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七八八”)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签署了《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七七八八科技 有限公司云专线采购协议》(以下简称“《云专线采购协议》”),根据《云专线采购协议》,公司租用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 50M 云专线,费用为:15500元每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七七八八租用 50M 云专线,租金合计
证券代码:837528 证券简称:数据家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七八八”)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签署了《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云专线采购协议》(以下简称“《云专线采购协议》”),根据《云专线采购协议》,公司租用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 50M 云专线,费用为:15500元每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七七八八租用 50M 云专线,租金合计
14622.64 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日上午 9:00—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了《关于追认公司 2020 年度与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尚需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 xx 00 xx 000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x 00 xx 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振
实际控制人:段振、于东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曲的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批准的内容展开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自然人姓名:xx
住所:xxxx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
关联关系:段振为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自然人股东,同时为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
3. 自然人姓名:于东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000
关联关系:于东为北京七七八八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同时为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经营情况及公司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 2020 年度日突发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租用云专线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北京数据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