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需方):金昌市永昌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供方):八冶建设集团金昌金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疫情应急物资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总额:小写:¥ 294160.5元大写:xxxx
肆仟壹佰陆拾元伍角整
二、采购物资清单:详见《永昌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医疗物资
采购清单》 (附件1)
三、供货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次日起15日内将货物送至八冶建设集团金昌金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库区交由甲方验收。
四、储存地点: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以西,重庆路以北八冶金芝医药公司库区。
五、验收标准:
1.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招标物资参数;
3.乙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98%。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次招标的物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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