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401000592A_001采购编号:37080000020102220240004
政府采购合同
(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服务类)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
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401000592A_001采购编号:37080000020102220240004
甲方(采购人):济宁市第三中学
乙方(供应商):济宁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当事人:
甲方: 济宁市第三中学
乙方: 济宁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济宁市第三中学(甲方)所需的保洁服务项目(入围货物名称)与入围供应商济宁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济宁市第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内容及服务范围:济宁市第三中学校园保洁及绿化养护。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 在物业服务范围内,乙方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校区教学区、办公区、体育活动区、综合实验楼等公共区域环境及建筑物、
其他设施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卫生保洁服务标准
1、校园内楼宇及其他建筑设施保洁服务标准:
①每日循环清扫地面,随时清除地面、台面的垃圾、污迹,发现污渍立即处理,地面每日至少拖地2次,推尘2次,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②每日循环清理门窗,擦净门框、窗框、柱子等,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③每日抹净各种指示牌、告示牌、显示屏等使其无积尘。
④及时清倒公共区域垃圾筒,垃圾不能满过筒身的2/3。每日清倒垃圾,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⑤拖洗所有卫生间、直饮水间地面、洁具、墙身,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污渍等。
⑥卫生间的地面每天拖地至少4次以上,保持地面干燥。卫生间隔板每天擦抹1次,小便池、厕位、水池每2小时冲洗1次,每天用清洁剂清洗1次,洁具每周用消毒剂消毒2次,整体卫生间每月全面消毒1次,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4次,上班时间每半小时巡视1次,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便纸等及时清理。
⑦每月1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风口抹尘,保持干净、无污渍。
⑧每周清扫一次所有公共区域的天花板,确保无蜘蛛网等。 2、校园公共环境卫生保洁标准:
①每天清扫道路、广场的地面至少2次,发现脏物、废品应及时处理。对区域内各种设施进行抹尘和清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
②每天巡查园林、绿地等至少1次,及时清扫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每天保持园林中路牌、标识、消防栓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违章乱贴乱画的海报、小广告及污迹。
③院内石柱、墙面要及时清洗污渍。
④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确保无杂物。
⑤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清运时密封装置,确保无飘洒和漏水现象;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更换垃圾袋,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满溢,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⑥保洁员着装统一,工作仔细,形象良好,并积极主动学习新的保洁知识,提高保洁、清洁技术。
(二) 校园绿化
①每日巡视绿地,清捡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理完毕,不得乱堆、乱放。
②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③所需花木及肥料、药品费用由学校支付。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方案,并视情况以甲方的名义发布。
2、指导乙方开展工作,监督乙方的工作及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甲方委派专门人员按照双方认可的检查办法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检查考评,满意率低于 80%,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物业费的 5%作为惩罚;若连续两个月低于 80%,甲方将扣除物业费的 10%作为惩罚;连续三个月低于 8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应无偿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场所及管理用房,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4、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乙方应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和方案,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虚心听取甲方意见,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3、乙方应提高派出员工素质,加强对员工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着工作装教育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严禁员工进出教室、办公室捡拾垃圾、废纸、饮料瓶等,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调整。乙方主要岗位人员流动,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轮休安排及违纪问题的处理。乙方应按时为物业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确保人员稳定,提高服务质量。
5、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可能危及物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服务人员费用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 人员配置:甲方聘用乙方保洁人员 8 人
第七条 结算方式: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55040.00 元/年,大写:贰拾xxxx
零肆拾元整 。每三个月付款一次,年底付清本年度所有应付款。乙方开户单位: 济宁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白支行 帐号: 815011401421008392
第五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物业服务合同起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经甲方同意,报财政局审批核准后,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可以顺延。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详细的奖惩制度)并认真落实,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解决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一定数额的服务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甲方受托管理事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后附物业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表。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甲方:济宁市第三中学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乙方:济宁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