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人以網際網路方式透過與本行合作之電子支付機構之電子支付系統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APP(以下簡稱「合作服務平台」)向本行提出以立約人在本行開立之存款帳戶連結其 電子支付帳戶,以進行各項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立約人與本行約定,當立約人向本行提出扣款指示時,即連結立約人之存款帳戶進行轉帳,由電子支付機構收取支付款項,並於立約 人之電子支付帳戶記錄支付款項金額及移轉情形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