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招 标 人: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xx潇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021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六章 预算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招标人为温岭市 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本次招标为 4 台无障碍担架客梯。服务楼层为 12 层,速度要求≥1.75m/s,载重量要求
≥1000KG。电梯推荐电梯厂家或推荐电梯品牌要求:参照或相当于三菱电梯、蒂升电梯、迅达电梯、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同一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销售公司。
2.2 计划工期:配合总包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起 30 日历天内交货,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2.3 本工程预算价:992000 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针对本招标项 目具有生产制造及供货能力的电梯厂家(或符合要求的电梯厂家对本项目唯
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销售公司)。(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级别的电梯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4 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12:00 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00 时整,地点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x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温 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和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滨海镇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7.2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万昌北路服务业大厦 8 楼
联系人:xx潇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制内容 | |
1 | 工程说明 | 项目名称 |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岭市滨海镇 | ||
招标人 | 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浙江上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2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
3 | 工期要求 | 配合总包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起 30 日历天内交货,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 |
4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针对本招标项 目具有生产制造及供货能力的电梯厂家(或符合要求的电梯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销售公司)。(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级别的电梯安装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8 |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 ☼不组织 | |
9 | 分包 | ☼不允许 | |
10 |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 |
11 |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制内容 |
12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
13 | 投标有效期 | 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 (或电汇)。 1、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且须在用途栏中注明“滨海镇电梯”。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12:00 时 整 户 名: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支行账 号:201000226659683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 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5 日前(含 当日)。 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中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 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 16.4”中所列条款。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一份、技术标三份、资格标一份 |
1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提交地点 | 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
17 |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整开标地点: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
1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2% 账户名称: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270718339 |
19 | 支付担保 |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2% |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制内容 |
20 | 报价上限 | x招标项目招标人设有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 992000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标 |
20 | 投诉 | 投诉受理部门: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6—00000000 传真:0576-86143682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 188 号 投诉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办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 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
二、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总则
x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本次招标为 4 台无障碍担架客梯。服务楼层为 12 层,速度要求≥1.75m/s,载重量要求
≥1000KG。电梯推荐电梯厂家或推荐电梯品牌要求:参照或相当于三菱电梯(产地:上海)、蒂升电梯(产地:中山)、迅达电梯(产地:上海)、奥的斯电梯(产地:天津)、东芝电梯(产地:沈阳)。同一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销售公司。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
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x)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其他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六章 预算书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9、10、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0576-86087802)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2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2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13.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3.2.1封面
13.2.2投标函
13.2.3投标报价清单
13.3 资格标包括以下内容:
13.3.1 封面
13.3.2 目录
13.3.3 资格后审申请书
13.3.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13.3.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13.3.6 电梯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电梯安装单 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13.3.7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代理销售公司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 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有)
13.3.8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13.3.9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的,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原件。
13.3.10其他证书和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涉及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3.4 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
13.4.1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
13.4.2主要部件产地、规格说明表;
13.4.3随机特殊工具及检测设备清单;
13.4.4易损件清单及价格;
13.4.5电梯质量、性能及数据及售后服务保证;
13.4.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及产品样本;
13.4.7投标电梯的井道尺寸及电梯轿厢尺寸表;
13.4.8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以及相关检 测报告复印件;
13.4.9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3.4.10电梯施工方案、投标人的技术与安装能力阐述;
13.4.11拟提供本次设备安装的人员构成表及电梯施工方案与安装技术能力;
13.4.12售后服务与其他优惠承诺(包括产品的质保期、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 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及承诺);
13.4.13电梯的大小包费用清单;
13.4.14投标品牌电梯台州地区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13.4.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以上涉及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4. 投标报价及投标工期
14.1 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14.2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4 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且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装订在纸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利息时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6.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6.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6.4.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漏报、瞒报、虚报项目负责人在建施工、监理合同工程情况等行为的。
17.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17.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资格标封面及资格后审申请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编制。
17.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删除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7.4 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标按要求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或“资格标”、“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8.2 密封袋封口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形式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按本须知第 20.2 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2 网上未报名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0.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0.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本须知第 19、20 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开标
第六节 开 标
21.1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
21.2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 书》原件。
21.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1.4 开标程序
21.4.1 本工程先开资格标、技术标,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资格标、 技术标和投标保证金评定为无效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
21.4.2 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资格标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并宣布招 标控制价(报价上限)、工期要求。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1.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6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7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8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七节 评 标
22. 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22.4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26.1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27. 合同授予标准
27.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
28. 中标通知书
28.1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进行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评标结 果公示后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
29.2 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十五天内(有异议、投诉的除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
29.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履约担保
29.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29.2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3 支付担保: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0. 合同的签订
30.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0.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30.3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签约。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 重新招标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2. 不再招标
32.1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33.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4.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6.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6.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7. 投诉
3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一、总则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资格标、技术标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
2.2 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资格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x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分值 50 分,商务报价分值为 50 分。
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温岭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否决其投标的处理结果。
3.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3.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3.2.4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2.5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3.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
3.2.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3.2.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9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0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2.11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2.12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2.13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2.14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3.2.15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2.16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3.2.17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3.2.18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2.19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3 投标保证金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3.1 投标人未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16.1 条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投标人须知第16.1 条规定的或用途栏未注明的或用途栏注明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16.1 条规定的。
3.3.2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的,或者提供的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不符合要求或者无效的。
3.4 资格标评审
资格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4.1 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4.2 资格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
3.4.3 资格标中封面或资格标内容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4.4 资格标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提供的证书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证书资料无效的;
3.4.5 代理销售公司投标未提供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或非唯一授权的,或授权书不符合要求的;
3.4.6 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
3.4.7 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4 条款情形之一的;
3.4.8 有挂靠迹象的。
3.4.9 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5 技术标评审
3.5.1 技术标的评审,技术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3.5.1.1 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中带★标志条款不响应的;
3.5.1.2 技术标份数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提供的;
3.5.1.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5.1.4 违法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3.5.2 技术标的详细评审及评分细则(技术标分值 50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部分,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内容,视其电梯机型的整体综合配置水平,三大系统(曳引驱动系统、电梯控制系统、门机保护系统)的技术特性、质量可靠性和使用耐用性及进口件的比率,运行时开关门噪声、机房噪声、轿厢内噪声等舒适感指标以及轿厢装饰、施工方案及技术安装实力、投标品牌电梯市场美誉度及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承诺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每一需要分类的单项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
(见下表),如对某些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通过表决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记名形式分别打分(未在范围内的分值为无效),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审依据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1 | 根据投标品牌电梯在国内主营业务收入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得 3 分:其中制造商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人民币 100 亿的为一类得 3 分,制造商 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人民币 80 亿的为二类得 2 分,制造商最近一年主 营业务收入大于人民币 50 亿的为三类 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以制造商 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2 | 投标电梯品牌的社会信誉与市场知名度,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得 1~3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
3 | 机型的整体配置水平:投标人的投标机型节能性、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分类。 | 5 分-3 分 | 2.9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料、投标人描述 |
4 | 曳引机:根据其产品的进口件比 例、技术性能及专利、质量可靠性和使用耐用性及节能性等进行比较 | 5 分-3 分 | 2.9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料、投标人描述 |
5 | 门机系统:根据其产品的进口件比例、技术性能专利和参数、质量可靠性和使 用耐用性等进行比较。 | 5 分-3 分 | 2.9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 料、投标人描述 |
6 | 所选用控制柜主板的技术性能专利和参数、质量可靠性和使用耐用性等进行 | 4 分-2.5 分 | 2.4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 |
比较 | 料、投标人描述 | ||||
7 | 所选用变频器的技术性能专利和参数、质量可靠性和使用耐用性等进行比较。 | 4 分-2.5 分 | 2.4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料、投标人描述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装修及电梯基本功能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 4 分-2.5 分 | 2.4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料、投标人描述 |
9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梯型机房噪声指标、运行中轿厢内噪声指标、开关门过程噪声指标、平层精度、水平振动加速度、垂直振动加速度、起制动加减速度调节范围等性能,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 4 分-2.5 分 | 2.4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 |
10 | 根据轿厢的平面尺寸、高度、装潢方案、通风、照明、显示屏、 操作盘的选型等因素打分。 | 3 分-2 分 | 1.9 分-1分 | 0.9 分-0分 | 第三方材料、产品样本、厂家材料、投标人描述 |
11 | 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的了解情况及相应电梯安装深化设计方案内容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 4 分-2.5 分 | 2.4 分-1.5 分 | 1.4 分-0.5 分 | 投标人描述承诺内容的横向对比。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等情况等进行比较打分。一类:3 分;二类:2分;三类:1 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温岭为一类,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温岭外台州内为二类,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台州外为三类) | 3 分 | 2 分 | 1 分 | 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 根据2016-2020 三年台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情况,以投标人或厂家分支机构分类为准。三年全部是A 为一类得 3 分,二年是 A 为二类得 2 分,一年是 A 为三类得 1 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6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6.1 商务标中封面或投标函或投标报价计算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6.2 商务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
3.6.3 投标人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范围或未承诺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
3.6.4 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或未承诺的;
3.6.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6.6 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商务标中投标函的投标
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3.6.7 投标人擅自调整预算书或投标报价计算书中招标人提供的数据、规格、型号、品牌、计算程序的;
3.6.8 投标函中的报价未承诺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3.6.9 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6.10 商务标中出现重大计算错误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按要求调整的;
3.6.11 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6.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13 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7 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或不予以书面确认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无效。
3.7.1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7.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3.7.3 其余算术错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正。
3.8 细微偏差补正
评标委员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8.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承诺、工程质量承诺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3.8.2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9 商务报价分值的计算(50 分)
3.9.1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评审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3.9.2 计算商务报价分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50分;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中间按直线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9.3 其余算术错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正。
3.10 确定中标候选人
3.10.1 综合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报价分。
3.10.2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遇得分相同,则报价低排列在前;如遇得分、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并推荐排序前二名投标人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
3.10.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10.4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3.10.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 其他
除特别声明外,所有涉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
买方于 2021 年 月 日对项目编号为 的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
区工程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卖方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其中 为设备供应商,为电梯安装单位,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记录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卖方须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买方提供技术要求和装修要求完成所有电梯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 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并接受买方管理。
2、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合同总价中包括设备总价、安装费总价。其中设备总价为(大写) 元(¥ 元 ),安装费总价为 元(¥ 元 )。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价(含特殊工具及检测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进口部件的商检费用、海关费、进口手续费、验收费(买方代表 2 人去国内生产厂验收费用)、装卸、现场保管费、技术服务培训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费用、调试、测试、检验、质保期内维保费、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安装费总价包括装卸、分层、就位、预埋件敷设、安装、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自备调试电缆及电梯井道内的钢xxx网、脚手架搭拆费、水电费、起重设备进场费等所有费用。本(电梯)的总承包服务费按 10000 元计取,由由卖方将电梯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支付给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卖方提供电梯初步布置图,卖方根据初步布置图在 15 个日历天内向买方提供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四份,买方应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设计院按双方确认后的图纸进行土建电梯井道等设计,设计院完成土建电梯井道设计后再由卖方确认,
土建单位须按卖方最后确认后的图施工并提供完整、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电梯机房。
4、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卖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如遇特殊情况,买方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 30 日历天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卖方不得提出额外的采购保管费用。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工地现场。
6、卖方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 公司制造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并拥有合法的产权,且该设备的出售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否则,卖方将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制造监制
在设备制造期间,买方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卖方须予以积极配合并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包括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但买方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8、接货通知
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 15 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储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9、运输及装卸保险
9.1 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9.2 卖方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何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10、到货检验
货到工地后开箱检验在买方工地现场进行,应有买卖双方代表在场,以明确所交电梯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本批电梯相符。经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收货报告。
★1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11.2 全部电梯等设备运到工地现场经买方初步验收认可后 15 天内支付设备总价的 40%;
11.3 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同时移交电梯设备所有技术
资料后,在卖方提交设备总价 1.5%的质量保证金后 15 天内再支付电梯设备总价的 30%。质
量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的,在保修期 1 年满时留质量保证金的 50%,余款退还;保修期二
年满时退清余款(如有剩余);质量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支
息;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的,在保修期 2 年满时解除。
安装费付款方式见安装合同。 12、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的 2 名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技术培训。
13.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规范(GB50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浙江省消防部门的条例
·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
·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
·由买方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14、安装调试
由 公司负责安装调试。
监控、BA 等接口及买方提供的动力用电接口等均以机房配电柜为界。 15、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卖方负责。
16、设备最终验收
16.1 工程完成后,卖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卖方将有责任修理或赔偿损失。
16.2 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d.设备在交由发包人使用之前已通过台州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并得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给买方并得到买方的接受。
★17、质量保证期
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至少 24 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算起。
18、售后服务
18.1 卖方须在买方现场设维修点,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维修点需提供 24 小时服务及即时响应时间,卖方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起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 1 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 12 小时内修复完毕,若超过时间罚款 1000 元/次,并按每次无条件延长该台电梯维保时间一个月。
18.2 在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安装质量而造成的任何系统及设备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免费处理。
在保证期内如果由于维修、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由承包商提供的合同设备而造成设备停机,卖方除承担责任外,同时该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相应延长,并赔偿相应损失。
18.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检查、调整维修、保养和润滑。
18.4 质保期内卖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18.5 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卖方派出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全面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同意。
18.6 故障排除后,卖方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买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19、电梯的基本配置、基本功能、装修要求、进口件清单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时承诺。
20、随机文件清单
20.1.装箱清单
20.2.电梯操作维修手册
20.3. 整件进口设备(如有)的证明文件资料(海关报关单、商检报告或相应的其他证明文件);
20.4.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或提供服务,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 1)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货或安装验收不合格,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
2)如买方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各阶段相应款项,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且交货期及完工周期顺延。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 30%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 30%计算。
4)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1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按卖方不能交货处理,同时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5)延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1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买方中途退货处理,同时卖方可以考虑终止合同。
6)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22、卖方应按图施工,投标报价已结合现场实际综合考虑,未来根据买方及设计院要求对尺寸进行调整,卖方应予以配合,总价不变。
23、本项目总包单位已经退场,所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总价不变。
24、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卖、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5.1 合同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5.2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 2%计取,采用 形式,金额为 元整。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解除;履约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退还。
25.3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陆份由双方各执一正二副,其余存档,同等有效。 2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买方(xx): 卖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安装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 所需电梯等设备以(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招标。其中 为设备供应商, 为电梯安装单位。甲乙双方,就
的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维保工作;经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需乙方安装的电梯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按投标文件
2、安装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以上安装费合同总价包括装卸、分层、就位、预埋件敷设、安装、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自备调试电缆及电梯井道内的钢xxx网、脚手架搭拆费、水电费、起重设备进场费等所有费用。
3、安装工期
电梯交货后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4、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5、付款方式
5.1 安装款:在电梯等设备安装施工队伍进场后 15 天内付安装合同价的 50%,全部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同时移交电梯设备所有技术资料后,在卖方提交设备总价的 1.5%的质量保证金后 15 天内再支付安装费总价的 50%。安装费由甲方根据上述安装费付款方式支付到乙方(或联合体中电梯安装单位)账户。
5.2 质保期外四年维修保养合同将与实际使用方另行签订。 6、技术服务
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技术培训。乙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培训直至合格。
7、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按电梯买卖合同。
8、安装调试
8.1 由 公司负责安装调试。乙方不得转包。
8.2 乙方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甲方认可。
8.3 土建结构建造已完成,任何在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表明,并提交甲方认可。
8.4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检查,乙方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甲方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8.5 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8.6 在安装期间。乙方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装卸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8.7 乙方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8.8 乙方须在安装结束前 10 个工作日,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
8.9 设备试运行及安装验收应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8.10 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乙方负责。 9、设备最终验收
9.1 工程完毕后,乙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他设备因乙方原因而被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9.2 验收合格条件按电梯买卖合同。 10、质量保证
按电梯买卖合同 1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及乙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
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 15 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安装合同该阶段相应款型计算向乙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本安装合同总价的 20%。
逾期交付使用
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按本安装合同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本安装合同的 20%。
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例。
1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卖、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适应法律
x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4、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正二副,其余存档,同等有效。
1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
一、概要
此份技术规范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电梯的详细规格、条款和资料。投标人须根据各自的技术和商务优势进行投标。
工作范围:招标人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装卸、保管、就位、脚手架、预埋件、土建整改、井道照明、底坑护栏、爬梯、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成品保护、临时调试电缆、技术培训、质保期(至少 24 个月,以投标承诺为准)及其他所需费用等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必须严格服从土建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进度管理。
1.1 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保管、就位、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 提供的设备
提供的电梯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a.按招标人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
b.提供详细构造图、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
c.按招标人认可的尺寸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d.运输及保管:设备运输至招标人建设工地并负责卸货、设备保管、就位。
② 设备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
③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前的设备保护由中标人负责。
④ 质保期内的电梯维保服务。
1.2 这份规格书只是对电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1.3 整套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国家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如属于进口零部件在交货时应附上相关证明资料(进口件原品牌证明文件、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原产地装船单、中国海关报关证明文件、中国商检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设备装箱清单等资料)。
1.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二、总体要求
2.1 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设备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人提供设备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适应性要求:
① 浙江台州—室外环境温度:-5℃-40℃33
② 电源条件: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不包括在另行条文中的说明。
电压:~380V,3 相,5 线 ~220V,单相
频率:50Hz 电压波动:±7% 接地电阻要求:≤4 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设备,须适应 6 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运行。
2.2 所需资料
2.2.1 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所有文件: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井道施工图;
·电梯机房的施工图及对招标人的要求;
·电路图;
·接线图;
·接地方式;
·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2)设计图纸要求
·图纸一式六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交招标人审查并认可。
·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投标人按招标人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到认可。
(3)图纸审查包括:
a.所有对土建的要求需符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包括荷载、打孔位置和尺寸、预埋件、吊装预留孔、吊装荷载、通道、用于固定的一些细节等。所有对土建工程的要求须送交招标人审查,以便审查有效。
b.主要设备和装置须按额定值、外形、尺寸、表面装饰、维修、更换、安装方法等方面加以阐明。
c.与其它设备系统(如防火系统、电气设备等)的连接示意图及工作范围。 d.设备及装置的布置图、辅助线路图等等。所有设备、装置的线路图,都须
用特殊的线标明,以防与其它线混同。
e.主要设备的交货程序,外形尺寸、重量和预留吊装位置和吊勾。 f.主要设备的电源负荷和通风降温要求。
g.应标明电梯机房的剖面以获得土建的认可。
(4)投标人在接到任何有关土建或结构设计的变更通知,须根据变更提供详细土建图。
(5)投标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后,两星期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并且在一个月内编写并提交竣工图。
(6)在培训期间,投标人须免费提供中文培训材料给招标人。
(7)在试运行前两周内,投标人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招标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
每本手册应包括下列基本材料。
·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
·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8)在设备测试期间,供货方须提交一式 2 份各式报告给招标人。
2.2.2 提供资料时间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制订出提交资料的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为招标人所认可,并应符合设计、制造、土建、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三、需要完成的工作
3.1 制造、供货、安装及协调
(1)投标人对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局的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2)安装计划
投标人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招标人认可。
(3)安装期
安装计划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确保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最后移交招标人。(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供货周期及安装周期)
(4)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5)沟槽与通道
任何在土建结构内的挖掘,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招标人认可。井道内及机房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井道照明和爬梯)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安装管理
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检查,中标人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
招标人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7)认可
设备安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中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8)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运输、卸货、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9)完工装修
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
3.2 测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中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2)程序和表格
中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 4 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招标人。
(3)测 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中标人在调试测试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报告给招标人。如招标人对测试报告有疑问,招标人有权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测试,如所疑属实,测试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负责处理问题,直至合格。如所疑不实,测试费用由招标人自负。
(4)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招标人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3.3 验收
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d.设备在交由招标人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3.4 3 个月试运行期
试运行期间有关电梯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5 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3.6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 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7%
的压差下正常运行。
3.7 商标与铭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四、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4.1 控制方式:电梯采用电脑控制系统,微机模块化结构进行驱动控制、运行控制、操作控制、故障诊断能力。开门系统采用 VVVF 门机系统。
4.2 驱动方式:采用交流变频变压控制系统(VVVF);
4.3 操作方式:电脑全集选控制,并联运行也能脱离并联独立运行。控制系统应在最短时间内在电梯当前位置响应召唤,当主要电脑出现错误时,各电梯应提供备用系统功能单独为层间服务,并能同时继续服务。
4.4 安全设备: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即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中的规定。
1)断相和错相保护。
2)上、下络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3)缓冲器。
4)限速器。
5)安全钳。
6)紧急停止按纽。
7)层门安全设施。
8)轿门安全设施。
9)层门闭锁保护。
10)电气短路保护。
11)主电机过载保护。
12)电机绝缘等级为 F 级,防护等级≥IP55。
13)运行电压:380V±7%
4.5 主要部件要求:
★1)、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门机、控制柜品牌需整梯品牌一致,其中门机、控制柜中的变频器及主板为欧洲、美国、日本进口。
★2)、光幕为欧洲、美国、日本进口且不少于 154 束。 2.电梯技术参数
编号 | 1#楼 | 2#楼 | 3#楼 | 4#楼 |
内容 | DT1 | DT2 | DT3 | DT4 |
电梯功能 | 客梯(无障碍) | 客梯(无障碍) | 客梯(无障碍) | 客梯(无障碍) |
(有机房) | (有机房) | (有机房) | (有机房) | |
控制方式 | 单控 | 单控 | 单控 | 单控 |
数量(台) | 1 | 1 | 1 | 1 |
载 重 量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速 度 | ≥1.75m/s | ≥1.75m/s | ≥1.75m/s | ≥1.75m/s |
层/站/门 | 12/12/12 | 12/12/12 | 12/12/12 | 12/12/12 |
基 站 | 地上一层 | 地上一层 | 地上一层 | 地上一层 |
井道尺寸(宽深)mm, | 2200*2200 | 2200*2200 | 2200*2200 | 2200*2200 |
轿厢尺寸(宽×深×高) mm,(具体厂家深化为 准) | 1600*1500*2600 | 1600*1500*2600 | 1600*1500*2600 | 1600*1500*2600 |
开门尺寸(宽×高)mm | 1000*2100 | 1000*2100 | 1000*2100 | 1000*2100 |
(具体厂家深化为准) | ||||
开门方式 | 中分 | 中分 | 中分 | 中分 |
井道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门洞尺寸(m) | 1.1*2.2 | 1.1*2.2 | 1.1*2.2 | 1.1*2.2 |
服务楼层 | -1,1-11 | -1,1-11 | -1,1-11 | -1,1-11 |
提升高度(m) | 35.35(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35.35(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35.35(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35.35(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顶层高度 | 46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46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46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46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17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17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1700mm(具体实际现场为准) |
2.1 电梯技术规格
注:a.以上各表中土建尺寸为目前施工图上的设计尺寸,仅供参考。各投标人需根据各自技术要求,并考虑电梯美观、舒适的要求,对轿厢高度、门洞尺寸、开门宽度和高度等进行合理调整。
b. 楼层最终实际高度尺寸可能会有所变化,中标人须按实际层高提供电梯。
c. 未来根据招标人及设计院要求对尺寸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予以配合,总价不变。
3.基本功能要求
序号 | 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超重警告 |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有声音警报装置):当电梯超重时, 不允许关门起动,门必须打开,并同时发出声光警报,当超重现象消除时,警报自动解除,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
2 | 轿厢开关门保护 | 当电梯开门时间超过预定值时,电梯会强行关门而应答其 他信号。当电梯强行关门几次未能关紧,电梯将打开轿门,停止运转,内外呼梯信号均被自动取消。 |
3 | 火险紧急返回 | 假如火险发生,电梯接到消控中心发出的火警信号后自动回到设定层,电梯回到设定层后反馈给消控中心一个已到设定层的信号;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对从安全中心传来信号可接收的条件。(中标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供通讯线材的型 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 |
4 | 报警铃 |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一按钮,若事故发生,按下操纵盘上的警铃按钮,向安全中心呼叫,在轿厢顶和一楼井道的 铃声响起。 |
5 | 五方对讲 | 按下轿厢中的紧急呼叫按钮能向控制柜、安全中心、底坑、轿顶呼叫。控制柜与安全中心能分别呼叫该台电梯。投标报价中须含轿厢内、安全中心、底坑、轿顶的对讲设备、通讯线材及调试费用;中标后 20 个工作日内提供通讯线材的型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的布线: 线材、线管及敷设工程由智能化施工方负责。 |
6 | 轿厢紧急照明灯 | 当照明断电,紧急照明灯会自动打开,当照明电源恢复正常时,紧急照明等自动熄灭。 |
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当供货方推荐的其他合适的功能可能被接受。
7 | 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 | 如果电梯停用超过设定的时间,自动关停轿厢内的照明灯及通风装置(加装电梯专用空调,单冷型),以节能,如 遇召唤再自动开启。 |
8 | 满载不停 | |
9 | 基站关机 | |
10 | 错误指令取消功能 | |
11 | 监控 | 轿厢内预留摄像机孔并随带视频电缆,并有电梯运行监控接口 |
12 | 自动调整开门时间 | 按照召唤是基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时间 |
13 | 到站钟及语音报站 | 轿厢到站铃及语音报站 |
14 | 停靠楼层设置 | 可以通过在控制柜的设定,取消某些楼层的停靠 |
15 | 控制柜计数器 | 控制柜内须有设运行次数计数器 |
16 | 随行电缆 | 要求含有视频、音频随行电缆 |
17 | 消防员操作 | 当系统消防模式设定为消防员模式,消防按钮按下时,电梯立即消除所有指令和召唤运行返回消防基站,而后进入消防员操作模式,没有自动开关门动作,只有通过开关门按钮,点动操作使开关门动作,这时电梯只响应轿内指令, 且到站后消除已等级的所有指令 |
18 | 有/无司机操作 | 根据轿厢操作箱上的开关,使电梯由自动操作改为司机操作 |
19 | 门保护 | 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免触式红外光幕)基本覆盖出入口整 个门高度,须为欧、美、日原装进口产品 |
20 | 即时关门 | 电梯停站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 |
21 | 停电再平层功能 | 当遇电梯动力电源停电,电梯就近楼层停靠;具有精确再平层功能 |
22 | 导轨 | 主导轨均采用实心导轨 |
23 | 无障碍功能 | 轿厢内残疾人操作箱、盲文按钮、轿厢三面不锈钢扶手、轿厢后壁镜面不锈钢、轿厢内中英文语音报站 |
24 | 消防自动迫降功能 | |
除以上功能外,电梯标准功能比较匹配,在投标时应详细列出所供设备的具体功能,并 在投标时提出,供招标人参考。 |
4、电梯装修要求
梯形内容 | 电梯 | 备注 |
轿厢壁 | 轿厢壁采用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为 ≥1.2m | |
轿厢顶 | 含灯光、通风扇,预留摄像头孔,随行电缆应附视频电缆 | 招标人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
地板 | 大理石地板 | 招标人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
操纵盘 | 采用一体式发纹不锈钢面板及按钮;彩色液晶显示 | 招标人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
踢脚板 | 硬质铝合金 | |
厅门坎 | 硬质铝合金 | |
厅门 | 采用层层 SUS-304 发纹不锈钢要求厚度≥1.2mm | |
门套 | 均按标准小门套。 材质采用层层 SUS-304 发纹不锈钢,要求厚度≥1.2mm | |
呼梯盘及显示 | 电梯门厅及轿内配置蓝白液晶显示,呼 吸盘装有微动发光二极管背景照明的金属按钮 | 招标人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投标总价不变。 |
空格中打/的招标人未作具体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投标产品情况决定。五、制造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部件应按标准制造,并有替换性和精确装配性。特别对于主机、开关门系统、主控制柜等电梯部件的装配应在工厂完成。
六、设备性能
6.1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 GB10058 标准和相应的国际标准。
6.2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以下内容参数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电梯的水平、垂直振动加速度、起制动加减速度、噪音指数(机房、轿内、开关门)。
七、其他
7.1 投标人提供至少 2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维保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2 这份规格书只是对电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第六章 工程预算书
一、本预算书是按施工图纸编制的,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预算书应与投标须知、施工合同、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资格标格式(附件四)、技术商务标格式(附件五)由招标人统一提供。
附件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 投 标 人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在上述活动中所签署的所有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资格标格式
资格标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1、资格后审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3、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代理销售公司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有);
5、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的,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转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原件;
6、电梯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电梯安装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8、其他证书和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二-1
致: (招标人全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企业全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项目名称全称) 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咨询:
技术方面 | 财务方面 | ||
姓 名 | 姓 名 | ||
职 务 | 职 务 | ||
电 话 | 电 话 |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 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须以资格后审申请提供的内容为准;
4.2 你方保留如下权利:
(1)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2)接受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6、我方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包括邮编、电话、传真)年 月 日
附件二-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3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xxxx: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 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交易席位、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4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5:
制造商项目授权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根据 (国家名称)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制造商(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需的事宜。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公章)
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和部门:
技术标格式
技术标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三-1: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技术偏离表
序 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 备 注 |
技术偏离 | |||
注:1、如不填写,招标方可以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2: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商务偏离表
序 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 备 注 |
商务偏离 | |||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附件三-3: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主要部件产地、规格说明表
序 号 | 名 称 | 产 地 | 品牌/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注册商标 | 备 注 |
1 | 整机 | ||||
2 | 曳引机 | ||||
3 | 测速编码器 | ||||
4 | 控制柜主板 | ||||
5 | 变频器 | ||||
6 | 门机 | ||||
7 | 光幕 | ||||
8 | 操纵盘、按钮 | ||||
9 | 呼梯盘、按钮 | ||||
10 | 轿厢位置读码器 | ||||
11 | 供对重运行的导轨 | 需提供每米重量 | |||
12 | 供轿箱运行的导轨 | 需提供每米重量 | |||
13 | 轿箱 | ||||
14 | 限速器 | ||||
15 | 安全钳 | ||||
16 | 钢丝绳 | ||||
17 | 缓冲器 | ||||
18 | 不锈钢装饰板 |
注:1、本表所列项目应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3、投标人需说明导轨的规格和每米重量。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附件三-4: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随机特殊工具及检测设备清单
(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用于设备具体部件及作 用 | 产地/ 制造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注:1、本表所列项目应全部计入投标总价,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本表仅提供了表格格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5: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易损件清单及价格
(人民币/元)
序号 | 易损件名称 | 型号规格 | 用于设备具 体部件及作用 | 产地/ 制造厂 | 单价 | 备注 |
注:1、易损件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
本表仅提供了表格格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
如今后电梯因各种原因损坏的零部件价格在此表中无反映,则可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器件中较低的价格执行。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6: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电梯质量、性能数据及售后服务保证
电梯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提供的内容 | 投标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或具体承 诺) | |
1 | 电梯的垂直振动加速度 cm/s2 | ||
2 | 电梯的水平振动加速度 cm/s2 | ||
3 | 起制动加减速度 cm/s2 | ||
4 | 噪音指标(轿厢、开关门、机房) | ||
5 | 不锈钢厚度 | ||
6 | 主机驱动方式 | ||
7 | 门机驱动方式 | ||
8 | 速度 | ||
9 | 载重 | ||
10 | 电梯型号 | ||
11 | 平层精度 | ||
12 | 主电机允许启动次数 | ||
13 | 故障响应时间及相应的赔偿承诺 | ||
14 | 一般故障修复时间及相应的赔偿承诺 | ||
15 | 重大故障修复时间及相应的赔偿承诺 |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附件三-7: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投标电梯的井道尺寸及电梯轿厢尺寸表
电梯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提供的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 | |||
1 | 井道尺寸(宽*深)mm | ||||
2 | 顶层高度 mm | ||||
3 | 基坑深度 mm | ||||
4 | 门洞尺寸(宽*高)mm | ||||
5 | 开门尺寸(宽*高)mm | ||||
6 | 轿厢内净尺寸( 宽*深)mm |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附件三-8:
拟提供本次设备安装的人员构成表
姓名 | x工程拟任岗 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年限 | 现任职务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类似工程经历业绩介绍(或另附简历) |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9: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的大小包费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台*年) | 合价(元) |
1 | DT1 | 1 | ||
2 | DT2 | 1 | ||
3 | DT3 | 1 | ||
4 | DT4 | 1 | ||
小包每年费用合计 | ||||
5 | DT1 | 1 | ||
6 | DT2 | 1 | ||
7 | DT3 | 1 | ||
8 | DT4 | 1 | ||
大包每年费用合计 |
注:1. 小包工作范围基本要求:包括每月至少 2 次的例行保养(服务内容见维修保养合同), 24 小时的急修服务以及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承担易损材料的更换费用,单价在 300 元以内的易损材料更换包括在小包内。
2.大包工作范围基本要求:在小包范围的基础上,包括设备所有零部件的更换费用。
3.以上表格中所列的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将作为签订合同的参考依据,买方保留是否签约的权利,卖方不得拒绝。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10:
投标品牌电梯台州地区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电梯品牌 | |||
设置县市 | 具体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商务标格式
商务标
(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年 月 日
附件四-1:
投 标 函
致温岭市滨海产业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 招标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愿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贵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装修要求完成上述工程所有电梯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管理。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的前提下:
1、工期:配合总包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起 日历天内交货,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人员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部署及时到位。
4、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5、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作为我方的履约保证。
7、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内容。
五、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承诺一旦我方的投标出现严重违规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而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理。我方承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我方自动放弃投诉权利。
六、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完全知道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八、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九、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提交。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2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载重(kg) | 速度(m/s) | ||||||
1 | DT1~DT4 设备费 | 1000 | 1.75 | 台 | 4 | ||
一 | 设备总价 | ||||||
2 | DT1~DT4 安装费 | 1000 | 1.75 | 台 | 4 | ||
二 | 安装费总价 | ||||||
(电梯)投标报价合计(一+二)结转至投标函 |
温岭市滨海镇村民集聚安置小区工程电梯项目投标报价清单
注:1. 投标报价清单表中空白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每项均填写单价和合价;
2.设备总价包括设备价(含特殊工具及检测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进口部件的商检费用、海关费、进口手续费、装卸、现场保管费、技术服务培训费、质监部门验收费用、调试、测试、检验、质保期内维保费、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3.安装费总价包括装卸、分层、就位、预埋件敷设、安装、现场将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自备调试电缆及电梯井道内的钢xxx网、脚手架搭拆费、水电费、起重设备进场费、总承包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本(电梯)的总承包服务费按 10000 元 计取,由中标方进场时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基本账户)
我公司参加 的投标工作,现已结束。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请退还至:
户名 ,开户行 ,联行号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