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执行编号:HJ-2024-C076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比选文件
竞争性比选文件
采购执行编号:HJ-2024-C076
项目名称: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西部行”重点产业项目路演对接活动承办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西部行”重点产业项目路演对接活动承办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西部行”重点产业项目路演对接活动承办服务 |
49 |
1名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9万元。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比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工作时间:9:00-17:00)。
2.报名发送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41161661@qq.com。
3.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发送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到指定邮箱,并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楼2130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覃老师
电 话:62669917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
(二)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斌
电 话:023-6341473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1号30-1
备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活动聚焦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进行资源整合,定向邀请重点客商、投资机构及知名商协会代表来渝,通过路演活动,导入全国各地投资商及优质项目企业资源,优化投资促进平台,提升投资促进实效,增强重庆影响力。
(一)客商邀请范围
围绕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拟设置生产性服务业、AI人工智能及应用产业、先进制造产业等3个产业专题。
生产性服务业产业专场。主要邀请软件信息、电子商务、科技研发服务、检验检测、现代金融、商务会展服务及现代物流等领域相关企业。
AI人工智能及应用产业专场。主要邀请AI技术、AI底层硬件(AI芯片、视觉传感器)、应用领域(智能家居、智能硬件、机器人、自动驾驶、行业应用)等领域相关企业。
先进制造产业专场。主要邀请高端装备、新材料及生物技术领域相关企业。
(二)客商邀请数量及接待
1. 针对本次活动,拟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配的优质投资商以及相关项目方不少于20家,国(境)外客商、商协会不少于10家。
2. 接待安排:收集客商名单,做好客商组织、参观访问、抵离渝接待、车辆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会议及会务工作
1. 活动策划:针对本次活动主题和目的进行整体活动策划,形成具有执行性的活动方案并实施。
2. 会务工作:根据活动现场进行规划设计、会场搭建、会务制作、座次安排等工作。
3. 成果梳理:对本次活动项目成果进行梳理统计,并形成成果发布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项服务须囊括以下工作内容:活动整体方案策划的统筹执行、方案设计、资源对接、进度控制、信息及数据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等。
1. 活动实施方案整体策划及统筹执行。
(1)策划相关会场搭建活动方案,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服务、会务策划统筹和现场流程控制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内容。
(2)策划的方案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恳谈会活动的真实需求。
(3)安排专业团队于活动前3个工作日进驻办公,负责此次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统筹执行。
2. 进度控制
(1)协调对接活动各方资源,汇总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发现活动相关计划未能按计划进行时,承接方需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使实际活动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3)当计划进度可能导致活动预期时间严重延误时,承办方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并采取措施和有效执行方案。
3.资源对接
(1)整理各相关单位邀请情况并及时汇报整体情况。
(2)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与市商务委及各参与方的沟通对接和日常事务工作。
4. 组织协调
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活动信息在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参会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会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备注:“※”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时间:自签订会议承办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活动完成为止,活动时间2024年5月24日(若有变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三)验收方式: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本项目为包干价格,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租费、会议服务费、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基础资料获取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所有费用均需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合格后,交采购人确认费用明细(费用中含服务费及税费)。
(二)成交供应商据采购人确认并签字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比选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比选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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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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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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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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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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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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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三篇※部分标注条款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
比选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澄清有关问题。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供应商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七)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八)比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
2 |
技术部分(40%) |
40分 |
1、总体需求理解(10分) 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客商邀请及接待、会议及会务安排等。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2、实施方案(10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会场设计、布置搭建、组织实施对接方案、现场管理服务方案、进度控制方案等项目实施方案。对方案总体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设备保障、人员保障等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3、客商邀请工作(10分) 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客商邀请名单,客商邀请产业、意向项目情况需符合我市实际发展需要。针对本次活动,拟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配的优质投资商以及相关项目方不少于20家,国(境)外客商、商协会不少于10家。提出拟邀请嘉宾、专业观众方案,体现与嘉宾沟通合作细节、流程、拟邀人员单位、职务、知名度等;提出专业观众及普通观众组织方案。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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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氛围营造设计及搭建布置方案(5分) 根据本项目的定位,氛围设计方案功能区规划是否合理,设计是否具备识别性强,是否具备鲜明的视觉特征,主题鲜明,是否能展示西洽会自身品牌形象,搭建方案合理可行、细节恰当新颖,搭建材质是否具备绿色环保可回收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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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管理及应急方案(5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的要求,制定现场服务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包含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等内容。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40%) |
40分 |
1、项目总负责人(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展览或商务活动或接待活动或会议服务等活动策划项目经验,得4分。 |
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供应商盖章的工作履历作为证明文件。 |
2、项目主要经办人员(10分) 提供服务团队方案,根据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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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实力(6分) (1)供应商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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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具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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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具备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覆盖: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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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12分)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比选截止时间),承接过展会业绩(包含设计搭建、会务执行保障、嘉宾邀请等)的,一次得4分,最多得12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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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荣誉(8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比选截止时间),承接过的展会获得荣誉证明的,一个荣誉证明得2分,最多得8分; 荣誉证明须由主办方或承办方出具,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感谢信、表扬信等。 |
提供荣誉证明复印件、与荣誉证明一致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展会主办(指导)方名单,加盖比选人公章。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比选。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比选。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比选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
(十)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竞争比选文件要求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等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比选保证金:无。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且为签字、盖章齐全的正本PDF扫描件,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https://sww.cq.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比选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 服务类型 标准的执行,不足5000元按5000收取。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含)以下 |
1.5% |
1.5% |
1.0% |
100以上-500 |
1.1% |
0.8% |
0.7% |
500以上-1000 |
0.8% |
0.45% |
0.5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
账号:123908446310202
打款时请备注 项目名称 代理费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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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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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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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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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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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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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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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竞争性比选文件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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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需方住所地(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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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供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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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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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
采购执行编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商务资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比选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采购执行编号: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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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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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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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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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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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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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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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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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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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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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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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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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执行编号: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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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执行编号: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
比选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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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