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TQCGBDL2021043
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TQCGBDL2021043
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编制日期:2021年05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概况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第六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说明:本招标文件共52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 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xxxxxxxxxxx0000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QCGBDL2021043
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3900.00元最高限价:2583900.00元
采购需求:承担采购人在委托期间的施工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
一标段: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涉及7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4.65万平方米、3200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个小区改造,涉及6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 20.08万平方米、2493户居民。预算金额:507200.00元;
二标段: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改造;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涉及62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 17.43万平方米、2349户居民;丛台区联纺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4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 2310户居民。预算金额:538600.00元;
三标段:邯郸市丛台区xxx街道办事处辖区内4个小区,涉及2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1359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改造。预算金额:427500.00元;
四标段:邯郸市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内4个小区,涉及1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590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苏曹乡人民政府辖区内5个小区,涉及30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6.56万平方米、 1390户居民。丛台区丛台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9.81万平方米,1541户居民;丛台区中华街道辖区内 5个老旧小区改造。预算金额:496600.00元;
五标段:丛台区东柳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
改造,涉及11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3.08万平方米、6241户居民;预算金额:61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0000x)
方式:现金发售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老政府南三楼318室(xxxxxxxxxxxxxxxxxxx00xxx)。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6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老政府南三楼 318 室(xxxxxxxxxxxxx
xxxxxx 00 xxx)。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2、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春光巷三号院联系方式:x x 0310-3123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000 x联系方式:xx 15033881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 1503388131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务 |
2 | 采购人 | 名 称: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春光巷三号院联 系 人:x x 联系方式:0310-3123126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北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0000x联 系 人:xx 联系方式:15033881313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507200.00元;二标段:538600.00元;三标段:427500.00元;四标段:496600.00元;五标段:614000.00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
7 | 采购范围 | 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包括最终结算审计) |
8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自行组织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时间:2021年06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老政府南三楼318室(xxxxxxxxxxxxxxxxxxx00xxx)。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6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丛台区老政府南三楼318室(xxxxxxxxxxxxxxxxxxx00xxx)。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16 | 投标保证金 |
段9800元;五标段12000元; 2、交款方式: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如采用电汇或转账 3.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资金用途(可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2交款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原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柳大街支行账 号:000000000000000000 4、投标文件中须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 ||
17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C、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
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指定的位置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4份。电子版 U 盘 1 份(须包含PDF和Word两种格式)。 |
20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和采购项目文件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
21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代表当场查验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与应邀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
23 | 中标结果 | 中标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请自行查阅,采购人 向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24 | 备注 | 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双方商定,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人收取,即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 |
二、投标须知
1.1采购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1本次范围:委托期间的施工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2服务收费: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采购人给定的最高限价。
3.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2采购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4.1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根据本章第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除 5.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送至xxxxxxxxxxxxx0000x。
6.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文件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7.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无需分别装订)
7.2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内容:
参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格式自拟。 7.3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保证金;
(5)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采购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
7.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报价及构成分析
7.5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只对服务进行报价,而且必须对服务的整体进行报价,此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9.2投标人在编制报价表时应详细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列出与该项目任务有关的全部费用。
9.3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9.4本投标报价执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9.5报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1投标人估计的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10.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投标人的固定员工。
10.3专业人员应有类似情况下的工作经验。
10.4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组成应达到专业、资历、年龄等方面的合理配置。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12.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还。
12.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2.7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2.8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12.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3.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14.2投标人应将正本、副本及电子版U盘统一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
14.3在密封袋上应写明:
14.3.1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14.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采购名称、标段及项目编号;
(2)投标单位名称及地址: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4.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公章、法人章)。
14.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奔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16.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6.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
19.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会的,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9.3开标程序:
19.3.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宣读开标纪律并简要说明项目情况;
19.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9.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展示投标文件盖章情况后,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9.3.4投标人对宣读内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19.3.5转入评标阶段。
19.4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9.5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0.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0.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2.1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0.2.2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2.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
20.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如预审);
20.5.6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超出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0.2.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0.2.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0.3 投标文件须对2.3.3作出相应承诺,不提供视为不投标文件。 20.4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2评标过程的保密
21.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确定中标人的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1.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2.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除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监督人员以及经允许进行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工作现场。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1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详见评标办法章节。
27.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依照推荐的次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7.3采购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5日内确定中标人。
27.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
x招标项目的实际服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所确定的中标人。 29.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不少于1日,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1.2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1.3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罚款。
31.4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原因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5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要求确认保证能获得所承诺的主要人员(专家)的服务。除非双方同意因选择程序的过分延误而使得主要人员(专家)的替换不可避免,或者这种替换对实服务的目的是关键的,采购人在合同签订时将不考虑主要人员(专家)的替换。如果不是上述情况,或者不能确认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可以随时提供所需服务,该投标人将被认为不合格。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章 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1、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务
2、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邯郸市丛台区审计局
3、实施地点:标段内所述辖区内
4、采购内容:承担招标人在委托期间的施工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二、购买服务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承担招标人在委托期间的施工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一标段: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涉及7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4.65万平方米、3200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个小区改造,涉及6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20.08万平方米、2493户居民。
二标段: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改造;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涉及62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17.43万平方米、2349户居民。丛台区联纺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4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2310户居民;
三标段:邯郸市丛台区xxx街道办事处辖区内4个小区,涉及2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1359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2个小区改 造。
四标段:邯郸市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内4个小区,涉及1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590户居民;邯郸市丛台区苏曹乡人民政府辖区内5个小区,涉及30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6.56万平方米、1390户居民。丛台区丛台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9.81万平方米,1541户居民;丛台区中华街道辖区内5个老旧小区改造。
五标段:丛台区东柳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社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11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3.08万平方米、6241户居民;
以上5个标段承担招标人在委托期间的施工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各街道工程量
街道 | 工程量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街道办事处 | x次改造项目范围为12个小区,涉及7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4.65万平方米、3200户居民。内容包括:室外供水管改造11060米、室外污水管改造11850米、室外雨水管改造10270米、供电线路(入地)改造15800米、弱电(入 地)线路改造17380米、道路改造12980平方米、便道 3145平方米、消防设施79套、小区大门(含门禁)改造12项、小区安防设施316项、生活垃圾分类桶237套、太阳能路灯316套。 |
丛台区丛台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5个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9.81万 | |
xxxx | xxx,0000x居民。大门、门禁9个、门岗96平方米、供水管网改造4700 米、更换化粪池30 |
台区丛台 | 个、道路改造21800平方米、围墙2574x 、绿化3594平方米、监控150个、路灯96个、垃圾桶(4 |
西街道办 | 个为 一套)37套、广场978平方米、健身器材16套、微型消防站 29个、弱电入地3190米、车位线 |
事处 | 12073米、便民桌椅91套、 信息栏78个、文化墙2425平方米、违建拆除966平方米、强化整理3500 |
米、车棚230平方米、暖气管道包装3210米。 | |
本项目涉及6个小区改造,涉及63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20.08万平方米、2493户居民。 | |
邯郸市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办事处 | 内容包括:设计改造 大门、门禁21个、门岗270平方米、供水管网改造9000米、雨水管网改造 9000米、污水管网改造9000米、道路改造 47500平方米、路牙石2000米、渗水砖便道2600平方 x、绿 化3200平方米、广场550平方米、违建拆除3200平方米、弱电入地6500米、强电整理9000米、暖气管道包装8400米、 墙2850米、更换化粪池26个、监控217个、路灯252个、健身器材26 套、车位线3500米、便民桌椅121套、微型消防站28 个、信息栏32个、垃圾桶72套、文化墙1050 |
平方米、车棚 650平方米、小亭子2个等。 | |
本项目涉及5个小区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更新改造(含拆 除部分违法建设)11430平方米;庭院 | |
便道更新改造(含拆除部分违法建设)5030平方米;室外供水管道更新改造400m;室外污水管道 | |
邯郸市丛 | 更新改造1700m;室外兩水管道更新改造830m;架空线规整3320m;室外暖气管道更新改造2410m; |
台区和平 | 车棚更新改造 576平方米;围墙更新改造610m;新建门岗8平方米;绿化提升818平方米;清理化粪 |
街道办事 | 池22座;大门更新改造12座;门禁系统更新改造13套;公共照明路灯改造90个;安装摄像头(含 |
处 | 主 机)74个;停车位划线2000m;增加手提式2kg干粉灭火器(含箱)172个;新増生活垃圾分类 |
垃圾桶120个;文化墙建 设890平方米,;新增信息发布栏11个;新增室外健身器材10个; 新增 | |
微型消防站5个;拱形顶更新改造(含加设防护栏杆)1440平方米;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80个。 | |
本此改造项目范围共12个小区,涉及62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17.43万平方米、2349户居 | |
邯郸市丛 | 民。大门、门禁26个、门岗192平方米、供水管网改造4725米、雨水管网改造4795米、污水管网改 |
台区联纺 | 造4830米、更换化粪池39个、道路改造41790平方米、绿化2220平方米、监控307个、路灯167个、 |
西街道办 | 健身器材6套、弱电入地3990米、强电整理5820米、车位线4240米、便民桌椅50套、微型消防站27 |
事处 | 个、信息栏26个、暖气管道包装9450米、车棚1190平方米、垃圾桶(4个为一套)125套、广场 |
2600平方米、违建拆除975平方米等。 | |
xxxxxxxxxxxxxx | xxxxxxxx办事处6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4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2310户居民。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违建320平方米;供电线路改造11700米;室外供水管改造11520米;室外污水管改造11510米;室外雨水管改造11480米;道路改造25020平方 x;绿化7170平方米;门禁系统9套;监控摄像头242个;太阳能路灯198套;车位线8180米;暖通包装 4670米。 |
邯郸市丛台区xxx街道办事处 | x次改造项目范围为丛台区4个小区,涉及2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 1359户居民。供电线路改造11290米、室外供水管改道5980米、室外污水管改造5840米、室外雨水管改5830米、道路改造5680平方米、暖通包装1560米、车棚改造830平方米、増加充电桩32个、门禁系统17套、监控摄像头117个、太阳能路灯207套、车位线2810米、健身器材46个、绿化870平方米。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本项目所涉及的12个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大门/门禁29个、道路改造62839平方米、便民桌椅26 套、车位线9600米、更换化粪池43个、供水管网改造11250米、监控263个、健身器材13套、车棚 390平方米、路灯222个、绿化330平方米、弱电入地9050米、强电整理38175米、门岗125平方米、文化墙105平方米、微型消防站30个、污水管网改造11250米、小房线路改造147000米、信息栏35个、暖气管道包装10900米、垃圾桶(4个为一套)62套、雨水管网改造11268米等基础设施改造。 |
本次改造项目范围共4个小区,涉及16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51万平方米、590户居民 | |
邯郸市丛 | 室外供水管改造2720m;室外污水管改造2420m;室外雨水管改造2150m;弱电线路(入地)改造 |
台区四季 | 2900m;道路改造5000㎡;便道辅裝2195㎡;室外供热管道800m;消防设施7套;小区大门(含门 |
青街道办 | 禁)改造4套;小区安防设施18套;生活垃圾分类桶32套;绿化改造1020㎡;太阳能路灯41个;体育 |
事处 | 健身设施4套;围墙改造231㎡;市政连接部分道路387㎡;市政链接部分雨水管道515m;市政链接 |
部分污水管道512m。 | |
本次改造项目范围共5个小区,涉及30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6.56万平方米、1390户 | |
邯郸市丛 | 居民。室外雨水改造8213米;室外供水改造7099米;室外污水改造8351米;增设门禁系统12套;增 |
台区苏曹 | 设监控摄像头92个;围墙改造1422米;围墙粉刷4001平方米;道路改造10830平方米;绿化6276平 |
乡人民政 | 方米;车位线划线8245米;大门改造7项;物业用房144平方米;供电线路改造8040米;热力改造 |
府 | 7060m;安装太阳能路灯96套;新增体育设施7项;新增充电桩,包括配电箱,电缆雨棚等7组;新 |
增微型消防站7个;新増垃圾桶30组。 | |
邯郸市丛台区东柳街道办事处 | 丛台区东柳林街道办事处5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119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63.08万平方米、6241户居民。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大门、门禁25个、供水管网改造33087.64米、污水管网改造56506.30米、雨水管网改造21619.48米、道路改造69952.52平方米、围墙 2545.06平方米、绿化61485.14平方米、监控377个、路灯517.00盏、垃圾桶(4个为一套)253套、微型消防站24个、暖气管道包装1960米、线路整理2100.00米、便民设施52套。 |
邯郸市丛台区中华街道办事处 | 丛台区中华街道5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改造1559.5米,雨水管网改造1400.9米,污水管网改造2474.3米,检查井470座,架空线路整治1344.4米,道路硬化10164.4平方米,供热管道加固美化2506米,监控系统22套,摄像头安装88个,楼宇对讲系统安装96套,大阳能路灯120盏,録化1374.3平方米,小区大门门禁系统27套,小区垃圾桶96个,增设微型消防站33套,健身器材22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5套,消防通道、停车位划线6000米,设置文化宣传栏28处。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本合同仅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全称): .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投资金额: 。
5.资金来源: 。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年 月 日止。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酬金:。
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 专用条件及附录;
4. 通用条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
x合同自 委托人、咨询人双方签字xx之日起 生效。
x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肆 份:咨询人贰 份。
委 托 人:(xx)咨 询 人:(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住所: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xx:xxxx:xxxx:xx:xx:
xx:xx:
xxxx:xxxx:
xx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
x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适用法律
x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委托
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
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 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
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合同解除
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 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 付。
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xx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联络
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 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
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语言
x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x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同通用条件 1.3 。 1.4适用法律
x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有关法 律、法规文件 。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本 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提供完整,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2.2提供工作条件
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 1.代表委托方对关于本项目工程造价方面与咨询方进行 沟通协调工作 2.对咨询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接收并确认。
2.5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注册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
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本造价咨询项目的实 施。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
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咨询成 果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 家、 省、 市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造价文件。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 4.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另行协商。
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另行协商。
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另行协商。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1.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另行协商。
4.1.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另行协商。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 5.2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 3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
出具咨询成果达到质量 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三十日内 | |||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无。
6.2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7.争议解决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 咨询人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咨 询人。
8.2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无。
8.3保密
委托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 按照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保密工 作 。
咨询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 不得泄露与本合同 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材料 。
第三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4联络
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3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
8.4.3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
8.5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 委托人。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 咨询人。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
9.补充条款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 (单位:万元) | ||
决策阶段 | 投资估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
经济评价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设计阶段 | 设计概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
施工图预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发承包阶段 | 工程量清单 | 编制□审核□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制□审核□调整 | |||||
投标报价分析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清标报告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 (单位: 万元)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编制 | / | / | / |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合同价款调整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审核 | / | / | / | ||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编制 审核□调整 | / | / | / | |
竣工决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 | / | / |
注: 1.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 。
服务阶段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文件组成 | 提交时间 | 份数 | 质量标准 |
决策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计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承包阶段 | / | ||||
/ | |||||
实施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竣工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服务 | / | / | / | / | /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名称 | 数量 | 面积、型号及规格 | 提供时间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邯郸市丛台区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造价审计服务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自拟)
商务部分
一、投标申请函致:邯郸市丛台区房产管理局、邯郸市丛台区审计局
我们收到贵方(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下述代表人 (姓名、职务), 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
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总报价(大写): ,(小写):¥ 。
质量标准: 。服务周期: 。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1) 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2)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权拒绝任何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招标的各项规定。
(4) 我方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5)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所有有关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xx)
日 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招投标环节的一切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服务周期 | |
质量标准 |
注:供应商需综合考虑各项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内,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详见资格审查表)注:要求证件,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职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 | 证书编号 | 工作/业务经历年限 | 类似职位工作经历年限 |
注:附人员证书(如有)(包括职称证书,注册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八、最近 三 年完成同类项目经历(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名称 | 类似项目(是/否) | ||
项目所在地 | |||
业主名称 | |||
业主地址 | |||
开始日期:年月 | 完成日期:年月 | ||
投标人提供的专业人员(组成): | |||
合作投标人名称(如有): | 服务金额: | ||
项目说明: | |||
投标人人员提供的实际服务: |
投标人名称:日期:
类似业绩: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投标单位自行编写)
第六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竞价,反对不正当竞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专家的随机抽取应符合河北省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三、评标内容
评标内容:见附表四、评标程序
1、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下步评审。
2、启封投标文件唱标并记录。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评分内容 | 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服务方案 (85分) | 服务承诺 | 10 分 | 服务方案完善,能充分满足项目需要 | 10 分 |
服务较完善,能满足项目需要 | 6分 | |||
服务方案一般 | 3分 | |||
业绩 | 5分 | 2017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共计5分。每有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上述业绩须提供委托书或合同。 | 5分 | |
总体概述 | 10 分 | 总体概述科学、完善可行,有针对性 | 10分 | |
总体概述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能满足实际需要 | 6 分 | |||
总体概述措施一般 | 3 分 | |||
总体概述不可行或未表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 0 分 |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 15 分 | 方案具体规范、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具有可执行性的 | 15分 | |
方案规范、科学,执行性一般的 | 10分 | |||
方案一般,较差或缺项得的 | 5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15 分 | 质量控制方案科学合理,措施有力 | 15分 | |
质量控制方案科学较合理,措施可行 | 10分 | |||
质量控制方案一般,措施一般或缺项 | 5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 15 分 | 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措施有力 | 15分 | |
进度控制措施科学较合理,措施可行 | 10 分 | |||
进度控制措施一般或缺项 | 5分 | |||
工程造价工作的流程 、制度 | 15 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造价工作的流程、制度健全完善, 流程、制度设计的科学合理 | 15分 |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造价工作的流程、制度较完善,流 程、制度设计合理 | 10分 |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造价工作的流程、制度一般,能满 足项目需求 | 5分 | |||
不可行或未表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 0 分 | |||
报价得分 (15分) | 报价 | 15 分 | 1、有效最后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供应商报价。 3、所有供应商有效最后报价中的最低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一致的得标准分15分,其它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备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 15分 |
附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审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
1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 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和授权书相符合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2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3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 级及以上资质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4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5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证明)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7 | 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纳证明) | 有:通过无:不通过 | ||
结 | 论 | 通过或不通过 |
说明:
1、以上要求证件,资格后审时出示原件,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不通过(×) | |
1 |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2 |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3 | 供应商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 |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4 |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5 | 没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结 | 论 |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