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南湿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协议书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南湿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协议书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科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南湿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南湿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地点: 本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
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发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 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须免费运营 1 年及免费绿植养护 1 年。
2、合同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
(4)招标文件、技术澄清会结束后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含承包商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6)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3、签约合同价格
x项目合同暂定价为: (¥ ),该价格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仅用于支付预付款和履约担保。待施工图预算经财政评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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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标单位对工程施工费的报价费率,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项目工程施工的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由设计费、工程施工费构成。
(1)设计费: 柒拾xxx仟肆佰贰拾元 ;
包括: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
(2)工程施工费费率: 84.9% ;
工程施工费的合同价采用:财政评审后的工程施工费*中标费率。
工程施工费要求:中标单位根据本项目概算中相应费用进行限额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通过后,按通过后的施工图编制预算和施工方案,报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其认可的第三方造价单位进行预算评审,评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承包人需严格保证在开工前提交预算,经财政评审后,方可依据合同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设计。
4、合同价格说明
(1)合同价款中已包含各种规费、税金及保险等。
(2)赶工费、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的降效费用等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单独计取。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工期因素,并采取保证工期的措施,本合同价格已包含各类赶工费。
(3)承包人承诺不计取节假期间的现场保护、窝工、租赁等费用以及因节日而额外增加的费用。
(4)民扰:发包人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协调处理社会人员对工程的故意干扰及无理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5)补偿:因工程给xx百姓生活、生产、交通造成的干扰不便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
(6)本工程不计取大型设备的进出场费以及主机设备、辅机设备、材料的保管费和二次倒运费。
5、预付款保函及履约担保
x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交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格式见附件 6(参考格式),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提交时间为预付款支付前。
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和运营期履约担保。
(一)、建设期履约担保
1.建设期履约担保的金额:施工中标费率与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其认可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的工程预算金额乘积的 10%;币种:人民币。
2.建设期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3.建设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中标人最迟在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其认可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对施工图编制预算和施工方案评审完成后 20 日内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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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4.建设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有效期 :必须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验收整改且出水水质达标、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手续的时间段。
5.联合体中标的,建设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交。
6.建设期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指标达到本项目最终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后无息返还。
(二)运营期履约担保
1.运营期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
2.运营期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3.运营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中标人最迟在运营期开始前 7 日向招标人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逾期未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追究中标人责任或解除合同的权力。
4.运营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有效期: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至运营期结束之日。
5.联合体中标的,运营期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由负责运营的联合体成员提交。
6.运营期履约担保的退还:运营期结束之日起无息返还。
6、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xxx ;
7、工期目标
计划工期:2022 年 11 月竣工。鉴于本湿地项目的特殊性,中标单位须免费运营 1 年及免费绿植养护 1 年。运营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且出水水
质达标之日起 1 年,绿植养护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达标
之日起 1 年。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月 日;
节点工期:2020 年 月 日;(如有要求,双方协商)计划竣工日期:暂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本项目应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8、质量目标
(一)工程质量目标
(1)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2)单位工程交验合格率 100%;
(3)分部、分项工程检验合格率 100%;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上报率、会审率达到 100%;
(5)技术交底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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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湿地的进水要求及出水指标要求 1、湿地的进水指标
湿地的进水为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按照《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内容及批复,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在清河城南湿地建成后,总排放水量不超过 4 万吨/日,排放指标执行《黑
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 1 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排放标准。
本次城南湿地设计的进水指标如下:
指 标 | COD | 氨氮 (NH3-N) | 总磷 (TP) | 总氮(TN) | BOD |
数值 (mg/L) | ≤40 | ≤2(2.5) | ≤0.4 | ≤15 | ≤10 |
注:其他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排放标准。
2、湿地的出水指标要求
指 标 | COD | 氨氮 (NH3-N) | 总磷 (TP) | 总氮(TN) | BOD |
数值 (mg/L) | ≤30 | ≤1.5 | ≤0.3 | ≤15 | ≤6 |
注:其他指标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为准。总氮指标设定以环评批复为准。
(7)生态目标:通过提升改造,利用湿地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对污水厂出水进行深度降解和净化,达到增加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改善气候和涵养水源的目的,同时满足景观观赏性的要求。
(二)设计质量目标
设计符合国家设计相关标准、符合规范、先进理念、实现较好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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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合同附件
附件 1:履约保函
附件 2:安全xx施工协议附件 3:农民工工资保证书附件 4:合同价格书
附件 5: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 6:预付款保函格式
18、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拾份, 发包人伍份,承包人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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