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股票简称:ST 百花 编号:20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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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9 月 21 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花村”)收到了股东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xxx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中明确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xxx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x
鉴于:
(1)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2020 年 9 月 21 日)持有公司股份 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乙方为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2020 年 9 月 21 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双方拟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进行公司的战略决策及表决。
1、“一致行动”的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2)若协议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多数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3)协议双方如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协议另一方、协议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4)双方承诺,如其将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2、“一致行动”的期限:(1)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届满可由双方协商续签。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2)一致行动关系不得由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上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害双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3、违约责任: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该将争议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乌鲁木齐市仲裁。
二、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20 年 9 月 21 日,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525,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xxx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后,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和xxx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4,525,087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疆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