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1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信息中心签订冠农股份专项投资联盟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0000x0x0x,xxxxxx(xx)xxx(xxxx)、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乙方之二)、xxxxxxxxxxxx(xxxx)(xxxx)签署了《国家信息中心与冠农股份专项投资联盟的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各方情况简介:
1、国家信息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牵头单位。自1987年成立以来,积极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信息化建设,在决策支持、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完成了众多国家级重大工程项目。
2、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属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贵州省多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参股的全国性信托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区)。2014年,华能贵诚存续信托规模约4200亿元,位居国内信托业务规模第8位。华能贵诚是此专项投资战略联盟成员单位之一。
3、上海涌泉亿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一家专注于资产管理、产业并购、权益资本管理、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的专业投资顾问企业。涌泉亿信团队成立至今十多年间,已成功发行并管理基金和资管计划近20个,完成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并购与权益资产管理。截至2014年,涌泉亿信管理的各类基金和投资总额为85亿元。涌泉亿信是此专项投资战略联盟成员单位之一。
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促进各方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协议各方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就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各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遵守“相互尊重、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赢发展”的原则,一致同意精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创发展契机。
第二条 合作范围 结合甲方在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产业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及乙方联合体在资金规模、产业运营、金融服务、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各方将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内积极开展合作:
1、共建杭州大数据智慧产业园
各方结合各自优势,在经济发展水平高和信息产业基础雄厚的发达地区,以国家信息中心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为依托,共同培育建设一个创业环境便利、风景优美、区位优势突出的新兴信息产业园的物业设施,吸引北斗导航应用、大数据服务、智慧解决方案、产品身份溯源等xx技术企业集聚,逐步形成高水平的创业创新基地。
2、共建高端信息产业双创企业孵化器
在投资建设现代化产业园物业设施同时,建设和吸引战略咨询、技术交流、市场推广、产业链配套、法律财务等生产性服务机构,为入园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咨询服务;通过与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园区双创企业风险基金、企业孵化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为入园中小双创企业提供创业、成长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服务。通过全方位产业孵化器的建设,既促进企业成长、产业发展及企业结构升级,又获得xx技术顾问、咨询等中介服务和中长期投资回报。
3、共同投资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骨干企业
甲方利用其在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服务方面的长期积累,与乙方强大的投融资渠道和企业运作经验有机结合,在农业大数据应用、高端农产品溯源、北斗导航应用、进出口商品质检溯源等几个有雄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领域,投资建设几个信息技术服务骨干企业,实现在高速成长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的高回报投资和可持续发展。
4、其他合作
在确保各方利益前提下,对于以上合作范围之外、但符合上述合作原则和方向的其他合作机会,各方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积极稳妥的原则,优先考虑与对方拓展合作。
第三条 联系机制 为切实保证各方协调一致,快速推进,各方约定联系机制如下:
1、各方指定专职责任领导,并进行不定期互访和会晤,及时通报、协调、确定重大事项。
2、各方指定具体实施单位或部门,明确日常联系人和沟通机制,切实推进确定的合作计划。
其中,甲方授权国家信息中心下属绝对控股企业——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全责承担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日常工作;同时,对协议中规定的商业性投资和市场运作内容,甲方也授权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第四条 合作责任和义务 各方本着求真务实、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展战略合作。
1、各方将发挥各自在业务、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优势,通过产融结合、跨域发展,积极探索金融与实业互促互进的发展模式,实现双方产业链的不断壮大和持续发展。
2、各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已有的信息牌照、金融牌照、业务平台和市场基础等优势资源,通过合作投资、增资扩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实现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方式的双方战略资源整合,最终实现互利互惠的协同发展。
3、合作过程中各方有义务依法保守对方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文件、客户资料、商业计划、涉密经营数据等,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也不得擅自以合作伙伴名义,对外使用对方名称。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后,如各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三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加以补充、说明、解释,补充协议与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各方有关本协议项下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不影响各方已经开展而未完结的合作事宜继续履行。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持续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