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5500066Q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xx 公告编号:2019-01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圆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3、截至目前,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及国家xx委《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等政策导向,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或“公司”)与北京圆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心科技”)拟进一步布局互联网医院领域,持续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及信息化支撑下的医院智慧服务建设,探索基于互联网医院的电子处方与药品零售、三方配送的信息共享模式,努力构建基于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近日,经友好协商,双方已签署《合作协议书》。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圆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5500066Q
3、法定代表人:xx
4、注册资本:208.9655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 0 xx 0 x 000 x
6、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软件开发;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圆心科技在医疗互联网领域优势明显,拥有行业关键资源的积累,旗下拥有的“妙手医生”网站及 APP 产品是国内首批互联网医院牌照获得者,其在院外处方流转、互联网医院运营、药品供应链及 DTP 全国布点、品牌医生运营方面深具能力。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圆心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协议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圆心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借助于创业xx已有的用户资源和圆心科技(妙手医生)已经落地成型的电子处方业务模式,双方将在电子处方流转、互联网+药品、互联网+护理、电商、商业保险等互联网+健康服务等领域进行深入融合,共同寻找双方交叉和增量的市场。
2、依托创业xx在健康、医疗信息化等优势业务、产品、技术和资源,妙手医生提供自身在互联网+医疗+药品领域的优势资源,不断探索基于互联网医院的电子处方与药品零售、三方配送的信息共享模式,探索构建基于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3、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寻求合作发展,公司与圆心科技同意共享资源,并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互联网+药品服务、护理服务、电商、商业保险、电子处方等互联网+健康服务方面进行紧密深化的合作。
(二)其他
1、本协议应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且注销工商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金额,对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创业xx与圆心科技(妙手医生)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携手布局互联网+医疗领域。以创业xx现有的合作医院为基础,依托创业xx在健康、医疗信息化等优势业务、产品、技术和资源,圆心科技提供自身在互联网+医疗
+药品领域的优势资源,双方将在电子处方流转、互联网+药品、互联网+护理、电商、商业保险等互联网+健康服务等领域进行深入融合,力求共同发展成为互联网医疗生态链建设领军者。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意向性协议,项目尚未实际开展,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对上市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3、本协议所述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金额尚不确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涉及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披露时间 | 协议对方 | 协议名称 | 进展情况 |
2017 年 11 月 6 日 | 网易(杭州)网络有 限公司 | 《战略合作协议》 | 公司与网易已在语音识别和人工智能等方面开展了技术合作。 |
2017 年12 月16 日 |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 份公司 | 《战略合作协议》 | 双方已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启动了中国首个家族基因库建设。 |
2018 年 5 月 15 日 | 青海大学 附医院、白银市第一 人民医院、兰州市第 二人民医 院 | 《数据业务应用及推广战略合作协议》 | 公司已与相关客户就大数据业务合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了论证及前期需求调研工作;另外,本次大数据业务合作已起到了行业推广及示范作用。截止目前,公司已与上海市闵行卫计委、江阴市人民医院等 400 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签署了关于大数 据业务的协议。 |
2018 年 6 月 13 日 |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合作框架协议》 | 公司已与蚂蚁金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合作;自协议签署后已有 400 多家客户的医疗信息化软件平台与支付业务实现对接。 |
2018 年 8 月 6 日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 | 公司已与腾讯计算机公司以健康中山 项目作为试点,引入了腾讯智慧医院、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电子社保卡、 微信城市门户、微信支付等产品融合 到健康中山产品中。 |
2018 年 12 月 3 日 | 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美年 大健康产 | 《合作协 议》、《合作框架协 议》 | 双方已共同建立“合作委员会”,确定定期会晤机制,就双方具体工作进行策划、安排、布置。 |
业(集团)有限公司 | |||
2018 年 12 月 17 日 | 上海康xx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稳步推进中。 |
2019 年 1 月 23 日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合作协议书》 | 稳步推进中。 |
5、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情况。
6、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拟减持公司股票情况,为公司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其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7、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存在解除限售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