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430311 证券简称:达美盛 公告编号:2018-001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发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535441177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 xxx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4070.4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营业范围:电力业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33
年 5 月 5 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焙阳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文化体育用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工矿产品、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限制经营的除外),预焙阳极生产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涉及行政审批的,待审批后,方可经营)。限分公司经营项目:预焙阳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索通发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总资产 | 3,118,288,691.43 | 3,990,673,706.01 |
净资产 | 1,456,225,918.27 | 2,223,202,207.97 |
营业收入 | 1,965,456,164.87 | 2,269,784,648.41 |
净利润 | 102,863,098.53 | 361,966,271.02 |
索通发展于 2017 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是专业从事铝用预焙阳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xx技术企业。
索通发展与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美盛”或“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索通发展在北京签署《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 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随着中国制造 2025 战略地不断推进,为更好地服务公司主业发展,索通发展亟需与技术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信息化专业服务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打造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提升主营业务的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满足信息系统完善、提升运维服务以及应用支持的需要。
同时,xxx亟需制造业用户扩展自身业务类别,打造业务多元化发展的信息化企业。
索通发展与达美盛本着优势互补、互相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双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内容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规划原则,达美盛提供技术支撑,索通发展结合国内外同类先进企业经验和自身实际需要,共同开发适合索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产品,提高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智慧工厂”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各自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2. 达美盛全力协助索通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
工厂的建设目标,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
a) 提供国际同类先进企业信息化实践案例和发展趋势分析;
b) 结合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经验、新技术发展趋势、索通发展实际需求,帮助索通发展研究制订专项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
c) 面向索通发展,建立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以及包含远程与现场、一线与二线服务的全方位嵌入式工作机制;
d) 提供达美盛战略客户享有的各种专属政策。
(三)合作机制
1.双方定期会晤与沟通,就工作内容进行会商,达成共识,建立及指导双方战略合作涵盖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2.双方在内部分别设立“工作小组”,依据此框架协议开展具体
业务和新增业务的合作。对属于合作范围内的软硬件采购、技术开发与实施、运维、应用支持等服务,要拟定具体的合作协议并予以明确。
(四)保密及对外披露
关于协议及其附属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协议/文件的内容及在本协议项下战略合作中获得或知悉的与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按照中国法律或相关监管部门要求需要一方披露的除外。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本协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的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动续展,续展的期限与本协议相同。
(八)附则
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并操作实
施。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成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除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改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将对公司产生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快速扩展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应用范围、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基于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的战略发展规划。
四、 重大风险提示
x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并操作实施。本协议是否能够如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