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 司、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发起人,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1361 号文件批准,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1092938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