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乙方以及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系统培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各部委专项资金以及PPP、ABO、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等各类投融 资模式创新应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项目策划的内涵、方向、重点等方面内容,开阔县内相关单位工作思路。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培训1次,每年至少培训6次,具体次数视 甲方具体需求而定。
附件2
合同编号:
彭水县“十四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融资
名 称:彭水县“十四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融资培训服务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彭水县“十四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融资培训服务工作,并支付报酬。经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名称
彭水县“十四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融资培训服务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培训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以及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系统培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各部委专项资金以及PPP、ABO、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等各类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项目策划的内涵、方向、重点等方面内容,开阔县内相关单位工作思路。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培训1次,每年至少培训6次,具体次数视甲方具体需求而定。
三、提供主要成果
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培训,原则每两月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培训6次。
四、费用支付条件、标准及支付时间
1.费用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培训服务费用,为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培训1次,每年至少培训6次。乙方完成甲方组织培训活动两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培训服务费金额的50%,共计人民币16万元整(大写:壹拾xxx整);乙方完成甲方组织的后续培训(至少四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培训服务费金额的50%,共计人民币 16万元整(大写:壹拾xxx整)。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的工作方便。
2.甲方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培训服务费。
3.甲方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类要求。
4.其它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二)乙方
1.按约定日期为甲方提供所需培训业务。
2.遵守职道德。按时按量地完成培训计划,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培训交予其他机构办理。
3.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培训结束时请甲方复核培训结果。
4.其他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未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方便,致使不能按时完成培训或影响培训质量,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若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本着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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