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0617-2376FZ1681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关于垃圾中转站及教场沟、尧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设计
项目编号: 0617-2376FZ1681
包 号: 合同包 2(9 个中转站设计)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第八章 评标方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关于垃圾中转站及教场沟、尧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择优招采平台(xxxxx://x.xxxxxx.xxx/)”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提示:请购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的时间成本,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西北国际招标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 029-89651862 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7-2376FZ1681
项目名称:关于垃圾中转站及教场沟、尧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设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2000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合同包 1(教场沟、尧头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 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教场沟、尧头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 000.00 | 1,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包 2(合同包 2(9 个中转站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0000.00 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22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 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工程设计服务 | 垃圾中转站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20, 000,00 | 1,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同包 1(合同包 1(教场沟、尧头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合同包 2(合同包 2(9 个中转站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合同包 1(教场沟、尧头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合同包 2(合同包 2(9 个中转站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择优招采平台(xxxxx://x.xxxxxx.xxx/)”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示:请购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的时间成本,确保
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西北国际招标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 029-89651862 咨询。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 元/合同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08 月 04 日 14 点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xxx
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城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澄城县育才东路 联系方式:0913-6066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x00 x联系方式:029-89328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电 话:029-893285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称:澄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xxxxxxx |
0.0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x00 x邮编:710065 电话:000-00000000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 / |
本项目特定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 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 |
3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h ttp://xxxx.xxxxx.xxx.xx/xxxxxx/)、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 |
6.3 | 招标内容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 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8.1 |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及代理机构指定的接受质疑联系部门 | 1、已经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质疑方式: 1)书面质疑: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下载专区”; 3、联系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处;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 5、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 |
8.2 | 质疑内容要求 |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或者xx(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质疑函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详见“中国 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下载专区。 |
8.3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1、对于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2、对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 个工作日内答复。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报价要求 | 固定总价 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成本、各种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完整报价,任何不完全的投标报价将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
11.3 | 是否允许备选方 案 | 否 |
11.4 |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要求 |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不能对包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2.2 |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原件);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八)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复印件);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2.3 | 商务响应证明文 件 | 无 |
15.1 | 是否要求投标保 证金 | 本次招标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15.2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 金额: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形式: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 号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函。 重要提示: 1、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2、投标人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该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函及其他非现金形式的请将原件密封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所有副本中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上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包号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便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查询登记。 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户 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招标公司财务室电话:000-00000000 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请投标人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指定的账户能收到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该投标为无效。 重要说明: 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中办、国办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陕西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4 号)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 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 2018〕23 号 ),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担 保 机 构 名 单 具 体 可 登 陆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 , 重要通知专栏) 及西安市财政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法规专栏)中查询了解,以上述官网中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2、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 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 | ||
/ |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000-00000000、000 00000、69936154。 2.对于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等规定的,在评标时给予相应的价格折扣,具体办法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上 述价格折扣的办法。 |
16.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 90 天。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 | /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 ,内容为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 PDF | ||
17.2 | 电子版文件要求 | 格式,且盖章、签字处必须扫描并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封装。 |
17.3 | 签字盖章 |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处,均须由签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 色墨水(汁)书写全名,也可以盖刻有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图章代替。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2.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可加盖经公章授权的本单位其他印章(附 公章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 ||
18.1 | 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 | 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2)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3)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 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
19.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 x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04 日 14 点 00 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 x成长大厦 10 层会议室 |
21.3 | 开标大会宣布内 容 | 1、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 2、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 |
21.8 | 投标人资格审查 | 1、 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 2、 审查内容: 2.1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2.2 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投标为无效。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 ||
2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 评标方法)。 |
26.1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26.7 | 评标特别规定 | 无 |
3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确定成交人后 3 日内,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若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2、银行信息: 户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账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
附件 1
陕财办采〔2018〕23 号
各设区市、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企业:自 2012 年起,我省启动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
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2018 年 10 月 8 日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第四条 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在陕西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且在我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搭建服务链接窗口的金融机构。
第五条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应当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
第六条 省财政厅以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银行信息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积极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但不得为相关贷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八条 各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协议;各供应商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及在该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
第九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
第十条 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第十二条 银行应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 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
第十四条 各银行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审核无误后,银行应当凭合同和事先约定的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
第十五条 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各采购单位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第十六条 各市县操作程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拟定,但应当体现“便捷高效、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十七条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无故不及时还款的,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行为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应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 实施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1.3 本次招标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则该投标无效。
2.4 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4.1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合同
份额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2.4.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2.5 投标人必须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6 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 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第八章 评标方法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6.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
8.1 已经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部门提出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3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包括产品样本、彩页、说明书等)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1.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要求
1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标明投标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3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按照评标方法中的规定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
11.4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人可对任一最小单元进行投标,但不能对最小单元中的部分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 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证明文件。
12.4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1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及文件。缺少上述证明及文件或证明及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2 上述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等,也可以是实物,它包括: 1)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2)服务内容、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和质量保证措施等的详细说明;
3)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5)服务成果模型等。
13.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优惠(详见评标方法)。
14. 落实促进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中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价格折扣优惠 (详见评标方法)。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
15.投标保证金
15.1 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时向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 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的;
15.6.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6.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6.4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5.6.5 中标单位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
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
17.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 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5 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包装、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而引起的投标文件误投、提前开启或投标资料泄露等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必须派出代表,在本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物品等递交至投标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3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7 条和 18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 在开标之后,对于投标人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经
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投标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没有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21.3 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 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5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2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8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 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方法
2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为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26.定标
26.1 评委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26.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6.3 采购人也可以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 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如果中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6.5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 中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7 关于本次评标的特别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中标与落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之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8.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29.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 31.废标与采购方式的变更
3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依法重新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服务)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提供的服务。
1.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5“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卖方”系指签署本合同,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服务地点”系指本合同(包括附件)指明的提供服务的地点。
1.8“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要求
2.1 卖方提供服务应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包括合同附件)相一致。
2.2 见合同专用条款。 3.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4.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4.1 见合同专用条款。 5.保险
5.1 卖方应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等购买保险。 6.付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服务成果由买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书后,连同合同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结算。
6.3 见合同专用条款。 7.质量保证及索赔
7.1 卖方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7.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服务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同时应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
7.3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应及时纠正。具体响应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7.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在上述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纠正和弥补,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买方亦可从合同款和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8.检验和验收
8.1 在完成每项服务内容前,投标人应对服务的内容、实施的效果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8.2 服务成果,由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履约情况。
8.3 履约验收方案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9.违约责任
9.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 如卖方事先未征得买方同意并得到买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提供服务的情况,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对卖方加收误期赔偿金。误期赔偿金以每周 0.5%计。
9.4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9.5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9.6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0.违约终止合同
10.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报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卖方进行索赔。
12. 争议的解决
12.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
交仲裁。仲裁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四份,均以中文书写。买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卖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15.合同修改
15.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提出修改,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6.合同附件
16.1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服务)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5 | 买方名称:澄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澄城县育才东路 |
2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垃圾中转站及教场沟、尧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设计。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4、服务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收转运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三)具体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内容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要求。 (四)其他要求:详见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
4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 顺延)。 | |
6 |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2.付款方式和程序: 2.1 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2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 方一次性付清。 |
2.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4 结算方式:供应商持验收书,发票(按合同总价开采购人),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与采购人结算。 根据省财厅(2022)5 号文件要求:鼓励取消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 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并明确退还的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 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省财厅(2022)10 号文件要求: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为保证采购合同的履行,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文件中约定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收取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 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四、服务期: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六、服务保障: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七、质量标准: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十二、违约责任: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十三、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监管部门备案 壹 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壹 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 资格证明文件
(四) 投标保证金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现注册地址为( 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营业(办公)地址为(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正式联系电话为(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所在部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印正反两面的完整信息)注:身份证信息不全的授权书无效。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八)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
位注册(复印件);注:
1、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准备以上证明文件并编目、封装。
3、除要求在投标时一并提交的原件外,其它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之后的审查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可随时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 1: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诚信声明
致:(采购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
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转账或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粘贴或装订在此处。提供投标担保函及其他非现金形式的请将原件装订在此处。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术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投标报价表
(三) 投标方案说明书
(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投标函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 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 我们同意在贵方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 我方同意,如果在开标后,我方出现了“投标人须知”中第 15.6 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7)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8) 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
公章:日期:
二、投标报价表
2.1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1 | 2 | 3 | 4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关于垃圾中转站及教场沟、尧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设计 | 小写金额:大写金额: | 2023 年8 月至 11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 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总价 | 小写金额:大写金额: |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2.2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1 | 2 | 3 | 5 | 6 | 7 |
序号 | 名称 | 角色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总计(元)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授权代表人签字:公章: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品目号:服务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方案说明书,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响应文件
1.1 投标服务的证明文件
1.1.1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1.2 技术响应说明书
1.2.1 采购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方案、设计大纲、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计划保障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人员配备等的详细说明;
1.2.2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成果验收及移交方式等;
1.3 业绩(格式自拟) 2)商务响应文件
2.1 商务要求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附件 1:
注: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此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非中小企业,无须附此表。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2: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此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附此表。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世行贷款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二期)澄城县子项目
2、服务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建设内容
收转运配套设施
(1)收集: 村镇配备电动收集车 195 辆(含 4 个垃圾桶)。
(2)转运设施:新建 1 个固定式转运站,8 个移动压缩转运站 (配套建设转运站点、休息室及公厕为一体),购置 16 台 10t 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 (2 台/站)。
(3) 转运区域设备: 2t 挂桶式转运车(村/社区-转运站) 44 辆、10t 箱体勾臂车 6 辆(镇级移动式转运站-焚烧发电厂),14t 箱体勾臂车 2 辆(城区固定式转运站-焚烧发电厂)。
(4)直运区域设备: 8t 后装式垃圾压缩转运车 1 辆(村-焚烧发电厂西河沿线),2t 挂桶式转运车 2 辆(村-焚烧发电厂--雷家洼片区)。
1.收转运配套设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等国家标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农村人居环境垃圾管理要求》
(DB61/T1271-2019)等省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澄城县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进各镇生活垃圾的协调处置能力,在兼顾处理设施合理服务半径的前提下,优化全县环卫设施布局。
澄城县全县辖 10 个镇,垃圾全部拉运至澄城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1.1 分类
根据《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各村常住人口、垃圾产量、成分和清运频率以及现状调研情况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容器应与收集方式、运输车载方式相匹配,做到方便投放、便于运输。澄城县农村地区推行垃圾“两分法”,即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1.2 收集设体系
澄城县县城目前收转运设施体系基本健全,农村地区垃圾收运模式为村保洁员驾驶电动三轮车每天定时上门收运垃圾,垃圾桶为农户自有垃圾桶,大部分集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在村、镇收集后均就近进行倾倒、填埋。澄城县农村地区主要存在问题为缺失转运环节。本次设计重点内容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体系建设。
(1)收集模式
本次设计延用现有收集模式“车一站”模式,直接使用电动收集车定时上门收集农户生活垃圾。
转运片区 | 直运片区 |
1、城关镇镇基村移动压缩转运站 | |
2、冯原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3、王庄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4、赵庄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1、西河沿线、焚烧发电厂周围 | |
5、尧头移动压缩转运站 | |
(雷家洼片区) | |
6、交道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7、韦庄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8、寺前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
9、庄头镇移动压缩转运站 |
本项目拟划分 11 个片区,其中 2 个直运片区,9 个转运片区片区划分表
1) 转运片区
在转运片区采用设置转运站的形式,村庄使用电动收集车拉运至村收集点 (村收集点为 2t 挂桶式转运车停靠点),再由 2t 挂桶式转运车拉运至转运站。
2) 直运片区
西河沿线翟卓、良周、贾家捻、联谊、太贤、蛾蟒、侯卓、蔡邓、程家洼、郊城堡 10 个
村庄沿西河沿线道路分布较近,沿路拉运路线顺畅,考虑地形条件及运输成本因素,这 10个村庄的垃圾由 8t 后装式垃圾压缩转运车定时定点由北到南一路直接拉运至焚烧厂。
根据比选结果距离雷家洼片区的村庄由 2t 挂桶式转运车定时定点直接拉运至焚烧厂。
(2)收集车辆
保洁员每天定时用电动收集车收运农户垃圾,电动收集车可装运 4 个 240L 垃圾桶,总
容量约为 960L。
平均按照每 500-1000 人左右配置一辆电动收集车进行收运农户垃圾,共需购置 195辆电动收集车。
(3)转运频次
村一移动压缩转运站: 每日收运 1 次/2 天转运 1 次。
(4)管理体系
农户—村收集点由环卫中心下环卫所统一负责管理。
根据该地区垃圾估计产量以及车辆、道路、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初步确定垃圾收集车每天按照预设固定路线收运到垃圾收集点。
1.3 转运设施体系
根据现状情况澄城县县城目前收转运设施体系基本健全,农村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设施基本缺失,本次设计重点内容为农村转运设施设备的配置。
转运设施为 1 个固定式压缩站,8 个小型移动式垃圾压缩站,直运区域(用 8t 后装式压缩式垃圾车定时定点拉运和 2t 挂桶式转运车拉运)几种方式。
(1)运区域
1) 根据运输路线比选分析,在整个县域进行优化分析,雷家洼区域(焚烧发电厂)采取直运的方式,由 2t 挂桶式转运车定时定点从村收集点直接拉运至焚烧厂。
2)澄城县翟卓、良周、贾家、联谊、太贤、峨蟒、侯卓、蔡邓、程家洼、郊城堡 10 个
村庄沿西河沿线道路分布较近,沿路拉运路线顺畅,考虑地形条件及运输成本因素,这 10个村庄的垃圾由 8t 后装式垃圾压缩转运车定时定点由北到南一路不经过转运站直接拉运至焚烧厂。
8t 后装式压缩式垃圾车外型尺寸(mm):8345x2460x29506,最高时速 85km/h,额定载质量:5505kg 以上(含),车厢容积为 12 立方米,填料口高度 2500mm,投入口宽度 1800mm。
(2)转运站
根据澄城县转运线路及实际比选情况,结合地形,最终将澄城县划分为 11 个片区,其中 2 个直运片区,9 个转运片区,其中 2 个直运片区不设转运站,9 个转运片区各设一个转运站(一个固定转运站和 8 个小规模移动压缩站)。
澄城县共新建 9 个转运站,其中 1 个为固定式压缩转运站,服务于主城区育才路以南
的区域,其余 8 个为小型的移动压缩转运站。每个移动压缩转运站需配套建设转运站点、休息室及公厕等为一体的转运站。
1)建设方案
根据城关镇现状垃圾转运量 101.01t/d,有一个临时垃圾转运站,配套四个罐,压缩站每天转运 80-90 吨垃圾,其余为矿务局小区管辖范围内,由他们的压缩车转运后直接运至
尧头垃圾场。城关镇转运站一焚烧厂转运频率为 4 次/d。
本次城区只设计一个转运站(固定式压缩),处理规模为 100d/t,位于县城的南边,考虑到经济合理性,且北边老城区的垃圾拉至城关镇转运站运输距离较远,约为 10 公里左右,成本较高,因此从城关镇育才路分开,育才路以北的垃圾拉至庄头镇代庄村转运站距离约为 4-6 公里;育才路以南的垃圾拉至城关镇转运站,根据调研得知,育才路以北的垃圾转运量为 15d/t。
固定式压缩站首选水平直压式压缩工艺,采用单机位布局,压缩机对收集车适应性好,可持续进料,压缩效率高,同时配置轻量化垃圾箱,装得多,经济性好。转运站总占地面积 1592.825 平方米,约 2.39 亩;建筑面积(不含上料车道及卸料平台): 442.25 平方米,处理规模为 100d/t。
小型移动压缩站由于建于镇级,距终端远,村镇人口分散,垃圾在站内停留时间长,转运不需要时效性,更注重运输的经济性,首选大容量垃圾箱和分体式压缩机。
移动压缩转运站占地面积 613.06m2(30.2m*20.3m),总建筑面积为 470.15m,屋内梁下净空 25.5m,其中转运站建筑面积 157.95m2,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休息室及公厕,日处理规模为 30d/t。
2)工艺设计
综合比较可以看出,水平压缩转运工艺和垂直压缩转运工艺都能很好的完成垃圾的压缩和转运,在国内都有成功应用的先例。但是水平压缩工艺具有卸料时间短、抗高峰能力强、易于后期维护等特点,更适合澄城县现状,结合建设单位意见,为了便于后期运营管理,本工程所建转运站推荐选用水平压缩转运工艺。
且水平预压式系统工作时需要转运车留在站内,等垃圾装满后,才能离开,转运车在站内停留时间较长,从而需要更多的垃圾转运车来配合运输,将会增加投资,且受澄城县生活垃圾特性、转运站规模、道路通行条件和末端处理设施条件等限制,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为了使转运系统的运转更加灵活本工程拟采用水平直接压缩装箱工艺。
生活垃圾经过压缩后转运至位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最终的无害化处理。 3)工艺的原理及流程
垃圾收集车或人力三轮车从后平台直接往上料机构卸料,上料机构将垃圾翻倒入压缩机的压缩仓内,压头在液压推力作用下,把松散垃圾挤压推入垃圾箱内,挤压污水通过排污水沟流入厂区污水收集设施。
a、进料:装满垃圾的收集车进入垃圾转运站,倒车停于卸料平台卸车位准备卸料至压缩机的上料机构。
b、上料:垃圾卸入上料机构后,进入压缩机料斗倾倒入贮料斗内的垃圾,经其下方的推料装置推入垃圾压实机。
c、集装箱对位: 勾臂车先将空的垃圾箱尾门密封门举起打开再将垃圾箱放到压缩机前的导轨装置上,使空箱与压缩机进行对接压缩机的推拉装置自动将空箱拉入并与压缩机结合,锁紧装置自动将垃圾箱与压缩机拉紧并锁紧,提门装置将空箱装料门自动提起。此时,机箱对接工作完成,即可进行卸料和压装。
d、压实:推入压实机的垃圾,经压实机的推料头推入集装箱经压实后的垃圾,检测集装箱的侧向压力,当集装箱的侧向压力达到压实压力后,压缩机压头进一步用最大压力压缩并保压一段时间,最后压头退回,此时,装料门快速放下完全封闭集装箱。
e、吊装:自动推拉箱及定位锁紧装置将集装箱与压缩机的锁紧松开,并将集装箱推开一段距离,由钩臂车钩起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
4)移动压缩站工艺方案
①箱车一体式转运车与车厢可卸式转运车比较
箱车一体式转运车与车厢可卸式转运车的比较箱车一体式转运车即是将垃圾箱固定于汽车底盘上,在垃圾箱内部装有推板和多级油缸,以便垃圾卸料时将垃圾平行推出。内带的推料装置占据了垃圾箱中不少宝贵空间,推料装置较重,又提高了整车的重心,导致运行及操作的稳定性、安全性降低。而且该种车型由于箱车不分离,同等能力下需配置较多的汽车底盘,导致投资浪费,司机和车辆在转运站的等候时间较长,影响了车辆的利用率和站内交通,人工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维修方面,集装箱或汽车底盘的维修保养都将使整车不能使用。
车厢可卸式转运车(即勾臂车) 是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垃圾转运车,无论在山区还是在填埋场,它都表现出了优良和稳定的性能,该种转运车的垃圾集装箱轻巧灵活、有效容积大,净载率高,垃圾密封性好。该种车型由于汽车底盘与垃圾集装箱可自由分离、组合,在压缩机向垃圾集装箱内压装垃圾时,司机和车辆不需要在站内停留等候,提高了转运车和司机的效率,因而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均较低,维修保养也方便。
根据澄城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结合车厢可卸式转运车调度运营方便,车辆投资合理,维护简单等特点,推荐使用车厢可卸式转运车。
本项目移动压缩站工艺方案采用压缩机横向移动,两箱两泊位结构,换箱效率高,垃圾箱容积≤3.5 立方、间歇式进料。采用机箱分体式高位直压压缩技术,移机轻轨固定在垃圾站内且压缩机可横向移动,与垃圾箱配合使用,垃圾箱与压缩机对接后,垃圾箱处于压缩机机架内部,垃圾箱与压缩机构在压缩完成后可实现分体。
②工艺流程上料:
垃圾收集车将各投放点收集来的垃圾倒入压缩机前部料斗,上料机构将料斗提升翻转并通过垃圾箱顶部入口将垃圾高位投入垃圾箱。
压缩:
压缩机内的刮板翻转初段卷压压缩,平移二段水平压缩,当系统发出满箱报警,此时压缩机构回位。
机箱分离:
料斗上翻入料斗罩内,锁箱机构自动实现与垃圾箱解锁,举升机构实现压缩机构上举的动作完成机箱分离。
压缩机泊位切换并机箱对接:
通过液压马达,将压缩机整体横移至相邻的空垃圾箱位置,压缩机构下放到位,同时锁箱机构完成锁勾的动作,料斗向下翻转,等待卸入垃圾。
箱体装车转运:
待压缩机移动至相邻的空箱位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直接将满箱垃圾箱勾装至车上,转运至中大型垃圾压缩站或直接转运至焚烧进行处理。
回程卸箱: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卸完垃圾后回程将空垃圾箱卸入空机位,等待进入下一个工作循环。
(3)设备购置
城关镇转运站购置垃圾压缩设备1 套,其余移动压缩转运站分别配置2 台移动压缩箱体,共购置 18 台 10t 移动压缩箱体。
(4)村收集点一转运站转运设施设备 1)其他垃圾
垃圾转运体系的建立要突出错时、分类转运的原则,与垃圾分类相对应。满足分类转运,
分类处理,最大化资源回收的要求,效率最大化、污染最低化。生活垃圾转运应对噪声、粉尘等污染严格控制,采用定时定点收集方式,减少转运环节。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转运站配套运输车数应按下式计算:式中:nv 一配备的运输车辆数量,辆;
Q—计划垃圾转运量,t/d;
Qv—运输车每次实际载运能力,t/ (辆-次) ; Nt—运输车日转运次数,次/d;
η—运输车备用系数,取 n=1.05~1.20。若转运站配了同型号规格的运输车辆,η可取下限值。
根据《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量定额》机动车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机动车行驶速度汽车:20-40km/h
单车操作时间参数《单车操作时间指单次垃圾装卸所需时间) 根据第三方运营公司调研并参考相关规范:压缩式车:20 分钟。
车辆在转运站的时间为 10-20 分钟;
最终考虑到车辆数应在相应数量范围内乘以 1.5 的系数
每日台班定额:有效工作时间/(单车操作时间+运输往返时间)村收集点一转运站:配置 2t 挂桶式转运车,根据定额计算共需 2t 挂桶式转运车 46 辆。(转运区域 44 辆车,直运区域 2 辆车)澄城县共购置 46 辆 2t 的挂桶式转运车(村-转运站)人员配置: 根据《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量定额》1 辆 2t 挂桶式转运车配备 1 名司机。
2)厨余垃圾
各个集镇公共机构食堂、餐饮门店的厨余垃圾采取直接收运模式,由专用车辆定时进行收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5)转运站→焚烧厂转运设施体系
主要购置移动压缩转运站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箱体钩臂车,6 辆规格 10t,2 辆规格 14t(城区)。全县共配置 8 辆箱体钩臂车,根据综合网络调度,循环转运原则,由县环卫部门统筹调度转运车辆进行转运。
转运站→焚烧厂转运由澄城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最终要实行收集运输作业规
范统一、车辆设备标准统一、垃圾物流调配统一、收集运输全过程监管统一和垃圾收运资金核算调配统一的目标。
(6)村收集点→焚烧厂转运设施体系
根据实际调研,澄城县翟卓、良周、贾家埝、联谊、太贤、蛾蟒、侯卓、蔡邓、程家洼、郊城堡 10 个村庄沿西河沿线道路分布较近,沿路拉运路线顺畅,考虑地形条件及运输成本因素,这 10 个村庄的垃圾由 8t 压缩转运车定时定点由北到南一路不经过转运站直接拉运至焚烧厂。
(雷家洼片区)的村庄由 2t 挂桶式转运车定时定点直接拉运至焚烧厂。共配置 2 辆挂桶式转运车。
1.4 终端处理设施
(1)其他垃圾
10 个镇的生活垃圾拉运至澄城县袁家坪生活垃圾焚烧厂,位于庄头镇袁家河村居民点东侧,澄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 0.9 万千瓦发电装机、1×500t/d 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并配置城市供热设施,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吨。
(2)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采取直接收运模式,由陕西天创清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运。
(3)可回收垃圾
参考《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规范》(T/ZGZS 0104-2021),本项目城乡生活塑料垃圾依托生活垃圾收转运的模式,农村可回收垃圾由村垃圾转运人员从户收的时候把垃圾分开后进行出售。
中心城区生活塑料垃圾通过源头“四分法”分类分出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参与垃圾分类运营的单位定期收运输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再转运至循环利用产业园区进行再生循环利用。
(4)有害垃圾
转运站设有有害垃圾暂存点,最终由专业公司运送至有害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三、项目采购内容
根据上述项目建设内容,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收转运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四、任务要求、规范及成果文件要求
1、设计要求
设计阶段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内容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
求,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要求。同时,本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指导思想。主要的设计原则要求有:
①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在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对可能产生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控制,防止二次污染;
②采取全面规划、科学实施的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区域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③为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及有效性,应尽量提高机械化水平,减轻操作人员劳动强度,改善工作条件;
④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资规模,降低运行成本,做到经济合理。 2、适用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第八次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主席令第 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第二次修订)》(2020 年 9
月 1 日施行,主席令第 43 号);
《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生活垃圾中转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修订版))等。 3、成果文件要求
①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人要求,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②本项目涉及到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剖面图、细部详图、工程概算书及后续服务(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商务要求
*4.1 必须满足的商务要求(如成果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2023 年 8 月至 11 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三)付款计划:
1.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2.付款方式和程序:
2.1 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2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2.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号标记的条款为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偏离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明并作出响应。
第八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2015﹞第 658 号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第 87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
(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
(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1.1 资格性检查:
1.1.1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
1.1.2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
1.1.3 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谈判响应为无效。
1.2 符合性检查:
1.2.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及响应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2.1.1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审查。
1.2.1.1.1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
1.2.1.1.2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1.2.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2.1.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有效。
1.2.1.3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
1.2.1.3.1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1.2.1.3.2 投标报价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1.3.3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重大偏离; 2、评委会对报价明显偏低的审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澄清有关问题:
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价的确定: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的确定。
4.1 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 3.2 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4.2 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
4.2.1 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4.2.1.1 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4.2.1.2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
4.2.1.3 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2.1.3.1 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4.2.1.3.2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3 投标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4.2.2 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4.2.2.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4.2.2.2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
4.2.2.3 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2.2.3.1 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定。
4.2.2.3.2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
4.2.2.3.3 投标人须提供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3 符合(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4.2.3.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4.2.3.2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标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4%)
4.2.3.3 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2.3.3.1 符合(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
4.2.3.3.2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承担的服务。
4.2.3.3.3 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评标价的计算:
4.3.1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情况:
小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微型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监狱企业,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10%);
4.3.2 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计算:
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与监狱企业联合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
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其评标价=最终报价*(1-4%)。
4.4 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审价=投标人提交的最终报价。 5、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服务以及汲及提供投标产品的加分规则:
5.1 投标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并计入最终得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5.2 投标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
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并计入最终得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6、比较与评价:
6.1 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
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7.1 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赋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
7.2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
类别 | 序号 | 评审要素及分值 | 赋分标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赋分: | |||
服务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内容深入全面,且针对 | |||
性、可行性强计(13-20]分; | |||
1 | 服务方案(20 分) | ||
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且有一定 | |||
可行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计(7-13]分; | |||
服务方案简单、可行差且内容不全面计(0-7]分。 | |||
设计大纲: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范围、工作 | |||
进度以及执行的技术和标准规范等。 | |||
2 | 设计大纲(15 分) | 内容充实细致、针对性强、科学专业,计(11-15]分; | |
项目内容基本全面、条理基本清晰计(6-11]分; | |||
项目内容有遗漏、内容空洞、条理不清晰计(0-6]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赋分: | |||
技术 90 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计 | ||
3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 分) | (7-10]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有一定可行性计(4-7]分;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无法保障服务质量的计(0-4] | |||
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赋 | |||
分: | |||
针对服务工作有具体合理、详细明确的设计周期安排计 | |||
4 | 工作进度计划保障措施(10 分) | 划,且计划保证措施得当的计(7-10]分; 服务周期安排计划完整,计划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 | |
求计(4-7]分; | |||
无服务周期安排计划或服务周期安排计划简单,计划保 | |||
障措施有明显缺陷的计(0-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赋分: | |||
重点、难点分析 | 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强计(5-7]分, | ||
5 | (7 分) | 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3-5]分; |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不强计(0-3]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赋分: | |||
对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针对性强、利于本项目 | |||
合理化建议 | 目标实现计(6-8]分; | ||
6 | (8 分) | 对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具有针对性、基本满足 | |
项目目标实现计(3-6]分; | |||
合理化建议基本合理、针对性不强、不利于本项目目标 | |||
实现计(0-3]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赋分: |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有团队配置清单,分工明确,组 | |||
织机构健全,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合理,技术人员 10 人以 | |||
上且 6 名及以上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完全满足 | |||
项目需求计 10 分; | |||
人员配备 | 有团队配置清单、分工较合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人 | ||
7 | (10 分) | 员专业配备基本合理,技术人员 5-10 人且 5 名及以上有 | |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计 6 | |||
分; | |||
有团队配置清单、分工不够合理,组织机构不够健全, | |||
人员专业配备不够合理,技术人员 5 人以下且 3 名以下 | |||
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计 3 分。 | |||
注:附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 | |||
类似业绩 | 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满分 10 分。 | ||
8 | (10 分) |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时间 |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商务 10 分 | 1 | 投标报价 (10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 10 分。 2.按(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 |
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
3)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