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資料危機管理服務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2.06.18(102)美亞保精字第 0098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繳交附加保險費,加保資料危機管理服務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條承保範圍第貳項擴大承保事項應新增下列約定:
資料危機管理服務 一、資料危機事件發生時,被保險人可直接聯繫資料危機法律顧問和/或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以使用資料危機管理服務。
二、被保險人使用資料危機管理服務無需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但依據主保險契約第五條第二項之條款,資料危機法律顧問和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之聘任應被視為須通報之危險情事,若未通報該危險情事,則本公司不負保險給付之責。被保險人與資料危機法律顧問或資料危機公關顧問聯繫後七天內需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且不得延遲,以較早聯繫的時間為基準。
三、縱如上述約定,在被保險人同意下,亦可由資料危機法律顧問或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代為通知本公司資料危機事件。然而,資料危機法律顧問或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並無義務代為通知;即使代為通知,依據前項之約定,被保險人對本公司之直接告知義務亦不會解除。
四、若本公司確認依主保險契約並無保險給付之責,本公司需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被保險人以及資料危機法律顧問和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且本公司對資料危機管理服務之費用亦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任何由被保險人繼續使用之資料危機管理服務所產生的費用需由被保險人單獨支付,且可依據被保險人與資料危機法律顧問和/或資料危機公關顧問之間的協議條件(視情況而定)。在寄發此通知給被保險人之前,依本附加條款第二條之約定,已支付或產生的任何費用,本公司得要求返還。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不適用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擴大承保媒體內容責任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2.06.18(102)美亞保精字第 0100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繳交附加保險費,加保擴大承保媒體內容責任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條承保範圍第貳項擴大承保事項應新增下列約定:
媒體內容責任 被保險人或代被保險人之他人實際發生或遭指控因蒐集、創造、發表、出版、廣播或散布重要訊息的作為或不作為、錯誤、不當xx、誤導性xx或疏忽而產生下列任一情形所致的損失,本公司負保險給付之責:
(一) 版權、標題、標語、商標、商品命名或電腦域名的侵權。
(二) 構想的剽竊、抄襲、挪用或竊取。
(三) 非惡意的文字敘述、言語或是廣播方式造成任何錯誤的揭示、非公開事實的揭露、書面或言詞毀謗,包含但不限於因前述行為所致情緒悲痛或心理創痛。
(四) 侵擾、隱私的侵犯、錯誤的進入或逐出、侵入或竊聽。
不保事項
主保險契約第三條「除外不保事項」第二款「身體傷害/財物損害」及第七款「智慧財產權」約定,不適用於本附加條款,應予刪除;另應增加下列約定:
專利以及營業秘密
對於與下列賠償請求有關的損失,本保險契約不負保險給付責任:因為或基於實際或遭指控侵害或侵佔專利權或營業秘密。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7.60%~49.60%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擴大承保電腦勒索責任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2.06.18(102)美亞保精字第 0097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繳交附加保險費,加保擴大承保電腦勒索責任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條承保範圍第貳項擴大承保事項應新增下列約定:
電腦勒索責任 x公司對於被保險人直接因安全威脅所致的勒索損失,負保險給付之責。
不保事項 主保險契約第三條「除外不保事項」第十二項「戰爭及恐怖主義」約定,不適用於本附加條 款,應予刪除;另應增加下列約定:
政府機構或主管機關 x公司對於因為或基於政府機構或主管機關所為安全威脅所致之勒索損失,不負保險給付之責。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7.60%~49.60%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擴大承保網路中斷保險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2.06.18(102)美亞保精字第 0099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106.06.03 xxxxxxxx 0000000000 x函備查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繳交附加保險費,加保擴大承保網路中斷保險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條承保範圍第貳項擴大承保事項應新增下列約定:
網路中斷保險 x公司對於被保險人因安全故障在等待期間後所致的網路損失,負保險給付之責。
不保事項
主保險契約第三條「除外不保事項」第十三項「交易損失」約定,不適用於本附加條款,應予刪除;另應增加下列約定:
本公司對於下列網路損失,不負保險給付之責:
政府機構或主管機關
因為或基於任何政府機構或主管機關之命令對電腦系統所為之任何扣押、充公、國有化或是銷毀所致之網路損失。
特定網路中斷 因為、基於或遭指控有下列任一情形所致之網路損失:
(一)對第三人的責任(不論原因為何)。 (二)任何法律成本或費用。
(三)在持續性的網路損失發生前,對任一電腦系統進行任何等級的更新、升級、提升、或取代。
(四)不利的經營狀況。
(五)將軟體程式的錯誤或缺點移除。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7.60%~49.60%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2.11.04(102)美亞保精字第 0168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 約),因加保共保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雙方同意共同保險人(載明如下) 於本保險
契約下各自就所承保之保險金額負保險給付責任,且僅以個別所承保之保險金額
(載明如下)為其應負之最高限額,並無共同責任。任一共同保險人無需承擔其他共同保險人因任何理由未履行其於主保險契約下應負之全部或部分責任,且每一單獨的共同保險人就有關承保事項或擴大承保事項之任何給付,以下列所載之承保金額為限,負保險給付責任。
共同保險人 個別共同被保險人所承保之保險金額
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保
單號碼:)
簽名: XX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保單號碼: )
簽名:
【】元整
【】元整
不保事項: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無費率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美國及加拿大地區賠償請求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3.02.14(103)美亞保字第 0063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因加保美國及加拿大地區賠償請求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條「承保範圍」第壹項「承保事項」應新增下列約定:
美加地區 對於在美國、加拿大或其領地或屬地境內提出或發生之賠償請求;或賠償請求是為執行在前述地區取得的裁判所生之損失,本公司負保險給付之責。
不保事項:
主保險契約第三條「除外不保事項」第十四項「美加地區」應予刪除,並以下列約定代之:
十四、美加地區 (一) 滲漏或任何形式的污染;
(二) 任何實際或被主張違反美國「1974 年職工退休收入保障法」 (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of 1974)(含其後之修正)所規範之義務或責任;
(三) 任何實際或被主張違反美國「1933 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1934 年證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或其他相類似之聯邦法規、州法規之規定或與其相關之普通法; (四)任何實際或被主張違反美國聯邦法典第十八類「欺詐影響和行賄受 賄組織條例
」(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sation Act)第 1961 節 以下之規定(含其後之修正及相關子法及行政命令或規則);
(五) 懲罰性及懲戒性損害賠償。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7.60%~49.60%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共用保險金額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3.05.30(103)美亞保字第 0162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加保共用保險金額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於主保險契約及本公司所簽發保險契約號碼:【】之所有承保範圍內,對全部被保險人因遭受賠償請求所致之全部損失,本公司應負保險給付責任之全部累積保險金額為【】元整。
雙方並同意,本附加條款不應解釋為主保險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保險金額之增加。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7.60%~49.60%
短期費率表: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 : 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 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美國國際產物經濟制裁除外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103.06.30(103)美亞保字第 0209 號函備查
105.09.01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07.18 金管保產字第 10502524121 號函修正
承保範圍: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不保事項: 茲經雙方同意,本公司對本保險契約遇有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或滅失或該履行之保險給付責任, 如該保險給付導致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或最終控股公司違反聯合國決議之制裁、禁令或限 制;或違反經歐盟或美國所作貿易或經濟制裁、法規或法律規定等任何相關之規定時,本公司 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短期費率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變更承保事項「資料管理調查」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6.03.20 xxxxxxxx0000000000x函備查
106.06.03xxxxxxxx0000000000x函備查
承保範圍:
第一條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因加保變更承保事項「資料管理調查」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第二
條壹、第二項第(一)款「資料管理調查」的保障應予刪除,並以下列約定代之:
(一) 資料管理調查 x公司以保險單首頁所載的分項保險金額為限,對於被保險公司所有因調查所產生之法律諮詢、委任律師代理或其他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因調查所須之服務所產生的合理且必要之費用、成本及支出,負保險給付之責。
本承保事項適用自負額為﹝﹞。
第二條條款之適用
x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不保事項: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4.6%~41.6%短期費率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集團公司除外不保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6.11.30 xxxxxxxx0000000000x函備查
承保範圍: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不保事項:
第一條 除外不保事項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因加保集團公司除外不保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條款第三條「除外不保事項」應增訂下列約定:
集團公司相關事項
x公司對於與下列賠償請求有關的損失,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i) 發生於、基於或導因於未經集團公司授權或逾越集團公司授權範圍而使用或進入集團公司之電腦系統所致之賠償請求,包括但不限於阻斷服務攻擊、病毒碼的接送或傳送;或
(ii) 任何集團公司向被保險人提出之賠償請求。
第二條 用詞定義
x附加條款之用詞定義如下:集團公司
指與要保人屬同一集團之其他公司,但不包括要保人及其從屬公司。集團公司之電腦系統
指集團公司所使用、擁有或承租之任何經網絡連線的電腦硬體或軟體。
第三條 條款之適用
x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11.6%~41.6%短期費率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
變更被保險公司定義(不包含從屬公司)附加條款
核准日期及文號: 107.01.19 xxxxxxxx0000000000x函備查
107.10.26 xxxxxxxx0000000000x函備查
承保範圍: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約定,要保人所投保之美國國際產物資料保護保險-天網版(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因加保變更被保險公司定義(不包含從屬公司)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故主保險契約條款第四條「用詞定義」之第三十二項「從屬公司」應予刪除;另同條第五項 「被保險公司」亦應予刪除,並以下列約定代之:
五、被保險公司 指要保人。
第二條 條款之適用
x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不保事項:同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銷售予金融消費者之保險商品預定附加費用率:11.6%~41.6%短期費率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保費退費係數表: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理賠申請文件及程序:請參照本公司網站「理賠服務」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