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華潤股份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本公司約53.05%權益。潤聯軟件為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潤聯軟件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章,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 易的年度上限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按市規則第14.07條所載)超過0.1%但均低於5%,故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與華潤數科簽訂關於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之該公告。
於2022年4月12日,本公司與潤聯軟件(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期限由2022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反映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經修訂擬議年度上限。 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已被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取代並於2022年4月12日停止生效。
於本公告日期,華潤股份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本公司約53.05%權益。潤聯軟件為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潤聯軟件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按市規則第14.07條所載)超過0.1%但均低於5%,故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報告、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與華潤數科簽訂關於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之該公告。
於2022年4月12日,本公司與潤聯軟件(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期限由2022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反映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經修訂擬議年度上限。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已被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取代並於2022年4月12日停止生效。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主要條款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1) 日期
2022年4月12日
(2) 訂約方
(a) 潤聯軟件;及
(b) 本公司
(3) 期限
由2022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 範圍
如該公告所披露,本集團可不時向華潤數科集團採購信息技術服務,而將向華潤數科集團採購的信息技術服務將包括(i)共性應用及系統運維服務,包括日常運維、軟件及軟件使用許可服務;(ii)專項實施,包括統建應用系統開發及實施服務;(iii)IT基礎設施服務,包括雲平台及傳統資源池信息化軟硬件及技術支持服務;及(iv)其他服務,包括信息安全、智能製造及智慧園區等總包項目、工業互聯網、軟件正版化、國產化等外部適用軟件授權費採集等。
根據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潤聯軟件集團將持續向本集團提供上述信息技術服務。
(5) 定價基準及定價政策
有關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的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須由訂約方參考當時現行市場價格,並考慮服務水平、服務質素以及其他條款(如付款條款),按公平基準釐定。
當本集團於其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採購相關服務時,其根據採購的種類及規模選擇供應商並透過磋商釐定相關採購條款。作為本集團有關與潤聯軟件進行交易的內部審批及監控程序的一環,於本集團與潤聯軟件訂立任何新採購安排前,本集團將就採購類似服務向其他獨立供應商取得報價,並考慮評估標準(包括價格、質素、合適程度、付款條款及提供服務所需時間),而該等報價(連同潤聯軟件的提供的價格)將予審閱並通過本集團內部審批程序。本集團已實施足夠內部監控措施,以監察其所有持續關連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定期向本集團財務部報告交易量,以監察相關交易的年度上限。
歷史金額
歷史上,華潤數科集團於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向本集團提供信息技術服務。下文載列本集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向華潤數科集團進行相關採購的概約歷史金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人民幣 | 港元 | 人民幣 港元 | 人民幣 | 港元 |
(百萬) | (百萬) | (百萬) (百萬) | (百萬) | (百萬) |
採購信息技術服務 31 | 38 | 42 52 | 55 | 68 |
年度上限及釐定基準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最高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2年
人民幣 | 港元 | |
(百萬) | (百萬) | |
採購信息技術服務 | 138.58 | 170.87 |
於釐定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時,本公司已計及其項下擬定的服務範圍,並已考慮(其中包括)(a)本集團向華潤數科集 團採購服務的歷史金額;(b)潤聯軟件集團較過往服務範圍的預期服務範圍擴張(如數 據安全、雲平台服務、軟件許可費用徵收等);(c)由於本集團持續擴展其業務,並計 及(其中包括)本集團的營運數碼化,故本集團對相關服務的需求預期增加;及(d)相 關服務於未來的平均價格預期增加。
進行該等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將使本集團可採購潤聯軟件集團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以支持本集團的業務,從而確保穩定且質量可靠的服務來源,並按正常商業條款支持潤聯軟件集團內的發展,而有關程度不會令本集團的資源承擔風險或影響其與其他獨立第三方供應商的關係。根據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本集團毋須獨家向潤聯軟件集團採購信息技術服務。董事會認為本集團將保留靈活性及酌情權以按公平磋商及計及商業條款及考慮因素選擇潤聯軟件集團及/或其他獨立供應商。
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乃按公平基準磋商並於本集團的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而其項下的相關條款及建議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華潤股份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間接持有本公司約53.05%權益。潤聯軟件為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潤聯軟件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載)超過0.1%但均低於5%,故經修訂 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章項下的報告、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概無董事於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相關年度上限)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且概無董事已於批准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相關年度上限)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中放棄投票。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潤聯軟件
潤聯軟件為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並主要從事數碼及智能發展。其為國家高科技企業以及領先的數碼智能與信息技術服務的綜合服務供應商。
本集團
x集團之核心業務包括各類醫藥及其他保健產品之研發、製造、分銷及零售。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的涵義:
「經修訂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 指 | x公司與潤聯軟件於2022年4月12日簽訂關於信息技術服務的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其將取代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
「該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2021年8月30日關於信息技術服務採購 |
框架協議的公告; |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 |
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號:3320);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華潤股份」 | 指 | 華潤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
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
「華潤數科」 | 指 | 華潤數科控股有限公司(原稱:潤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 為華潤股份的全資附屬公司; |
「華潤數科集團」 | 指 | 華潤數科及其附屬公司(其中,為避免疑義,包括潤聯軟件); |
「潤聯軟件」 | 指 | 潤聯軟件系統(深圳)有限公司,是華潤集團數字化 |
和智能化發展的賦能平台, 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 為華潤數科的全資附屬公司; | ||
「潤聯軟件集團」 | 指 | 潤聯軟件及其附屬公司; |
「董事」 | 指 | x公司的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港元」 | 指 |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信息技術服務」 | 指 | 各類信息技術服務,包括(i)共性應用及系統運維服 務,包括日常運維、軟件及軟件使用許可服務;(ii)專項實施,包括統建應用系統開發及實施服務;(iii)IT |
基礎設施服務,包括雲平台及傳統資源池信息化軟硬 | ||
件及技術支持服務;及(iv)其他服務,包括信息安全、 | ||
智能 製造及智慧園區等總包項目、工業互聯網、軟 | ||
件正版化、國產化等外部適用軟件授權費採集等; |
「2021年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 指 | x公司與華潤數科就信息技術服務訂立日期為 2021 年8月30日的信息技術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
「上市規則」 | 指 | 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元,中國法定貨幣;及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就本公告而言及僅作說明用途,人民幣兌港元按人民幣1.00元兌1.23303港元之概約匯率換算。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能夠或可以按上述匯率或按任何其他匯率兌換。
在本公告內,於中國成立的公司或實體的中英文名稱僅作參考之用,如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名稱為準。
承董事會命
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xxx
深圳,2022年4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及非執行董事xxx先生;執行董事xxxxx、xxxxx及xx先生;非執行董事包括xxx先生、xx先生、xx先生及xxx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xxx女士、xxxxx、xxx先生及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