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
房屋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并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杭房租 第 号。乙方对所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房屋结构现状、附属设施设备、所在区域环境、共同及相邻部位等租赁房屋及相关基本方面已作充分了解和实地查勘,对签约前涉及租赁房屋的安全现状予以确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杭州市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明确房屋租赁双方的各自安全责任,特签署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房屋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主体。
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甲方安全责任和xxxx责任。
甲方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质量、租赁期间原有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承担维护、安全责任,但房屋租赁合同或本安全责任协议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对租赁房屋合法正确使用、对经装修、装饰、改动的房屋、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乙方从事的办公、生产经营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及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本协议书中约定的安全义务承担责任。
二、房屋租赁期间各方的安全责任内容。
1、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质量应负的安全责任。
该租赁房屋业经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目前尚在建筑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乙方对租赁前的房屋适租性仔细了解、察看无异议,甲方仅对房屋租赁前和租赁使用中原有房屋自身的建筑结构质量安全负责。
(2)甲方对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除非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另外特别约定,租赁期间,凡
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改建、改造以及更新、改造、增减原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的,则改变后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相应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等,均转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3)因一方实施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改建和附属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增减导致无法确认划分、区别甲、乙各方的维修、养护及相应安全责任的,除非甲方同意、认可,均由乙方承担。
(4)由于本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续签续租,则续租的房屋结构质量安全已得到双方的认同,乙方对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和适租条件无异议。
2、乙方房屋安全责任和生产经营安全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对除由甲方负责的原有租赁房屋自身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设备以外的装修装饰、更新改造、合理使用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同时还须承担此后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安全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合法经营,并对所涉及的安全责任承担全部的法律、经济直至刑事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安全职责和义务:
①乙方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②乙方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③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⑤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⑥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定期组织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⑦乙方应当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⑧乙方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说明;
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乙方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上报甲方和政府有关部
门;
⑩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各部门规章及政策规定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3)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场所厨房内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等,禁止在同一空间经营场所内使用二种及以上燃料,乙方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如发现擅自使用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履行的其他安全责任、义务。
1、建筑安全。
乙方应执行《建筑法》的各项规定,未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以及对租赁房屋内部的结构、功能进行改动、变动、或破坏、移动承重墙、柱,增加建筑负荷,增设分隔墙体,在租赁房屋的xx空地或房顶、外墙等处擅自搭建、增设永久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帐篷、钢篷等,不得影响租赁房屋、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2、消防安全。
乙方应执行《消防法》的各项规定,未经消防部门的审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的装饰、装修;经过批准的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装饰装修方案实施,装饰、装修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装饰、装修竣工图纸一份;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用电容量、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私自改造、增设、外接、添加任何电路、电线,违法用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行配置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并确保设备器材处于完好适用状态;杜绝违法利用租赁房屋用于不符合规划、设计及消防安全、合同约定用途的各类办公、生产、经营活动或人员居住。
3、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安全。
乙方承诺按照业经批准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合法生产、经营,决不从事任何涉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相关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新增或改变此前的经营范围,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嫌上述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的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活动,以确保租赁房屋安全及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
4、治安安全。
乙方应负责租赁房屋范围及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目标责任,与所在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签订有关的“安全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维护租赁房屋及所在xx和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对甲方及有关方面提出的各类治安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5、相邻安全。
乙方应妥善处理与租赁房屋相邻的其他租赁单位、个人以及租赁房屋xx的单位、居民的和谐共处关系,乙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和规定,不得影响相邻、xx单位、个人及居民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住生活,避免引起矛盾和发生冲突,如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和xx关系的,则同意以相邻关系为重,并无条件根据相邻单位及xx居民的合理反映、甲方的整改要求积极进行生产、经营的调整,以保持相邻及社会的稳定。
6、其他安全。
乙方遵守从事合法办公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浙江省、杭州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各项安全责任。
四、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对xxxx责任的监督。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安全、乙方从事生产、经营涉及租赁房屋及房屋所在的甲方xx区域、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监督乙方严格按照租赁房屋原有的规划、设计、用途,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合法、安全地使用租赁房屋;
2、监督乙方切实履行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的维修和养护责任,保持租赁房屋应有的房屋结构质量和安全性能,消除租赁房屋潜在的安全隐患或已存在的安全问题;
3、监督乙方不得实施任何危及、影响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相邻的甲方其他房屋、建筑物及所在区域场地、xx空间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4、监督租赁房屋及其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安全,协调房屋租赁关联方相
互之间涉及安全方面的影响;
5、如发现乙方有安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劝阻,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甲方对乙方的上述监督,系源于甲方对乙方租赁房屋、合法使用房屋而形成的派生权利,是甲方作为房屋出租方为确保房屋安全而享有、行使的一种特定权利,至于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责任,依法由乙方自行负责、依法承担,甲方仅对于自己发现或经人举报发现存在乙方办公、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隐患、有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和报告义务的安全监督。
五、乙方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存在影响租赁房屋安全的情形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
2、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一旦甲方发现,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或情况严重的,甲方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及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有权主张赔偿:
①乙方拒绝履行甲方发出的限期安全整改通知的;
②乙方拖延安全整改或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③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严重安全威胁的;
④乙方的违约行为已造成租赁房屋及甲方财产损害的;
⑤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租赁房屋相邻方及关联方的纠纷以及危及人身、财产损害的;
⑥乙方从事有违反安全生产、经营的行为经甲方劝阻无效的;
⑦乙方从事有违反安全生产、经营的行为被媒体报道、暴光的
⑧乙方从事有违反安全生产、经营的行为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
⑨乙方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
乙方因安全方面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即使未实际造成甲方或他方人身、财产
损失,甲方也未据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房屋租赁合同总租金标的 5%的安全责任赔偿金,该等赔偿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支付通知书的 10 日内付清。
六、其他约定。
1、本安全责任协议书作为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房屋租赁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涉及的安全责任方面条款与本协议书条款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书的条款、内容为准。
2、本安全责任协议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并存,甲方解除本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则房屋租赁合同一并解除,如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本安全责任协议书也解除。
3、双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虽未再续签房屋租赁合同而事实上乙方继续租赁、使用该租赁房屋的,则本安全协议书仍继续有效。
4、本安全责任协议书及条款的效力不因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相关条款的无效而无效,即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仍然有效。
5、本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xx即生效。
6、另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中第二条,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此条款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提供相应所需资料。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 (xx)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