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條款及細則:
1. 優惠適用於以東亞銀行 Visa Signature 卡於參與商戶之指定預訂網站作任何有關全數簽賬之持卡人。
2. 持卡人須出示電子代用券(如適用)及簽賬前聲明使用東亞銀行 Visa Signature 卡以享用優惠。
3. 只適用於堂食。 須預先訂座。
4. 不適用於酒席、私人派對、廳房餐飲、宴會、房間用膳、門券、雪茄、香煙、開瓶及切餅費及加一服務費。
5. 如有套餐項目售罄,有關參與商戶有權以價值相若之其他項目代替。
6. 供應有限,送/售完即止。
7. 優惠不可與任何其他推廣/折扣優惠或會員計劃同時使用,亦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
8.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9.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0. 本行不會對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xx或保證,亦不會就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任何責任。如有查詢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聯絡有關參與商戶。
11. 本行、Visa 及參與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Visa 及參與商戶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東 亞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刊 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