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QHMY0034
2022 双滦区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QHMY0034
采 购 人: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乾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55
项目概况
2022 双滦区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双滦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QHMY0034
项目名称:2022 双滦区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预算金额:1368035.85 元
最高限价:1368035.85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 2022 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钢城街
道辖区内 29 个生活小区及xx制作、安装生活垃圾分类亭,共计 155 座(其中包括垃圾分类亭 L=3000mm 共 30 个、垃圾分类亭 L=3600mm 共 40 个、垃圾分类亭 L=4200mm 共 53 个、垃圾分类亭 L=4900mm 共 3 个、垃圾分类亭 L=5600mm 共 29 个)。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方式:其他
售价:0
2022 年 6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以上传电子版文件为准,无需投标单位到场,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开标室”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的指令。
2、请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期间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 IE11 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
4、供应商如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软件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
名 称: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xxxxxxxx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 xxx/0314-4301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乾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承德市xx区和润新城畅园小区
联系方式: xx/0314-215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 电 话: 0314-2158359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2 双滦区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 |
2 | 采购人 | 承德市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5 | 采购内容 | x项目为 2022 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为:钢城街道辖区内 29 个生活小区及xx制作、安装生活垃圾分类亭,共计 155 座(其中包括垃圾分类亭 L=3000mm共 30 个、垃圾分类亭 L=3600mm 共 40 个、垃圾分类亭 L=4200mm 共 53 个、垃圾分类亭 L=4900mm 共 3 个、垃圾分类亭 L=5600mm 共 29 个)。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合格的投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投标报价方式 | 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报价 |
10 | 投标最高限价 | 人 民 币 壹 佰 叁 拾 陆 x 捌 仟 零 叁 拾 x x 捌 角 伍 分 (¥1368035.85 元)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投标保证 |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 的通知》冀财采[2021]7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 开标会,开标现场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14 | x项目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加密。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进行加密的,需在开标时间以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开标大厅,使用 ca 完成投标文件 的解密。 | |
15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提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网上开标 |
17.1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
中标结果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双滦区)公示 1 个工作日,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计算,由中标人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 ||
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3、供货期
x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资金来源
x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该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的支付。 5、合格的投标人
x采购项目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 项目概况、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7.2 除 7.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出
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逐个电话通知。
8.2 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4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8.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项目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3 投标函
10.4 开标一览表
10.5 报价明细表
10.6 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10.7 技术偏离表
10.8 交付进度表
10.9 技术文件
10.10 承诺函
10.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0.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13 投标人诚信xx承诺书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投标最高限价
12.1 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2.2 投标报价依据
12.2.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2.2.2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等自身因素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各方面涉及报价的因素自主报价,自行承担风险。
12.3 投标报价说明
12.3.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3.2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12.3.3 采用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报价报价形式,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列出的采购项目和采购数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总价,以及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采购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2.3.4 投标人需将所有货物及设备按期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12.4 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
12.4.1 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
12.4.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13、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 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应汇入规定账户:账户信息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5.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4.2 其他未中标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5.5.2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6.3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
滦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7.2 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9.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平台将拒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2.2.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内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2.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的;
22.2.3 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签字或盖章的;
22.2.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2.5 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与授权委托代理书中的授权委托人姓名不符的;
22.2.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2.2.7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的;
22.2.8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22.2.9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
22.2.10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或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22.2.11 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2.2.12 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的;
22.2.13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其他行为的。 23、开标
23.1 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3.3 开标程序:
23.3.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3.3.2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
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4 采购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备注:投标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27.1 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7.3 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 名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 1 的为中标投标人。如果出现并列,报价低者为中标投标人。若中标投标人因故弃标,则排名下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第六章)。
(六)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x招标工程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9.3 款所确定的中标投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投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出 3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采购人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投标人或采购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1 份送至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合同,造成不能及时上传合同等,与代理公司无任何关系。
中标投标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中标投标人或采购人任何一方不按法律规定与对方签订合同,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32.2 中标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质疑
33、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就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以现场书面形式(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并履行受理登记程序。
33.2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质疑书原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履行受理登记手续,质疑时间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33.3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
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3.4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5 对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3.6 质疑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投标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33.4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3.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
33.8 未有署名、法人签署、无事实依据的、口头的或电话的质疑、质疑书不予受理;在质疑受理期内,交易中心暂不退还质疑人的保证金;因虚假、恶意质疑给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造成权益损害的,质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3.9 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4、其它
34.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4.2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备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可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细化或使用国家、行业等规范性合同文本,但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了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易见证流程并能够即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当日请中标人立即将合同扫描件(要求为 PDF 格式)上传至我公司邮箱 000000000@ xx.xxx 并电话告之我公司(0314-2158359)。
政府采购合同
(备注: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 2022 双滦区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采购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等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元。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 元。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四条 权利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
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必要情况下可采购破坏性质量检验,检验样品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应保证期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本项目质保期 1 年,保修期 1 年。
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
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采购的垃圾分类亭数量和规格进行调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采购货物总金额的 97 %,余款 3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 1 年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付清。
4.乙方按实际数量及规格进行制作安装,付款金额以甲方实际采购垃圾分类亭的数
量及规格进行结算。
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安装调试时间: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
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xx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七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1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48 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72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
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九条 分包
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5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 %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
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xx) | 名称:(xx)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时 间: 年 | 月 | 日 |
1.说明
1.1 本说明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应符合本说明的要求。
1.2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1.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买方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在签订合同前保留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买方另行商定。
1.6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侵害买方的利益。
2.包装与储运要求
2.1 包装与保护
供应商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2.2 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二、货物采购总体要求
1.所有货物需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货物是全新的,符合采购人购置的货物方案,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安全可靠。
2.在货物(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最终验收后),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三、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产品参数:
1、本项目为 2022 垃圾分类亭制作、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钢城街道辖区内
29 个生活小区及xx制作、安装生活垃圾分类亭,共计 155 座(其中包括垃圾分类亭 L=3000mm 共 30 个、垃圾分类亭 L=3600mm 共 40 个、垃圾分类亭 L=4200mm 共 53 个、垃圾分类亭 L=4900mm 共 3 个、垃圾分类亭 L=5600mm 共 29 个)
2022 垃圾分类制作、安装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分类亭 | 四分类-3m | 个 | 30 | |
2 | 垃圾分类亭 | 五分类-3.6m | 个 | 40 | |
3 | 垃圾分类亭 | 六分类-4.2m | 个 | 53 | |
4 | 垃圾分类亭 | 七分类-4.9m | 个 | 3 | |
5 | 垃圾分类亭 | 八分类-5.6m | 个 | 29 | |
合计 | 155 |
2、详细参数明细如下:
2022 年双滦垃圾分类亭
项目 | 详细说明 |
型号 | 四分类垃圾亭 |
外形尺寸: | 长 3000mm:宽:850mm 高:2280mm |
外观主体颜色 | 绿色 |
太阳能板 |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40W(800.350*25MM) |
锂电池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20AH(180.110.40MM) |
控制器 | 8A 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光控与时控等功能(国家发明专利,比 普通控制器节能 80%以上)。 |
防水接头 | 太阳能专用接头(极低的接触电阻以及 IP67 的防护等级确保整灯电路长期免 维护运行) |
可靠性 | 阴雨 2 天 |
适用温度范围 | -25℃─50℃ |
蓄电输入 | 24v20ah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箱体表面 | 铝合金一体成型套件 |
输入电源 | 24V(交流+10%) |
方管及板参数 | 1、顶棚方管 80*40*2 2、立柱 100*50*6(高度 2.28m) 3、方管 40*40*2 4、镀锌板 1.5mm 5、顶板 1.5mm(2 层) 6、所有金属面外均涂一遍防锈漆,两遍氟碳漆 |
地基 | 1、立柱基础 为长宽+300mm,深 500mm,预埋件按图纸布置(砼等级为 C30) 2、没有立柱的地方硬化 15cm,长宽为亭长+200mm(硬化砼等级为 C30) |
服务承诺 | 框架整体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抗风力为 10 级,抗震 6 级。自发货之日起,产品保修一年,电路部分保修一年(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后只收取原材料维护成本费。 |
1.四分类分类亭效果
项目 | 详细说明 |
型号 | 五分类垃圾亭 |
外形尺寸: | 长 3600mm:宽:850mm 高:2280mm |
外观主体颜色 | 绿色 |
太阳能板 |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40W(800.350*25MM) |
锂电池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20AH(180.110.40MM) |
控制器 | 8A 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光控与时控等功能(国家发明专利,比普通控制器节能 80%以上)。 |
防水接头 | 太阳能专用接头(极低的接触电阻以及 IP67 的防护等级确保整灯电路长期免维护运行) |
可靠性 | 阴雨 2 天 |
适用温度范围 | -25℃─50℃ |
蓄电输入 | 24v20ah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箱体表面 | 铝合金一体成型套件 |
输入电源 | 24V(交流+10%) |
方管及板参数 | 1、顶棚方管 80*40*4 2、立柱 100*50*6(高度 2.28m) |
3、方管 40*40*4 4、镀锌板 1.5mm 5、顶板 1.5mm(2 层) 6、所有金属面外均涂一遍防锈漆,两遍氟碳漆 | |
地基 | 1、立柱基础 为长宽+300mm,深 500mm,预埋件按图纸布置(砼等级为 C30) 2、没有立柱的地方硬化 15cm,长宽为亭长+200mm(硬化砼等级为 C30) |
服务承诺 | 框架整体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抗风力为 10 级,抗震 6 级。自发货之日起,产品保修一年,电路部分保修一年(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后只收取原材料维护成本费。 |
五分类分类亭效果
项目 | 详细说明 |
型号 | 六分类垃圾亭 |
外形尺寸: | 长 4200mm:宽:850mm 高:2280mm |
外观主体颜色 | 绿色 |
太阳能板 |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40W(800.350*25MM) |
锂电池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20AH(180.110.40MM) |
控制器 | 8A 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光控与时控等功能(国家发明专利,比 普通控制器节能 80%以上)。 |
防水接头 | 太阳能专用接头(极低的接触电阻以及 IP67 的防护等级确保整灯电路长期免 维护运行) |
可靠性 | 阴雨 2 天 |
适用温度范围 | -25℃─50℃ |
蓄电输入 | 24v20ah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箱体表面 | 铝合金一体成型套件 |
输入电源 | 24V(交流+10%) |
方管及板参数 | 1、顶棚方管 80*40*5 2、立柱 100*50*6(高度 2.28m) 3、方管 40*40*5 4、镀锌板 1.5mm 5、顶板 1.5mm(2 层) 6、所有金属面外均涂一遍防锈漆,两遍氟碳漆。 |
地基 | 1、立柱基础 为长宽+300mm,深 500mm,预埋件按图纸布置(砼等级为 C30) 2、没有立柱的地方硬化 15cm,长宽为亭长+200mm(硬化砼等级为 C30) |
服务承诺 | 框架整体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抗风力为 10 级,抗震 6 级。自发货之日起,产品保修一年,电路部分保修一年(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后只收取原材料维护成本费。 |
六分类分类亭效果
项目 | 详细说明 |
型号 | 七分类垃圾亭 |
外形尺寸: | 长 4900mm:宽:850mm 高:2280mm |
外观主体颜色 | 绿色 |
太阳能板 |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40W(800.350*25MM) 两套 |
锂电池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20AH(180.110.40MM) 两套 |
控制器 | 8A 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光控与时控等功能(国家发明专利,比 普通控制器节能 80%以上)。 |
防水接头 | 太阳能专用接头(极低的接触电阻以及 IP67 的防护等级确保整灯电路长期免维护运行) |
可靠性 | 阴雨 2 天 |
适用温度范围 | -25℃─50℃ |
蓄电输入 | 24v20ah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箱体表面 | 铝合金一体成型套件 |
输入电源 | 24V(交流+10%) |
方管及板参数 | 1、 顶棚方管 80*40*5 2、 立柱 100*50*6(高度 2.28m) 3、 方管 40*40*5 4、 镀锌板 1.5mm 5、 顶板 1.5mm(2 层) 6、所有金属面外均涂一遍防锈漆,两遍氟碳漆 |
地基 | 1、立柱基础 为长宽+300mm,深 500mm,预埋件按图纸布置(砼等级为 C30) 2、没有立柱的地方硬化 15cm,长宽为亭长+200mm(硬化砼等级为 C30) |
服务承诺 | 框架整体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抗风力为 10 级,抗震 6 级。自发货之日起,产品保修一年,电路部分保修一年(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后只收取原材料维护成本费。 |
七分类分类亭效果
项目 | 详细说明 |
型号 | 八分类垃圾亭 |
外形尺寸: | 长 5600mm:宽:850mm 高:2280mm |
外观主体颜色 | 绿色 |
太阳能板 |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 40W(800.350*25MM) 两套 |
锂电池 |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20AH(180.110.40MM) 两套 |
控制器 | 8A 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光控与时控等功能(国家发明专利,比 普通控制器节能 80%以上)。 |
防水接头 | 太阳能专用接头(极低的接触电阻以及 IP67 的防护等级确保整灯电路长期免 维护运行) |
可靠性 | 阴雨 2 天 |
适用温度范围 | -25℃─50℃ |
蓄电输入 | 24v20ah 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
箱体表面 | 铝合金一体成型套件 |
输入电源 | 24V(交流+10%) |
方管及板参数 | 1、 顶棚方管 80*40*5 2、 立柱 100*50*6(高度 2.28m) |
3、 方管 40*40*5 4、 镀锌板 1.5mm 5、顶板 1.5mm(2 层) 6、所有金属面外均涂一遍防锈漆,两遍氟碳漆 | |
地基 | 1、立柱基础 为长宽+300mm,深 500mm,预埋件按图纸布置(砼等级为 C30) 2、没有立柱的地方硬化 15cm,长宽为亭长+200mm(硬化砼等级为 C30) |
服务承诺 | 框架整体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抗风力为 10 级,抗震 6 级。自发货之日起,产品保修一年,电路部分保修一年(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保修期后只收取原材料维护成本费。 |
八分类分类亭效果
垃圾桶参数
1、有效容积:240L(匹配压缩车使用)
2、产品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外表光滑,容易淸洗。
3、桶体(含盖)外形尺寸长×宽×高:720×560×1050mm;(±1%)
4、桶体(不含盖)外形尺寸(长×宽×高):720×560×990mm(±1%)
5、桶盖外形尺寸(长×宽×高):530×460×600mm(±1%)
6、桶体总重:13.3KG(±1%),单桶重量:9.3KG(±1%)
7、高温 65℃、低温-2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
8、外观: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无波纹、划痕、黑点、杂志、气泡和裂纹;同一批次的塑料垃圾桶的桶盖和桶身色泽均匀,且闭合部位无明显变形。
9、桶盖厚度:≥3.0mm;桶底厚度≥6.0mm;
10、桶体壁厚大于等于 4.5mm,桶身正面加强筋≥5.6mm;轮间距:≥540mm;
11、桶口及加强筋壁厚 5mm,桶体加强筋条数 12 根;
12、桶底正面底部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嵌钢质耐磨钉 6 个,增加桶底的耐磨性能;垃圾桶裙边内部设有网状加强筋,可确保塑料桶和翻桶架(后压车配套装置)在衔接作业时的紧密结合
13、轮轴:采用低碳钢经磷化处理增加光洁度,坚固耐用;经过电镀锌 12μ厚度的处理工艺,有抗氧化防锈功能。
14、耐腐蚀,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16、能与釆购单位现有的环卫车辆翻转机构匹配;
17、其它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文件号: CJ/T280-2008)。
18、喷涂字样、产品编号等采购方指定。
垃圾桶图片
六、其它要求
1.供应商在采购安装过程中,应做好全面的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本总预算表为采购人估算,中标人按实际数量及规格进行制作安装,采购人以实际数量及规格进行结算。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
四、开标一览表五、报价明细表
六、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七、技术偏离表
八、交付进度表九、技术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投标人诚信xx承诺书
注: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
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委托书可不填,文件中保留本格式。
三、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已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愿意按照采购人及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供货及安装,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时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并遵守各项条款约定。
3、我方承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为全包价格,包括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质保、运输费、其他各项规费等所有费用。
五、报价明细表 垃圾分类亭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个) | 合价(元) |
1 | 垃圾分类亭 | 四分类-3m | 个 | 30 | ||
2 | 垃圾分类亭 | 五分类-3.6m | 个 | 40 | ||
3 | 垃圾分类亭 | 六分类-4.2m | 个 | 53 | ||
4 | 垃圾分类亭 | 七分类-4.9m | 个 | 3 | ||
5 | 垃圾分类亭 | 八分类-5.6m | 个 | 29 | ||
6 | 总数量 | 155 | ||||
总投标报价(元) |
注:本总预算表为采购人估算,中标人按实际数量及规格进行制作安装,采购人以实际数量及规格进行结算。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请将附件一“资格审查表”中所需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按表中顺序附在此处。
表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表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七、技术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情况 | 偏离说明 (正偏离/负偏离) |
注:投标技术条款与招标技术条款一致,偏离说明栏填写无偏离,投标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技术条款,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投标技术条款劣于招标技术条款,偏离说明栏填写负偏离。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八、交付进度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到货时间 | 验收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做出交货进度表。 2.“到货时间”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3.“验收时间”指自到货后验收合格的时间。
供应商:(打印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九、技术文件
供应商可围绕项目要求、评审因素对所投产品及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阐述(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据实描述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方仔细研究了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理解该项目招标需求,愿意为用户服务,不因供货数量的多少及有无向采购人提出补偿要求,自行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一: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非中小型、微型企业,本声明函内容中横线部分、企业名称和日期无需填写,无需盖章,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中小微企业。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内容中横线部分、企业名称和日期无需填写,无需盖章,直接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本声明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附件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非监狱企业,本页内容无需填写,无需盖章,直接附在投标文件中即可。本页未填写内容的,视为非监狱企业。
附件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报价总价) | % |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 | ||||
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报价总价) | % |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 |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十三、投标人诚信xx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不以任何手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取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串标。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一、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业专家共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和计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项打分和汇总,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评标,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如果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排列;得分报价均相同的,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后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为预中标人,并做出评标结论;如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4、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4.1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2 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严格认真对照,自行认定是否具备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条件。须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严格认真对照,自行认定是否具备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条件。
4.3 投标人若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承诺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果一经核实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即可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4.4 若投标人自身具备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是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视为小微企业。
4.5 若投标人自身具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是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6 若供应商自身具备监狱企业条件,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视为监狱企业。
4.7 节能及环保要求
4.7.1 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类产品的,产品的品牌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范围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7.2 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中标。对于同时列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或节能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为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具体评审内容见《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附表二);
2、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允许相关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评委会在评标时,将按照具体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计分办法(附表三)
附表一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符合要求 | |
2 |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 业 | |
3 | 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有效 | |
4 | 供应商出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 有效 | |
5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在评标前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 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
说明:1、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证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后果自负。
附表二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签字和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采购预算,且无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现象 |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文件含有让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无 | |
6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要求 | 无 | |
结论 | 是否通过 |
说明:1、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方法 |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报价为低于采购预算且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标准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2 | 实施方案 (70 分) | 供货方案(15分) | 供货方案周期科学合理、保障性优 | 10.01-15.00 |
方案一般 | 5.01-10.00 | |||
没有方案或方案较差 | 0.00-5.00 | |||
安装方案及安装进度计划 (15 分) | 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进度优于招标文件 | 10.01-15.00 | ||
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进度满 足招标文件 | 5.01-10.00 | |||
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 差,进度满足招标文件 | 0.00-5.00 | |||
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15 分)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到维修现场时间快 | 10.01-15.00 |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完善,技术支持能力较强 | 5.01-10.00 | |||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一般 | 0.00-5.00 | |||
管理力量、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5 分) | 管理力量、技术人员配备科学合理 | 10.01-15.00 | ||
管理力量、技术人员配备较好 | 5.01-10.00 | |||
管理力理、技术人员配备一般 | 0.00-5.00 | |||
安全施工保障 | 安全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强 | 7.01-10.00 |
措施(10 分) | 安全施工措施比较科学合理的、措施 | 4.01-7.00 | ||
安全施工措施一般 | 0.00-4.00 | |||
合计 | 100 分 |
说明:
1、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评审且报价范围为低于投标最高限价(含)的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不含)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等于各分项得分的总和;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后审及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证明材料或证件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