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HB2022-WL011
温岭城北中心卫生院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
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HB2022-WL011
采购人(章):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章):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2 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城北中心卫生院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1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HB2022-WL011
项目名称:温岭城北中心卫生院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5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温岭城北中心卫生院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需采购营养科配方食品及营养学科建设配套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9:00:00
2、投标地点: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 9:00:00
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000-000-0000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xx峰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0x00xx(三星桥世纪广场后面)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 xxx.xxxxxx.xxx.xx ) 和 温 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易 中 心 网(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 “政采保”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金融、保险机构的“政采贷”、 “政采保”服务。
1、“政采贷”服务
序号 | 银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2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3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4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2、“政采保”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 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 (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 (300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 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朱鑫钢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5988962507
地址:xxxxxxxxxxx0x00xx(三星桥世纪广场后面)
(二)采购人: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联系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00x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岭市财政局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00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城北中心卫生院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HB2022-WL011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 | 1.电子投标文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 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1.供应商应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投标文件 | 0.xx“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 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 效。 |
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 依据 (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 传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8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开标程序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 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 , 联系人:xxx , 电话: 00000000000 );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标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得分汇总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1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 〔2009〕28 号 ) , 供 应 商 中 标 后 必 须 注 册 成 为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合同总价的1%;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3.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
25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8折计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计取,不足8000元的按足8000元收取。 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 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 (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30 | 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供应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特别提醒: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 督。 |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 供该项,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 格式、内容自拟 |
▲6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 格式、内容自拟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4】68号) 的规 定, 格式自拟。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6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7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8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 |
9 |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10 | 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 | 内容自拟 |
11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4 | 明细报价表 | 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1.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2.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2.2.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2.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2.3投标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3.1.1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1.2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3.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3.2.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4.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4.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1、 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3、开标程序
3.1 开标第一阶段
3.1.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1.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1.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3.1.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3.1.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开标第二阶段
3.2.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3.2.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2.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7、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1、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
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 的, 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
1、商务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2、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委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3、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4、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采购人现场抽签为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食品生产企业的,得3分; | |||
3 | 注:分公司、子公司或同一法人控股企业均可得分; 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 | ||
分。 | |||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营养软件企业的,得2分; | |||
2 | 注:分公司、子公司或同一法人控股企业均可得分; | ||
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供应商实力及荣誉 | 2 | 投标供应商具备仓储设施的,得1分; 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具备仓储设备的,得1分。 |
须提供设备照片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供应商与省级以上营养学会、协会具有临床营养合作 | |||
关系的,得2分; | |||
5 | 投标供应商为国家级营养学会会长或理事单位的,得2 分; | ||
投标供应商为省级营养学会会长或理事单位的,得1分; | |||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2 | 相关业绩 | 3 | 具有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与医院签 |
五、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单位解释具体评审内容。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70分)
订的营养食品年度产品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注:同一用户单位不得重复记分) 须提供购销合同或配送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6 | 具有临床营养学科建设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同一用户单位不得重复记分) 须提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3 | 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12 | 投标供应商应组建由国内外营养专家、营养师、信息化建设人员共同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服务本项目; 其中驻医院营养师须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营养士及以上资格,每提供一名得4分,最高得4分; 除驻医院营养师外,每增加一名营养师得1分,最高得2分;国内外营养专家须具有副主任及以上或被认可的大陆外的营养师资格,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4分; 信息化建设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人员除专家外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专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聘 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3 | 每一条营养食品参数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营养食品参数以产品说明书数据为准,须提供产品授权书和 说明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增值服务 | 2 | 投保供应商承诺根据产品主要性能、成分适用性对营养食品 进行独立小包装的,得2分 |
6 | 软件服务 | 2 | 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社区营养软件的,得2分; 须提供软件使用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8 | 项目服务方案 | 14 | 方案应包括体重管理方案、肿瘤临床营养示范病房建设方 案、温岭市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工作方案(五年规划)、医护 人员和专科营养师培训方案,以上方案每缺一个,扣0.5分; 此项最高得2分。 |
对以上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详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每个方案得1.5-2分; 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1.5分; 方案不具备科学性、无可操作性的,得0-1分;此项最高得8分。 | |||
方案提供各个专科的营养标准和流程的,根据提供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每个专科根据方案的完善性、科学性给0-1分,最高得4分。(注:须附各个专科营养病历,否 则不得分) | |||
9 | 配送和售后服务方案 | 6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响应时间、配送时间安排,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运输途中产品的质量保存措施,进行 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及承诺,进行横向比较,最高2分。 | |||
合计 | 70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根据医院需要,提供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同时提供学科建设配套服务,协助医院共同提高临床营养学科水平,协助开展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和社区营养建设。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目的地 |
1 | 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 套服务 | 1年,预算总价85万元 | 温岭市城北街道中心卫生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
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如服务期限未到,最高限价(80万)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最高限价(80万)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最高限价(80万)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二、技术要求: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最 高 限 价 ( 元/g)( 零售价) |
匀浆膳 | 普通型匀浆膳 | 每100g提供能量≥1700KJ,蛋白质含量≥16g/100g,含乳清蛋白粉,膳食纤维含量≥3/100g,独立小包装 | 0.1600 |
均衡型全营养 | 均衡型全营养配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能量≥1800KJ,蛋白质≥19.5g,全优质蛋白,其中乳清蛋白占80%,脂肪≥14g,膳食纤维≥5g,可溶性与不溶性膳食纤维组合,维生素和矿物质种类≥23种,含 MCT和亚麻籽油,独立小包装 | 0.3000 |
特定全营养 | 肿瘤专用型全营养 配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 每100g提供能量≥ 1800KJ, 蛋白质含量≥ 27.5g/100g , 100% 分 离 乳 清 蛋 白 , ω -3 脂 肪 酸 含 量 ≥ 1.6g/100g,L-亮氨酸≥2.5g/100g、L-精氨酸≥0.5g/100g,膳食纤维含量≥4g/100g,独立小包装 | 0.9256 |
预消化型全营养配 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 每100g提供能量≥ 1600KJ, 蛋白质含量≥ 15.5g/100g,动植物短肽复配,水解乳清蛋白:大豆肽=6:4;脂肪含量≤6.5g/100g,添加MCT,不含膳食纤维,独立小包装 | 0.7450 |
低脂型全营养配方 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 每100g提供能量≥ 1600KJ; 蛋白质含量≥ 24.5g/100g,全优质蛋白;脂肪含量≤2.0g/100g,全部来源于 MCT,不含膳食纤维,等渗透压,特别添加谷氨酰胺,独立小包装 | 0.4450 | |
组件 | 乳清蛋白 | 蛋白质含量≥80g/100g,含小麦低聚肽,不含香精,独立小包装 | 0.8000 |
短肽组件 | 特殊膳食用食品,蛋白质含量≥82g/100g,动植物短肽复合,水解乳清蛋白:大豆肽:小麦低聚肽=5:3:2;独立小包装 | 2.9800 | |
免疫营养素组件 | 蛋白质含量≥84%,含精氨酸、谷氨酰胺、亮氨酸、核苷酸4种免疫营养素 | 1.9000 | |
钙制剂 | 特 殊 膳 食 用 食 品 , 来 源 于 进 口 乳 矿 物 盐 , 钙 含 量 ≥ 6000mg/100g,维生素D3含量≥ 1.5μg/100g,独立小包装 | 0.9800 | |
钙制剂 | 特 殊 膳 食 用 食 品 , 来 源 于 进 口 乳 矿 物 盐 , 钙 含 量 ≥ 6000mg/100g,维生素D3含量≥ 50μg/100g,独立小包装 | 1.3800 | |
膳食纤维 | 膳食纤维含量≥92g/100g,全部为可溶性膳食纤维,含高聚合度及低聚合度益生元,独立小包装 | 1.1800 | |
谷氨酰胺 | 特殊膳食用食品,谷氨酰胺≥95g/100g,含小麦低聚肽,独立小包装 | 1.5600 | |
水溶性维生素 | 特殊膳食用食品,≥9种水溶性维生素,独立小包装 | 1.2800 | |
益生菌类 | 六联益生 菌粉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6种专业菌株,其中≥2种专利菌株(双歧杆菌V9、干乳杆菌LC001),≥3种益生元,独立小包装 | 5.6000 |
复合益生 菌粉 (中老年专用)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杜邦进口菌株(嗜酸乳杆菌NCFM、乳双歧杆菌Bi-07、副干乳杆菌LPC-37、乳双歧杆菌 BL-04),≥3种益生元,特别添加茶氨酸 | 4.1250 | |
复合益生 菌粉 (女士专用)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拉曼进口菌株(鼠李糖乳杆菌Rosell- 11、瑞士乳杆菌Rosell-52、xx氏乳杆菌HA-188),≥3种益生元,特别添加谷胱甘肽和维生素C | 4.1250 | |
减重产品 | 代餐奶昔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热量<340kcal,蛋白质供能比≥ 40% , 含乳清蛋白; 脂肪供能比≤5%; 每100g含膳食纤维≥ 10g;不含白砂糖,含15种营养素,特别添加亚麻籽粉,独立小包装 | 0.4967 |
蛋白棒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热量<340kcal,蛋白质供能比≥ 30% ,含乳清蛋白;脂肪供能比≤8%,含MCT;每100g含膳食纤维≥15g,0反式脂肪,0添加色素,独立小包装 | 0.6208 |
2.1、根据浙江省临床营养中心、温岭市xx局、温岭市营养健康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协助医院开展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建设;
2.3、协助开展肿瘤、老年、妇幼、康复等专病专科营养的标准化临床营养治疗方案的探索,协助医院建立专病专科营养诊疗路径,开展MDT多学科营养诊疗工作,并形成临床治疗+临床营养一体化解决路径;
2.6、协助医院开展慢病一体化门诊,制定营养筛查与评估指导方案
2.7、制定出院患者延续服务与社区营养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社区营养软件;
2.8、根据医院需求,提供医护人员、营养膳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临床营养知识培训方案,并负责培训;
2.10、联合营养专家协助院方建立营养产品的质量管控体系,开展营养产品在临床上的规范使用;
2.11、组建由国内外营养专家、营养师团队、信息化建设人员共同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服务本项目;
2.12、根据医院需要,派遣1名营养师驻点,协助医院开展临床学科和社区营养建设服务工作。
三、商务要求
3、投标报价:以营养食品采购品目和参数要求的最高限价的折扣率进行报价,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食品价格、配送费、人员工资、相关技术服务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配送要求:必须按照采购人所报的产品数量、品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若采购人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送达,否则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订货方式及时间:采购人以微信、电话、传真等申报方式传达至中标供应商,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确定。
(本合同为参考,具体结合招标需求及中标单位投标承诺,以实际签署为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所在地:
乙方:(中标供应商) 所在地:
根据 年 月 日 采购(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本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第一条、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根据医院需要,提供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同时提供学科建设配套服务,协助医院共同提高临床营养学科水平,协助开展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和社区营养建设。
1.2采购清单:经双方确定的产品目录及零售价作为本协议附件(因临床需要,经双方协商确认在协议期内可进行调整变更),所有在甲方院内销售的营养食品均必须列入双方确定的产品目录内。
第二条、合同价格
2.1合同限额:80万元 ,具体供货量按实计取,未经甲方确认的超额供货量不予计取。
2.2折扣率: ;合同付款金额=实际完成供货量×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合同单价详见单价明细表。
2.3合同金额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乙方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食品价格、配送费、人员工资、相关技术服务、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结算总额达80万为止;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交付方式:必须按照甲方所报的产品数量、品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若甲方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送达,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甲方以每批次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货款,每月一次。
4.2每月1-5日双方财务核对上月进货数据以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次月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4.3货款按月支付,甲方应当于每个结算月度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将上月的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4.4如甲乙双方对采购数量产生分歧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无异议部分的货款支付给乙方,有异议部分的货款待核算清楚后再支付。
第五条、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前,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中标价的1%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六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货物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腐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6.2货物应附产品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货物清单等。
6.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6.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应建立采购和质量控制对接机制,明确本协议实际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职务: ;
7.1.2甲方应建立临床营养、社区营养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组织,协调乙方同医院各部门【医务、护理、质控、信息、临床、后勤等】的关系;
7.1.3甲方建立营养指导中心发展规划,为营养医防中心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7.1.4甲方负责医护人员营养知识培训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并建立临床营养、社区营养工作及营养产品规范使用的绩效考核机制,有效推动医院临床营养与社区营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
7.1.5负责临床营养病房建设和体重管理等联合门诊的组织工作;
7.1.6根据临床营养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配备相适应的营养产品,开展营养产品在临床上的规范使用。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供货,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7.2.2乙方确保产品目录中所有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营养成分分析表等,使甲方能够进行采购追索;
7.2.3乙方不能提供产品目录中的品种时,应及时如实向甲方提出,并协助甲方寻找替代方案;对产品目录内非乙方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对生产厂商、供应商进行考察、筛选、优化和整合,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产品供应链管理,统一釆购配送,保质保量满足临床需求;
7.2.4所有产品由乙方送货至甲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并保证运输安全。
7.2.5对因产品使用但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所导致甲方产生医疗争议的,乙方应当派专人对接甲方,协助甲方处置争议。
第八条、乙方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
乙方承诺在甲方采购产品期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增值服务:
8.1根据浙江省临床营养中心、温岭市xx局、温岭市营养健康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协助医院开展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建设;
8.2协助医院开展社区营养课题研究;
8.3协助开展肿瘤、老年、妇幼、康复等专病专科营养的标准化临床营养治疗方案的探索,协助医院建立专病专科营养诊疗路径,开展MDT多学科营养诊疗工作,并形成临床治疗+临床营养一体化解决路径;
8.4协助医院建立营养康复舒缓示范病房标准并实施;
8.5协助医院开设体重管理门诊,提供技术指导方案;
8.6协助医院开展慢病一体化门诊,制定营养筛查与评估指导方案;
8.7制定出院患者延续服务与社区营养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社区营养软件;
8.8根据医院需求,提供医护人员、营养膳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临床营养知识培训方案,并负责培训;
8.9根据医院需求,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
8.10联合营养专家协助院方建立营养产品的质量管控体系,开展营养产品在临床上的规范使
用;
8.11组建由国内外营养专家、营养师团队、信息化建设人员共同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服务
本项目;
8.12根据医院需要,派遣1名营养师驻点,协助医院开展临床学科和社区营养建设服务工
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十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9.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9.3当事人一方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9.4乙方必须做好临床所需的营养产品供应链管理,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营养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质量合格,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及产生的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5乙方逾期供货、缺货、断货,导致甲方不能满足临床需求的,每逾期一次应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一年内累计五次以上,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
9.6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货款0.05%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9.7非因乙方原因,不能提供所有增值服务内容,或者因甲方不提出需求、明确拒绝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不可抗力时间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技术单位进行鉴定,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11.2在发生产品或服务质量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11.3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双方执二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账号: | 开户账号: | |
签订时间: 年 月签订地点: | 日 |
附件 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 2)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4)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5)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 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备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所属行业投标人可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选择填写。
②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备注:①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6: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7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自评 分值 | 评分依据 对应页码 |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食品生产企业的,得3分; | |||||
3 | 注:分公司、子公司或同一法人控股企业均可得分; 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 ||||
不得分。 | |||||
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营养软件企业的,得2分; | |||||
2 | 注:分公司、子公司或同一法人控股企业均可得分; | ||||
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供应商具备仓储设施的,得1分; | |||||
投标供应 | 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 | ||||
1 | 商实力及 | 2 | 得分。 | ||
荣誉 | 投标供应商具备仓储设备的,得1分。 | ||||
须提供设备照片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供应商与省级以上营养学会、协会具有临床营 | |||||
养合作关系的,得2分; | |||||
投标供应商为国家级营养学会会长或理事单位的, | |||||
5 | 得2分; | ||||
投标供应商为省级营养学会会长或理事单位的,得1 | |||||
分; | |||||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2 | 相关业绩 | 3 | 具有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与医院签订的营养食品年度产品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注:同一用户单位不得重复记分) 须提供购销合同或配送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3 | 具有临床营养学科建设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同一用户单位不得重复记分) 须提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 12 | 投标供应商应组建由国内外营养专家、营养师、信息化建设人员共同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服务本项目;其中驻医院营养师须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营养士及以上资格,每提供一名得4分,最高得4分;除驻医院营养师外,每增加一名营养师得1分,最高得 2分; 国内外营养专家须具有副主任及以上或被认可的大陆外的营养师资格,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4分;信息化建设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人员除专家外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专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聘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4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3 | 每一条营养食品参数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营养食品参数以产品说明书数据为准,须提供产品授 权书和说明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 ||
5 | 增值服务 | 2 | 投保供应商承诺根据产品主要性能、成分适用性对营 养食品进行独立小包装的,得2分 | ||
6 | 软件服务 | 2 | 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社区营养软件的,得2分; 须提供软件使用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8 | 项目服务方案 | 14 | 方案应包括体重管理方案、肿瘤临床营养示范病房建设方案、温岭市营养健康指导中心工作方案(五年规划)、医护人员和专科营养师培训方案,以上方案每缺一个,扣0.5分;此项最高得2分。 | ||
对以上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方案详细、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每个方案得1.5-2分; 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1.5分; 方案不具备科学性、无可操作性的,得0-1分;此项最高得8分。 | |||||
方案提供各个专科的营养标准和流程的,根据提供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每个专科根据方案的完善性、科学性给0-1分,最高得4分。(注:须附各个专科营养病历,否则不得分) | |||||
9 | 配送和售后服务方案 | 6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响应时间、配送时间安排,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运输途中产品的质量保存措施,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及承诺,进行横向比 较,最高2分。 | ||
合计 | 70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 业名 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企业性质 | |||||||
股 东姓 名 | 股权结构 ( %)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 家 授 予 技 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自有 □ 租賃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 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 企业有 关 资 质 获 证 情 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对 需 获得 生 产 许 可证的 产品要填写此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 号 | 发证时间 | 期 限 | ||
企 业 通 过 质 量 体 系 、 环 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9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
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0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姓名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
性别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
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11
技术、商务偏离表
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2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如有填写,没有无需提供。
1.填写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等。
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13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合同内容 | 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
注:1、本表可扩展;
2、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页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首页。
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14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明细报价表
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
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附件 15
开标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折扣率 |
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临床营养科配方食品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 % |
注:
1.投标总报价是包括完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合同包含的所有相应服务、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采购人已设单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供应商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行填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按百分比填写(小数点后保留2位)。折扣率范围为 0%(不含)-100%(不含),不按要求填写做无效标处理。
3.合同付款金额=实际完成供货量*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16
明细报价表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投标单价( 元 /g) |
匀浆膳 | 普通型匀浆膳 | 每100g提供能量≥1700KJ,蛋白质含量≥16g/100g,含乳清蛋白粉,膳食纤维含量≥3/100g,独立小包装 | |
均衡型全营养 | 均衡型全营养配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 每100g 提供能量≥ 1800KJ , 蛋白质≥ 19.5g,全优质蛋白,其中乳清蛋白占80%,脂肪≥14g,膳食纤维≥5g,可溶性与不溶性膳食纤维组合,维生素和矿物质种类≥23种,含MCT和亚麻籽油,独立小包装 | |
特定全营养 | 肿瘤专用型全营养 配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能量≥1800KJ,蛋白质含量≥ 27.5g/100g , 100% 分离 乳清 蛋白 , ω -3 脂肪 酸含 量 ≥ 1.6g/100g,L-亮氨酸≥2.5g/100g、L-精氨酸≥0.5g/100g,膳食纤维含量≥4g/100g,独立小包装 | |
预消化型全营养配 方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能量≥1600KJ,蛋白质含量≥ 15.5g/100g,动植物短肽复配,水解乳清蛋白:大豆肽=6:4;脂肪含量≤6.5g/100g,添加MCT,不含膳食纤维,独立小包装 | ||
低脂型全营养配方 粉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能量≥1600KJ;蛋白质含量≥ 24.5g/100g,全优质蛋白;脂肪含量≤2.0g/100g,全部来源于MCT,不含膳食纤维,等渗透压,特别添加谷氨酰胺,独立小包装 | ||
组件 | 乳清蛋白 | 蛋白质含量≥80g/100g,含小麦低聚肽,不含香精,独立小包装 | |
短肽组件 | 特殊膳食用食品,蛋白质含量≥82g/100g,动植物短肽复合,水解乳清蛋白:大豆肽:小麦低聚肽=5:3:2;独立小包装 | ||
免疫营养素组件 | 蛋白质含量≥84%,含精氨酸、谷氨酰胺、亮氨酸、核苷酸4种免疫营养素 | ||
钙制剂 | 特殊 膳食 用食 品, 来源 于进 口乳 矿物 盐, 钙含 量≥ 6000mg/100g,维生素D3含量≥ 1.5μg/100g,独立小包装 | ||
钙制剂 | 特殊 膳食 用食 品, 来源 于进 口乳 矿物 盐, 钙含 量≥ 6000mg/100g,维生素D3含量≥ 50μg/100g,独立小包装 | ||
膳食纤维 | 膳食纤维含量≥92g/100g,全部为可溶性膳食纤维,含高聚合度及低聚合度益生元,独立小包装 | ||
谷氨酰胺 | 特殊膳食用食品,谷氨酰胺≥95g/100g,含小麦低聚肽,独立小包装 | ||
水溶性维生素 | 特殊膳食用食品,≥9种水溶性维生素,独立小包装 | ||
益生菌类 | 六联益生 菌粉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6种专业菌株,其中≥2种专利菌株 (双歧杆菌V9、干乳杆菌LC001),≥3种益生元,独立小包装 | |
复合益生 菌粉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杜邦进口菌株(嗜酸乳杆菌NCFM、乳双歧杆菌Bi-07 、副干乳杆菌LPC-37 、乳双歧杆菌 BL- 04),≥3种益生元,特别添加茶氨酸 | ||
(中老年专用) | |||
复合益生 菌粉 | 每条含>100亿活菌,含拉曼进口菌株(鼠李糖乳杆菌Rosell- |
(女士专用) | 11、瑞士乳杆菌Rosell-52、xx氏乳杆菌HA-188),≥3种益生元,特别添加谷胱甘肽和维生素C | ||
减重产品 | 代餐奶昔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热量<340kcal,蛋白质供能比 ≥40% ,含乳清蛋白;脂肪供能比≤5%;每100g含膳食纤维≥ 10g;不含白砂糖,含15种营养素,特别添加亚麻籽粉,独立小包装 | |
蛋白棒 | 特殊膳食用食品,每100g提供热量<340kcal,蛋白质供能比 ≥30% ,含乳清蛋白;脂肪供能比≤8%,含MCT;每100g含膳食纤维≥15g,0反式脂肪,0添加色素,独立小包装 |
注:报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采购内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管理、相应设备、耗材、利润、税金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 17
说明: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个工作日前与我们书面确认(确认函格式如下),可将填写完整的确认函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QQ 邮箱:000000000@xx.xxx。 谢谢配合!
确认函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因原因,对于已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项目编号),现决定自愿放弃参加投标活动。特发函向贵公司确认。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18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 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 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