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3年度“******”项目“*******”重点专项联合申报协议
2023年度“********”项目
“********”重点专项联合申报协议
本协议各方就共同合作申报2023年度“********”重点专项申报指南“********”项目相关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自愿提交申报书,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关于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约定
各方同意由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共同就“*********”项目开展合作(以下简称“参与单位”)。
二、各参与单位任务分工
各方合作共同申请的“*********”研究项目,项目划分为*个课题,项目各参与单位(包括牵头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课题1.******
(课题研究内容)
三、中央财政经费及分配
该项目的专项经费全部为国拨经费。暂按国家下拨经费的百分比确定,各方就该项目的国拨专项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项目牵头单位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占比约****,*******占比约****,*****占比约****。
若本项目获得批准立项,项目实际批准的经费额度较申报书发生变化时,项目经费额度以科技部下达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若本项目获得批准立项,各合作方的最终经费额度以各单位预算审核后项目实际批复为准。
四、关于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约定
1、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在申请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项目而改变。
2、各方承诺尽最大可能互为提供资料数据,共享研究成果,但相关资料和数据仅限于各方的研究目的,任何方都不得将其他方未公开的材料和资料向其他方转移和泄露。
3、项目牵头单位与各参与单位在项目执行日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合作本项目而改变。
4、因申请项目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单位及人员等所有信息,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无论本项目申请是否获得资助,该条款长期有效。
5、若项目获得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及实施协议约定实施。
五、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申报完成之日。若项目申报获得批准立项,各方将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或联合实施协议。
协议一式*份,项目牵头单位保留1份,各参与单位保留1份,用于项目申报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课题/任务牵头单位签章页)
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课题1负责人(签名):
日期:
课题2负责人(签名):
日期:
...........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课题/任务牵头单位签章页)
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参与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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