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幼儿园LED显示屏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45870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合同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幼儿园LED显示屏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45870
甲方:峨边彝族自治县幼儿园
乙方:乐山科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99460.00
人民币大写:xxx仟肆佰陆拾元整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3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LED显示屏封闭式(SC-KJXY-2023110251110100001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产品 | LED显示屏 1.9(室内 )(模组) | LED显示屏, 海康威视/ HIKVISION, DS-D4 018FI-CZC, LED显 示屏1.9(室内)(模组)类型:全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屏幕尺寸:1㎡ 屏幕比例:16:9 显示像素间距:≤1.9m m 对比度:3000∶1灰度等级:16bit可视角度:140产品类型:模组 处理器接口:HUB使用环境:室内 防护等级:IP40 维护方式:模组前维护封装技术:表贴三合一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2年 3C认证:是 售后服务:整机一年质保 ;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半小时内响应,最迟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否则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 产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 13 | 4800.00 | 62400.00 | |
2 | 配件 | 配电柜10 KW | 1 | 1500.00 | 1500.00 | ||
3 | 配件 | 接收卡 | 65 | 120.00 | 7800.00 | ||
4 | 配件 | LED电源 | 78 | 120.00 | 9360.00 | ||
5 | 配件 | 视频处理器 | 1 | 8000.00 | 8000.00 | ||
6 | 配件 | 钢结构 | 13 | 600.00 | 7800.00 | ||
7 | 配件 | 包边材料 | 13 | 200.00 | 2600.00 | ||
合计 | (大写): xxx仟肆佰陆拾元整 (小写):¥99460.00元 |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村路。
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
八、验收标准
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 典》。
九、付款方式
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无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
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无
十二、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
是否节能产品: 是是否环保产品: 是是否节水产品: 是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x老师 甲方联系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000x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xx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时代广场支行银 行 账 号:08012100000474947
乙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银行行号:3136650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