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企业
(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培育电商直播等数字科技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积极配合落实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下称试验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下称产业基地)是指经试验区管委会批准设立,由试验区管委会平台公司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海岸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向入驻数字科技企业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以及配套设施。产业基地运用“互联网+”的新经济思维,通过提供直播间等办公场所,定期举办招商选品活动,并配套直播、视频制作、电商服务、技能培训、供应链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致力打造一个以电商直播产业为主导的数字科技产业聚集发展示范区。
第三条 入驻企业(机构)是指与东海岸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入驻产业基地的数字科技相关企业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入驻的企业(机构)应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东海岸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且不对入驻企业的经营行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入驻企业条件和申请流程
第四条 入驻条件。入驻产业基地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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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有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及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二)在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平台上以直播形式向用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电商直播相关企业,互联网创新、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影视传媒、教育培训等企业。
(三)服从市、试验区关于数字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遵守本管理办法,支持和配合产业基地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
(四)企业注册地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 万元(含200 万元,联合申请入驻的仅需牵头企业满足本条件),且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五)多个企业联合或者单个企业申请使用产业基地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一层(约2000 平方米)。
(六)经试验区管委会同意的其他行业类型企业。第五条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入驻产业基地,并且每家企业须向东海岸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企业入驻申请书》。(附件1-1、1-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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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简介(侧重企业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介绍)。
4.实缴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若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校对。
(二)资料审核。企业备齐相关资料后,送东海岸公司审核,东海岸公司根据入驻申请书提出的需求,结合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准分配。
(三)签订入驻协议。企业的入驻申请核准通过后,由东海岸公司与企业签订入驻协议。
(四)交付办公场地。东海岸公司按照“节约、集约、合理”的原则,分配指定的办公场地给入驻企业,经东海岸公司和大楼业主同意后,由入驻企业自行按照需求进行装修、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入驻条件和申请流程
第六条 入驻条件。入驻产业基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称“社会组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团队及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组织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二)电子商务、互联网创新、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影视传媒、教育培训等相关行业类型社会组织。
(三)服从市、试验区关于数字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遵守本管理办法,支持和配合产业基地管理机构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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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四)社会组织注册地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五)经试验区管委会同意的其他行业类型社会组织。第七条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入驻产业基地,并且每家社会组织须向东海岸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社会组织入驻申请书》。
(附件1-3)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社会组织简介(侧重组织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介绍)。以上资料若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并提供原
件进行校对。
(二)资料审核。东海岸公司收到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根据入驻申请书提出的需求,结合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分配后报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三)签订《入驻协议》。社会组织的入驻申请核准通过后,由东海岸公司与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
(四)交付办公场地。东海岸公司按照“节约、集约、合理”的原则,分配指定的办公场地给入驻社会组织,经东海岸公司和大楼业主同意后,由入驻社会组织自行按照需求进行装修、使用和管理。
(五)考核管理。为配合和支持产业基地打造华侨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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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发挥积极作用,不对社会组织进行税收、营收等指标的考核,不收取租金。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八条 东海岸公司为产业基地入驻企业(机构)提供各级政策解读、企业注册登记咨询、对接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力所能及的辅助服务。东海岸公司负责产业基地的运营、人员培训和管理,试验区管委会每年给予东海岸公司一定的运营补助经费。
第九条 自签订《入驻协议》起半年内为筹备期,入驻企业
(机构)原则上应在筹备期内完成场地装修等相关工作,若造成场地闲置的,东海岸公司有权收回该办公场地。
第十条 为鼓励数字科技相关企业入驻,降低企业经营负担,产业基地每层办公场所划分为01~10 号,其中01~05 号对应的标 准一租金为每年660 元/平方米(租金包含管理费和公区水费, 划分图详见附件3,下同),06~10 号对应的标准二租金为每年 540 元/平方米。此外,产业基地如需扩围将根据实际需要另行 上报试验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入驻企业达到以下条件的可 免除对应的租金:
(一)入驻企业在筹备期内无需进行考核,筹备期满后再按一年(12 个月,简称年,下同)进行考核(见附件2)。
企业入驻第一年,申请使用标准一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市、区级部分,下同)超过165元/平方米(联合申请入驻企业的相关经营数据进行合并统计考核,下同),或入驻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 万元/平方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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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标准二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135 元/平方米,或入驻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 万元/平方米。
(二)企业入驻后第二年,申请使用标准一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330 元/平方米,或年营业收入超过75 万元/平方米;申请使用标准二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270 元/平方米,或年营业收入超过75 万元/平方米。
(三)企业入驻后第三年,申请使用标准一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495 元/平方米,或年营业收入超过100 万元/平方米;申请使用标准二租金场地的入驻企业缴纳的合计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405 元/平方米,或年营业收入超过100 万元/平方米。
若筹备期满后第一年未达到上述条件,入驻企业须按考核标准差额向东海岸公司补交相应比例的租金;若企业连续两年未达到条件,则该企业除须按逐年考核标准差额向东海岸公司补交齐前2 年相应比例的租金外,自第三年起须先全额缴纳租金至入驻协议期满,第三年起的租金于年初缴纳,若该年度经考核后达标的(按入驻第三年的指标考核),则于考核完成后返还该年度缴纳的租金。期间,企业可向东海岸公司申请提前终止入驻协议。另外,入驻企业可按规定自行申请华侨试验区或汕头市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奖励。
入驻企业考核结果不符合免租条件时,当年应补缴租金的计算公式为:
=
(s - b)
R a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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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 为入驻企业当年应缴纳的租金;a 为入驻企业申请使用场地对应的每平方米年租金标准(即660 元/年或540 元/年); k 为入驻企业使用的办公场所平方数;b 为考核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确定);s 为考核标准。即单位面积年实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金额或者单位面积年营业收入金额。按两种考核标准分别计算入驻企业应缴纳的租金,按孰低原则确定应缴纳租金。
(四)入驻企业考核期的起止时间包含两个自然年的,则入驻企业的考核年度实际业绩按对应两个自然年全年的数据折算后相加予以确定,即b=(x/12)t1+(y/12)t2,其中x、y 分别对应两个自然年全年的经营业绩;t1、t2 分别为2 个年度需考核月数。
第十一条 入驻企业(机构)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诚实信用、信息真实、公平竞争原则,经营活动符合社会主义精神xx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并积极配合东海岸公司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如有发生下列情形的,丧失入驻资格,应予以清退处理,相关责任由该入驻企业承担: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受到有关部门追究的;
(二)从事违反本办法或《入驻协议》有关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四)不服从产业基地运营管理单位管理或不履行《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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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的;
(五)经营管理混乱,不适合继续留在产业基地的;
(六)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七)经营行为对华侨试验区或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八)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注册登记地址申请及管理
第十二条 为积极配合试验区管委会的招商引资工作,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六)款规定的数字科技相关新设或者迁入试验区的企业,若暂未取得注册登记地址且需在华侨试验区办理注册登记的,经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或管委会各局室同意,东海岸公司可将产业基地的部分工位提供给落户企业作为临时工商登记的注册场所(仅限注册登记使用),并经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后用于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该类工位的企业无需进行经营业绩等考核且申请使用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 年。
第十三条 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地址需提供资料。
(一)《借用注册登记地址申请书》(附件4)。
(二)东海岸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使用产业基地地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须向东海岸公司出具《借用注册登记地址承诺函》。
第十五条 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注册登记场所借用期限的,须提交《借用注册登记地址延期申请书》(附件5),经东海岸公司同意后,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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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华侨试验区经发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 年8 月10 日东海岸公司印发的《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管理办法》(汕东海案[2020]33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申请书》
2.《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经营情况考核表》
3.产业基地楼层办公室划分图
4.《借用注册登记地址申请书》
5.《借用注册登记地址延期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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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适用于单家企业申请入驻)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
实缴注册资本 | |||||
企业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类型 | □电商直播 □互联网创新 □共享经济 □人工智能 □供应链服务 □大数据 □数字创意 □新一代电子信息 □影视传媒 □教育培训 □区块链 □软件与信息服务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企业人员结构 | 总人数 | 本科以上 | 本科 | 其他 | |
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纳税总额 | 万元 | ||
场地需求 | 办公场地需求面积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拟入驻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声明 | 申报企业声明 | 本申请表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完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放弃因此取得的利益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并在入驻后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基地管理、遵守基地规章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产业基地专项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
办理结果 | 分配房号 | 楼 号 | ||
总面积 | 平方米 |
注:本表一式一份
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适用于企业联合申请入驻)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
实缴注册资本 | |||||
企业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类型 | □电商直播 □互联网创新 □共享经济 □人工智能 □供应链服务 □大数据 □数字创意 □新一代电子信息 □影视传媒 □教育培训 □区块链 □软件与信息服务 □其他 | ||||
经营范围 | |||||
企业人员结构 | 总人数 | 本科以上 | 本科 | 其他 | |
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 | 万元 | 上年度纳税总额 | 万元 | ||
场地需求 | 办公场地需求面积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拟入驻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声明 | 申报企业声明 | 本申请表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完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放弃因此取得的利益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并在入驻后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基地管理、遵守基地规章制度。本单位联合XX 公司申请入驻,并授权由 XX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和履行有关的入驻协议,本单位受该等协议的约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产业基地专项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
办理结果 | 分配房号 | 楼 号 | ||
总面积 | 会同 等企业共 平方米 |
注: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代表本公 司与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和履行入驻华侨试验 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有关的入驻协议,本公司受该等协议的约束。
特此委托。
委托人:(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社会组织入驻申请表
(适用于社会组织申请入驻)
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 社会组织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
注册资本 | |||||
社会组织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社会组织行业类型 | □电商直播 □互联网创新 □共享经济 □人工智能 □供应链服务 □大数据 □数字创意 □新一代电子信息 □影视传媒 □教育培训 □区块链 □软件与信息服务 □其他 | ||||
业务范围 | |||||
人员结构 | 总人数 | 本科以上 | 本科 | 其他 | |
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 |||||
场地需求 | 办公场地需求面积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拟入驻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声明 | 申报单位声明 | 本申请表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完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放弃因此取得的利益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并在入驻后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基地管理、遵守基地规章制度。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产业基地专项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
办理结果 | 分配房号 | 楼 号 | ||
总面积 | 平方米 |
注: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适用于社会组织联合申请入驻)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作为牵头单位代表本公司与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和履行入驻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有关的入驻协议,本单位受该等协议的约束。
特此委托。
委托人:(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入驻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
入驻房号 | 入驻时间 | |||
办公场地面积数 | 本年度应交租金 | |||
考核内容 (考核期间) | 考核期 (不含筹备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营业收入 | ||||
税收地方留存 (市、区级) | ||||
评估考核意见 |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按照实缴税收/营业收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成率为 %,应补缴租金金额为 元,请于考核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补足应补缴租金。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 3
产业基地楼层办公室划分图
北
附件 4-1
借用注册登记申请书
(适用于新设企业填写)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与有关股东(如有)拟在华侨试验区注册成立××公司(拟申报的企业经营范围:××),但暂未取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场所,特向贵司借用“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的注册地址,仅限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使用,借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及有关股东承诺:
1.确保公司在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出具
《承诺函》(见附件文本样式);
2.确保公司按《承诺函》履行承诺,公司未履行承诺的,本人及有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以支持。
附件:《承诺函》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
承诺函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于 年 月 日将位于 的场地提供给我司临时作为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住所,我司据此作为注册场所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注册成立公司。我司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于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一年内自行购置或租用合适的营业场所,同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本公司借用贵公司场地经营期间,坚决服从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及贵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该营业场所按照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3.无条件服从东海岸公司对该场地的调整或安排,借用期满或者东海岸公司需要时,无条件将公司的工商注册场所从该场地迁离。
本公司经营过程中若因违反国家以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我司及该场所的原申请借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承担,与贵司及该经营场所无关。
特此承诺。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 4-2
借用注册登记申请书
(适用于迁入企业填写)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迁入华侨试验区(经营范围:××),但暂未取得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场所,特向贵司借用“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的注册地址,仅限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使用,借用期限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同时,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于在完成迁入华侨试验区工商注册变更一年内自行
购置或租用合适的营业场所,同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本公司借用贵公司场地经营期间,坚决服从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及贵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该营业场所按照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3.无条件服从东海岸公司对该场地的调整或安排,借用期满或者东海岸公司需要时,无条件将公司的工商注册场所从该场地迁离。
本公司经营过程中若因违反国家以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及该经营场所无关。
特此申请,请予以支持。
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5
关于延长借用注册地址期限的申请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我xxx司借用位于XX 的注册地址,于XX 年XX 月 XX日到期。根据《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入驻企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司需在“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在完成迁入华侨试验区工商注册变更一年内自行购置或租用合适营业场所,同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但由于 XX 原因,我司希望继续借用该地址,特申请延长借用期限至XX 年 XX 月XX 日,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特此申请,请予支持。
XX 公司
XX 年 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