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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 标 人: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管: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制时间:2022 年 7 月
目 录
一、评标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评标组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评标程序及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标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评标总得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xxx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代码2109-330791-04-01-939525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xxx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 38.5125 亩(x 256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137 平方米, 其中地上面积 41080 平方米,地下面积 1105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体检中心、商场及超市、餐饮以及党群服务中心、道路、绿化、供电,供排水和亮化等,项目属于邻里社区民生配套保障性质。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x 23000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人防、基坑围护、幕墙、装修、 市政排水、绿化景观、节能设计、机电设备技术参数等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设计人资质以外的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分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不包括由专业单位实施的供水、供电(至配电房及箱变)、燃气、通信
(运营商部分)等),具体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项目地点: 金华市汤溪镇白汤下线东侧。
2.4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其他专业专项设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2.5 设计工作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2.6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
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3.4、3.5、3.6 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2 年 4 月-2022 年 6 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据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9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4.1 不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17 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 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1 开标时间及地址:2022 年 月 日 9:30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xxxxxx 000 xxxxxxxxx 0 xxxx)。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部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7.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金 华 开 发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上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投标工具版本为 V1.6.0。
7.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000-00000000
8、监督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0000000
9、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
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建立钉钉群,扫一扫二维码加入群聊(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朱致远,钉钉号 13867975815),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招 标 人: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 x办公地址:xxxxxx 0000 xX x 00 x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朱致远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022 年 7 月
注意事项: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
1、招标代理公司使用 V1.6.0 招标工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2、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招标书”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 V1.6.0 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网络加密标书”、后缀名“.密码加密标书”)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4、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网络加密标书必须要上传,密码加密标书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密码加密标书;
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 60 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 CA 锁是否能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0579-83180571;
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
5、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00000000000
(周工)、18957900927(xx)、0000000000 转 4 转擎洲计价热线(24 小时客服),QQ 请咨询: 800181896 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 8:30-17:00)。
6、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 x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 0000 x X x 00 x联 系 人:朱致远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xxx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金华市汤溪镇白汤下线东侧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x 23000 万元(具体以招标 人要求为准)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50%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 安装、人防、基坑围护、幕墙、装修、市政排水、绿化景观、节能设计、机电设备技术参数等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设计人资质以外的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分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不包括由专业单位实施的供水、供电(至配电房及箱变)、燃气、通信 (运营商部分)等),具体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
1.3.2 | 设计工期及服务期限 | 设计工期: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件(包括电子版),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其他专业专项 设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 间 | 2022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前投标人直接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疑。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 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答疑(澄清)。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1.12.3 | 偏差 |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经备案的的答疑(xx)、修改及补充文件。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 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答疑(澄清)。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修改。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根据“关于 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以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的 7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注:①最终项目设计收费以财政审定施工图预算价为计费基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按 55%计取,各项调整系数不再调整。设计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②本项目的设计费收费中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按 1.0,附加调整系数按 1.0,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它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所有文本等提供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深化设计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增加费、专家费、利润、税金、招投标阶段的公证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 2)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风险费用增减,该方面的风险在报价时一并体现到设计费报价中。 3)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比如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实施的“营改增”等)造成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保证所开设计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 4)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技术服务人员工资、补贴、差旅、食宿等费用,以及电脑、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打印机、复印机、计算软件等设备和资料费等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支付。 6)投标人应当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项目设计服务内可能 出现的服务期延长、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和税金。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3.4.1.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按项目交纳)。 按项目交纳的:xxx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截止时间: 2022 年 月 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全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通过 CA 登录“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标段)并点击“获取账号”,选择银行确认后系统生成“缴纳订单” ;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 注: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 “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电子保险保单缴纳:登录“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标段) ,点击“电子保单”按钮跳转至电子投保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咨询电话:000-000-0000,操作手册下载网 址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hkfztb/gcjytzgg/24691.htm。 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单;2、电子保单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照操作手册载明的步骤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保单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因交易系统、投保平台发生故障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投保的,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柜台以购买纸质保单方式投保,并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单至开标现场备查。经查确认纸质保单属实的,仍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投保专员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地址: xxxxxx 000x (非工作日正常营业) (3)工程保函: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和保单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②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③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 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
3.7.3A(1)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均按正本提供。但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六套(包含一套正本,五套副 本)。 |
3.7.3A(2)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 装订 | ☑ 不需要 |
3.7.3A(3) |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标投标文件时,须符合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否则做废标处理。 |
招标文件中“签字”是指要求本人亲手书写的姓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是指盖个人印章; 招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是指盖投标人单位法人印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非法人印章代替。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电子公章与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由相应人员亲手书写签字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其他印章(电子印章中不包括的印章)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加盖相应印章后扫描并 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本项目在投标阶段无需纸质文件,无需密封标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月 日 14 时 30 分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投标人下载《金华投标工具 V1.6.0(2022-4-7)》制作电子投标书。如软件下载、登录、标书制作时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软件公司(0579-83180571)。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书。投标单位在上传标书时,“网络加密标书”为必传标书,“密码加密标书”作为备份自行选择是否上传。投标单位的“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时,可对“密码加密标书”进行解密,以防止 “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而出现无效标。 3、“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单位提前检验能否用 CA 锁正常登录,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 否 □是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2(4)(A)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然后开资信标,再开商务标,最后开资格审查资料。 一、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网络加密标书”的; (二)投标单位的“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且未上传“密码加密标书”的。 二、开标程序 1、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扫描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 2、由招标代理核查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的情况,公证机构将现场宣布该项核查结果并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 60 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并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解密过程在钉钉群中视频直播进行确认。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钉钉群直播中对每个评审环节结果进行现场宣布。 5、宣布开标结束。 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5 人 (其中:经济专家 1 人,技术类专家 4 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 推举产生组长 1 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主持评标工作。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 当投标人数少于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当投标人数 3 家及以上,但有效投标人数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会应先判定“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再确定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候选人(或否决所有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为 3 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分别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向社会公示至少三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或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 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前一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工程保函或现金转账,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 束后 5 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工程保函,在中 标通知书送达之日算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扣除各项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保函或保单形式: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发包人有 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归 | 本项目招标人 |
10.2 | 知识产权 | 10.2.1 本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 10.2.2 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设计内容或理念。 10.2.3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0.2.4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0.2.5 若投标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2.6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 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
10.3 | 公证机构 | 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10.4 | 自行放弃提疑 | 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但必须注意: 1.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匿名在网上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认为招标文件有违法、违规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3.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后下载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提疑 权力。 |
10.5 | 其它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协调会(包括但不限于汇报会);需要设计人汇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2.中标单位在资质等级下承接业务;资质范围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另行委托。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条款签订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合同的,将列入不良行为及黑名单,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所有投标人的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投标人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5、中标单位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6、其他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单位自留备考。
1.5.2 本工程的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凭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招标公告第 3.7 条要求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企业(拟派)人员配备表及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格式 5 中的要求,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浙江省外企业投标时,须提供外省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电子投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上完成上传。
(2)本项目电子投标书制作时,须按电子投标工具中的各部分模块分别制作相应部分的投标文件。除商务标部分外,其他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相关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制作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①封面及所有正文及影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
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②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及文本)均采用 A3 幅面(横版);
③技术标正文不允许出现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不得再添加短线、括号等任何标识。
3.7.4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中“签字”是指要求本人亲手书写的姓名;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盖章”是指盖个人印章;招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是指盖投标人单位法人印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非法人印章代替。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电子公章与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由相应人员亲手书写签字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其他印章(电子印章中不包括的印章)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加盖相应印章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书中。
3.7.5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将全程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进行。
3.7.6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7.6.1 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含企业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加密标书”),完成后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服务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 60 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按废标处理。
3.7.6.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
3.7.6.3 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3.7.6.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评标系统”或“远程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7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进行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书。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全流程系统中上传。
4.2.3 (A)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书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5.1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5.1.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签到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 60 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5.1.2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请各投标单位访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1.3 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7.2 评标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技术成果经济不补偿。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xxx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1)投诉人非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异议的;
(3)逾期提出投诉的;
(4)非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的;
(5)投诉时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金华市建设工程服务类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八)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标评审;
(二)资信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五)资格审查;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出具评标报告。
二、技术标评审(80 分)
本项目采用技术标打分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技术标打分制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设计大纲和相关承诺的评审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等, 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小数点后保留 1 位小数),再取平
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对某一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评审内容 | 一类 (好) | 二类 (一般) | 三类 (差) | 缺实质性内容 | |
1 | 设计质量的控制和检测手段是否具有针对性、 科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2 | 设计进度的控制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及保 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3 | 如何确保投资经济、合理、正确及其保证措施 或工程造价限额 设计指标及控制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4 | 绿色设计、海绵城市、建筑工业化技术应用等 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技术手段及保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5 | 如何做好现场服务及保证措施,如何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设计深度如何满足各设计 单位相互衔接设计的需要。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6 | A 方案类:/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B 团队类: ①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技术服务措施、就近服务机构及提供现场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 ②工程设计组织方案:对工程设计组织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对本项目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方面进行评审。 ③专业设计负责人整体水平:对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情况;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 注:人员配置情况可体现、人员专业、人员数量、证书等级、职称、工作年限(以取得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风景园林专业人员以职称证书时间为准)等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人员配置情况须按要求体现在资格审查附件 5 企业(拟派)人员配备表中, 否则作废标处理。 |
7 | 投标人分别对以下内容进行服务承诺(总分 5 分): 1.我单位承诺:本单位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各项条件。如有不符合的,本单位同意招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1 分) 2.保密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对工作中涉及秘密事项保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国家和委托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 分) 3.不分包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对承接的项目不分包。因技术需要,确需对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取得项目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愿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处罚。(1 分) 4.承诺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包括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1 分) 5.工期承诺:设计进度的控制按照最终合同签订工期为准;我单位在完成各阶段 的设计后,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1 分) |
备 注 |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
三、资信标评审(10.2 分) 1.体系认证(1 分):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同时通过 ISO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或 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任一个的另加 0.5 分。
2.工程获奖(5 分):
2.1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 2.0 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 1.5 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 (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 1.0 分;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 2.5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 奖项计分,最高分 2.5 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相关协会须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datasearch.c hinanpo.gov.cn/gsxt/newList)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
基础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
2.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 2 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 1.5 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 1 分;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 2.5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 2.5 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 文 件 为 准 , 相 关 协 会 须 在 全 国 社 会 组 织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平 台 ( h ttps://datasearch.chinanpo.gov.cn/gsxt/newList)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基础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
3.投标人业绩(3 分):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30000 ㎡及以上公共建筑类似业绩的得 3 分(证明材料以合同 中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4.绿色建筑附加分(0.2 分):
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获得过绿色建筑一星设计标识的得 0.1 分;获得过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设计标识的得 0.2 分。
5.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补充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 分): 本项不设评分项, 所有投标人该项得分为 1 分 。
6.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 计) ,近三年是指: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备注:在金华区域内实施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的设计服务,信用评价评审标准按相应文件执行。
四、商务标评审(10 分)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服务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 最高投标限制费率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即评标基准费率=最高投标限制费率×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以%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2. 调整系数=(100–K)%,K 为 Z.XY,K 值在 Z.00~Z.99 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X、Y 分别从 0~9 中抽取;
Z 值范围:本项目 Z 值为 7 。
报价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 10 分。偏离评标
基准费率的,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3 分,即商务标得分=10-|投标
报价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3;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4 分,即商务标得分=10-|投标 报价费率-评标基准费率|×100×4;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分 80 分+资信标评分 10.2 分+商务标评分 10 分。
六、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 1 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1.4.3 条款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金西峙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金西峙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
2.工程地点: 金华市汤溪镇白汤下线东侧。
3.规划面积:项目总占地 38.5125 亩(约 256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137 平方米,其中 地上面积 41080 平方米,地下面积 11057 平方米。
4.建筑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体检中心、商场及超市、餐饮以及党群服务中心、道 路、绿化、供电,供排水和亮化等,项目属于邻里社区民生配套保障性质。
5.投资估算: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约 23000 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 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人防、基坑围护、幕墙、装修、市政排水、绿化景观、节能设计、机电设备技术参数等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设计人资质以外的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分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不包括由专业单位实施的供水、供电(至配电房及箱变)、燃气、通信
(运营商部分)等),具体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工程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 。三、工程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10 日历天内完 成施工图图审,其他专业专项设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下发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金华市 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 信箱:开户银行: 开户 银行: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第二部分执行。
1. 一般约定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 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保密期限: 按法律法规规定 。
2. 发包人
2.1.1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
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对设计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银行将合同价款汇至设
计人的账户。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
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
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4、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 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5、发包人委派作为发包人代表,参与对设计人设计文件完成过程的配合、监督、跟踪及与发包
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1.3发包人的权利
1、发包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管理工作。设计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当执行。
2、发包人具有向设计人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
3、发包人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文件审核的权利。
4、发包人享有设计人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
5、设计人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时,发包人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
6、除发包人己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
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
7、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8、发包人有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9、发包人对项目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有最终确定权。
10、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
2.1.4. 发包人管理
3.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整个项目与设计有关的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3.4 决定或答复
3.4.2 发包人应在 15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2 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当设计人提交的装修设计等单项工程设计文件通不过相关部门评审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相关设计费用予以扣除。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
(3)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出现重大漏项的,单次造价 10 万(含)至 20 万(不 含)的每次罚款壹万元整,单次造价 20 万(含)至 50 万(不含)的每次罚款贰万元整,单次造价超过 50 万(含)以上每次罚款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部分,从设计费尾款中扣除。
(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 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3.1.3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合同约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此部分逾期违约金在下阶段设计费支付中直接扣除,设计费不足扣除部分,由设计人另行支付。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对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设 计人擅自变更的,处设计合同签约合同价 2%的违约金处罚 ,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发生一人次更换,处设计合同签约 合同价 2%的违约金处罚 ,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
3.3 设计人员的管理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3.3.2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处签约合同价 1%每人次的 违约金处罚 ,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3.4 分包和不得转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本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及工艺专项设计如需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公司完成的,选择 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或与发包人共同选定,分包项目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①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申请书、分包人资质、拟签订的分包合 同等相关资料。
②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人支付 。
5. 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招标人合理要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以后续项目规划指标及招标人要 求为准 。
5.3 设计文件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各阶段设计及服务均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 规定要求、国家与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文件要求,并满足施工预算编制深度要求。
项目设计过程中,图纸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后,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 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或发包人要求配合其他专项设计工作),以致造成设计人较大设计修改的,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经发包人同意,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人接到发包人设计任务委托书后 3 个工作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 验收阶段。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3 天内。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6.3.1 延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罚:每日处相应阶段设计费用 1%的违约金处罚,直接从 进度款中扣除。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不奖不罚 。
6.4. 暂停设计
6.4.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 设计人违约;
(2) 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3) 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设计文件接收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设计说明采用 WORD 格式、设 计图纸采用 CAD 格式和 PDF 格式,其中彩色效果图采用 JPG 格式。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1 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时间:/。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按专用条款。
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全部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全部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做调整。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详见合同附件。
10.4 中期支付
10.4.1 支付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12. 设计责任与保险
9.4 设计责任保险
9.4.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发包人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
定事由或设计人违约除外)的,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 商解决支付设计费。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按每逾期 1 天委托人向设计人支付逾期应付设计费的 0.2‰作为违约赔偿,逾期超过 60 天的双方协商解决。
14.2 设计人违约
14.2.2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 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 同,设计人赔偿相当于其分包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
14.2.6 设计人承诺主动支持发包人的工作,对发包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 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予以警告;之后,每违反一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2 万元/次。同时,设计人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最大不超过履约保证金)。
14.2.7 因设计不合理、缺陷等原因造成现场质量问题、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视作承包 人违约。
17. 争议解决
17.3争议评审
17.3.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17.4 仲裁或诉讼
17.4.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金华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8.1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协商。 18.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8.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4 本项目设计意向书、建筑统一做法、入选通知书、评选文件及附件、评选文件及答 疑以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以及就本合同未定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之间出现矛盾,以在后签订的合同或文件为准。
18.5 委托人与设计人明确,双方就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仅由本合同及双方就本项目签订 的其他生效合同确定,双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相应损失。
18.6 委托人与设计人签署合同前,设计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履约保函、保单)(其中人员配合部分占 10%,设计质量部分占 35%,设计进度部分占 30%,人员到位率部分占 25%)。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全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设计人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设计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相应的收款收据)。
18.7因委托人原因致使该项目停建、缓建的,委托人应及时通知设计人;相关事宜协商处理。
18.8法律:本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8.9在本合同期限内,委托人有权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抽查设计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对不符合国家及项目当地规定要求以及本合同关于限额设计要求的, 委托人有权责令设计人改正,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18.10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设计人应返还全部设计费给委托人,并向 委托人支付相当于签约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以及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8.1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18.12 设计人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如设计中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市场垄断性或独家供应问题,设计人应提前向委托人说明并取得委托人书面认可。
18.1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18.1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委托人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配合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委托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18.15 项目设计服务、保证措施
18.15.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
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
18.15.2 若设计人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委托人有权暂时不支付当期的设计费,直至设计人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为止。
18.15.3 设计人必须确保评选书所列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双方所有事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设计人的主要设计人员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设计人员,新的设计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设计人员,且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委托人意见,相应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由设计方承担。委托人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不能达到服务要求的人员,设计人应当及时调换。若人员未按规定到位,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且在扣除后乙方应予以及时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设计人服务工作往来次数与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服务阶 段名称 | 服务工作往来次 数要求 | 人员要求 | 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
施工图设计 阶段 | 根据委托人要求 | 相关设计人人 员 | 施工图设计通过委托人及相关 部门审批认可 |
18.17 设计团队
设计团队需按评选时的设计团队。设计人不得擅自转包设计业务。为保证设计质量,设计人指定的人员必须亲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挂名、挂靠等行为,经委托人查实,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附 件
附件 1:合同协议书
附件 2: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 3: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4: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5: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及设计进度表附件 6: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7: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设计费用清单;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设计人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为准。设计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设计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 年 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3: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详见设计任务书)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
供现场指导、监督和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人防、基坑围护、幕墙、装
修、市政排水、绿化景观、节能设计、机电设备技术参数等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
深化设计,设计人资质以外的专项设计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分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
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不包括由专业单位实施的供水、供电(至配电房及箱变)、燃气、通
信(运营商部分)等),具体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施工图设计阶段
服务内容:根据初步设计进行各工种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同时协助业主进行节能,绿色建筑及环保的评估,施工图纸完成后进行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批,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过程的全程服务,直到峻工验收合格。
2.招标及施工服务阶段
(1)贯彻执行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上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2)向监理、施工和业主单位解释图纸和设计意图,并进行技术交底。
(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对不合格部分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业主。
(4)设计代表应有日常工作记录,建立“设计代表工作大事记”和“设计代表工作记录本”,对修改内容、原因及施工质量的主要问题应做详细记载。及时填写“设计代表工作汇报表”及 “设计代表工作服务质量反馈表”,由项目负责人保管、存档。
(5)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意图或有明显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向监理及施工单位提出(以书面形式),较大的问题应向业主单位反映。
(6)对需要设计修改的内容进行汇报并修改。
3. 竣工验收阶段
参与竣工验收,并提出设计工作总结并把有关资料交业主归档。
附件 4: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项目立项文件 | 1 | 如有 | |
2 | 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 1 |
附件 5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套数 | 备注 |
1 | 提交图审后的工程施工 图(蓝图、光盘) | 蓝图 20 套及光盘 2 套 | 除提交委托方份数外中标单位需 考虑评审所需的份数 |
1. 设计文件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2.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
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附件 6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 ||||
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 |
注:1.因风景园林专业人员无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只要求提供专业职称证书。 2.除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外,其他拟派设计主要人员须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本表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企业(拟派)人员配备表为准。
4、要求指派一名设计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驻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或代建人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服务。
附件 7: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暂定合同价: 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
(1)本次工程设计收费的计算方法:工程设计费暂按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概算(一期、二期之和)中属于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设计费结算价以本工程设计范围的竣工结算价合计数为计费基数,按 2002 年修订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的费用(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 1.0、附加调整系数按 1.0 计取)*中标费率*55%(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比例)。
注:若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40%计算收费。
(2)按以上口径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即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设计收费。 (3)上述费用包含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根据招标人要求深化设计及组织调研、搜
集资料的费用、施工图的设计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如设计人不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上述设计内容时,委托人有权自行委托专业单位设计,因此产生的相应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由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设计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调整。
(6)项目设计合理,各项费用控制合理,各类经济技术指标、估算符合实际情况,且建安费单方成本在工程可估算范围内。
三、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如下约定:
设计费工程设计费暂按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概算(一期、二期之和)中属于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设计费结算价以本工程设计范围的竣工结算价合计数为计费基数,设计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如某项专项设计不具备资质,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该设计单位须报甲方同意备案),费用含在合同价内并由乙方自行支付。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付费额 | 付费基数 | 付费时间 |
第一阶段付费 | 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 60% | 暂定合同价 | 所有施工图图审合格通过且施工招标完成后 |
第二阶段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合同价的 90% | 设计范围内工程 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合计数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第三阶段付费 | 支付剩余设计费 | 结算合同价 | 工程竣工结算后 |
注: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后对应阶段设计文件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所有。
2.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3.若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 40%计算收费。上表中付费基数要按本条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金西峙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 38.5125 亩(约 256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2137 平
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41080 平方米,地下面积 1105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体检中心、商场及超市、餐饮以及党群服务中心、道路、绿化、供电,供排水和亮化等,项目属于邻里社区民生配套保障性质。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约 23000 万元。
二、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及项目所在地方规定和标准。
2.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3.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甲方(或甲方指定委托人)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本文件)。
5.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内所包含的服务性条款及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合同)。
三、设计服务内容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二)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编制投标文件时本行删除)
正本
金西峙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技术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号:
2022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编号”处不得填写内容,本格式中的页眉内容、页脚内容、页码及底纹水印均须删除。编制投标文件时本段文字删除。
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封面(制作时本行删除):
正本/副本
金西峙垄湖邻里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凭据、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招标公告第 3.7 条要求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企业(拟派)人员配备表及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配备人员专业及数量必须符合后附格式 5 中的要求,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技术标目录
1、技术标部分:
根据技术标评审细则自拟。
资信标目录
1、资信标自评得分表(格式自拟);
2、投标人体系认证
3、投标人获奖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
格式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 ||||||
备注 |
格式 2: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格式 3: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格式 4:
符合招标公告第 3.7 条要求的承诺书
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本项目投标,我方作如下承诺:
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2、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4、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特此承诺!若承诺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我方愿承担一切因此引发的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5:
企业(拟派)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拟任岗位 | 注册专业 | 专业年限 | 配备人员数量要求 |
1 | 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不少于 2 人 | |||
2 | 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师 | 不少于 2 人 | |||
3 | 相同专业工 程师 | 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 | 不少于 1 人 | |||
4 | 相同专业工 程师 | 注册暖通空调工程师 | 不少于 1 人 | |||
5 | 相同专业工 程师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不少于 1 人 | |||
6 | 园林景观相 关专业工程师 | / | 不少于 1 人 | |||
... |
注: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附后表列人员相应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2 年 4 月-2022 年 6 月】社会保险参保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此表应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不得放入技术标中;如放入技术标中,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格式 6:
投标人资信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自评得分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体系认证 | 得 分 | 第 页 | |
2 | 投标人工程获奖 | 得 分 | 第 页 | |
3 | 项目负责人工程获奖 | 得 分 | 第 页 | |
4 | 投标人业绩 | 得 分 | 第 页 | |
5 | 绿色建筑附加分 | 得 分 | 第 页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 7:
投 标 函
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工程设计费愿按国家收费标准的 %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口径计算设计费,同时按招标文件、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担任何设计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设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为: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项目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全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业绩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类型 | 投资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本表内容。
2.附后表列项目的设计服务合同及符合评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