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公路管理分局G218线K755+616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
库尔勒公路管理分局G218线K755+616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
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11N57875034920241201
采购单位(甲方):库尔勒公路管理分局
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云尚建筑工程维修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 新疆云尚建筑工程维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云尚建筑工程维修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云尚建筑工程维修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 | - | - | 服务内容:按客户要求,品牌:,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 | 1 | 次 | 45000. 00 | 45000. 00 |
合同总价(元) | 45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万伍仟元整 |
上述款项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 材料费、税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甲方不再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在工程整体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符合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工程款人民币 (大写) :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
2、 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
3、合同费用由库尔勒公路管理局一次性支付,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52800457868045B
地址、 电话:xxxxxxxx00x 0996-4061029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库尔勒市百乐支行3010024329024930435
付款前,甲方未收到发票或乙方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延迟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序号 | 路 线编号 | 桩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尺寸、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备注 |
1 | G218 | K755+616 | 制动砂床集料更换 | 符合规范要求 | 立方米 | 500 | 90 | 45000 | 避险车道制动砂床原集料挖除,运至指定位 置,更换新集料及整平。 |
合计 (元) | 45000 |
5、库尔勒公路管理分局G218线K755+616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工程量清单;
三、服务条款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库尔勒公路管理分局G218线K755+616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工程工程地点:G218线K755+616。
工程内容: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500立方米,含避险车道制动砂床原集料挖除,运至指定位置,更换新集料及整平。
避险车道制动床集料级配要求:避险车道制动砂床材料应是干净的、不易被压实的且有较高滚动阻力的材料,当使用集料时,应是圆形的、未被压碎的、单一尺寸占支配地位的材料豆砾石,集料含泥量要求小于1%。豆砾石规格及级配要求如下:
豆砾石级配要求
筛孔尺寸(mm) | 2.36, | 4. 75 | 12. 5 | 25 | 37.5 |
通过率(%) | ≤5 | ≤10 | 00x00 | 00x000 | 100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G218线K755+616避险车道制动砂床集料更换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年3月11日竣工日期:2024年3月13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天。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
七、技术标标准及质量要求求
1、乙方在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2、甲方对维修的其他要求:
(1) 材料到场,施工前应提请甲方进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2) 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材料、工程质量的保证责任。八、验收
1、工程结束后,甲方依本合同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验收竣工鉴定书》为准。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完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应在验收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 保修
1 、自乙方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对甲方指定的工程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经乙方维修的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 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十、双方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并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豆砾石原材料检测报告,施工后的工程项目如果再出现问题,乙方承担由于再次发生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
果。
2、甲方在施工中有权随时委派人员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乙方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 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4、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5、乙方维修时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施工垃圾。
6、乙方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
偿。若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7、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邻里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邻里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应当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逾期开工、逾期完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维修费用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个工作日或累 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非乙方原因,甲方迟延支付维修金的,每迟延一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 3‰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乙方可以顺延维修 期。
4、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收方仍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5%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 方所受到的损失。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维修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三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 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8、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由此导致甲方被追偿的,甲方有权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的费用及为维护自身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违约金、差旅费等费用)。
十二、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
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和其他通信应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各方方为有效。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快递、挂号邮件、电子邮件。上述通知应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传真发送的,在该传真成功发送并由收件方收到之日;以快递或专人发送的,在收件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的,在发出之日后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在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后即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xxxxxxxx000线过境公路56号 地址: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
开户银行:巴州工行库尔勒百乐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若羌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010024329024930435 账号: 3034920104001347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