匹配模式识别算法。 字符识别:支持将当前字符提取的特征向量与特征模板库进行模板粗分类和模板细匹配,识别出字符的算法。针对在法院的应用建立法院业务特征的模板库。 版面恢复:支持识别原文档的排版,按原排版格式将识别结果输出 到 word 或 pdf 等格式文档,采用版面恢复算法。 |
后处理校正:支持使用根据特定的语言上下文的关系,对识别结果进行校正的算法。 24.功能应用场景要求 应支持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应用场景。 电子卷宗自动归目:卷宗扫描后,通过自动归目系统,将材料归到对应的卷宗目录下。 立案信息回填:立案时回填诉状新消息,减少立案法官信息录入。电子卷宗智能阅览:通过对卷宗类别和内容的识别,实现卷宗实体材料关联,案件当事人关系梳理,案情梳理等。 全案回填:随着案件进展,不断增减卷宗材料,对卷宗信息进行提取,回填到办案系统。 日常办公:日常办公中,可以对纸档文件进行文本处理,方便编辑 使用。 案卡信息自动填录:辅助案件受理人智能化、自动化、规范化天路审判卡数据。 | ||||
2 | 系统部署安装、调试服务 | 129 | 项 | 根据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需求,需要对全区三级法院进行部署安装及调试,安装团队必须熟练掌握该系统的技术指标、安装方法及调试方法,保证全区三级法院正常使用 OCR 识别软件系 统。 |
商务要求 | ||||
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签订。 | |||
交付使用时间 及地点 | 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条件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 4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 60%。签订合同签,中标人支付 3%履约金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退回(无息)。中标人应 开具合同额全额正规发票给采购人。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中标人应提供不少于 1 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用。 | |||
其他要求 | ★1.为防止虚假应标,在中标公示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本项目中产品按 照中标文件参数及要求进行测试,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性能不满足中标文件要 |
求或存在虚假应答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人不予验收,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涉及内容的国产化改造工作。 4. 提供对运维人员的运维、管理等相关培训。 | |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
进口产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演示要求 | 现场演示: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对评分标准中“现场演示分”部分进行演示,如不提供演示则该项评分按 0 分处理。 一、演示程序: 时间:本项目截标时间后,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参加演示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签到顺序进行演示,不参加演示的顺序顺延,未轮到其进行演示的投标人须在场外等候。 二、演示形式: 演示时只接受系统原型演示,不接受图片、PPT 或文档等形式的演示;可以自行组建软硬件平台,不一定用样机,可以用电脑、服务器搭建,但不允许使用远程平台;图片、PPT 或文档等形式演示分为 0 分。 每家投标人进入演示现场的人员不得超过 2 人,演示人员进入演示现场前必须出示 投标人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含调试、演示、讲解时间),逾期者必须立即中止演示并退离演示现场。 演示受现场环境影响,演示不成功或不完全满足,不作为废标,只作为加分项。三、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对演示要求做好充分考虑,并自行准备好演示所需的设备、排插、系统等。 |
规范标准 |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 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 物理特性等 | 见本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21 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71-578833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71-2865989 传真:0771-5650199 |
1.1.4 | 项目名称 | 广西法院 OCR 识别软件系统采购 |
1.1.5 | 项目编号 | GXZC2020-G3-003920-ZHZB |
1.1.6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616 万元 |
1.1.7 | 资金来源 | 政府财政性资金 |
1.1.8 | 预留采购份 额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 | 投标人资格 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1.5 | 投标费用 |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 10.1 规定的费率标准(服务类)标 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6.1 | 分包 | 🗹不允许。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修 改的时间 | 🗹不需要确认。澄清、修改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造成的 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3.3 | 投标截止时 间 | 2020年 月 日9时00分 |
3.1.1 | 资格证明文 件 | 【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必须提供) (2)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有效的 2017-2019 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7)本须知 1.3 款对投标人特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要求的,必须提供)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3.1.2 | 商务技术文件 | 【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一)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商务文件: |
(1) 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6) 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格式见附件) (7) 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投标人情况介绍等)。 注:①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③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评标时不予认可。 (三)技术文件: (1)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 项目方案(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保密措施、安全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3)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 “项目采购需求”内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如有,必须提供) (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6)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7)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项目实施方案等技术资 料。 | ||
3.1.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需要提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 份; |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已签字盖章且未加密的 PDF 格式投标文件 电子版光盘(或 U 盘)。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 |
3.5.1 | 投标保证金 | 🗹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 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10550430001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 办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 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
3.6.2 | 投标文件份 数 | 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3.8.2 | 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旁 3 楼) |
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 2 号鸿福酒家 旁 3 楼) |
4.3.1 | 演示要求 | 演示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
4.4.1 | 样品要求 | 样品接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无要求; |
5.2(5) | 信用查询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成: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 |
6.5.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2.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的 3%。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615857484414 |
9.7 | 质疑函接收及联系方式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地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联系电话:0771-2865989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述标准(服务招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3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1.1%=2.2 万元合计收费=1.5+2.2=3.7 万元 (2)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户名: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908 0188 0000 35937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长湖支行 | ||
10.2.2 | 其他 | ①本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②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不符合要求的或漏签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④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 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
1、总 则
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2.3“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即成为"中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
1.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设计、组织、策划、开发、调研、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7“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2.8“★”号系指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1.2.9“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系指不带“★”的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1.2.10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投标人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1.3.1 基本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3.2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3.3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1.3.4 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4.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1.6.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项目规定的非主体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6.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7.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
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7.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7.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8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缺页、附件不全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
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2.3.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4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仅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3.1.1 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2 款内容里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其他[如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3.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3.3.4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3.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5.1 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交纳形式、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3.5.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3.5.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5.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6.1 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编制完整的目录、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2 投标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4 投标文件副本可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3.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印鉴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如下要求进行包封:
将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投标文件电子版(如有)单独包封(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同一投标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投标文件外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示密封。
3.7.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3.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8.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8.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
3.9.2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并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投标人全体代表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5)经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标过程;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8)开标会议结束。
5、资格审查
5.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1.3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具体审查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6、评标
6.1.1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和答复。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5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5.1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2 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6.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执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6.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6.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评标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
自中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签订合同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8.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8.3.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财政国库。
8.3.3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如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8.3.4 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5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8.4.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8.4.2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
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8.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8.6.3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 15 年。
8.6.4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规定执行。
9、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2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3 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编写。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6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7 质疑函接收及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1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2.2 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 评标委员会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 投标人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则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 相关证明材料。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有效的 2017-2019 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 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审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①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 ②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记录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诚信要求 | 审核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审 核 内 容 : 供 应 商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 ||
(7)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
2 | 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应 | (1)资质条件 | 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的要求 | |
符合的供 | |||
3 | |||
应商的特 | (2)其他要求 | 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的要求 | |
定要求 |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得含有招标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投标报价 |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投标无效。提交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无效。 | ||
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 | 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分包(如允许)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对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 非“★”号要求或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 |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 |
允许负偏离项数 | 达到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项数的,投标无效。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未按第二章第 3.1 项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写和提供的,投标无效。 | ||
投标保证金 | 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做出响应的。 |
(二)详细评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10 分) | 投标报价(满分 10 分) |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 6%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 6%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投标人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报 价只能享受一次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
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分表如下:
(4)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 |||
2 | 技术分(72分) | (1)技术参数评价(满分 30 分)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 30 分。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 条扣 5 分,最低得分为 0 分 |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评价 (满分 10 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进度方案、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方案等。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的需求,以及方案的先进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包括档案整理流程的描述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投入设备设施是否先进运行可靠,采用方法是否科学,有针对性、详细的生产方案和计划,技术先进、流程是否清晰、场地部署是否合理、设备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等。 一档(10 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实施计划、技术人员表安排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能够完整提供完整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进度方案、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方案完整全面,项目技术方案,档案整理流程描述具体详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投入设备设施先进运行可靠,采用方法科学,有针对性、详细的生产方案和计划,技术先进、流程清晰、场地部署合理、设备设施配备齐全等,列入第一档; 二档(6 分):投标人较完整的实施方案,对工作计划、进度方案、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方案等有较完整的表述,档案流程管理有基本表述,有具体的生产方案和计划,列入第二档; 三档(3 分):投标人提供了项目组织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对 工作计划、进度方案、过程控制、质量保证方案等具有简单表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列入第三档; 四档(0 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不满足要求; | ||
(3)现场功能演示(满分 15 分) | 软件对于印刷体材料、手写体材料、印刷手写混合材料、证件材料、表格材料等多类文字现场识别演示,以识别范围及准确率为准,准确率越高,识别范围越广,分数越高,最高得 15 分。 第一档(15 分):印刷体材料、手写体材料、印刷手写混合材料、证 件材料、表格材料五种识别演示齐全,其中识别印刷体字精确率高于 |
98%,手写体识别准确率于 90~95%,印刷和手写字符集覆盖全 GBK 范围内简繁体字符及符号。印刷和手写支持横行和竖行文字识别,软件服务器支持国有化,每秒识别页数不低于 10QPS(图像大概是 150DPI的 A4,每页平均字数 600)。进入第一档。 第二档(10 分):只演示五种素材中的 3~4 种,其中识别印刷体字精确率于 70~98%,手写体识别准确率于 70~90%,印刷和手写字符集覆盖 GBK 范围内部分简繁体字符及符号。印刷和手写支持横行和竖行文字识别,软件服务器未能支持国有化,每秒识别页数于 5~10QPS(图像大概是 150DPI 的 A4,每页平均字数 600),进入第二档。 第三档(5 分):只演示五种素材中的 1~2 种,其中识别印刷体字精确率于 60~70%,手写体识别准确率于 60~70%,印刷和手写不支持横行和竖行文字识别,软件服务器未能支持国有化,每秒识别页数低于 5QPS(图像大概是 150DPI 的 A4,每页平均字数 600),进入第三档。 第四档(0 分):投标人未提供演示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 分; | |||
(4)保密措施、安 全 保 证 方 案 (满分 7 分) | 提供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保密、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安全保密需求方面综合评价 一档(7 分):投标人提供了详尽、严格、可执行的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保密措施,合理、可靠的档案安全保障措施的; 二档(4 分):投标人提供了保密措施和档案安全保障措施,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2 分):投标人提供了保密措施和档案安全保障措施,内容简单,但不详尽的; 四档(0 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保密措施和档案安全保障措施不 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0 分; | ||
(5)售后服务方案(满分 10 分) |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后续服务承诺等内容): 一档(10 分):投标人具备完备的服务体系,培训方案及计划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维护时限要求,后期服务 针对本项目有专项售后小组、人员和队伍,突发状况应对预案合理;二档(6 分):投标人具备完备的服务系统,培训方案及计划较合 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维护时限要求,后期服 |
务组织无针对性,突发状况应对预案较合理; 三档(3 分):投标人具备服务体系,培训方案及计划不够合理,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维护时限要求,后期服务组织无针对性,突发状况应对预案不合理; | |||
3 | 商务分(18分)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业绩 (满分 6 分)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2017 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均须用户盖章)。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
(2)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相关证书(满分 5 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具备 GB/T 系列/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 系列或 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 ISO27001 系列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 个证书复印件 1 分,满分 5 分。 | ||
(3)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实力评价(满分 7 分)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OCR 能力为自主研发并具有OCR 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得 1 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三级资质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在OCR 技术及应用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奖项的得 5 分,没有的不得分 | ||
总得分=1+2+3。 |
2、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如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评标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计划号供 应 商(乙方) 项目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提供项目(服务)一览表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单项合计(元) |
1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交付使用时间: |
2、合同合计金额应包括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3、具体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的约定。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等或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交付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部署,甲方应在该期限内应提供必备的服务器安装条件。如果因甲方暂时不具备条件延期安装的,乙方可先将授权码提交给甲方,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先行验收。待具备部署条件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免费为甲方进行部署。 4、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材料: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
交付。
5、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 个工作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服务、质量保证期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技术服
务。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评估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
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补偿。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付款方式: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支付 3%履约金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退回(无息)。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服务成果。乙方对提交的最终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2. 成果提交后,如有修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修改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4、乙方未按期限提交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天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5、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予以负责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
6、乙方提供的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对实施本服务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保密,若发生泄密,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甲方损失超过此违约金的,乙方亦应赔偿。
9、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或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中扣除。
10、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支出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等)也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而后双方就此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效力同等。本合同附件如下: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其他约定附件。
第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投标;
2、乙方提供的投标;
3、投标函;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方(章) | 年 | 月 | 日 | 乙方(章) | 年 | 月 | 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办人: | 年 | 月 | 日 |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 额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人(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附件 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年 月 日 | |
采购单位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标:(如无,填“/”)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A、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B、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二)商务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三)技术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附件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致: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附: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参考:
我单位具备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
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 |
附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内。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分标: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① | 单价② | 投标报价③=①×②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
交付使用时间: |
注: 1. 项目如有分标的,按一个分标一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提供。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5:投标声明书
致: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声明书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_ (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4. 我方在此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5.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6: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分标: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
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逐项响应;
(2)本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3)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均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9:投标产品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投标产品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注:(1)本表后未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的业绩无效。
(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
(3)本表可拓展并逐页签字及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承诺) | 偏离说明 |
附件 12:技术响应表分标:
注:(1)投标人应对照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逐条对应填报投标服务的技术或服务等承诺,并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详细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技术规格与招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
(3)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分标: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