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 医院医用气体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及要求: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液氧贮罐等)、医用负压吸引系统 、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终端设备带系统及高压氧舱和高端病房楼医气预留等配套设备、管线、气体终端及其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 视建设需求调整施工范围。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质量验收标准:合格项目工期:120 天服务: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培训、质保期服务...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医院
医用气体设备及安装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单位:海南树兰博鳌医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
六、评标、定标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第二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说明
二、货物需求三、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商务条款
一、说明
二、设备购置合同三、设备安装合同四、其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 容 | 规 | 定 |
1 | 项目名称: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 医院医用气体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及要求: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液氧贮罐等)、医用负压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终端设备带系统及高压氧舱和高端病房楼医气预留等配套设备、管线、气体终端及其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视建设需求调整施工范围。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质量验收标准:合格项目工期:120 天 服务: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附随服务。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
2 | 资金来源:自筹 | |||
3 | 各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 |||
4 |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1 日- 2022 年 9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 |||
5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
6 |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2022 年 月 日 | |||
7 |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月 日 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9 | 开标时间: 2022 年 月 日 时 开标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 | |||
10 | 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整。 | |||
11 | 投标有效期限: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 |||
12 |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为合同总价的 10 %,采用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合同签订时提供。 | |||
13 | 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邮箱 xxxxxxxx@000.xxx 联系人: 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
1、 项目概况
一 、说 明
x次招标范围: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液氧贮罐等)、医用负压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终端设备带系统及高压氧舱和高端病房楼医气预留等配套设备、管线、气体终端及其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视建设需求调整施工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 定义及解释
2.1 招标人 : 海南树兰博鳌医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3 招标文件:指本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补充文件等。
2.4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
2.5 中标人:指中标的生产商,合同签约的承包人。
2.6 货物: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图纸、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7 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归档、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附随服务。
2.8 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3、 合格投标人(开标时须出具相关资质原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 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3 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4 拟投标货物要求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3.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 合格设备和服务
4.1 投标人所投货物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4.2 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均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4.3 中标人负责办理招标货物相关进口部件的进出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进出口的支持文件。
4.4 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负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全面负责;对货物的质量、使用性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全面负
责。
5、 特别说明
5.1 日期:指公历日。
5.2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形式,包括电报、传真发送。
5.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6、 编制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和一个投标总报价。 7、 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8、 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 招 标 文 件
10.1 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投标须知第 11、12 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补充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商务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0.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以前按投标
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 7 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正
12.1 在开标前十日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正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12.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3、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4、投标语言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任何文件均使用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汉语翻译本为准。
15、计量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
16、投标人资格文件
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6.2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文件五”内容提交的其它文件复印件。 17、投标货物合格文件
17.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提交的所有文件。
17.2 对于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所有表格,投标人必须按格式内容全部填写,不得缺项。
18、投标货物及服务的报价
18.1 投标人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18.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货物验收合格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尚应包括:深化设计费 20000 元,总包服务费:按中标价除设备费外的所有安装工程的 2%计入)。
18.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文件三”格式填写《投标价格表》,投标工程
量清单、列清各项货物的厂家、规格型号、单价和总价。
18.4 如《投标价格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8.5 投标人在《投标价格表》中提出的价格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18.6 《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的目的是为招标人进行比较时提供方便。 19、现场服务
19.1 中标设备生产商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货物在安装、调试阶段,货物制
造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或指导中标人安装和调试。
19.2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范施工。总包人(主体施工单位)对工程全面负责。中标人应和总包人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管理。
19.3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中标人应和监
理、主体施工单位、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协调。
19.4 中标人在中国项目所在省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9.5 中标人自行为现场安装服务人员提供食宿及费用、购买保险。 20、技术偏离
20.1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性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某项技术规格(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除外),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文件四”格式认真填写《规格性能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不提供《规格性能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1、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电汇方式)
21.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
21.2 投标人应在开标会召开前向招标人提供人民币 30000 元投标保证金。
21.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现金。
21.3.1 若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形式提供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最迟于开标前一天汇到下述指定的账户,超出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21.3.2 若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提供的,请到招标人财务办交纳,最迟于开标前 一天交纳,超出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21.3.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行
账 号: 2201025309200148872
财务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21.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1.6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1.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22、投标有效期
2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六十日历天。
2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按投标须知第 21 条款规定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23、投标文件的组成。
23.1 投标书。
23.2 投标报价表、投标清单、设备清单。
23.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3.4 投标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
23.5 安装施工组织设计、货物现场服务的承诺内容。
23.6 以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有关资料。
23.7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 24、投标文件的签署
24.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4.3 电报、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一概不接受。
24.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非透明包封内,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5.2 包封上须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明“<开标日期>前不得开封”字样。 26、投标截止时间
26.1 投标人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6.2 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须知第12条款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6.3 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7.1 投标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
27.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在外包封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 “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7.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须知第 21 条款规定被没收。
五、 开 标
28、开标
28.1 开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持身份证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8.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8.2.1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8.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8.2.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签章的;
28.2.4 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未到场的。
28.3 开标由招标人负责主持。
28.3.1 开标程序
28.3.2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8.3.4 宣布会场纪律。
28.3.5 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名单。
28.3.6 各投标单位代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密封性等情况进行查验,并将查验情况表交与主持人。
28.3.7 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书;
28.3.8 各投标单位、招标人、评标人对投标文件当场开标进行监督,并由招标人进行唱标,记录人在准备好的开标记录表上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等给予记录。
28.3.9 开标后进入竞争性议标环节,经多轮价格商谈后,投标人对最终报价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29、评标委员会
六、评标、定标
29.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确定。 30、评标原则
30.1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
30.2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使用寿命长、技术先进可行、售后服务优。
30.3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
31、评标纪律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31.2 除投标须知第34条款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招标人发生联系。
31.3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废标。
32、投标文件的审查
32.1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恰当地交纳。若汉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汉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人投标书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2.3 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32.4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2.5 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2.6 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2.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志及装订的;
(2) 投标文件及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7)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 如果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或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 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的,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 对同一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不同位置有不同的描述时,联系前后文字含义,以符合其本来含义的描述为准,如果不能对其本义作出明确判断,则以对招标人有利的描述或招标人认定合理的描述为准;
(5) 对明显的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将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
(6)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7)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与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4.2 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4.3 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 澄清或者说明文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5 如评委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委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35、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36、定标
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最终合理报价评定投标人名次。
36.2 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此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入围考察对象。招标人对入围投标人进行业绩、实力、信誉等各方面考察后,结合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必要时可要求中标候选人进行重新报价。若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候选人。
3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方。
37.2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7.3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方合同时,评委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38、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七、 授予合同
38.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38.2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9、签订合同
3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9.2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以及中标人在评标时澄清问题的答复内容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9.3 如果中标人不按其投标文件承诺和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推荐次序另选中标人。
4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4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医用气体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范围
x工程是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医院新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本次招标的医用气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液氧贮罐等);(2)医用中心吸引系统;(3)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4)终端设备带系统以及高压氧舱和高端病房楼医气预留接口等全部医气系统所需设备、管线(含开洞、槽、修补等)、气体终端及其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视建设需求调整施工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材料及安装施工、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资料归档、培训、后续服务和配套设备材料供应等全部工作内容。
1、不含设备站房土建及装饰、消防、暖通、设备基础及管沟(若有)。
2、不含净化工程、核医学及放疗中心范围内的医用气体。
3、设备带面板配合智能化要求预留开孔。
4、净化工程部分预留至医气管道井留接口止。
5、管线安装包含管线开槽、开洞、修补、出渣外运等。二、技术规范要求:
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维修全过程的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应遵守但不仅限于如下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同时参考国外先进国家有关技术规程,以下规范按最新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标准高的执行:
1. GB50751-2012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2. 18、GB50030-2012 《氧气站设计规范》
3. 20、GB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4. GB9706.1-2007 《医用电器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5. YY/T0187-94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6. YY/T0186-94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7. YY/T0298-1998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8.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9. 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10. 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11. GB/T1527-2017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12. YS/T650-2007 《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
13. GB/T14976-201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4. GB/T11618.1-2008《铜管接头 第 1 部分:钎焊式管件》 00.XX/X0000-0000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16、GB50275-2010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 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8. 国家、地方颁发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19. 设计施工图纸等
三、医气工程系统配置及要求:
具体系统配置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要求医用气体工程的设备、材料选择和施工必须满足现代手术和治疗的使用要求,同时具有先进性、高可靠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在做到配套设施齐全、保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同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优良等级,还应具有升级更换的灵活性。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商务条款
以下“合同格式及合同商务条款”为合同签订时的基本内容,若需修改及未尽事宜,待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最终文本是以招标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时质询文件)相关内容为基础,经双方谈判后形成
的合同文本。
合 同 格 式
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发包人”)和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署。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详见承包人投标文件支付:设备及安装的支付方式详见合同商务条款。
2、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1 招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
2.3 中标通知书
2.4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
3、 承包人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4、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承包人到期应付的货款。
5、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本合同共陆份,甲方持 4 份、乙方持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使用电子印章签署的,自双方完成电子签章后生效。
6、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发包人: | 承包人: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合同主要商务条款
一、说 明
1、合同性质
x合同为内贸合同,结算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 2、定义及解释
2.1 发包人:指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购买合同设备和服务的单位。
2.2 监理:指发包人选定的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质量和安装施工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单位。
2.3 承包人:指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公司,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发包人许可的授让人。
2.4 技术文件: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施工及验收技术资料、商业运行、操作和维护保养有关的数据、图纸、各种文字资料、软件、电子数据文件等。
2.5 安装及伴随服务:指承包人根据合同提供的设备到现场后的所有服务,如保险、检验、仓储运输、现场准备、安装、调试、验收及指导商业运行等。
2.6 技术培训:指就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操作、维护保养以及其它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技术人员提供的培训。
3、 知识产权
发包人不承受由于使用了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而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
4、施工质量等级、工期、价格形式、付款方式
4.1 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等级标准:按国家相关设备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4.2 合同工期:120 天,自发包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算。
4.3 中标价即为合同包干价,除因设计变更和建设方要求调整施工范围外任何人不得更改,变更和调整范围与原清单项相同按原单价不变,无相同清单项单价按咨询单位和发包人按实核价调整。
4.4 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发包人付给中标供应商 20%工程款作为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在支付预付款前向发包人开具金额对等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应满足医气主要设备入场验收合格日期为止),并随同预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送发包人。根据中标人报送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批同意实施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医用气体管道工程安装完成再付 30%工程款;主要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检测合格、试运行后发包人再付 30%工程款,验收合格、中标人移交退场、提交结算资料经双方办理结算后 30 天内付至总结算工程款的 97%(本次工程款专用增值税发票金额应开至 100%),剩余 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于二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 15 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款支付前需提供相应的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价格与支付
合同总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5.1 设备合同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是固定的,甲乙双方除因设计变更和施工范围调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动。
6、技术规格
承包人交付的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所附《规格性能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7、技术文件的交付
7.1 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包括:
7.1.1 设备安装图
7.1.2 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7.1.3 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7.1.4 构件、机械安装图
7.1.5 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
7.1.6 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格
7.1.7 安装和验收报告
7.1.8 零部件目录和易损件制造图纸
7.2 承包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技术文件正确、完整、清晰,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7.3 如果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完整,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关于资料不完整的通知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正,并且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免费重新提交正确、完整、清晰的文件。如果承包人提交的技术文件有遗漏和错误,承包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增加的工程施工费用。
7.4 技术文件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设备价格中,不再单独支付。 8、包装与运输
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供应的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多次搬运装卸,可以确保货物完好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承包人包装不良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8.2 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 每一包装应明显标明下述字样收货人:
主合同号:到站:
货物名称: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
8.4 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达到或超过 2 吨, 承包人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标明“重心” “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承包人应在包装箱上标注“防潮”、“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等字样。
8.5 承包人可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设备的发运、 保险、装卸工作。最终目的地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9、保险
承包人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工厂检验、测试
10.1 发包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承包人可酌情邀请发包人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承包人应为发包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在制造厂工作(2 人 2 个工作日)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由发包人所在地到制造厂的交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承包人应在交货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所有检验和试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3 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发出的合同设备组装、试验和检验计划,派出检验人员会同承包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设备检验的程序应由发包人派出人员与承包人代表经友好协商共同决定。
10.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承包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在发包人认同下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10.4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所需的技术文件、试验设施、工具、仪表、当地交通等。如果发包人的检验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到场,承包人将有权自行进行设备检验。
10.5 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发包人有权随时向供 方提出索赔。
10.6 本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1、入场设备质量与检验
11.1 设备的开箱检验在工地现场进行。由承包人负责组织,会同发包人和监理参加。承包人应在开箱检验前 10 天将预计开箱检验的日期通知发包人。
11.2 在开箱检验时,若发现货物在质量、数量和规格上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存在任何损坏和/或缺陷和/或短缺和/或差异,三方会签检验证书,该证书将做为发包人向承包人要求更换、修理、补供等索赔的有效依据。
11.3 发包人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地启运前通过了发包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交货前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
亦不能因此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保证义务。
11.4 承包人应保证设备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性能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在安装调试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由于承包人责任所造成的任何设备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11.5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后必须在 5 天内负责整改处理,否则即视同默认发包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2、备品备件
12.1 承包人应按装箱文件中清单提供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12.2 承包人应提供所有设备质保期后维护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的价格优惠率。
12.3 特殊专用工具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以装箱单为准,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13、质量保证
13.1 承包人应保证合同设备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及技术性能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
13.2 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在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它任何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承包人须负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13.3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完整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长期使用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13.4 承包人应保证按技术规范提供完整、清晰和正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14、安装内容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x项目所有设备、管道(含管线预留、开槽/洞、封堵、垃圾外运)及配件,制作安装等全部工序,由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装。承包人安装调试过程中应xx施工,且与其他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设备带应配合弱电施工单位提供尺寸给呼叫系统开孔等),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并配合总包方归档保存。
15、施工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为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为入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服从发包人、监理、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受到处罚金额,发包人可以直接在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期: 120 天
承包人组织施工人员入场开工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具体医用气体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施工进度表,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17、发包人责任
17.1 提供完整清洁的施工现场及施工条件。
17.2 如由于发包人原因,安装工程暂时停止,此间的产品及材料保管场地由发包人提供。
17.3 设备基础及管沟等配套土建施工,按照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要求,由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
17.4 负责设备机房和站房土建、照明、通风及装饰等,安装完成医气机房/站房电源总配电柜(箱),设备带电源线由装修单位负责引至设备带施工图指示位置预留; 18、安装、调试
18.1 “安装”是指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合同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图纸进行组装、连接和就位。承包人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责,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完善并投入运行。
18.2 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设备应为完整的设备、组件或部件,不需再在工地进行加工、制造和修整。如果合同设备包括组件和部件需要在工地进行加工、制作或修整时,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由承包商负责。
18.3 “调试”是指对合同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校正、启动、临时运行及负载检测。在调试期间,双方应选择适当时机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指检测合同设备是否满足规范及合同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及保证值。
18.4 合同设备的上述检验、试验和验收并不能免除承包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负的保修责任。
19、测试验收
19.1 承包人除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提供重要关键部件的制造质量检测报告外,安装施工完成后,发包人要求对整机及系统性能至少做本合同第 19 条规定的检测内容。试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以及承包人提供的制造与安装技术资料要求。
19.2 检验和验收
a. 发包人对安装完毕的设备外观及无特殊要求的部件制造、安装质量,进行直观检查。
b. 对于本项目所有设备等部件,承包人必须提供鉴定检测证件及生产厂家的证件,并将其详细内容与本项目设备特性进行比较。
C.承包人负责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检测并验收合格。 20、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 2 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在此期间,本项目所有设备因制造、安装质量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承包
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21、人员培训
21.1 承包人应选派有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发包人有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1.2 培训内容为所有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维修、保养等。
21.3 培训地点:医院项目所在地。 22、违约责任
如因承包人延期完工,除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延期违约金,按延期每天 5000 元支付;延期超过 30 天,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时,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及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负责承担质量处理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等级(一般事故及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违约金。
23、不可抗力
23.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和其他经双方协商承认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则延迟合同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期限。
23.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 7 天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23.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到 6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
23.4 发生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减少由于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延期。当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事件消除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以专递、挂号信或电报证实。
24、合同修改
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补充、变更或偏离,均须由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它们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5、适用法律及仲裁
25.1 本合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2 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6、合同解释顺序
合同的解释顺序为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 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其他补充协议或承诺等书面文件、合同文本,以后为先。 27、其它
x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下列文件构成 海南树兰博鳌乐城超级 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请投标人按以下格式和顺序排列。
文件一 投标书
文件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文件三 投标价格表
文件四 技术规格性能偏离表文件五 投标人资格文件
文件六 投标货物满足招标要求的证明文件文件七 安装服务及技术培训计划
文件八 投标人的优惠承诺及服务承诺
技术标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包含施工总方案、资源配置、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安全及技术保障措施等
文件一格式
投 标 书
致: 公司
根据贵方为 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投标文件、洽谈并签订合同及处理有关事宜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报价一览表
(2) 售后服务计划
(3) 设备配置及参数一览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条件和内容提供全部设备及其安装和相关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方保证在合同正式生效后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投标方名称:
(公章):日期:
全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文件二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医院医用气体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代理人姓名(签字): 职务:身份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见证人(签字):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文件三:格式一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医院医用气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投 标 人:
单位:元(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报价 | |
深化设计费 | 20000 |
安装总包服务费 2%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
设备安装工期 | |
设备保修期 | |
优惠条款 |
说明 1:深化设计费 20000 元,由中标人收到首笔工程预付款时支付给招标人指定的深化设计单位,若中标人即为深化设计单位则深化设计费签订合同时不计取,视为优惠。
2:安装总包服务费为除设备费外其余合同工程费的 2%计取,中标单位自行向总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缴纳总包服务费并索取票据。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文件三:格式二
医用气体工程投标清单表及设备明细表
项目名称: 医院医用气体设备及安装工程投 标 人:
1、投标清单报价格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设备清单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主要设备及部件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备注:1.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所投设备中的主要部件。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文件四
规格、性能偏离表
序号 | 部件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规格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文件五 投标人资格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设备生产商各种资质证件复印件
4. 设备生产商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5. 设备生产商概况,设备生产水平、技术力量、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等介绍。
6. 投标人资信证明: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投标人 2018 年以来在医院范围内销售或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注明用户名称、数量、安装时间、安装地点);
文件六 投标货物满足招标要求的证明文件
1. 设备生产商生产许可证。
2. 投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
3. 关键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的资料。
4. 投标货物主要外购件的名称及协作单位名称、地址。
5. 备品备件清单。
6. 随机备件、特种工具、随机文件资料等清单。
7.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中要求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文件七格式
随机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商 | 产 地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文件八 安装服务及技术培训计划
1. 中标人应制定对发包人人员培训的计划。
2. 培训计划应载明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3. 培训计划应注明培训费用的处理方式。
文件九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
1.质保期内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
第五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人员组成。
二、 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活动应遵循下述原则: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使用寿命长、技术先进可行。
3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如果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或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的,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对同一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不同位置有不同的描述时,联系前后文字含义,以符合其本来含义的描述为准,如果不能对其本义作出明确判断,则以对招标人有利的描述或招标人认定合理的描述为准;
(5)对明显的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将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
(6)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7)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4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
招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评标的公开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结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三、投标文件的审查及符合性鉴定
1 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志及装订的;
(2)投标文件及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
(7)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其它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8)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招标文件第19页第三条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 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3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六、评标内容及招标办法(采用议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按照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核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文件的原件,技术标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潜在的竞标人,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合理低价中标。
七、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
评标委员会按合格投标人竞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八、除第四条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招标人发生联系。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