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科技主营业务为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2019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上市公司所处行业 属于“L71租赁业”。华铁租赁主要从事融租租赁,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71租赁业”。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9年6月26日,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科技”)与子公司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租赁”)其他股东签署《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约定由各股东按照其对华铁租赁的出资比例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分别行使其各自在华铁租赁股东会中的表决权,同时约定由华铁科技提名华铁租赁5名董事中的2名董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股东协议》生效后,华铁科技在华铁租赁股东会中表决权的比例降至20%,同时不再享有华铁租赁董事会中的多数席位,华铁租赁不再为华铁科技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华铁科技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铁科技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华铁科技主营业务为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2019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71租赁业”。华铁租赁主要从事融租租赁,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L71租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铁科技与标的公司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x次交易为华铁租赁其他股东撤销表决权委托,同时华铁科技不再享有华铁租赁董事会多数席位,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属于同行业并购或上下游并购。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x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及股份转让,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x次交易为华铁租赁其他股东撤销表决权委托,不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华铁科技与华铁租赁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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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