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书
甲方:沛县人民政府乙方:
为切实加快沛县城镇化进程,提升辖区内现代服务业及科技住宅、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着“公正、互惠互利、合作双赢、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原则,就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孔庄村王寨地块改造项目投资建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投资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乙方拟建项目名称暂定为:王寨新村。根据沛县城市规划, 双方原则上拟定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外环以东,南外环以北(以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 103.69 亩,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约 15.20 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 2.2。
3、投资额度:5 亿元
4、建设周期:36 个月二、土地供应
1、乙方通过竞拍取得该地块所有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需在一个月内注册外资商贸公司,并为甲方引进 2000 万美元的外资。
2、甲方将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分期按照净地方式出让,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乙方拟建项目依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
地出让的相关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具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
三、优惠政策
1、协助该项目享受甲方现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协调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协调会,并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该项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项目实施进度;协助乙方协调土地、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开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相关的手续,以推进项目稳步实施;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配等行政规费、政府性基金的减免和优惠。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认真把握项目的节点和进度,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期完工;乙方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进度的监督和调度。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须在本辖区内注册外资
商贸公司,实际到账外资不低于 2000 万元美元(含),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外资证明;如乙方未能如期注册外资商贸公司、提供外资证明,甲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
2、如因甲方的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时间向乙方或项目公司提供土地,影响了乙方的投资和建设的,视情节每日按
不超过该项目土地出让金的 0.5‰收取甲方违约金。甲方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实履行承诺。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具体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一式两份,两份合同正本和两份合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沛县人民政府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