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邮箱(zhangjingkun@sinotruk.com):
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二期冲压起重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二期冲压起重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潜在投标方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二期冲压起重机项目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包括:全部(全新)产品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3.2投标方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具有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培训能力。
3.3投标方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3.4公司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3.5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
3.6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3.7投标方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3.8没有被中国重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3.9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方的其他要求、规定。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方为国内知名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企业,拥有为知名企业供货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原件(现场检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6日 上午8:30到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邮箱(zhangjingkun@sinotruk.com):
①投标方公司全称;②投标方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③投标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招标通知的邮箱;④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备注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
4.3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方联系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方所提供的邮箱,招标方不对投标方能否通过电子邮件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方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4项。
5.2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敬坤
联系电话: 15712745756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方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总则
一、说明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2项。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4项。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5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方。在前附表第6项所述时间之前,招标方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方。投标方须在收到招标方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邮件回复。
6.1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补充文件形式通知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6.2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招标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投标方。
6.3 投标方须在收到招标方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邮件回复。
三、投标文件编写
7.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7.2 除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书、电子版标书、商务标书及开标一览表共五部分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6)近三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信用等级以及完税证明;
(7)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函;
(8)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必要资格文件;
(10)产品鉴定证书(如果有);
(1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
(12)产品和主要元器件“CCC”认证证书(如需);
(13)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如有,需权威部门出具);
(14)投标方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前9项文件必须提供,未提供者直接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无法继续参与投标!
8.2技术标书:
为提高评标效率,请投标方按照下列资料清单内容及顺序编制技术标书,如投标方未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技术标书,可能会影响技术标书得分,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1)主要技术参数: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所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方所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作出数据对比表格;
(2)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且有完善的生产保证措施等方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3)供货周期(注意本条不影响商务部分关于供货期的表述,但不得和商务部分矛盾):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或生产加工计划,有详细的确保满足供货期基本要求或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交货措施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是否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措施得当,体系完整,项目所在地有相应的的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6)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经营业绩一览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明细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方核实确认)];
(8)投标方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9)技术规格偏离表;
(10)服务承诺函;
(11)设备质量承诺函;
(12)投标单位的相关设备清单及加工能力、人员能力等内容;
8.3商务标书: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及优惠条件说明;
(8)投标方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9)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有);
(10)按招标文件投标方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注: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未给定格式的,由投标方自行编制,但需包含以上内容。
9.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9.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3所有投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晰,加盖公章页公章为彩色;不满足上述要求对评标专家造成评标干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1投标报价总价包括:全部(全新)产品价、报关清关等进口环节的一切税费、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税率13%。
本项目的所有报价应以包含税率为前提进行提报,即所有报价为含税报价。
10.2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0.4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0.5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10.6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0.7 投标方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根据单价修正总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0.8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10.9 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10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文件签署
11.1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须使用黑色或蓝色不可退色签字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方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注有盖公章、签字之处,应有投标方的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12.1投标方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方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9项。
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方应按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需从拟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如投标方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方和招标方有权依法向其提出索赔,投标方应当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3)与招标方、其他投标方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12项。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6.2 投标方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方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3 招标方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
17.2 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1投标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18.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18.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8.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9.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方依法组织实施。
19.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招标方和招标方邀请各投标方派遣人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方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3开标程序
(1)投标方和评监标人员签到。
(3)介绍与会人员。
(4)投标方或投标方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方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5)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核验投标方资格证件,内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编写资格证件部分。
(6)各投标方抽签,按抽签顺序开技术标,未开标的投标方去休息区等候进场。
(7)技术标开完之后所有投标方离场,专家打分,推荐进入下一轮的投标方。
(8)所有投标方进场,工作人员当众唱标,按照抽签顺序开商务标。
(9)开标完毕,进入谈判阶段。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标,汇总专家意见,并向招标方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方。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保密性原则:招标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方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2、定标
22.1招标方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
22.2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2.3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所报货物的产品性能及性价比、安装方案、调试方案、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交付时间、投标方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22.4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
23、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在保证采购设备规格型号不变的前提下招标方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24、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一个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或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目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25、中标通知
25.1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方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如投标人中标后悔标,招标方将取消该投标人本次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6.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6.3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27、终止招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27.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
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28、废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28.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8.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8.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28.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28.5投标人串通投标;
28.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8.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28.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8.9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方查实无误的;
28.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相关费用
本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18项。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方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方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九、其他
需对“投标方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参加投标的投标方提交的资质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所确定的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中标方候选。资质标不参与打分,核查资质不满足要求的,直接取消竞标资格,不得进行下一轮。
1、资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与商务标同时投标,分开开标:先开技术标,按照标书中规定的详细技术配置对比表进行技术评标,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含技术澄清),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再开商务标。
2、综合评审,确定中标方候选。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投标方的社会信誉好,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评委将按以下评分细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并打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招标人组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设立评标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本次招标采取多级评标模式,由采购人员与专家组共同对候选中标人进行评/议标,最终确定推荐中标人。
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详见下页
序号 |
评审内容(100分) |
||
1 |
技术标(40分) |
技术方案部分(25分) |
所报产品的技术方案先进,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情况优得18-25分,良得9-17分,一般得0-8分。 |
产品质量及保证措施(5分) |
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可靠,且有完善的生产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视情况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
供货周期(5分) |
有详细可行的行动计划能保证项目进度,成立专项小组且职责明确,全流程项目人员经验丰富,有风险管理措施;加工、制作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安全、工期合理可行能确保安全,视情况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分) |
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检测体系,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售后服务方案符合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提供的资料从优到劣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视情况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
2 |
商务标(60分) |
|
注:投标方综合评审得分取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方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处理原则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
1)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2)无投标方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规定格式密封或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方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方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6)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7)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8)不同投标方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不同投标方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不响应招标文件供货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
1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2)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概况
1.1项目名称: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二期冲压起重机项目
1.2建设地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
1.3使用地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室内)
1.4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3班制、设备年时基数6120小时以上
1.5使用环境:
1.5.1环境温度:室内温度-10℃~40℃
1.5.2相对湿度:≤90%
1.5.3电力:中国制式,供电电压380V±10%,供电频率50Hz±0.5Hz。
2.1货物名称及货物数量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参数 |
工作级别 |
安装位置 |
供货方式 |
备注 |
1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1 |
Gn=32/10t,S=25.5m,H=13.5m |
A6 |
冲压南跨 |
交钥匙 |
厂房跨度27m |
备注:本表“供货方式”:交钥匙方式——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培训等直至达到招标方的各项要求并交付使用。
2.2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个月(包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等,直至交付使用)
2.3 交货地点: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制造公司
1.1本招标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条件和有关中国国家现行最新标准(GB 系列)和有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的优质设计及设备;同时满足中国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投标方须详细列出包括设计、制造、检验、供货、验收等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名称供招标方审查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方在保证单个设备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本技术条件要求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1.2投标方积极协助和提供招标方有关人员所需要的、和设备(或材料)有关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咨询等。
1.3如果本招标技术条件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有关行业最新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4投标方所供设备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1.5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并为全新设备。
1.6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设备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7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符合本技术标书和国家最新的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详细说明。
1.8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等,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按高于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规范执行,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说明。
1.9投标方认为所供货物必需由招标方配备、解决或提供的其它要求,如设备基础、电源等,均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
1.10投标方可以根据自身经验以及对本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的理解,写明买方招标设备应进行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方案或建议意见;投标方的这些努力,买方表示感谢,并将有助于投标方优先胜出;即使有建议意见或建议方案,仍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建议方案或建议意见,应以单独篇章或文件,予以说明。
1.11投标时提供的内容必须进行详细说明。在投标时提供设备主要部件、外购件明细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和相应特殊维修工具明细等,要考虑这些部件在中国使用的可行性,并提供关键部件的质保周期和响应时间清单。
1.12在本标书中没有提及到的部分,所有供应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分功能齐全并便于使用,这部分价格应该包含在报价中,而不得另行加价。
型式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
起重机跨度m |
25.5 |
||
主要用途 |
用于模具、板料吊运 |
||
起重量t |
32/10 |
||
设备数量(台) |
1 |
||
工作级别 |
A6 |
||
最大起升高度(m) |
13.5 |
||
速度(m/min) |
大车运行 A5 |
0~40变频调速 |
|
起升 |
主 A5 |
0~5变频调速 |
|
副 |
0~5变频调速 |
||
小车运行 |
0~20变频调速 |
||
操作方式 |
地操手电门+遥控 |
||
电源 |
三相交流 AC 50Hz 380V |
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验应遵照中国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经招标方认可的等于或高于本技术文件的替代标准。适用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如下列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3.1设计标准与规范
GB/T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6067.1-2010 《起重机安全规程第l部分总则》
GB/T6067.5-2014《起重机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5226.32-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 22437.1-2018 《起重机 载荷与载荷组合的设计原则 第1部分:总则》
GB/T 35975-2018 《起重吊具 分类》
GB/T 34529-2017 《起重机和葫芦 钢丝绳、卷筒和滑轮的选择》
GB/T 34198-2017 《起重机用钢丝绳》
GB/T 5972-2016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23724.1-2016 《起重机 检查 第1部分:总则》
GB/T 20303.1-2016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7部分:桅杆起重机》
GB/T 31052.10-2016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10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GB/T 31052.1-2014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31051.1-2014《起重机 工作和非工作状态下的锚定装置 第1部分:总则》
GB/T 30222-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力驱动起升机构能效测试方法》
GB/T 30223-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力驱动运行机构能效测试方法》
GB/T 29562.3-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动机能效测试方法 第3部分:锥形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
GB/T 24818.1-2009 《起重机 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1部分:总则》
GB/T 24818.5-2009 《起重机 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 22437.5-2008 《起重机 载荷与载荷组合的设计原则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 22416.1-2008 《起重机 维护 第1部分:总则》
GB/T 20863.1-2007 《起重机械 分级 第1部分:总则》
GB/T 20863.5-2007 《起重机 分级 第5部分: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T 10183-2005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T 18875-2002 《起重机 备件手册》
GB/T 18453-2001 《起重机 维护手册 第1部分:总则》
GB/T 17908-1999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 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GB/T 790-1995 《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
GB/T25295-20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12602-2009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28264-2017《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986-1998《气焊、手工焊及气保焊焊缝坡口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GB50052-201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2 材料标准与规范
GB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
GB700-88《碳素结构钢》
JB/T6392-2008《起重机车轮》
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348-88《低合金结构钢》
GBl1352-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J8/T9003-2004《起重机用三合一减速器》
3.3 检验标准与规范
GB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规程》
GB/T3323-2005《钢熔化焊对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l1345- 2013《焊缝无损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8923.2-2008《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GB50278 -2010《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05G525《吊车轨道联结及车挡》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
IEC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有关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标准
4.1设备性能要求
4.1.1 起重机的设计与制造须运行安全、设计先进、结构合理、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其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当今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4.1.2起重机的钢结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要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4.1.3起重机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性,各机构能安全可靠地运行,震动、噪声、环保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消防和安全均符合ISO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
4.1.4起重机须把充分满足使用方的要求作为最重要的追求目标;
4.1.5起重机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制图方法、尺寸、公差配合、符号等都应采用公制体系,并符合ISO现行有关标准或中国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1.6起重机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的方便与可靠性。在满足需求和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条件下,通过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钢结构的重量;
所有钢结构件对接焊缝按照国家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标准GB/T3323-2005)进行探伤并且焊接后都要经过抛丸2.5Sa预处理,以达到消除焊接应力和除锈除氧化皮的目的,保证焊接质量;
起重机的钢结构主要由主梁、端梁等组成;主梁与端梁采用高强螺栓连接(不低于8.8级),整机精度高和运行平稳。
4.2 结构要求
4.2.1桥架
4.2.1.1主梁部分
主梁为箱型梁结构;
主梁上拱度、水平方向的弯曲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主梁由钢板焊接成型,钢板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应规范,刚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钢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所有钢结构件在喷漆前必须经过表面抛丸Sa2.5预处理以达到消除焊接应力和除锈除氧化皮的目的;并且对接焊缝按照国家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标准GB/T3323-2005)进行探伤;
4.2.1.2端梁部分
端梁材质:符合国家标准不低于Q345B;
端梁为矩形钢管或钢板焊接成型,成型后的端梁在数控机床一次定位加工;
每个端梁配有双轮缘的车轮、缓冲器和防脱轨保护装置;
4.2.1.3通道及护栏
桥架上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通道,桥架四周设栏杆扶手,栏杆高度为1100mm,两层水平杆横间距350mm,底部设高度100mm的维护板。
4.2.1.4斜梯
中标方负责建造自南跨压力机二层平台到行车轨道走台的斜梯。斜梯及护栏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2.2起重机机械部分
起重机机械系统主要由起升机构、大车及小车行走机构等主要机械机构组成;起重机机械系统所用的零部件,如齿轮箱、制动器、卷筒、轮、滑轮、吊钩、轴承等都必须按起重机规范和相应标准设计制造。所有旋转轴、联节器、齿轮和其它旋转部件均须有安全防护,防护罩的设计应能使人容易接近润滑油脂加注点、油位计和其它检查点,以便操作人员能够没有危险的或者不需拆除防护体的任何部分情况下,就可进行日常观察、维修。
起重机各部安全联锁和限位装置、缓冲器、制动器、安全护栏、吊钩防脱钩等齐全,安全可靠。
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起升机构设置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保证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装置的动力电源,通过安全报警系统发出信号;起升设置上升双限位。
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保证吊钩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下降装置的动力电源,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圈数不少于国家规范所规定的圈数;
4.2.3起升机构(主、副钩)
起升机构钢丝绳应采用符合国际和中国现行有关标准的产品,所有钢丝绳采用高强度钢丝绳,要求破断力大,寿命长,自润滑,免维护,性能好;
起升电机: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接电持续率60%;有过热保护,风冷式;电机外壳由铝合金冲压成型或压铸成型壳体。
减速箱:完全密封紧凑型齿轮箱;除主钩起升减速箱外,其他减速箱采用半油脂润滑,采用免维护设计;
卷筒:卷筒直径和钢丝绳直径比值符合国家标准,增强钢丝绳寿命,重物放置偏移小;钢丝绳用绳夹固定,至少有3 圈钢丝绳固定安全圈。主副钩电机接电持续率60%。
在吊钩放在最低端,至少留有2圈钢丝绳余量(不含压绳圈);卷筒由无缝钢管制成,并加工出绳槽。
吊钩:吊钩组由吊钩和滑轮等组成。吊钩可以 360°旋转,配备弹簧压紧的安全扣可以防止滑脱;依据标准 DIN17200,吊钩锻件为调质钢 34CrMoV。
4.2.4大车、小车行走机构
4.2.4.1驱动形式:采用三合一电机;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 级。电机调速为变频器调速,变频器采用起重机专用变频器。
4.2.4.2 减速机为硬齿面减速机,其齿轮、齿轮轴为锻制。
4.2.4.3大、小钩起升装置采用双制动结构,以确保制动效果安全可靠。
4.2.4.4 车轮材料为球墨铸铁或锻造合金,表面硬化处理。
4.2.4.5 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端位置应设置光电限位开关。终端位置设置机械死档块,防止因电气失灵大、小车冲出轨道。
4.2.4.6 缓冲器采用吸收能量高、缓冲性能好的缓冲器。
4.2.4.7对于运行于同一轨道上的两台起重机,在起重机相邻端,设置光电防撞开关,防止两起重机相撞,同时需要设置缓冲器(直径≥100mm),两台起重机相距4m减速,0.5m 处保证同时停止。中标方应完成新行车与同一轨道现有行车的相关改造工作。
4.2.5操作方式
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方式为地操手电门+摇杆式遥控器操作。
4.3电气及控制要求
4.3.1起重机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须把安全运行放在首位,所有电气设备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在所有的操作系统上都应设有应急停止专用的蘑菇头紧急停车开关;
4.3.2起重机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电气元器件和部件的要保证其产品的连续性,能够保证备件10年的国内供应;
4.3.3起重机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更换和拆卸部件;
4.3.4所有起重机配置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以及安全规范规定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所有保护措施;起重机的所有电气元件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4.3.5电气柜要求:电气柜须采用标准尺寸柜体,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4.3.6常规电气保护:过流、过压、欠压、短路、过热、接地、漏电、缺相、刹车片厚度监测、报警保护、防摇摆等;起重机大小车运行系统含电子防摇摆功能,实现起升高度范围内的多点防摇;防止起重机在大车、小车运行负载惯性冲击带来的吊钩摇摆。此功能在操作器上设置独立的开关选择是否激活。
4.3.7大车行走指示:大车行走时要有符合工程标准的声光警示装置;
4.3.8所有正常工作条件下温度超过60℃的部分都应用隔热材料进行防护;
4.3.9所有可能带电的部位,应进行绝缘处理或者用栅栏护围以防止危险发生;
4.3.10起重机电气系统所使用的电线和电缆一律为各种铜芯电线和电缆,必须具有耐高温、防火、防爆、机械强度高、安全可靠的特性;
4.3.11起重机的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380V 50Hz),电源由大车滑触线引入起重机上的电源控制柜上。由电源控制柜引出动力、照明、控制等电源。电源总开关必须具有过电流及电磁保护功能。中标方需提供滑触线相间、各相对地的绝缘测试报告。
4.3.12设有一台单独的照明变压器,变压器的原端和副端均设有断路器保护,为照明、维护插座及辅助电路提供220V 电源。
4.4 其他要求
4.4.1所有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
4.4.2 减速器应封闭良好,无渗漏。
4.4.3双梁整车靠近滑触线侧必须配备维修吊笼。
4.4.4 整车设置警示电铃,在行车通过遥控器接通电源后,行车应自动响铃2-3秒后方能启动运行。行车行走过程中有持续声光报警装置。
4.4.5起升机构(主、副钩)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达到90%额定载荷时,发出
提示性报警信号,达到100%额定载荷时,起升机构应自动停止上升动作,此时无法进行上升操作,只允许进行下降操作。起重量限制器带吨位显示器,必须保证在地面上数字清晰可见,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重量限制器具有主、副钩总载荷叠加功能,防止主梁过载。
4.5起重机表面涂装要求
4.5.1起重机所有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所有零部件都要作防腐处理。制造钢结构的板材和型材都要经过Sa2.5抛丸预处理,管材除镀锌外,要经过化学方法或机械手工除锈。
4.5.2钢板表面的除锈效果应达到GB8923中的Sa2.5或St3级,并涂以处理底漆,涂装面漆的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µm,总厚度为:不小于105µm,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GB9286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底漆2遍,面漆2遍。
4.5.3设备颜色:按照招标方颜色要求刷漆,详见附件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Z 30070设备设施颜色标识》。
4.5.4漆膜的外观检查。湿膜状态下,不得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干膜状态下,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4.5.5漆膜性能检验,漆膜的干透性、粘附力参照GB9286-88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进行。漆膜的厚度检验,每10㎡不少于3处,厚度误差20%;
4.5.6发运途中,所有金属表面都有防湿防潮保护;
4.5.7外购的机电设备的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交时不能有任何损坏。
4.6主要部件品牌要求
元器件建议按照下表清单中的标准选用,投标方投标时提供选用规格清单,最终规格待图纸会签时确定:
名称 |
序号 |
分项内容 |
制造商 |
|
1 |
钢结构 |
1.1 |
起重机钢结构 |
主机厂 |
1.2 |
主梁钢材 |
宝钢、鞍钢或同等品牌 |
||
2 |
起升机构 |
2.1 |
起升电机 |
SEW、弗兰德或同等品牌 |
2.2 |
减速机 |
SEW或同等品牌 |
||
2.3 |
制动器 |
江西华伍 焦作金箍或同等品牌 |
||
2.4 |
钢丝绳 |
荣兴、松和或同等品牌 |
||
3 |
运行机构 |
3.1 |
大/小车三合一运行电机 |
SEW、西门子或同等品牌 |
4 |
电气部分 |
4.1 |
直流电源 |
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品牌 |
4.2 |
变频器(起重机专用) |
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品牌 |
||
4.3 |
低压电器(接触器、继电器、开关、按钮等) |
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品牌 |
||
4.4 |
光电开关 |
西克、欧姆龙、施耐德或同等品牌 |
||
4.5 |
行程开关、限位开关 |
施耐德、欧姆龙或同等品牌 |
||
4.6 |
遥控器 |
AUTEC、意凯希、OHM(欧姆)、台湾禹鼎或同等品牌 |
||
4.7 |
手电门 |
施耐德、西门子、意大利GG或同等品牌 |
||
4.8 |
轴承 |
SKF、NSK或同等品牌 |
5.1.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中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进行图纸会签,招标方仅对技术规格参数、主要技术参数、进口件和国产配套件进行确认。图纸的总体设计质量由中标方负全责。图纸会签后10天内,中标方向招标方提设备安装基础图两份。图纸会签完毕提供整线设备的装机容量、耗气量和对冷却水的具体要求。
5.2外购件清单具体型号和数量以图纸会签后的为准。
6.1 设备的运输和到货后卸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和安装时的起重由中标方负责。
6.2招标方现场具备“3+PE”滑触线及断路器,中标方可在必要情况下对现场已有的滑触线及其断路器等进行改造,以适应项目需求。
7.1预验收
7.1.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中标方认为达到预定标准、填报预验收申请并附规定的资料、物品后可通知招标方进行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标准、方法和有关技术文件共同进行现场观测。
7.1.2试运行合格后,双方签订预验收合格报告。
7.2.1 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性能验收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中标方协商确定。
7.2.2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中标方参加,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2.3性能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
a.实际起升高度不小于订货起升高度;
b.额定电压、额定荷载条件下,各机构运行速度:起升不大于10%,下降不大于+25%,-5%,运行不大于10%。
c.制动距离不大于各自运行速度的系数:下降0.025倍,小车0.06 倍,起重机0.1倍;d.重量限制器的精度不大于±3%F;
e.空载试验;
f.静载试验;
g.动载试验;
h.噪音控制要求:在距离设备1米远处,噪音应在85dB(A)分贝以下。
7.2.4起重机的验收在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局和招标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局出具许可证。
7.3终验收
7.3.1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所有发现问题已全部解决,进行终验收。
7.3.2终验收合格,双方签订终验收合格报告。
8.1中标方培训职责
中标方必须对招标方提供全面的培训,从而确保招标方的操作工、维修人员、工程师等能完全正确的操作,保养,维护设备。
8.2培训要求
8.2.1中标方必须在其项目组织机构图中指定一名培训负责人及培训讲师。
8.2.2中标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培训计划。
培训课件。
时间节点及交付物。
8.3.1起重机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8.3.2维修指导,分析可能发生的故障信息、故障原因和故障处理以及紧急情况处理等。
8.3.3维护指导,保障设备高效运行的设备维护作业及预防维修,并提供维护作业指导手册。
8.4培训的时间
8.4.1在合同授予给投标方后、设备到招标方前,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培训资料、支持文档、培训项目时间计划表、培训方法等具体内容。
8.4.2培训不少于8课时,中标方根据设备复杂程度拟定培训计划。
8.5培训人次。操作培训不少于6人;维护维修培训不少于6人。
9.1、根据招标方要求24小时之内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9.2、设备质保期为从最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缺陷而引起的故障及机械电气损坏,均应由中标方免费维修和置换。
9.3、中标方保证及时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
9.4、质保期内,根据招标方要求对设备出现的问题2小时内电话答复,24小时之内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质保期内,中标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免费提供因设备缺陷所至的维修零配件;质保期过后,中标方应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只收成本费, 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要求24小时之内及时到达现场。
10.1发货清单
10.2使用说明书
10.3产品合格证
10.4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总装示意图
11.1提供标准配置附件,凡需每台有一套标准配置的附件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应包括在该设备的投标价中,并应将其附件的数量和单价提供给招标方参考;
11.2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必需的备件、易损件,并应分别报单价和总价并注明厂家,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该设备的投标价格中;
11.3易损件应提供对其质量要求,并推荐生产厂家;
11.4投标人15年内应保证该投标设备的备品备件供应。
第五章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设备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招标方(买方):
投标方(卖方):
本设备采购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山东省济南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签订:
鉴于,买方向卖方购买项目设备台(套),就该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有关问题,以上所列内容经买卖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本合同:
1 合同设备
1.1买方向卖方购买的设备信息见附件一:《设备清单明细表》
1.2.1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1.2.2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一致。若《技术协议书》无相应规定或未签署《技术协议书》,设备的技术规格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买方招标文件及卖方一切书面承诺中要求的技术标准。
1.3在设备所有权转移到买方之前,有关设备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
2 包装
2.1设备的包装需采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安全抵运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2.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 运输标记
3.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近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3.1.1收货人
3.1.2合同号
3.1.3发货标记(唛头)
3.1.4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3.1.5毛重/净重(公斤)
3.1.6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3.2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以清晰的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4 检验
4.1卖方在发货之前,对设备有关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方按照《技术协议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买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2国家强制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通过其检验并承担费用。
5 权利担保
5.1卖方所交付的设备,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设备,卖方应担保设备不存在订立本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或行政、司法查封。
5.2卖方应保证第三方对其提交的设备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如侵犯知识产权等。
5.3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
5.4买方应在已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
5.5如卖方需要根据买方提供的技术协议书或图纸进行生产并供货的,根据该技术协议书或图纸所知悉、掌握或改进的任何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产品外观或产品生产制造的过程、方法、技术)所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申请权、许可权等)均归买方、买方母公司或母公司其他关联方所有。
6 交货
6.1卖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到货时间前传真、邮件等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6.2卖方应在设备装运完成后当天以传真、邮件等的形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启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
6.3技术资料:订本合同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装图、安装尺寸图、设备基础图、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买方所需要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各类资料,如上述资料未按买方要求交付的,买方有权拒绝对合同设备验收(包括预验收和最终验收),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交货方式:(可选择6.4.1-6.4.3定义的方式或根据实际约定)
6.4.1交钥匙方式: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直至买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4.2指定地点交货: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将合同设备卸载至约定地点,经买方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数量、型号及配置等内容逐一确认无误后,双方完成交付手续,同时卖方应指导协助买方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6.4.3自提: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到卖方所在地提取合同设备,经买方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数量、型号及配置等内容逐一确认无误后,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5交货地点:
6.6到货时间:20 年 月 日前
6.7到货后,买卖双方代表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卖方合同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合同设备的保管责任仍然由卖方承担。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6.8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设备,需经买方书面同意。
6.9风险的转移:
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所有权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如果在对该设备进行最终验收之前,卖方被解散、破产、收购等,其接收方应无条件承担该合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且卖方应自出现上述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没有在一个月内收到明确责任义务的书面通知,则该设备所有权自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余款作为该设备的后续质量维护费用,买方无须再支付给卖方。在设备所有权转移之前,设备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7 安装、调试
7.1 卖方须在到货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7.2卖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应自负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7.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场地及施工人员安全,由卖方负责。由于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7.4卖方须对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价款与支付
8.1合同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该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的总价款,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不含税价款不变,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全新)产品价、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进口关税、清关等税费、技术及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填写)
8.2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8.3合同价款的支付:
8.3.1合同生效,方案会签完成之后,铸件投入制作之前,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
8.3.2设备预验收合格后,到货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
8.3.3设备全部到齐无质量问题,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并附带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验收款。
8.3.4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9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年。
9.5合同约定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回复,如需到现场解决问题,卖方应派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并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免费修复、更换相关部件,将设备修复完成。
9.6卖方负责在买方指定的地点免费为买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以及维修保养等内容。
9.7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9.8质量保证期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且只收取成本费,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设备质量问题所负的责任直到设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
10法定责任
10.1卖方需遵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若卖方未按期交纳法定费用、税项,则卖方须补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2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0.3买卖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之间交换、披露、传递或通信的所有工业和商业信息,任何附加文件或相关文件,应该被视为高度机密,双方应该按照此处规定仅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0.4除对方预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贸易、商业或工业秘密。
11 违约责任
11.1卖方应承担提供的设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一切责任,买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质量保证期内等任何时间提出索赔,买方有权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要求卖方赔偿:
11.1.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设备并把被与拒收设备等值的价款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以本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买方,卖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1.1.2根据设备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11.1.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修理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买方就卖方的设备质量问题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3如果卖方未能按期到货,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壹日,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 %,如果卖方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就卖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11.4如卖方未按7.1条履行义务,从逾期之日起卖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支付给买方作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0 %。如果卖方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者不能使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买方有权就卖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返还买方支付的设备款,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11.5买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3 ‰向卖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付金额的 50 ‰。
11.6如卖方违反9.5条,则买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作为卖方的违约金,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卖方不能及时到现场履行质量维修义务,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合同额不足10万元按照2000元/天计取),且不免除维修的责任。违约金在质保金中扣除。
11.7如果卖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本合同订立后,卖方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买方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1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12.3.2按照本合同第11.3条或第11.4条的规定,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2.3.3卖方所提交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3.4卖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12.4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
12.5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6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7因为卖方违约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本合同义务受阻,并且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后果无法阻止和不可避免,在受阻方有能力发出通知的前提下,受阻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此后提供事件详细信息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理由。
13.2各方应该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推迟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履行或免除对方全部或部分相关履行义务。
14 通讯
14.1通讯地址:
本合同下的任何通讯按照本合同双方提供的信息,以书信、传真、电子通讯方式或电话作出。
14.2生效
14.2.1书信。书信为送达时生效;
14.2.2传真。发送人取得成功传输的信息时生效;
14.2.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于发送之时生效,前提是寄件者于该邮件发送后24小时内没有收到发送失败通知;
14.2.4电话。电话于打出时生效,以电话作出的任何通讯必须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没有发送或者接收该确认不会使原有通讯失效。
14.3书面法律证据。根据本合同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任何订约方的任何通讯,将作为书面法律证据。
15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条款的效力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双方同意将本着诚信的态度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争议事项不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同意采用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16 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6.1技术协议书;
16.2合同设备一览表;
16.3卖方中标的设备投标书以及一切书面承诺;
16.4招标文件。
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7 其他规定
17.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本合同所含交易而达成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先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
17.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间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则其他条款不应受其影响。
17.3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17.4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有权派出代表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
17.5非因买方原因,卖方不能向其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及时付款等原因造成了分包商或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对买方发生了围堵上访、法律诉讼等不利的影响,卖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及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买方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其外购材料设备供货商直接付款,该笔款项将直接从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17.6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版本为准
18 签署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持 份,卖方持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页)
招标方(盖章):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一:设备清单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及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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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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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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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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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技术协议书
第六章 附件
说明:
1、投标方须认真填写和提交本部分中的附件文件;
2、对附件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应给予明确的答复;
3、附件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其对一切问题的答复、所做的声明及出具的资格资质文件、资料等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4、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内容予以保密,但不退还;
5、所有附件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投标函
投标函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们根据项目名称为招标文件的要求,对 (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进行投标。由投标方(全称)正式委托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2)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3)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招标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等,因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4)投标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规定公开报价后的有效期内撤回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我方同意招标方的要求,提供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其他数据和资料。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招标方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与本报价有关的所有往来信函,应按下列地址进行: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方全称: 开户银行名称:
公章: 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投标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招标项目投标活动等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 名称 |
|
代 号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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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
|
企业负责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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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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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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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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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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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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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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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 位简历 及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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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 势及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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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 位概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上一年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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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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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 资金 |
万元 |
主要经 济指标 |
实现利润 |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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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贷款 |
万元 |
主 要
产 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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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资产 |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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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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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 产性 |
万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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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 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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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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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 要产品 情况 |
产品名称 |
型 号 |
上年 产量 |
上年 产值 |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
优质 品率 |
一等品率 |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
主要用户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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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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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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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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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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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保期 |
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年。 |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
|
注:
1、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相应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
2、本表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唱标。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及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一 |
投标产品及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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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装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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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技术服务及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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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检验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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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运杂费、卸载费、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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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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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其它(如有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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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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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选购件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如上表中的有关费用投标方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六、设备投标报价分解表
设备投标报价分解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
货物或主 部件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制造商名称 |
数 量 |
单价 |
总价 |
1 |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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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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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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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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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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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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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填写本表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以下附件 :
1)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
2)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
3) 专用耗材清单及价目表
4)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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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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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九、经营业绩一览表
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金额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投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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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业绩(用户名单、联系方式),并附合同复印件。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服务承诺函
服务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方全称)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对中标合同产品的服务作如下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一、设备质量承诺函
设备质量承诺函
项目名称:
公司:(招标方全称)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十二: 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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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容 |
填写要求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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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公司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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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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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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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营业执照登记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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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开户行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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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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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精确到开户支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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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账户持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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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银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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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一字不差的填写、核对 |
发票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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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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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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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封面格式(参考)
封面格式(参考)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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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
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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