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漢科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參照主管機關所訂立「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以管理公司對經濟、環境及社會風險與影響。
第二條 x守則之適用範圍包括本公司及集團企業之整體營運活動。
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應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以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並透過企業公民擔當,提升國家經濟貢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促進以企業責任為本之競爭優勢。
第三條 x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本於尊重社會倫理與注意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
第四條 x公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依下列原則為之:一、 落實公司治理。
二、 發展永續環境。三、 維護社會公益。
四、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第五條 x公司考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趨勢與企業核心業務之關聯性、公司本身及集團企業整體營運活動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等,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第二章 落實公司治理
第六條 x公司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及相關道德標準,以健全公司治理。
第七條 x公司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以督促企業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由下列各方面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一、 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使命或願景,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聲明。二、 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
三、 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揭露。
第八條 x公司定期舉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之教育訓練,包括宣導前條第二項等事項。
第九條 x公司為健全企業社會責任之管理,設置經營管理委員會,負責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每年定期召開管理審查會議,除了針對企業社會責任守則進行審視之外,應適時因應內外部環境變化調整執行方向,以確保管理體系實施及進度審查。
本公司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以確保薪酬規劃能符合組織策略目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
本公司在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時,應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
第十條 x公司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第三章 發展永續環境
第十一條 x公司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規範,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且於執行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時,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第十二條 x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第十三條 x公司依產業特性及人道政策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公司之環境管理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一、 收集評估與鑑別公司之活動、產品與服務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充分且及時之資訊。
二、 建立可衡量之環境永續目標,並定期檢討其發展之持續性及相關性。
三、 訂定具體行動方案,定期檢討其運行之成效。
第十四條 x公司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環境管理相關系統,並定期舉辦對管理階層及員工之環境教育課程。
第十五條 x公司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之概念,並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及人類之衝擊:
一、 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及能源消耗。
二、 減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廢棄物之排放,並應妥善處理廢棄物。三、 增進原料或產品之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四、 使可再生資源達到最大限度之永續使用。五、 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六、 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
第十六條 為提升水資源之使用效率,本公司妥善與永續利用水資源,並訂定相關管理措施。
本公司興建與強化相關環境保護處理設施,以避免污染水、空氣與土地;並盡最大努力減少對人類健康與環境之不利影響,採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技術之措施。
第十七條 x公司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揭露。
本公司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依營運狀況與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且據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
第四章 維護社會公益
第十八條 x公司遵守相關法規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及禁止歧視等權利。
本公司遵循國際公認之勞動人權,如關懷弱勢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並確認其人力資源運
用政策無性別、種族、社經階級、年齡、婚姻與家庭狀況等差別待遇,以落實就業、雇用條件、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平等及公允。
對於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訴過程之平等、透明。確保申訴管道xx、便捷與暢通,且對員工之申訴予以妥適之回應。
公司之員工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1. 遵循所有適用的員工聘僱的法律,以及國際標準,包括
法律涉及結社自由、隱私、禁止強迫勞動、童工,以及任何不當的聘雇歧視的有關法規。
2. 自由選擇職業:不使用任何的強迫勞動且工作皆是出於自願,員工在合理通知的情況下,擁有自由離職的權利。
3. 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8歲以下員工不得從事有可能危險性的工作及夜間加班。
4. 薪資與福利:配合政府法令及市場薪資水準,機動進行薪資結構及福利措施的調整,包含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等,並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
5. 人道待遇:承諾不得殘暴的和不人道的對待員工,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性虐待、體罰、威脅、剥削、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駡。
6. 無歧視:承諾於招募、僱用、培訓、獎勵、升遷、終止、退休,及提供其他的就業條件,不因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性別、性向、年齡、殘障等其他法律保護的情況,而對員工產生歧視。
7. 除獨立辦公室及管制場所外,不得限制人員自由進出或規範使用時間及次數(不限制員工喝水、上廁所的次數及時間)。
8. 公司加班應取得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強迫或刻意進行指派。
9. 禁止未經同意與授權,私自保管員工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10.對於懷孕之員工應盡照顧之責任,於懷孕期間應避免執行加班、負重或過於勞動 相關之工作。
11.員工每週七天的工作應至少休息一天。
12.結社自由:尊重員工的權利,包括依據法律自由結社、參加或不參加工會、尋求代表資格、參加勞工委員會。員工應能夠在不用擔心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溝通。
13.職能發展:確保各層級員工皆有平等的機會,接受職務所需的教育、培訓和職涯發展學習。
14. 透過公司網站、內部系統與公告等方式,將公司之政策、實踐、預期目標和績效清晰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15. 員工回饋與參與:設置員工意見箱可接受匿名投訴、與電子信箱等方式,持續了解與獲得員工對企業社會責任守則的理解與意見回饋。
公司之商業道德規範包括下列項目:
1. 經營誠信:所有商業的互動關係中都應遵循最高的誠信標準。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貪污、勒索和盗用公款等行為當被嚴格禁止,並受到立即解雇及相關的法律措施。
2. 利益衝突迴避:員工必須避免所有導致利益衝突的活動,任何涉及期約行為的協定或協議均須禁止。
3. 無不正當的利益:不得提供或接受賄賂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所獲取不當利益。
4. 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應當受到尊重,妥善保護科技及技術轉移之智慧財產權。
5.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遵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的標準,並且要有保護客戶資訊的措施。
6. 身份保密:保護檢舉的供應商和員工其身份的機密性。
7. 員工個人資料的保護:妥善使用及存取任何有關於員工的個人資料、評估結果或健康相關的資料。
第十九條 x公司提供員工資訊,使其了解依營運所在地國家之勞動法律及其所享有之權利。
第二十條 x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
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上災
害。
本公司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
第二十一條 x公司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本公司將企業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在員工薪酬政策中,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第二十二條 x公司應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應尊重員工代表針對工作條件行使協商之權利,並提供員工必要之資訊與硬體設施,以促進雇主與員工及員工代表間之協商與合作。應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第二十二條之一
x公司對產品或服務所面對之客戶或消費者,以公平合理之方式對待,其方式包括訂約公平誠信、注意與忠實義務、廣告招攬真實、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告知與揭露、酬金與業績衡平、申訴保障、業務人員專業性等原則,並訂定相關執行策略及具體措施。
第二十三條 x公司對產品與服務負責並重視行銷倫理。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均確保產品及服務資訊之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消費者權益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權益、健康與安全。
第二十四條 x公司依政府法規與產業之相關規範,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不得有欺騙、誤導、詐欺或任何其他破壞消費者信任、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行為。
第二十五條 x公司評估並管理可能造成營運中斷之各種風險,降低其對於消費者與社會造成之衝擊。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公平、即時處理消費者之申訴,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確實尊重消費者之隱私權,保護消費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第二十六條 x公司評估採購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宜評估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避免與企業之社會責任政策牴觸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契約時,內容宜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及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第二十七條 x公司評估與管理公司經營對社區之影響,並適當聘用公司營運所在地之人力,以增進社區認同。
本公司得經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服務或其他公益專業服務,參與社區發展及社區教育之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機構之相關活動,以促進社區發展。
第五章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第二十八條 x公司依相關法規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開,並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企業社會責任之政策、制度或具體推動計畫。
二、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及維護社會公益等因素對公司營運與財務狀況所產生之風險與影響。
三、公司為企業社會責任所擬定之履行目標、措施及實施績效。四、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五、主要供應商對環境與社會重大議題之管理與績效資訊之揭露。六、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第二十九條 x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形,內容包括:
一、 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具體推動計畫。二、 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三、 公司於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促進經
濟發展之執行績效與檢討。四、 未來之改進方向與目標。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x公司將隨時注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以提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成效。
第三十一條 x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