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 xx-2、7-402-08)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 000 x) |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
(住所:xxxxxxxxxxxxx 0 x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住所: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 X xx 00-00 x) |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X0 x 000)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837,316.19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24,763.35 万元(2017 年度、2018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 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 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 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
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 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 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 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 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 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 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七、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末,大唐融资租赁净利润分别为 24,912.23万元、52,908.61 万元、54,267.43 万元和 24,877.71 万元。营业利润主要靠租息收入扣减借款利息支出产生,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为浮动利率,会随着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波动而变化,由市场利率决定受多项敏感因素变动影响,包括金融行业监管架构及宏观经济政治情况等,因此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有直接影响,会引发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波动。发行人通过监测预计利息收入在不同利率环境下的变动进行利率风险管理,利率敏感性分析可以减轻利息变动预期对净利息收入所带来的影响,并权衡采取何种风险规避措施。
八、发行人关联方较多,其下游客户主要为其同一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关联方融资租赁收入分别为 66,102.26 万元、71,350.70 万元、88,328.02 万元和 40,960.12 万元;关联方委托贷款收入分别为 4,390.40 万元、33,867.52 万元、35,366.45 万元和 18,632.42 万元,占发行人全部委托贷款收入的 90%以上;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量资产中融资租赁业务资产来自于关联方的比例分别为84.42%、78.61%、82.61%和85.75%;委托贷款业务存量资产中来自关联方的比例均为 100.00%。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来自于关联方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存量资产中来自关联方的金额和比例较大,可能会对发行人整体利
益带来一定的风险。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以市价为 基础的公允原则,发行人如果及时、有效地保证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风险。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属高杠杆行业,需要大量外部融资,发行人主要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公开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募集资金来运行主营业务,并以未来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的租金收入作为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的偿还来源。目前发行人的负债以 1 年以内的短期有息负债为主,发行人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账龄以 3 年以上为主,融入资金和融出资金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错配,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及时融资或者融资租赁业务不能及时回款,发行人面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十、目前大唐融资租赁的租赁业务客户主要来自于电力行业,租赁业务客 户集中度较高。电力行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命脉,一直受到国家多项政 策支持,整个行业未来趋势均向好。虽然发行人租赁客户全部来自于电力行业 及其上下游,但是电力企业一般公司平均实力较其他行业较强,且发行人建立 了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在选择租赁客户时,发行人会根据租赁客户偿债能力、信用资质、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防范租赁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 险。尽管如此,若下游承租客户因行业原因经营不善,发行人仍将面临客户集 中度较高所来的偿付风险。
十一、发行人与上海大唐租赁同为大唐资本控股的经营实体。上海大唐租赁成立于 2015 年 3 月,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其中大唐融资租赁占比 35%。大唐融资租赁虽然为上海大唐租赁的出资方之一,但两家公司独立运作。两家公司业务模式均以售后回租为主,客户均以风电、火电和水电行业为主,业务种类和客户群体同质性较高,存在一定内部竞争风险。2019 年以来,大唐集团已积极推进旗下包括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业务整合工作,以整合资源、避免集团内业务的竞争。但发行人若不能强化集团内部协调与优势互补,将面临与上海大唐租赁的内部竞争风险。
十二、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756,567.90万元、811,065.75 万元、826,762.81 万元和 837,316.19 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发行人因控制大唐天津合伙企业而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有限合伙人出资及相应
盈利列入少数股东权益。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4 年,合伙企业到期后,经执
行事务合伙人提议,通过合伙人会议后可续期 2 年,续期次数不限。若未来合伙企业不续期,有限合伙人退出后可能会引发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的风险。
十三、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资金需求量增加,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01%、70.30%、73.07%和70.65%。总体看来,目前发行人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发展驱动债务规模相应扩张,如若公司未能有效收回融资租赁款,亦或外部融资能力受限,则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资金筹措,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发展。目前发行人的负债以 1 年以内的短期借款为主,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十四、2019 年以来,大唐集团推进旗下包括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业务整合工作,一方面,在大唐集团层面成立金融事业部,从而更好地指导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统筹金融资源;另一方面,大唐资本控股重新按客户地域划分业务团队,对租赁公司的投放和融资进行统筹协调,以整合资源、避免集团内业务的竞争。随着租赁板块业务整合的推进,大唐集团及大唐资本控股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十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 年 1-9 月/9 月末 |
资产总计(万元) | 2,960,933.81 |
负债合计(万元) | 1,966,584.85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994,348.97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103,861.73 |
利润总额(万元) | 45,278.37 |
净利润(万元) | 39,111.79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33,401.84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255,691.85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341,552.71 |
流动比率 | 0.42 |
速动比率 | 0.42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9 月末 |
资产负债率(%) | 66.42 |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者
亏损。2020 年 6 月末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如下重大事项情况: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 录 8
释义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3
三、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16
四、认购人承诺 21
五、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21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资信状况 22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2
三、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及评级差异 24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2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2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30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3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3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38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48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52
九、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54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79
十一、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0
十二、关联交易 90
十三、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1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3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11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3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120
四、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3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5
七、发行人 2020 年1-9 月主要财务状况 153
八、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6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61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61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62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162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62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62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62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63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64
七、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6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大唐融资租赁/发行人/公 司 | 指 |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大唐资本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制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 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大唐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大唐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 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 |
上交所/上市交易场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 |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7 年、2018 年、2019 及 2020 年 1-6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 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大唐集团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 | 指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海外公司 | 指 | 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
大xx能源 | 指 | 大xx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大唐海外投资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大唐租赁 | 指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大唐天津 | 指 | 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售后回租/回租 | 指 | 承租人将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租赁公司后 租回并支付租金,并最终于租赁结束时重新获得设备所有权的模式 |
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 指 | 出租人从设备供货商处购买特定资产。其后将 该资产租赁予客户使用,以换取定期租赁租金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1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实缴资本:2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587020562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 xx-2、7-402-08
邮政编码:30045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3956849
所属行业:J69 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北京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融资计划及汇率、利率风险、融资事项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2020 年 9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派xxx为发行人董事长,原董事长xxx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按照年度预算,公司 2020 年新增 261.6 亿元外部融资额度,融资币种以人民币为主。融资来源主要为金融机构授信借款、债券直接融资、资产证券化、金融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委托贷款、转租赁借款以及匹配一些创新性融资品种。公司单笔授信或借款不超过 30 亿(包含 30 亿)人民币额度时,由公司融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批和决策,不再召开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8 日,经发行人融资决策委员会 2020 年第三十八期融资决策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0]1374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3 年。
4、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9、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即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
15、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1 月 2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利息)。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如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7、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如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 416 号铭海中心 1 号楼-2、7-402-08
法定代表人:彭志刚联系人:翟小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电话:010-83365856
传真:010-83956849
邮政编码:300456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楚妤、张博涵、陈晛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2 层电话:010-65608309、010-65608185、010-86541613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00
(三)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高博、孙啸林、王霄、周大川、苏圣楠、马艾佳、邱国庆、夏凡博、唐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廖宇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李宁、潘韦豪、张哲戎、吴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电话:010-60833187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潘林晖、王晓峰、孙化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电话:010-56800375
传真:010-66010385
邮政编码:100033
联席主承销商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陈捷、常卿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电话:010-56839491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王华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电话:15910228353
传真:010-65232181
邮政编码:100033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联系人:周建飞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7 号楼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17 层联系电话:18515589556
传真:010-56730000
邮编:10002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
联系人:罗韦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邮编:100027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何泳萱、朱咏熙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联系电话:021-63501349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楚妤、张博涵、陈晛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2 层电话:010-65608309、010-65608185、010-86541613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蔡建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九)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聂燕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认购人承诺
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
(1)股东支持。大唐集团资本实力雄厚,行业地位突出,能在业务拓展、资本补充和资金拆借等方面为大唐融资租赁提供有力支持。
(2)细分市场竞争力。依托大唐集团在电力领域丰富的业务资源及运营经验,大唐融资租赁在电力行业租赁领域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3)集团内业务风险较低。大唐融资租赁主要在大唐集团的协调下,针对 大唐集团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满足大唐集团内部融资需求。自成立以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不良租赁资产金额较小。
2、关注
(1)行业监管风险。2020 年 6 月,银保监会下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新规落地,大唐租赁集团内业务开展经首道净资产 50%的比
例限制,租赁行业新规对公司业务的持续性、稳定性、风险管控等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面临业务整改及资本补充压力。
(2)风险管理能力承压。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大唐租赁部分客户信用质量下滑,近两年出现了一定规模的关注及不良租赁资产。未来在行业新规影响下,公司仍将开拓市场化业务,相关业务的开展将对公司营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盈利能力有待提升。受客户结构影响,大唐租赁租赁业务定价水平较低,利润空间有限,叠加信用风险暴露带来拨备计提压力上升,公司盈利压力加大。
(4)期限错配风险。大唐租赁负债经营程度较高,资产负债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短贷长投的模式受集团信用与融资环境变化影响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本次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报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及评级差异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如下:
表 2-1: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日期 | 主体评级 | 评级机构 |
2015 年 11 月 | AA+ | 大公国际 |
2016 年 7 月 | AA+ | 大公国际 |
2017 年 3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17 年 7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18 年 8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19 年 3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19 年 6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3 月 | 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6 月 | A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8 月 | A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10 月 | A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12 月 | AAA | 上海新世纪 |
2021 年 1 月 | AAA | 上海新世纪 |
2020 年 6 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升至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主要原因如下:
发行人隶属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板块,是大唐集团旗下租赁业务的核心运营主体。2019 年以来,随着大唐集团对融资租赁板块业务整合工作的推进,大唐集团对大唐租赁在资本补充、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唐集团在资金、资本补充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大,有助于大唐租赁进一步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降低负债成本及杠杆水平,也体现了大唐集团对旗下租赁板块重视程度和支持意愿的提高。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 343.65 亿元,实际已使用额度
73.57 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 270.08 亿元。
表 2-2:公司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 | 已使用 | 未使用 |
1 | 中国银行 | 30.00 | 10.16696531 | 19.83 |
2 | 工商银行 | 无上限,单笔单批 | - | - |
3 | 建设银行 | 30.00 | 13.21792308 | 16.78 |
4 | 交通银行 | 10.00 | 0.00 | 10.00 |
5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21.00 | 0.00 | 21.00 |
6 | 国家开发银行 | 无上限,单笔单批 | - | - |
7 | 平安银行 | 20.00 | 4.35 | 15.65 |
8 | 民生银行 | 15.00 | 0.00 | 15.00 |
9 | 兴业银行 | 20.00 | 0.00 | 20.00 |
10 | 邮储银行 | 3.00 | 0.00 | 3.00 |
11 | 光大银行 | 4.00 | 4.00 | - |
12 | 华夏银行 | 9.00 | 1.99 | 7.01 |
13 | 浦发银行 | 30.00 | 4.70 | 25.30 |
14 | 广发银行 | 13.00 | 3.15 | 9.85 |
15 | 北京银行 | 30.00 | 8.17 | 21.83 |
16 | 北京农商行 | 5.00 | 0.44 | 4.56 |
17 | 南京银行 | 6.00 | 2.00 | 4.00 |
18 | 江苏银行 | 5.00 | 2.00 | 3.00 |
19 | 天津银行 | 23.00 | 0.00 | 23.00 |
20 | 浙商银行 | 30.00 | 4.39 | 25.61 |
21 | 河北银行 | 1.00 | 0.00 | 1.00 |
22 | 厦门国际银行 | 8.00 | 0.00 | 8.00 |
23 | 昆仑银行 | 5.00 | 3.00 | 2.00 |
24 | 东亚银行 | 8.40 | 0.00 | 8.40 |
25 | 德意志银行(中国) | 7.63 | 7.63 | -0.00 |
26 | 大华银行 | 5.00 | 4.36 | 0.64 |
27 | 富邦华一银行 | 1.62 | 0.00 | 1.62 |
28 | 上海华瑞银行 | 3.00 | 0.00 | 3.00 |
合计 | 343.65 | 73.57 | 270.08 |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上游企业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 103.00 亿元,目前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和中期票据。
表 2-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年、%、亿元
证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是否 存续 | 发行 期限 | 债券 评级 | 主体 评级 | 票面利 率 | 债务余 额 | 证券类别 | 到期兑 付情况 |
18 大唐租赁 MTN001 | 2018-09-26 | 是 | 3.00 | AA+ | AA+ | 5.30 | 9.00 | 中期票据 | 未到期 |
19 唐租 01 | 2019-02-21 | 是 | 5.00 | AA+ | AA+ | 4.58 | 10.00 | 公司债 | 未到期 |
19 唐租 02 | 2019-05-21 | 是 | 3.00 | AA+ | 4.65 | 10.00 | 私募债 | 未到期 | |
19 大唐租赁 PPN001 | 2019-11-04 | 是 | 3.00 | - | AA+ | 4.70 | 5.00 | 定向工具 | 未到期 |
19 大唐租赁 PPN002 | 2019-11-18 | 是 | 3.00 | - | AA+ | 4.48 | 5.00 | 定向工具 | 未到期 |
G20 唐租 1 | 2020-02-27 | 是 | 3.00 | - | AA+ | 3.94 | 10.00 | 私募债 | 未到期 |
20 唐租 Y1 | 2020-07-31 | 是 | 3+N | AAA | AAA | 4.28 | 15.00 | 公司债 | 未到期 |
20 大唐租赁 SCP003 | 2020-08-18 | 是 | 0.7397 | - | AAA | 2.00 | 8.00 | 超短融 | 未到期 |
20 大唐租赁 MTN001 | 2020-10-13 | 是 | 2+N | AAA | AAA | 4.90 | 10.00 | 中期票据 | 未到期 |
20 唐租 Y2 | 2020-11-26 | 是 | 1+N | AAA | AAA | 4.80 | 6.00 | 公司债 | 未到期 |
20 唐租 Y4 | 2020-12-03 | 是 | 1+N | AAA | AAA | 5.20 | 5.00 | 公司债 | 未到期 |
20 唐租 G1 | 2020-12-23 | 是 | 2.00 | AAA | AAA | 3.77 | 10.00 | 公司债 | 未到期 |
合计 | - | - | - | - | - | - | 103.00 | - | - |
(四)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发行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10.00 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五)发行人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表 2-4: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
流 动 比 率 (倍) | 0.42 | 0.46 | 0.50 | 0.41 | 0.32 |
速 动 比 率 (倍) | 0.42 | 0.46 | 0.50 | 0.41 | 0.32 |
资产负债率 (%) | 66.42 | 70.65 | 73.07 | 70.30 | 70.01 |
EBITDA 利 息保障倍数 (倍) | - | 1.68 | 1.71 | 1.74 | 1.56 |
贷款偿还率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 净 流 量 (万元) | 33,401.84 | 21,781.58 | 36,492.05 | 43,858.94 | 21,298.49 |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折旧+摊销+营业成本中的利息支出)/营业成本中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志刚2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587020562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 2、7-402-08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电话:010-83956491传真:010-83956849
所属行业:J69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由大唐资本控股、大唐国际发电、大唐海外公司、大唐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2012年11月12日,公司股东大唐资本控股、大唐国际发电、大唐海外公司、大唐新能源签订了《公司章程》。 2012年11月27日,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津商务资管审〔2012〕255号),同意大唐资本控股、大唐国际发
2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2020 年 9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派彭志刚为发行人董事长,原董事长叶建平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电、大唐海外公司、大唐新能源在天津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大唐融资租赁。 2012年11月29日,公司股东签订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约定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其中大唐资本控股出资4.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大唐国际发电出资2.0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大唐海外公司以相当于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大唐新能源以相当于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2012年12月24日,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丞明验字〔2012〕09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12月 19日,公司注册资本已缴足,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2年11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大唐融资租赁印发商外资津台港澳侨字〔2012〕010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企业代码为1200058702056,发证序号为1200037719。
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 3-1: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1 | 大唐资本控股 | 40,000.00 | 40,000.00 |
2 | 大唐国际发电 | 20,000.00 | 20,000.00 |
3 | 大唐海外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4 | 大唐新能源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二)2014 年 4 月增资
发行人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20.00亿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大唐资本控股增资4.00亿元;大唐海外公司增资相当于2亿人民币的美元;大唐新能源增资相当于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大唐国际发电增资2亿元。2014年4月28日,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印发津商务资管审〔2014〕111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增加10.00亿元注册资本,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各股东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2014年6月9日,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丞明验字〔2014〕11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6月4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缴足,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4年4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
发商外资津台港澳侨字〔2012〕010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进出口企业代码为1200058702056,发证序号为1200041780。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 3-2:发行人增资后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1 | 大唐资本控股 | 80,000.00 | 80,000.00 |
2 | 大唐国际发电 | 40,000.00 | 40,000.00 |
3 | 大唐海外公司 | 40,000.00 | 40,000.00 |
4 | 大唐新能源 | 40,000.00 | 40,000.00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三)2019 年增资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26日的大唐集团投[2019]203号批复,发行人计划调增公司注册资本,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20亿元调增至25亿元。其中大唐资本控股增资2.00亿元,资金已缴付到位;大唐国际发电增资1.00亿元,资金已缴付到位;大唐海外公司增资1.00亿人民币,大唐新能源增资1.00亿元人民币,上述股东将根据资金情况给付资本金,预计 将于2020年底完成增资。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 3-3:发行人增资后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1 | 大唐资本控股 | 100,000.00 | 100,000.00 |
2 | 大唐国际发电 | 50,000.00 | 50,000.00 |
3 | 大唐海外公司 | 50,000.00 | 40,000.00 |
4 | 大唐新能源 | 50,000.00 | 40,000.00 |
合计 | 250,000.00 | 230,000.00 |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大唐资本控股,持股比例40%,大唐国际发电、大唐 海外公司和大唐新能源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为20%。大唐资本控股是大唐集 团的子公司,大唐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 3-1: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股权构成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情况
1、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大唐资本控股组建于2005年,注册资金20亿元人民币,是大唐集团按照国 资委有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导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中有关金融 产业管理要求,结合国内外大型集团企业的经验以及监管现状,重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大唐资本控股是大唐集团发展金融板块的平台,大唐资本控股设立 的主要目的是全力推动集团金融产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创造效益,为集团公司主业发展提供服务,为集团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提供助力。
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资本控股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业务等类金融业务,也在集团的统一安排下持有部分金融股权,并开始涉足不良资产管
理等业务领域。目前,大唐资本控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其中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近年来均超过 85%。
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票简称“大唐发电”,股票代码“601991.SH”、“0991.HK”)成立于1994年12月,1997年3月大唐国际发电的H股股票分别在香港及伦敦上市, 2006年12月大唐国际发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大唐国际发电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电、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 务。
3、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大唐海外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1日,注册资金13,723.00万美元,该公司 是大唐集团开展海外业务、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平台;是大唐集团获取国外资源、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载体,是大唐集团在香港的投融资平台,主要从事海外 电力和能源项目投资、境外资本市场运作。
4、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成立于2006年11月28日,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研制、销售、检测与维修、与新能源业务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等业务。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由大唐集团实际控制。大唐集团的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资产完整、产权清晰,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没有由控股股东代发薪酬的情况。
(三)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生产单位,机构设置完整健全,内部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五)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履行其权利与义务。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运营系统,能够自主地进行日常经营和决策。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概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有1家子公司,详见下表:
表 3-4: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业务范围 |
1 | 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0.002 | 560,020.00 | 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 |
注:发行人为大唐天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大唐天津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计5人,上报投资委员会决策的事项,赞成票达到3票即视为通过。大唐融资租赁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共委派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能够实际控制大唐天津。因此发行人将大唐天津纳入 2017年合并报表。
(二)重要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唐天津”)成立于 2017年11月28日,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0号海丰物流园3幢2单元-102,执行事务合伙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肃楷)。截至2019年末,大唐天津资产总额50.64亿元,负债总额0.08亿元,所有者权益50.5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净利润2.91亿元。截至 2020年6月末,大唐天津资产总额50.69亿元,负债总额0.08亿元,所有者权益
50.62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净利润1.48亿元。
2017年11月大唐租赁与清控天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招商资管招行20170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在天津签订《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大唐租赁与清 控天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大唐租赁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大唐租赁享有的权利为:1、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表人参加合伙 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 企业投资事务作出决策;3、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4、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5、法律、行政法规及
《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大唐租赁承担的义务为:1、定期通过其认可的管理人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2、不得以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3、未经代表出资额过半的合伙人同意,普通
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6、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大唐租赁责任的限制: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承诺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总投资收益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或有明显证据表明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按照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各出资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大唐租赁公司担任大唐天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经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大唐租赁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大唐租赁委派指定人员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大唐租赁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意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1、有关合伙协 议的修改,当修改内容为《合伙协议》规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 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有限合伙 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 决议即可代表合伙人签署;2、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文件;3、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 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大唐租赁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为:1、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或通过其认可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定期通过其认可的管理人向 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2、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合 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及其他业务;3、执行合伙企业银投资所持有的资产的额处分 和清算方案;4、办理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清算事宜;5、开立、维持和 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立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6、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 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
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7、根据国家税务管理的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8、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须的其他行动;9、拟定投资项目具体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10、向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1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12、决定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13、决定合伙企业其他现金支出;14、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或解聘;15、召集合伙人会议;16、修订合伙协议。
大唐天津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为5名,其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派1名,清控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名,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资管招行201708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有限合伙的存续期一致。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应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赞成票达到3票即视为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策供执行事务合伙人遵照执行。
签订合伙协议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时,大唐租赁及其关联方共委派3名 委员,在投委会中占多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对“控制”的定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认定大唐租赁公司作为普通合 伙人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政策,大唐租赁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在投 委会中代表大唐集团,5票中占有3票,占多数。即大唐租赁公司控制合伙企业,应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第二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权益工具,是指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承诺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收益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大唐租赁及其关联方不负有返还有限合伙人出资本金和兜底收益的义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产生的亏
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基于上述原因,会计师将有限合伙人出资列入少数股东权益。
合伙协议约定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原则上只对中国大唐集团所属企业进行投资,或其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方式投资。截至2017年末,有限合伙资金实际为向大唐集团发放委托贷款,2017年12月分四次向大唐集团放款505,000.00万元, 放款金额分别为200,000.00 万元、75,750.00 万元、191,900.00 万元和 37,350.00万元。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向大唐集团发放委贷情况如下:
表 3-5:大唐天津合伙企业向大唐集团发放委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放款日 | 到期日 | 金额 | 种类 | 用途 |
1 | 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 | 2017 年 12 月 15 日 | 2020 年 12 月 15 日 | 20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归还他 行借款 |
2 | 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 | 2017 年 12 月 22 日 | 2020 年 12 月 22 日 | 75,7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归还他 行借款 |
3 | 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 | 2017 年 12 月 25 日 | 2020 年 12 月 25 日 | 191,9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归还他 行借款 |
4 | 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 | 2017 年 12 月 26 日 | 2020 年 12 月 26 日 | 37,3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归还他 行借款 |
合计 | 505,000.00 |
发行人持有大唐天津的比例不足50%而纳入合并报表。发行人为大唐天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大唐天津的最高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计5人,上报投资委员会决策的事项,赞成票达到3票即视为通过。大唐融资租赁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共委派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能够实际控制大唐天津。因此发行人将大唐天津纳入合并报表。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4年,合伙企业到期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通过合伙人会议后可续期2年,续期次数不限。如果不展期,可能会引发发行人净资产下降风险。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拥有1家参股公司,详见下表:
表 3-6: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业务范围 |
1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5.00 | 150,000.00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上海,法人彭志刚,公司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并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141.56亿元,负债总额124.61亿元,所有者权益16.9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98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截至2020年6月末,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3.31亿元,负债总额125.68亿元,所有者权益17.63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23亿元,利润总额0.91亿元,净利润0.68亿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唐融资租赁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最高决策权。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 3-2: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图
1、董事会
董事会为大唐融资租赁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其他5名董事分别由大唐资本控股委派2名,大唐国际发电委派1名,大唐海外公司委派1名,大唐新能源委派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来自同一股东方的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资公司的合并、分立;
(5)决策、战略和发展规划等问题。
其他事项,应当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2、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公司设立监事会,设5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大唐国际发电委派1名,大唐海外公司委派1名,大唐新能源委派1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会计师一名。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提出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9)列席董事会会议;
(10)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11)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
(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图 3-3:公司组织结构图
综合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租赁业务部
资产管理部
融资管理部
总会计师
副总经理
党支部书记
总经理
战略发展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大唐融资租赁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风险监测、管理和控制;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配合大唐资本控股研究和调整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下设薪酬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完善员工薪酬制度。大唐融资租赁实行执行董事下的总经理责任制,由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由执行董事决定的公司各项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内设融资管理部、租赁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共计6个职能部门。
1、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负责政策研究与政务信息;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外事、接待;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管理、交通、消防、治安保卫管理;负责党政工团事务管理。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计划;负责公司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人事调配、劳动统计;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负责教育培训、职称评审;负责公司业绩考核管理。
2、融资管理部
负责制定融资策略和融资计划;负责创新融资模式;负责跟踪及分析国内外金融、外汇市场、货币、外汇监管政策;负责制定境内、境外融资方案;负责汇率风险管理;负责公司短期资金的配置运用。
3、租赁业务部
负责租赁业务管理:负责租赁业务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租赁业务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负责租赁业务方案制定;负责租赁业务投资分析、市场开拓、项目导入、尽职调查、项目审核、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放款等工作。负责同业合作业务。
4、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税务、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的 编制和管理;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负责组织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及对标管理;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负责计划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负责资金 归集与调拨、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设计及考核管理;负责公 司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开发及维护工作。
5、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负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合规性管理;负责法律事务管理;负责制度建设;负责合同管理;负责内部审计。
6、资产管理部
负责参与落实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租后资产管理、租金催收;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客户信用跟踪;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正常的租赁物残值处置。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重点,发行人管理层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同时发行人也努力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控制。发行人无对内对外担保,无担保制度。
1、公司预算主要管理制度
为实现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资委《中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该办法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围绕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关 键环节所进行的计划、协调、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是合理配置资金资源,统筹协调经营目标和经济业务活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管理方 式。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该办法内容包含全面预算管理与要素、各机构职责、操作规范、预算编制与分解、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调整、预算考核以及监督检查。
2、公司租赁业务主要管理制度
(1)《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项目日常管理办法》
为规范租赁项目的日常管理,提高租赁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项目日常管理办法》。
租赁项目日常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租赁资产的安全,确保租金等应收款项按期足额回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该办法明确了租赁项目日常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内容涵盖了租赁项目日常管理、租赁项目巡访、租赁项目档案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
(2)《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放款管理办法》
为规范租赁项目、委托贷款项目放款审核程序,防范操作风险,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放款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范了相关部门主要职责、项目付款审核以及租赁物货款以外费用支付管理。
3、公司融资主要管理制度
(1)《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汇业务,防范和控制外汇风险,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锁定外币融资成本,保障预期收益。
该办法明确了管理机构及职责,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规则、交易管理、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档案与保密管理以及监督与考核。
(2)《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结汇、购汇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于结汇、购汇的规范化管理及内部风险管控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融资管理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结汇、购汇管理制度(试行)》。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融资管理部负责执行其细则,租赁业务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有配合、协助融资管理部的责任和义务。
4、公司资金计划与流动性管理办法
为规范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金运营管理,通过加强资金计划管控,实现公司资金平衡,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金计划与流动性管理办法(暂行)》。
资金计划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制定资金计划,及时掌握资金来源和资金需求,有效指导、调控资金;对资金平衡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对资金余缺进行调剂;实现公司资金管理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最佳协调。资金计划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计划、分工负责、灵活调度、确保平衡”的原则。该办法的内容全面涵盖了资金计划和资金流动性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
5、资金运用内控制度及资金管理模式
为落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调度有关要求,规范公司在经营、融资、投资等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管理,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暂行)》。
资金管理模式方面,发行人在资金调度、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调拨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对各级有权人设置了不同的分工和授权。
公司实施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控制下的资金统一调度管理,即:在年度预算和年、月、周资金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内外部融资安排和存量资金情况,合理平衡各月现金流入流出,以存(收)定支。
资金收支方面,公司应按照“年预算(计划)、月平衡、周调度、日安排” 的原则,对资金进行调度和使用。公司资金收支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计划财务部,负责制订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调度、监控资金使 用。公司各有关部门对各自经办的涉及资金收支的业务负责,计划财务部负责 监督。公司各类货币资金收入应集中到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公司各类资金支出必须有依据,重大金额款项支付前必须履行合同审批手续。 在支出程序上,实行计划内资金优先审批支付原则。
公司资金调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调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公司将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作为主结算账户。收到货币资金,除特殊情况外,须统一调拨至财务公司账户。对外付款业务要根据资金计划,及时向财务公司上报现金支出预算,严格按批复额度办理。当资金调拨金额和使用事项在公司资金计划以内时,计财部履行部门内部资金调拨手续,将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
特殊资金调拨事项(如:临时性存款、合作存款等)由发起部门事前申请,公司审核通过后,由计财部根据资金计划和轻重缓急进行调拨。
6、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根据《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重大投资决策由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议。投资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公司确立了投资决策流程及相关部门审批权限,公司租赁业务部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回报等事宜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公司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档案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了档案管理的职责部门、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要求、档案保管的要求、档案鉴定与销毁的办法以及档案的借阅和利用等内容。
8、公司对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了规范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合规审核工作,健全依法经营管理机制,清晰决策流程,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规审核管理办法》。
法律合规审核应全面审核,应审尽审,对公司重要决策、主要业务和产品、合同、对外信息报送、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核。法律合规审核以现行有效施行的 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审核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该办法明确了合规审核的部门职责、内容全面涵盖具体范围与审核程序以及信息和档案的管理等内容。
9、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履行下列职责:
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评估值之间的关系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不超10亿元(含10亿元)的项目投放,与 外部新增融资成本相当的系统内融资,小额零星经常性管理费相关事项由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在决策后报备公司董事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在决策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规定予以披露。补充、修订协议视具体情况即
时生效或再经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表 3-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任职期限 |
彭志刚3 | 51 | 法人、董事长 | 2020年9月-至今 |
白斌 | 46 | 董事、副董事长 | 2020年5月-至今 |
黄志荣4 | 46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9月-至今 |
赵薇 | 43 | 董事 | 2020年5月-至今 |
邹敏5 | 46 | 董事 | 2020年8月-至今 |
邹一平 | 33 | 职工董事 | 2018年4月-至今 |
潘野 | 48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4月-至今 |
田义新6 | 38 | 监事 | 2020年8月-至今 |
汪同良 | 41 | 监事 | 2020年5月-至今 |
巩怀虎 | 43 | 职工监事 | 2018年10月-至今 |
王剑非 | 48 | 职工监事 | 2017年4月-至今 |
翟登前 | 50 | 副总经理 | 2018年2月-至今 |
刘超7 | 41 | 副总经理 | 2020年6月-至今 |
吕穗 | 38 | 副总经理 | 2018年8月-至今 |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彭志刚先生,1969年出生,党员。历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高级主管,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经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中国
3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2020 年 9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派彭志刚为发行人董事长,原董事长叶建平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4 2020 年 9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派黄志荣为发行人总经理,原总经理刘肃楷平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5 2020 年 9 月,发行人股东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委派邹敏为发行人董事,原董事雷海成平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6 2020 年 9 月,发行人股东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委派田义新为发行人监事,原监事杨占鑫卸任,目前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7 2020 年 6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派刘超为发行人副总经理。
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经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大唐集 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纪委书记。
白斌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教授级)。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水电七局郫县基地筹建处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水电七局财务处会计科助理会计师,水电七局重庆江口水电站项目部劳材部副主任、主任,水电七局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中旭(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主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大唐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任,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志荣先生,1974年出生。历任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部长助理,托克托发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高级主管,托克托发电公司总经理工 作部部长助理、大唐国际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人力部、思政部副部长,大唐国际内蒙古分公司本部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副经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薇女士,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 北京大唐发电财务部会计处电价预算主管,北京大唐发电财务部电价预算处电 价预算主管,大唐国际财务部电价预算处电价预算主管、副处长,河北大唐国 际华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唐国际财务部财务预算处副处长、处长,大唐国际财务部电价预算处副处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
算评价处处长,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大唐国 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邹敏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大唐集团云南 分公司发展计划部业务主管、大唐集团云南分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云南东 南亚经济技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柬埔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柬埔寨电网有限 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云南东南亚经济技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柬埔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柬埔寨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云南)联合 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 限公司发展与规划部主任,云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云南大唐国际宾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科学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所副所长,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负责设计研究中心工作,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 中心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
(副处级),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部副主任。
邹一平先生,1987年出生,硕士学位。2011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专员,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初级主管,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高级主管,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二部部门总经理助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二部副总经理。
潘野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大唐陡河发电厂干部,澳大利亚哈里森药业集团财务主管助理,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主管,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助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与投融资部副主任。
田义新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脑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长,哈尔滨东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
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一部高级审计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三处(大唐新能源财务管理部)副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汪同良先生,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审计师。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爱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办公室科员,审计署西安特派办经贸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审计署西安特派办企业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行政事业审计处主任科员,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二处处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处长,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审计部)副主任。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证券资本部(审计部)副主任。
巩怀虎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临沂 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师,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保福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部总经理,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风险部高级风控经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王剑非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大唐北京高井热电厂劳动人事部高级主管,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主管、经理助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翟登前先生,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聊城发电厂财务部会计,北京鲁能英大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神华国能燃料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结算部经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超先生,1979年出生,党员,2014年中国大唐集团劳动模范,获得CMA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历任中国银行中山
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客户经理、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建设系统事业部区域总监助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业务部融资租赁主管,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部经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穗女士,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08年参加工作,历 任中粮集团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 资金筹划经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资金管理主管,大唐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助理,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经理。现任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无违法及重大违规记录。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说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在其他公司兼职的情况。具体担任职务如下表所示:
表 3-8: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公司 | 兼职职务 |
彭志刚 |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白斌 |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
中国大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赵薇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
潘野 |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计划与投融资部副主任 |
田义新 | 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
汪同良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部证券资本部(审计部) 副主任 |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批准的营业范围如下: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以大唐集团成员单位为租赁业务主体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大唐集团各成员单位大部分属于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作为国家垄断性行业,市场需求较大,经营稳定且持续性较强,现金流充足,还款能力较高。除融资租赁业务板块外,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保理业务收入和经营租赁收入,在营业收入占比较小。
表 3-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融资租赁 | 4.90 | 71.32 | 11.06 | 73.90 | 9.66 | 68.56 | 7.49 | 84.37 |
委托贷款 | 1.86 | 27.07 | 3.53 | 23.63 | 3.65 | 25.90 | 0.44 | 4.94 |
保理业务 | 0.01 | 0.15 | 0.18 | 1.19 | 0.59 | 4.19 | 0.76 | 8.53 |
经营租赁 | 0.09 | 1.31 | 0.19 | 1.28 | 0.19 | 1.35 | 0.19 | 2.16 |
合计 | 6.87 | 100.00 | 14.96 | 100.00 | 14.09 | 100.00 | 8.88 | 100.00 |
表 3-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融资租赁 | 3.16 | 73.66 | 6.53 | 74.25 | 5.85 | 70.91 | 4.66 | 77.33 |
委托贷款 | 1.10 | 25.64 | 2.09 | 23.80 | 2.08 | 25.21 | 0.43 | 7.16 |
保理业务 | 0.01 | 0.23 | 0.12 | 1.42 | 0.27 | 3.27 | 0.75 | 12.49 |
经营租赁 | 0.02 | 0.47 | 0.05 | 0.53 | 0.05 | 0.61 | 0.18 | 3.02 |
合计 | 4.29 | 100.00 | 8.79 | 100.00 | 8.25 | 100.00 | 6.02 | 100.00 |
表 3-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融资租赁 | 1.74 | 67.44 | 4.53 | 73.41 | 3.81 | 65.24 | 2.83 | 98.95 |
委托贷款 | 0.76 | 29.46 | 1.44 | 23.34 | 1.57 | 26.88 | 0.01 | 0.35 |
保理业务 | 0.00 | 0.00 | 0.06 | 0.98 | 0.32 | 5.48 | 0.01 | 0.35 |
经营租赁 | 0.07 | 2.71 | 0.14 | 2.30 | 0.14 | 2.40 | 0.01 | 0.35 |
合计 | 2.58 | 100.00 | 6.17 | 100.00 | 5.84 | 100.00 | 2.86 | 100.00 |
表 3-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融资租赁 | 35.51 | 40.96 | 39.44 | 37.78 |
委托贷款 | 40.86 | 40.79 | 43.01 | 2.27 |
保理业务 | 0.00 | 33.33 | 54.24 | 1.32 |
经营租赁 | 77.78 | 73.68 | 73.68 | 5.26 |
合计 | 37.55 | 41.24 | 41.45 | 32.21 |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围绕与大唐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的紧密合作开展,租赁模式主要采用售后回租,涉及领域重点集中在电力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7.49亿元、9.66亿元、11.06亿元及 4.90亿元,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84.37%、68.56%、73.90%及71.32%。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保理业务收入和经营租赁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39亿元、4.43亿元、3.90亿元及1.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3%、31.44%、26.07%及28.61%。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6.02亿元、8.25亿元、8.79亿元及4.29亿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86亿元、5.84亿元、6.17亿元及2.58亿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21%、41.45%、41.24%及35.51%。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其对发行人收入贡献和利润贡献度均在70%左右;发行人自2018年以来拟逐步收缩委托贷款业务规模,并谨慎展开新的委贷业务。保理和经营租赁业务2018年以来收入占比不足5%,对发行人整体收入和盈利水平影响较小。
九、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一)融资租赁业务
1、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表 3-13:公司租赁业务模式分布情况
(以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统计口径)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回租 | 154.88 | 86.37 | 183.66 | 89.17 | 177.75 | 94.88 | 159.19 | 97.73 |
直租 | 24.44 | 13.63 | 22.31 | 10.83 | 9.60 | 5.12 | 3.70 | 2.27 |
合计 | 179.32 | 100.00 | 205.97 | 100.00 | 187.35 | 100.00 | 162.89 | 100.00 |
公司以售后回租为主要业务模式,承租人绝大多数来自于大唐集团的各成员单位。2017-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发行人售后回租资产余额保持稳定,分别为159.19亿元、177.75亿元、183.66亿元及154.88亿元,占租赁资产余额比例分别为97.73%、94.88%、89.17%及86.37%。
(1)售后回租模式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大唐融资租赁后租回并支付租金,并最终于租赁结束时重新获得设备所有权的模式。在售后回租中,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资产,资产起初由承租人拥有但其后销售予出租人,以满足其融资需求。承租人其后向出租人租回资产,期限相对较长,因此承租人可继续以承租人身份(且并非作为拥有人)使用资产。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同意,售后回租合约一般不可被撤销。在租赁期届满后,通常由承租人购买相关的租赁资产。
图 3-4:售后回租流程图
客户(承租人)
本公司(出租人)
1转移所有权
2设备付款
3租赁付款
4租赁期届满后转移所有权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直间接融资渠道为公司整体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资金。大唐融资租赁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授信、发行债券、委托贷款、境内直贷、境外直贷等,且成本较低;境内外畅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发行人稳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保障业务持续发展。
表 3-14:截至 2020 年 6 月末非银行直接授信及境外直贷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贷款方 | 贷款金额 | 币种 | 种类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13.37 | 人民币 | 委托贷款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19.00 | 人民币 | 委托贷款 |
贷款方 | 贷款金额 | 币种 | 种类 |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00 | 人民币 | 委托贷款 |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0.40 | 人民币 | 委托贷款 |
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95 | 人民币 | 委托贷款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3.80 | 人民币 | 转租赁 |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 | 人民币 | 转租赁 |
发行人作为大唐集团重要成员单位,自成立起一直受到大唐集团的大力支 持,大唐集团为发行人对外融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大唐集团实力雄厚,具有 较强议价能力,所以大唐融资租赁融资成本相对较低。总体而言,发行人融资 渠道多元化且保持畅通,融资成本较低,能够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出租资产时,资产在承租方确认,计提折旧,出租方确认应收租赁款项,根据承租方租金归还情况进行冲减。具体会计分录:购买租赁资产,借记融资租赁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租出时,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回收租金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入和应交税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
发行人的主要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和来自于境外主体的内保外贷、委托贷款、境外直贷、境内直贷。在银行授信方面,公司的银行授信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发行人境外借款融资成本较低,受监管的程度较小,但受外汇额度限制较大。
(2)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在直接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从设备供货商处购买特定资产。其后将该资产租赁予客户使用,以换取定期租赁租金。一个典型的直接融资租 赁交易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及设备供货商三方。
直接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购买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贷 记银行存款;租出时,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回收租金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入和应交税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
图 3-5:直接融资租赁流程图
2、业务运作流程
发行人制定了从目标客户确认与项目立项→客户尽职调查及资信评估→项 目审核、法律稽核及签约审批→账款支付及设备所有权转移→资产组合管理→ 项目核销六大阶段的系统运作流程,该流程应用于其各目标行业的融资租赁项 目。根据该流程,多种风险控制措施及程序被贯彻应用于各事业部的租赁项目,具体如下:
图 3-6:发行人租赁业务运作流程图
资产组合管理
账款支付及设备所有权转移
项目审核、法律稽核及签约审批
客户尽职调查及资信评估
目标客户确认与项目立项
项目核销
(1)第一阶段:客户初步审核及项目立项
针对战略聚焦的电力行业,发行人已根据具体行业特征制定出差异化的客 户筛选标准。这些标准通常涉及:特定行业内目标客户的主营收入、资产规模、负债结构和现金流情况;特定行业和地理区域内标客户的行业资质和排名、竞 争优势和客户基础;目标客户的经营和信贷记录。
对于已有客户的项目,发行人将重点关注该客户自上期合作的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关注是否出现了新的不利因素,使其无法满足客户筛选标准同时会检视该客户在既往合作项目上的信用记录。发行人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从而决定是否与其合作。租赁业务部将主要负责根据上述标准进行客户初步筛选,并针对符合资质的客户向公司提出项目立项建议。
(2)第二阶段:客户尽职调查及资信评估
发行人按公司制定的客户资信评审标准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与审批。就每个融资租赁项目采取全面尽职调查程序收集客户信息,采用既定的行业专用资信评级模型评估客户资信及拟议项目,并根据发行人授信政策批准客户的信用额度。
A、客户信息尽职调查:发行人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客户信息,作为评估客 户资信情况的基础。为评估意向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拟议项目的可行性,公司将 会收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声誉、客户基础、增长趋势、现有债务状况、经营现金流量和租赁设备预计将会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租赁业务部的项目经理与意向客户的管理层会谈,现场考察,搜集并核实意向客户的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经营数据、重要合同等数据,制定报告并转交给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作进一步尽职调查。
发行人的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和租赁业务部通常于客户的经营场所分别进行 独立尽职调查,以核实租赁业务部所提供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并评估客户资 信情况和拟议项目的信贷风险。风险管理部的员工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通过多种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访关键人员,参观实际运营情况,审阅财务报表、银行 对账单以及合同数据,核实租赁对象设置场所情况与拟租赁对象信息以了解意 向客户的财务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内部控制系统及其运行情况,确认意向客 户的租赁意愿及其资信情况。风险管理部的员工亦会走访客户的供货商、银行、客户等,并独立核实银行对账单、发货单以及合同等数据的信息。
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取得的数据将在发行人的ERP系统、文件管理系统、项 目档案中记录并定期更新,风险管理部与商务运作部分别编制独立的评估报告,确保了尽职调查的完整性。
B、资信评估:发行人基于客户尽职调查阶段收集的信息进行资信评估以确定客户的信用评级。根据既定的行业专用资信评级模型,综合考虑客户的还款能力、款项用途、未来发展等情况,确定将向具体客户给予的信用额度。发行人根据多项因素评估租赁客户的资信,如其主营收入、人均业务收入、收入增长率、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等。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将客户的资信水平划分为A级、B级和C级,作为对客户的授信额度的审核基础。
信贷审批:根据资信评估结果,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将制定一份包含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及其限制、项目阶段安排、担保措施等建议的书面项目规划和评估报告。此外,该报告记录客户数据概要、拟议项目的主要商业条款及资信评级结果,强调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以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提出的风险管理建议。该报告最后将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及批准。发行人就授予信用额度实
施集中授信及授权体系。每个项目的信贷审批须经风险评审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融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和租赁业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ERP系统对项目规划进行评审,并最终由风险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出具包含授信额度、付款前提、担保措施等内容的项目批准意见。
(3)第三阶段:项目审核、法律稽核及签约审批
租赁业务部首先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的协助下进行项目协商和审核,并会签各部门审批后签署租赁合约。项目审核包括:融资项目、租赁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审核以及制度审核等。若项目金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需要先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能履行签约审批流程。
发行人租赁合同的主要要素包括:交货地点、租赁物件描述、设置场所、 所有权转让协议、租赁成本、起租日、租赁期间、租金支付间隔、租金日、租 金计算方式、送达地址、预付租金。租赁合约一般都会采用浮动利率,该利率 为一个基准利率加上预先设置的利差。这样的设置从很大程度上会将利率的变 动风险转移至客户。该基准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基准利率,预先设置的利差是基 于发行人和各行业客户一对一商业谈判后定下的条款。在浮动利率的基础之上,根据租赁合约,如果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发行人将在央行调息后的下 一个月度付款日对利率进行调整。超过80%的租赁合约是按季支付租赁款,其 余的租赁合约为按年支付或者每半年支付。
(4)第四阶段:账款支付及设备所有权转移
发行人按照租赁设备净值签署租赁合约后,融资管理部、租赁业务部及计划财务部共同负责前期协商条件的落实,租赁业务部负责监督物流、投保范围及检查程序。
(5)第五阶段:资产组合管理
发行人租赁业务部、计划财务部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主要通过及时收取租赁付款、监督项目状况、编制定期报告、资产风险分类等形式进行资产管理,如果出现潜在违约的负面信号,发行人将实施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重整应收租赁款偿还期或回收出售相关租赁资产,重整应收租赁款方式包括加快应收融资租赁款付款或延迟还款期。
A、定期监察资产组合
监察逾期应收租赁款:发行人建立了监察资产质量的联动机制,计划财务部、租赁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融资管理部及资产管理部会实时监控租金收取情况。针对逾期项目,及时查明原因并确定收款路径及时间,就具体项目逾期情况,发行人的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与资产管理部将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清收相应逾期应收款,通过以上过程,为逾期项目分类及风险资产分级积累数据。
项目实地巡视:发行人已制定了客户巡视的制度与程序,以及时识别风险并采取合宜的风险处理措施,同时促进与客户的持续沟通,发现更多交叉销售机会,资产管理部每年根据客户情况,制定年度巡视计划,由租赁业务部与资产管理部共同执行。租赁业务部对客户进行现场巡视,通过实地拜访客户持续了解客户的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根据客户业务分类规定现场巡视的内容和程序,巡视结束后制作书面的巡视报告,并按季度对巡视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发行人已建立重大事件报告程序,以密切监控客户是否有重大不利事件发生。行业特征、经营管理、承租人信誉度、租赁协议项下设备或租赁抵押方面发生任何重大事件可能对支付未来应收租赁款产生不利影响,则该事件须向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会报告。
B、定期评估资产质量和更新资产分类
资产管理部使用迁徙模型对应收租赁款相关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程序运作。根据这一分类程序,应收租赁款相关资产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其中最后三类资产属于不良资产。发行人采用一系列的准则来衡量每项资产的分类,包括i.客户支付租赁款项的能力;ii.客户的付款记录;iii.客户支付租赁款项的意愿;iv.就租赁提供的担保;v.拖欠租赁款项时采取法律行动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发行人密切观察前述的多项因素,以决定应否将有关资产重新分类并据此加强资产管理。同时还制定了当公司合理估计租赁资产可能发生损失时应进行的减值准备预提的具体管理办法。
C、抵御潜在风险
为了减少潜在损失,资产管理部将负责制订和实施可疑损失资产的损失收回计划。
抵销应收租赁款。为尽量减少任何租赁还款违约的影响,发行人已建立监控程序,以便将应收租赁款与应付违约客户的款项抵销。
处置租赁相关资产。如必要时可按适当价格对融资租赁项目处置,包括将租赁资产转租给其他通过资信评估并获得授信批准的客户,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如出售)租赁资产。截止目前发行人未因处置收回设备而遭受任何损失。
(6)第六阶段:项目核销
在充分履行租赁合约后租赁项目即终止,终止程序中,计划财务部负责确保妥善收取租赁付款并及时寄发租赁收据,租赁业务部负责向客户完成转让租赁设备所有权。
3、业务分布
(1)业务行业分布
从承租人行业分布来看,发行人的租赁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火电、水电、风电行业。2017-2019年及2020年6月末,上述三大传统电力行业的租赁资产本 金余额合计占发行人租赁资产本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07%、79.96%、82.29% 和82.37%。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发行人的行业分布不断扩散,除涉及火电、 水电、风电等传统电力行业外,已拓展至节能环保、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和机 电机械等新兴电力相关行业。作为国家调配和垄断行业,电力及相关行业受宏 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风险整体可控性较强。
表 3-15:大唐融资租赁承租人行业分布情况
(以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统计口径)
单位:亿元、%
行业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风电 | 58.27 | 32.49 | 60.49 | 29.37 | 44.98 | 24.01 | 27.77 | 17.05 |
火电 | 57.68 | 32.17 | 68.60 | 33.31 | 62.40 | 33.31 | 61.48 | 37.74 |
水电 | 33.38 | 18.61 | 40.38 | 19.61 | 42.42 | 22.64 | 46.06 | 28.28 |
太阳能发电 | 9.01 | 5.02 | 13.01 | 6.31 | 10.94 | 5.84 | 6.92 | 4.25 |
机电机械 | 1.66 | 0.93 | 1.66 | 0.80 | 1.66 | 0.89 | 3.47 | 2.13 |
其他 | 19.31 | 10.77 | 21.83 | 10.60 | 24.95 | 13.32 | 17.19 | 10.55 |
行业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合计 | 179.32 | 100.00 | 205.97 | 100.00 | 187.35 | 100.00 | 162.89 | 100.00 |
(2)业务区域分布
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发行人的业务地域主要集中在云南、内蒙古、山西、河北和四川等地,其中2012年公司成立初期,云南地区的水电规模较大,业务占比较高,公司大部分承租人分布在云南地区。近几年发行人的租赁业务地域分布向全国逐步分散,有利于风险分散。
表 3-16:大唐融资租赁承租人区域分布情况
(以租赁资产本金余额为统计口径)
单位:亿元、%
地区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福建 | 2.67 | 1.49 | 5.09 | 2.47 | 6.09 | 3.25 | 7.04 | 4.32 |
广西 | 8.79 | 4.90 | 9.29 | 4.51 | 9.98 | 5.33 | 7.99 | 4.91 |
河北 | 4.93 | 2.75 | 4.72 | 2.29 | 5.66 | 3.02 | 7.39 | 4.54 |
湖南 | 9.33 | 5.20 | 10.00 | 4.85 | 10.63 | 5.67 | 6.38 | 3.92 |
辽宁 | 4.08 | 2.28 | 5.37 | 2.61 | 2.09 | 1.12 | 3.23 | 1.98 |
内蒙古 | 26.55 | 14.81 | 28.64 | 13.90 | 26.11 | 13.94 | 18.54 | 11.38 |
山西 | 18.34 | 10.23 | 22.89 | 11.11 | 28.05 | 14.97 | 24.62 | 15.12 |
四川 | 6.61 | 3.69 | 7.44 | 3.61 | 8.47 | 4.52 | 9.46 | 5.81 |
云南 | 26.63 | 14.85 | 29.62 | 14.38 | 30.30 | 16.17 | 29.54 | 18.14 |
其他 | 71.39 | 39.81 | 82.91 | 40.27 | 59.97 | 32.01 | 48.69 | 29.89 |
合计 | 179.32 | 100.00 | 205.97 | 100.00 | 187.35 | 100.00 | 162.89 | 100.00 |
4、下游客户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公司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业务,2017-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4.37%、68.56%、73.90%和71.32%,发行人融资租赁板块的客户集中在传统的火电、水电、风电行业。2017-2019年及2020年6月末, 发行人单一最大客户租赁资产比例分别为11.69%、8.71%、6.54% 及 5.91%,呈波动下降趋势;前十大客户租赁资产比例分别为43.24%、38.03%、
35.97%及36.50%,呈波动下降趋势。2017-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融资租赁业务集团内客户投放金额比例分别为86.84%、82.19%、84.32%和83.59%,集团
内客户投放金额占比较高,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集团内客户较为集中。
表 3-17:融资租赁业务单一最大客户及前十大客户集中度比例
项目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单一最大客户租赁资产比例 | 5.91% | 6.54% | 8.71% | 11.69% |
前十大客户租赁资产比例 | 36.50% | 35.97% | 38.03% | 43.24% |
表 3-18: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大唐融资租赁前十大租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承租人 | 所属行业 | 租赁本金余额 | 资产风险 分类 |
1 |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 火电 | 105,933.93 | 正常 |
2 |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 | 105,676.44 | 正常 |
3 |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 | 104,885.70 | 正常 |
4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冶金矿产 | 72,779.09 | 正常 |
5 | 灵山县宇阳风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64,011.73 | 正常 |
6 |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火电 | 51,281.48 | 正常 |
7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电 | 42,516.34 | 正常 |
8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电 | 38,689.13 | 正常 |
9 |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 | 火电 | 35,259.57 | 正常 |
10 | 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电 | 33,516.95 | 正常 |
合计 | - | 654,550.35 | - |
截至2020年6月末,大唐融资租赁前十大客户租赁资产占租赁资产总额比例为36.50%,绝大多数属于电力生产行业,且多为公司关联方,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
5、风险管理
大唐融资租赁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体制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决策机构,拥有一票否决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是公司风险控制政策的执行部门,在行政上该部门直接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将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贯彻到业务开展的过程中。
(1)流动性管理
发行人通过每日、每月及每季度监控下列目标来管理流动性风险:维系租 赁业务的稳定性、预测现金流量及评估流动资产及流动资金水平,以及保持有 效的内部资金划拨机制。发行人的计划财务部负责制定、实施和评估相关体系,监控资产与负债之间的相对到期情况,并向其他各部门就管理流动性风险提供
日常指导。发行人融资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公司的融资计划,并配合计划财务部开展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工作。发行人主要通过银行以及其他融资方式为租赁业务投放提供资金,发行人已经与境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取得了合作关系;未来发行人将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如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进行融资,以维持多元化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资金基础,分散资金来源风险。发行人管理流动资金的方法主要为通过监察资产与负债的到期日,确保有足够资金应对财务需求。
(2)信用风险管理
大唐融资租赁实行严格的审批流程。贷前阶段,公司业务部门经办人员按 照有关要求对客户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收集必 需的评估资料,并撰写租赁调查报告。报告经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合规审核后, 由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决定。根据《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评审委员 会工作规则》,公司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实行单数评委评审政策,总经理任主任 委员、党支部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为公司其他领导、高管、以及各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包括临时主持工作的其他人员)。如遇 评审委员与被评项目有利益冲突,则不参加该项目评审。评审会主任委员和副 主任委员均有一票否决权,即有权在充分陈述理由的前提下对所审议的融资租 赁业务予以否决。
最终形成的评审会决定必须获得全部出席评审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对于评审会否决的事项,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不可再否定评审会意见。贷中阶段,大唐融资租赁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对搜集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及有效性进行复核,有必要进行现场评审的项目,经办人员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复核。贷后阶段,业务部门对客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和巡视,监控公司资产的风险状况。同时,公司通过考虑按时、足额回收或产生损失的可能性等因素,参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将租赁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可能出现风险的资产,大唐融资租赁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会对租赁资产可能出现损失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处置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3)利率风险管理
大唐融资租赁利率风险的管理主体是融资管理部。管理过程中,融资管理 部每日跟踪外部市场信息,定期对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并反馈给公司;分析资产 负债的整体利率结构,以利率敞口乘积比作为判断利率风险敞口的主要指标; 根据对敞口的分析,并结合所确定的管理策略,根据需要提供可行的管理方案,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批确认等。
(4)外汇风险管理
大唐融资租赁汇率风险的管理主体是融资管理部。管理过程中,融资管理部每日跟踪外部市场信息,分析判断汇率趋势并反馈给公司;对于导入的负债类外币产品,按其使用方向确定汇率管理方案;复核外币使用的合规性等。
(5)操作风险管理
在项目审核、法律稽核及签约审批、账款支付及设备所有权转移、资产组 合管理阶段,发行人为降低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在每个阶段都制定了相关的操 作流程及管理办法,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对每步的操作结果都由不同层级及不 同部门进行审核、验证,确保租赁签约及收、放款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签约阶 段,发行人会优先采用公司已制定的标准格式合同以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同时 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以降低法律风险及操作风险。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使用非格 式合同的,将直接由法律工作人员草拟非标准格式合同以确保合同符合我国相 关法律的要求。在合同制作过程中,融资管理部、租赁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 理部、计划财务部等相互协作分别从不同角度确保合同的准确,并由部门内各 层级负责人进行复核和批准,极力避免合同中重要条款约定不准确或不明确导 致后期合同执行有争议的现象。发行人资金的收款、放款是融资租赁业务的重 要步骤。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资金收、放款审批流程和权限。在业务运作过程中,主要由融资管理部、租赁业务部、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协作负责资金的收、放款。在放款过程中,发 行人严格控制放款的操作及审批流程,控制操作风险,避免公司资金损失。
(6)资产质量指标
发行人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资产风险分类法),即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其中正常类、关注类和次级类风险资产进一步细分为五级、四级和二级,共十三级分类。发行人使用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法对租赁资产质量进行分类,主要是判断承租人及时足额归还租赁资产本息的可能性,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承租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还款意愿;项目融资时该项目的盈利能力、风险资产的担保、风险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担保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等因素。对风险资产进行分类时,首先以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债务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风险资产的主要还款来源,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其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发行人租赁资产质量的分类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 3-19:发行人资产质量分类标准
正常 1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经营能力强,经营现金净流 | ||
量正常,完全具备按期还款能力。 | ||
正常 2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经营能力趋弱,但经营现金 | ||
流量能覆盖本息,仍具有按期还款能力。 | ||
(一)正常 | 债务人能够履 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风险资产本息 不能按时足额 | |
正常 3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受国家政策调整或政策执行层面的影响,短期内经营现金流量不能覆盖本息,但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长期来看可以逐步消除政策影响,仍具有按期还款能力。 | ||
正常 4 级:债务人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获取经营现 | ||
偿还。 | 金能力较弱,但其股东或集团公司相关核心企业作为共同债务人且共同 债务人具备正常还款能力。 | |
正常 5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获取经营现金 | ||
能力较弱,但在其集团财务体制下,违约概率较小,且目前没有出现逾 | ||
期,不应划为其他类别。 | ||
关注 1 级:初步发现一些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或不利因素,能否正 | ||
尽管债务人目 | 常还款出现不确定性,但考虑担保等因素,仍有可能全部收回本息。 | |
前有能力偿还 | ||
风险资产本 | 关注 2 级:债务人目前还款正常,但经营现金流不能覆盖本息,融资能 | |
(二)关注 | 息,但存在一 | 力趋弱,没有保证人或保证人还款能力较弱。 |
些可能对偿还 | 关注 3 级:债务人有过逾期记录但逾期不超过 3 个月,且目前信用状况 | |
产生不利影响 | 正常。 | |
的因素。 | ||
关注 4 级:债务人出现逾期,但逾期未超过 3 个月。 | ||
债务人的还款 | ||
(三)次级 | 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 靠其正常营业 | 次级 1 级:逾期时间 3-12 月或逾期时间超过 12 个月,综合考虑租赁物 价值及变现能力、担保及抵质押物情况等因素后,项目预计损失率 0- 10%。 |
收入无法足额 |
偿还风险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 损失。 | 次级 2 级:逾期时间超过 12 个月,综合考虑租赁物价值及变现能力、担保及抵质押物情况等因素后,项目预计损失率 10%-20%。 | |
(四)可疑 | 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风险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 |
(五)损失 |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风险资产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 回极少部分。 |
表 3-2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质量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正常 | 177.20 | 98.82 | 200.87 | 97.52 | 180.96 | 96.59 | 162.89 | 100.00 |
关注 | - | 2.97 | 1.44 | 6.39 | 3.41 | - | - | |
次级 | 2.12 | 1.18 | 2.12 | 1.03 | - | - | - | - |
可疑 | - | - | - | - | - | - | ||
损失 | - | - | - | - | - |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 179.32 | 100.00 | 205.97 | 100.00 | 187.35 | 100.00 | 162.89 | 100.00 |
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 | 2.12 | 1.18 | 2.12 | 1.03 | - | - | - | - |
融资租赁款损失准备 | 0.35 | 0.20 | 0.49 | - | 0.16 | 0.09 | - | - |
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 | 1.18 | 1.03 | - | - |
发行人2017-2019年及2020年6月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分别为0%、0%、
1.03%和1.18%;在发行人全部应收融资租赁款中,正常类资产占比分别为100%、
96.59%、97.52%和98.82%。2017-2018年,发行人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融 资租赁款不良率均为0。发行人2019年末关注类和次级类资产分别为2.97亿元和 2.12亿元,占全部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和1.03%,占比较低。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次级类资产为2.12亿元,占全部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的比 例为1.18%,发行人已经相应计提了损失准备。
(7)负债管理
发行人对其所借入的负债进行全面的负债管理。大唐融资租赁目前负债主要来自于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和债务融资工具。上述负债属于发行人主动性负债,有较强的可控性。发行人依据资金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时间点,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借入资金。发行人融资渠道涵盖国内和国外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丰富,企业整体融资能力强。另外,发行人重点对其负债成本进行管理,通过负
债成本的比较,确定负债的规模和负债的结构。具体负债管理包含:依照一定时期的资产结构及其变化趋势,确定是否利用其他负债及利用的程度;确定合理的其他负债结构,从资金来源成本结构出发,选择成本较低的其他负债,压低负债成本;根据公司的整体租赁业务发展规模,确定适度的负债规模。
(二)委托贷款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的委托贷款业务仅在大唐集团内部及其关联方之间开展。发放委托 贷款时,发行人作为委托人向合格的受托人(一般为大唐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并由受托人根据发行人确定的金额、用途、期限及利率条款向贷款 方发放资金。发行人根据贷款方的还款能力、融资需求以及既定资金用途确定 委托贷款的金额、适用利率及其他核心条款。2017年-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64.60亿元、59.64亿元、66.44亿元及66.12亿元。
表 3-2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委托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
当期委托贷款发生额 | -0.32 | 6.80 | -4.96 | 61.60 |
期末不良委托贷款余额 | - | - | - | - |
委托贷款业务余额 | 66.12 | 66.44 | 59.64 | 64.60 |
委托贷款不良率 | - | - | - | - |
委托贷款坏账准备 | 0.01 | 0.01 | - | - |
2、委托贷款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委托贷款业务仅在大唐集团内部及其关联方之间开展。发行人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需要经过客户询价及报价、现场尽职调查、项目评审、出具风控意见、落实风控意见、完成签约并放款等流程。发行人经过审慎的内部流程后,向集团内有关单位发放贷款。发放委托贷款时,发行人作为委托人向合格的受托人(一般为大唐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并由受托人根据发行人确定的金额、用途、期限及利率条款向贷款方发放资金。发行人根据贷款方的还款能力、融资需求以及既定资金用途确定委托贷款的金额、适用利率及其他核心条款。
发行人委托贷款的利率一般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20%。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的委托贷款期限均不超过3年。由于是集团内部资金的借贷,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极低。发行人对已经发放的委托贷款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对可回收金额低于本金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所有的借款单位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且按期支付贷款利息,不存在可回收金额低于本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委贷逾期的情况。
3、业务分布
从发行人委托贷款行业分布来看,发行人的客户主要分布于电力行业和煤炭行业。
表 3-2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委托贷款客户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行业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房地产 | - | - | - | - | - | - | 10.00 | 15.48 |
电力行业 | 55.50 | 83.94 | 56.40 | 84.89 | 55.50 | 93.06 | 54.60 | 84.52 |
煤炭 | 6.80 | 10.28 | 6.10 | 9.18 | 1.49 | 2.50 | - | - |
其他 | 3.82 | 5.78 | 3.94 | 5.93 | 2.65 | 4.44 | - | - |
合计 | 66.12 | 100.00 | 66.44 | 100.00 | 59.64 | 100.00 | 64.60 | 100.00 |
4、委托贷款客户情况
2017-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4.94%、25.90%、23.63%及27.07%。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发行人委
托贷款业务余额最大的客户均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余额均为
50.50亿元,委托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8.17%、84.68%、76.01%及76.38%。
表 3-23:2019 年末发行人主要委托贷款客户
单位:亿元、%、月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委贷余额比例 | 期限 | 是否为 关联方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50.50 | 76.01 | 36 | 是 |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 6.10 | 9.18 | 36 | 是 |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 5.00 | 7.53 | 24-36 | 是 |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 | 3.94 | 5.93 | 24 | 是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委贷余额比例 | 期限 | 是否为 关联方 |
文成大唐新能源有限公 司 | 0.40 | 0.60 | 12 | 是 |
大唐山西恒山风电有限 公司 | 0.30 | 0.45 | 12 | 是 |
山西大唐岚县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 | 0.10 | 0.15 | 12 | 是 |
山西大唐国际左云风电 有限责任公司 | 0.10 | 0.15 | 12 | 是 |
表 3-24: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委托贷款客户
单位:亿元、%、月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委贷余额比例 | 期限 | 是否为 关联方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50.50 | 76.38 | 3 年 | 是 |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80 | 10.28 | 1 年 | 是 |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 5.00 | 7.56 | 1 年 | 是 |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3.82 | 5.78 | 1 年 | 是 |
合计 | 66.12 | 100.00 |
5、委托贷款质量指标
报告期内,以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实际开展状况为基础,结合发行人资产分类制度,发行人存量委托贷款资产全部为正常类,目前暂未发现明显信用异常或可能导致资产损失的情况,发行人资产信用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未达到计提坏账准备的条件,所以未计提坏账准备。
表 3-2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委托贷款业务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余额 | 占比 | 减值准备 | 余额 | 占比 | 减值准备 | 余额 | 占比 | 减值准备 | 余额 | 占比 | 减值准备 | |
正常 | 66.12 | 100 | 0.01 | 66.44 | 100 | 0.01 | 59.64 | 100.00 | 0.00 | 64.60 | 100.00 | 0.00 |
关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损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6.12 | 100 | 0.01 | 66.44 | 100 | 0.01 | 59.64 | 100.00 | 0.00 | 64.60 | 100.00 | 0.00 |
分类标准具体如下表:
表 3-26:发行人风险资产分类标准
正常 1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经营能力强,经营现金净流 | ||
量正常,完全具备按期还款能力。 | ||
正常 2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持续经营能力趋弱,但经营现金 | ||
(未发生逾 | 流量能覆盖本息,仍具有按期还款能力。 | |
期)债务人能 | 正常 3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受国家政策调整或政策执行层面 | |
够履行合同, | 的影响,短期内经营现金流量不能覆盖本息,但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 |
(一)正常 | 没有足够理由 | 长期来看可以逐步消除政策影响,仍具有按期还款能力。 |
怀疑风险资产 | 正常 4 级:债务人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获取经营现 | |
本息不能按时 | 金能力较弱,但其股东或集团公司相关核心企业作为共同债务人且共同 | |
足额偿还。 | 债务人具备正常还款能力。 | |
正常 5 级:债务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获取经营现金 | ||
能力较弱,但在其集团财务体制下,违约概率较小,且目前没有出现逾 | ||
期,不应划为其他类别。 | ||
(逾期时间在 | 关注 1 级:初步发现一些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事项或不利因素,能否正 | |
3 个月内)尽 | 常还款出现不确定性,但考虑担保等因素,仍有可能全部收回本息。 | |
管债务人目前 | ||
有能力偿还风 | 关注 2 级:债务人目前还款正常,但经营现金流不能覆盖本息,融资能 | |
(二)关注 | 险资产本息, | 力趋弱,没有保证人或保证人还款能力较弱。 |
但存在一些可 | 关注 3 级:债务人有过逾期记录但逾期不超过 3 个月,且目前信用状况 | |
能对偿还产生 | 正常。 | |
不利影响的因 | ||
素。 | 关注 4 级:债务人出现逾期,但逾期未超过 3 个月。 | |
(三)次级 | (逾期时间在 3-12 个月)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风险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 |
(四)可疑 | (逾期时间在 12-18 个月)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风险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 造成较大损失。 | |
(五)损失 | (逾期时间在 18 个月以上)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风险资产 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
(三)保理业务
1、保理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所开展的保理业务,是指债权人将基础商务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账 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发行人),由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 等配套金融服务的业务。发行人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与债权人签署保理合同后,债权人将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至保理商,保理商则一次性支付给债权 人相应的保理融资款项,同时按协议相关约定向债权人收取保理融资利息。应 收账款到期后,债务人支付相应的货款、工程款至保理商。2017年-2019年及
2020年6月末,公司保理业务余额分别为10.17亿元、5.85亿元、1.67亿元及1.67
亿元。
表 3-2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保理业务开展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笔数 | 金额 | 笔数 | 金额 | 笔数 | 金额 | 笔数 | 金额 | |
期初保理业务 | 8 | 1.67 | 12 | 5.85 | 41 | 10.17 | 11 | 15.20 |
当期发放 | - | - | 1 | 0.5 | 14 | 10.03 | 59 | 9.63 |
当期回收 | 1 | 0.13 | 5 | 4.68 | 43 | 14.35 | 29 | 14.66 |
期末保理业务 | 7 | 1.54 | 8 | 1.67 | 12 | 5.85 | 41 | 10.17 |
2、保理业务模式
根据业务开展阶段,发行人保理业务流程分为授信前和授信后两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图 3-7:发行人保理业务运作流程图
第一阶段:授信前流程
①提供咨询:向客户介绍保理业务特点和提供咨询服务;
②了解客户:了解客户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就是否能够提供保理业务做出初步判断;
③尽职调查:审核客户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基本资料,核实买卖双方基础合同;
④项目评估:评估客户市场状况、买方付款信用、卖方销售情况、风险状况等,并做出评估报告;
⑤审批授信:公司内部进行项目评审,审核通过后,对客户进行授信。第二阶段:授信后流程:
①谈判签约:根据项目评审结果与客户进行谈判,并签订合作协议;
②建账放款:根据合同协议条款,为客户建立销售分户账,并进行放款;
③账款管理:根据卖方的业务状况开展应收账款管理,监督其销售动向,同时,对买房的经营状况进行关注,确保款项回收;
④回款销账:根据合同约定向买方收取货款;
⑤逾期处理:对逾期未偿还的应收账款,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催收或要求相关各方承担责任。
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理项目尽职调查操作规程》《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理项目日常管理规程》等风控措施和业务管理办法,详尽约束了保理业务的归口责任部门、业务流程、保理融资所用的应收账款准入标准、权属问题、保理业务融资比例、应收账款管理方式、保理业务四级分类、保理项目日常管理等操作流程、业务规范和风控措施。
3、保理业务类型
按保理类型划分,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明保理业务余额分别为6.37亿元、5.85亿元、1.67亿元及1.54亿元;暗保理余额分别为3.80亿元、0.00亿元、 0.00亿元及0.00亿元。
表 3-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保理类型情况
单位:亿元
保理类型 (按业务余额统计)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明保理 | 1.54 | 1.67 | 5.85 | 6.37 |
暗保理 | - | - | 3.80 | |
合计 | 1.54 | 1.67 | 5.85 | 10.17 |
4、应收保理款账龄情况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保理款分别为9.98亿元、5.70亿 元、1.69亿元及1.54亿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账龄在12个月以内的应收保理款占全部应收保理款的比重分别为69.94%、94.76%、59.76%及100.00%,占比较高,发行人应收保理款账龄较短。
表 3-2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保理款账龄分布
单位:亿元、%
行业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3 个月内 | -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3-6 个月 | - | - | 2.41 | 42.30 | 4.41 | 44.19 | ||
6-12 个月 | 1.54 | 100.00 | 1.01 | 59.76 | 2.99 | 52.46 | 2.57 | 25.75 |
12 个月以上 | 0.68 | 40.24 | 0.30 | 5.24 | 3.01 | 30.16 | ||
合计 | 1.54 | 100.00 | 1.69 | 100.00 | 5.70 | 100.00 | 9.98 | 100.00 |
表 3-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保理款账面价值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应收保理款余额 | 1.54 | 1.69 | 5.70 | 9.98 |
减值准备 | 0.10 | 0.10 | 0.01 | 0.00 |
账面价值 | 1.44 | 1.59 | 5.69 | 9.98 |
(四)经营租赁业务
区别于融资租赁,经营租赁资产出租时,所有权不转移给客户,客户仅按租约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后,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 0.19 亿元、0.19 亿元、0.19 亿元和 0.09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6%、1.35%、1.28%和 1.31%,占比较低。发行人经营租赁业务仅针对关联方展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租赁业务关联方收入占比均为 100%,主要为针对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租赁业务。
(五)发行人主要在建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59.88万元,全部为公司业务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款项。发行人无拟建项目。
(六)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直面变革、明确路径,拓宽业务思路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深入行业研究力度,找准客户定位。
紧密跟踪国家金融、电力行业相关政策。业务开拓把防控风险放在首位,
坚持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按照“以内为主、内外并举”的要求开拓项目资源。
持续拓展集团内部业务,加强集团内部沟通,关注集团公司重点项目和新能源项目的融资,发现和寻找优质项目资源,优先将资金配置到符合集团公司创一流和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和区域。
稳妥开展央企或者地方国企等市场化电力行业相关项目,重点在陆上风电、精品火电、燃机电厂等领域寻找项目资源。加强非电行业研究力度,寻找机会,为提升公司业务续航能力储备能量。
二是持续推动,不断优化业务产品结构。
一方面合理控制低收益回租项目的规模,缩短期限(3-5年为主)、减少新增低收益项目的投放,使用票据投放提高项目收益率等方式使公司回租业务有序进行发展。一方面持续拓展集团内部的直租业务。未来几年公司需要逐渐改善租赁结构,努力提高租赁项目中直租项目所占比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与集团公司形成联动,加大在建风电、在建供热等项目的拓展力度。
三是做精业务,高效精准匹配集团内客户资金需求。
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套餐式”整体解决方案,比如联合租赁模式、“直租+票据”模式、“租赁+保理”模式以及“租赁+基金”模式等,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融资需求。积极探索与大唐集团所属工程施工单位捆绑走出去的业务模式,充分利用大唐集团平台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从而实现风险分散或者隔离。
四是加强同业合作力度,积极拓展转租赁业务。
转租赁项目有利于缩短租赁项目的平均年限,同时可以有效化解流动性风险;要借助同业的专业渠道低成本低风险的进入非电行业,优化资产结构,为拓展新的业务方向打下基础。
五是创新业务思路,深化协同谋发展。
强化与资本控股公司各子公司融融协同、业务联动,积极探索推进租保联动、租基联动等业务模式探索实践,在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助力资本控股公司“三个金融”发展目标实现,同时更好的服务集团主业。
2、坚持不懈、对标一流,找准短板提升效益
按照集团公司“干就干一流的事,干就干成一流”总要求,大力宣传和培育 “对标争先创一流”的意识,开展全方位对标。选择一流企业为对标目标,更多的从战略定位、体制机制、资本运作等方面分析差距,找出可以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要根据企业及行业规律、特点,科学合理确定对标指标体系,既要对比经营业绩、市场化占比等经营数量指标,又要对比内部机制、风险防范等管理质量指标,将指标体系全面覆盖公司各项管理工作。
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将各项措施分解细化落实到位。要建立常态运行机制,把对标工作有机地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当中,在创一流 进程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设立改革攻坚及创一流专项奖励,并将对标结果与 绩效考核挂钩,保证创一流工作取得实效。
3、把握形势、创新渠道,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在保证公司资金链安全和业务投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与行业内一流租赁公司的融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对标,取长补短、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等手段,千方百计地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紧密结合资金市场形势和公司业务投放情况,适时调整、优化融资期限结构,增加中长期融资占比。
一是持之不懈地开展融资期限结构调整工作。本着保证公司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发保理融资、发行中期票据等中长期融资品种,合理匹配项目资金,开展期限结构调整工作。
二是紧抓今年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机遇,及时、高效地完成直接融资工作。根据公司融资置换和项目资金投放等需求,把握短融、超短融、公司债、私募 债等融资工具的特点,合理确定各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准确把握发行时点。
三是加大银行融资开发的广度与深度。继续巩固与现有授信银行的合作关 系,保证存量授信的低成本有效使用;不断扩展银行合作范围,如外资银行、 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农商行等,增加授信及资金来源储备;加大创新力度,积极、主动利用票据融资、信用证融资、外币融资、政策性银行融资等工具去对接项 目,替代传统的流贷业务投放模式。
四是盘活存量资产进行融资。主要利用公司的存量收益资产,以资产证券
化、转租赁、银行买断式保理等手段进行资产盘活,既能通过出售资产取得融资,用以投放新的高收益项目,又可以处理实现低效、无效资产出表。
五是提升资金运作能力。继续通过国债逆回购、保本理财等措施提高闲置资金的运作效益,通过提高资金计划准确率,增加长期限产品的配置,提高收益。
六是推动融资、租赁两端融会贯通,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的无缝对接,通过更多样的债券产品的发行,树立大唐融资租赁品牌形象,实现公司业务良性循环。
4、苦练内功、量化风险,加强业务全流程管控
风险管控是公司稳健运营的第一要务,必须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提高业务操作标准化和流程化,逐步发挥审计防范风险作用,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项目风险可控、在控。
一是以制度和流程为抓手,认真做好合规审核工作。
继续秉承牢牢守住法律合规底线,以业务操作手册和内部控制手册为指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合规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制度全面落地;不断优化公司制度和流程,提高各项工作的规划化和标准化确保公司制度建设 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二是加强项目风险控制,提高风险量化管理能力。
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分行业业务操作指引,明确项目立项标准、业务操作和审核标准,风控关口适当前移,集中部门核心力量,全流程参与市场化项目,抓住尽职调查和项目审核两大关键控制点,依靠的主体信用评级模型和全面金融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操作风险、降低主观判断误差,提高项目审核质量和效率,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流程和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全程风险可控、在控,没有风险盲区。
三是推动内审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按照集团公司和控股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内部控制建设评 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围绕公司经营重点、风险点,合理借助外部 力量,全面完成审计任务,为公司市场业务拓展和内部管理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充分发挥现代审计预防、监督、增值作用。
四是加强风险处置能力和效率,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加强公司法务人员资源配置,注重公司常法作用,做好法律培训,提高全员法律知识,加强项目风险的法律分析和预警,提高风险事件法律预案制定、执行效率,运用法律思维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5、完善体系、动态监控,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质量
一是完善租后管理工作体系。建立严密的日常沟通及租金跟进制度。按月、按周汇报租金跟进进展。强化资金监管的管理,建立实物与清单管理相分离、 定期盘点的制度。完善租后检查制度,加大租后现场资产巡视和非现场检查频 次。完善租后工作小组职能,明确租后检查小组人员职能,对项目实行精细化、动态化、差异化的租后管理,加强项目风险的及时预警及应对。
二是加强常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租赁物资评估管理,定期评估、动态监控,就重大贬值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措施部署。重视风险资产的分类管理,根据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调整分类等级,针对不同项目风险水平和运行情况,及时形成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融资租赁在全球市场的经营中可以有效调配资源,高效分配资金,实现租赁物件的持续价值,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在过去的10年中,全球融资租赁年交易额已从2,900亿美元发展到7,000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10%。在美国、英国、德国等经济发达的国家,租赁渗透率已达到 20%-30%的水平,其融资租赁行业已逐渐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的第三大融资方式。
与传统银行贷款及资本市场融资相比,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手段和营销方式,具有其自身的优势与特点。首先,企业选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时,无须一次性筹措引进设备的所有资金,且能够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灵活地选取定期付款的额度、付款周期等。其次,融资租赁具有一定成本优势,担保抵押的方式灵活变通,融资条件相对比较宽松。最后,企业在整个
金融租赁期满时,可以自由地选择退出方式,既可以退租、续租,也可以购买。
1、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1年4月,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机电设备公司和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共同出资创建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为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开始的标志。在近40年的发展中,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先后经历了快速成长阶段(1979-1987)、泡沫肃清阶段(1988- 1999)、整顿恢复阶段(2000-2004)以及目前正处的快速恢复成长阶段。自
2002年开始,随着融资租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融资租赁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 累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 康发展的轨道。2004年后发生的三件大事更使得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恢复了活力。一是2004年12月商务部外资司宣布允许外商独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二是2004 年12月,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批准9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公司,2006年5月再 次批准了11家试点公司;三是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经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 管理办法》,重新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了其管辖的银行 成立金融租赁子公司。这三件大事,奠定了我国从外资、内资、银行三个方面 全面推进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格局。
2013年是中国融资租赁业复兴后8年来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营改增”税 收政策试点,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利好的期望,从年初开始,行业呈现出快速发 展的态势。该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在企业数量、行业注册资金、融资租赁合同 余额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截至2013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达到1,026家,比上年末的560家增加466家,增幅83.2%;行业注册资金突破 3,000亿元人民币,达到3,060亿元,比上年末的1,890亿元增加1,170亿元,增幅
61.9%;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比上年末的1.55万亿元增加5,500亿元,增幅35.5%。
2014年,融资租赁行业恢复了快速发展的态势。2月24日,最高法院发布的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促进了我国融资租 赁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为融资租赁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3月13日, 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促进了金融租赁企业的发展,这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来说都是利好。截至2014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
约为2,202家,比上年末的1,026家增加1,176家,增幅114.6%;行业注册资金达 到6,611亿元,比上年末的3,060亿元增加3,551亿元,增幅116.0%;融资租赁合 同余额约3.2万亿元,比上年末的2.1万亿元增加1.1万亿元,增幅52.4%。特别地,介于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继续施行直接审批外资租赁企业的政策,再加上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正式运营,2014年外资租赁企业发展尤为迅速, 企业数量达到2,020家,比上年末末的880家增加1,140家,增幅129.5%;注册资 金约4,800亿元,比上年末的1,740亿元增加3,060亿元,增幅175.86%;融资租赁 合同余额约9,000亿元,比上年末的5,500亿元增长3,500亿元,增幅63.6%。
2015年,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较大,虽然整个经济实现了7%的增长, 但许多行业实现指标并不理想。然而,融资租赁行业却逆势上扬,在企业数量、行业实力、业务总量三方面继续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末,全 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4,508 家, 比上年末的2,202 家增加2,306 家, 增幅 104.72%;行业注册资金达到15,165亿元,比上年末的6,611亿元增加8,554亿元,增幅129.39%;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4万亿元,比上年末的3.2万亿元增加1.2万 亿元,增幅37.50%。
2016年,在全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融资租赁业继续逆势上 扬,呈较快发展态势。特别是下半年,由于易租宝事件的负面影响逐渐消除, 一些停止对外资租赁企业的审批的地区恢复审批工作,使得增长速度加快,全 年业务增长达到20%,虽然企业空置率仍较高,一些企业出现经营风险,但总 体运行良好,没有出现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在天津、上海、广州、西安等地,融资租赁业已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增长的有力抓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 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7,120家,比上年末的4,508家增加2,612家,增幅57.94%;行业注册资金达到25,567亿元,比上年末的15,165亿元增加10,402亿元,增幅 68.59%;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5.3万亿元,比上年末的4.4万亿元增加0.9万亿元,增幅20.45%。
2017年,全国融资租赁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 总量,都在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9,090家,较上年底的7,136家增 加了1,954家,同比增长27.4%。截至2017底,行业注册资金统一以1:6.9的平均
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约合32,031亿元,较上年底的25,569亿元增加6,462亿元,同比增长25.3%。截至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0,600亿元人民币,较2016年底的53,300亿元增加53,300亿元,同比增长13.7%。
2018年,根据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研发中心、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编写的《2018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为11,777家,较上年末的 9,676家增加了2,101家,增长21.7%。注册资金,统一以1:6.9的平均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约合32,763亿元,较上年底的32,331亿元增加432亿元,增长 1.33%。业务总量,截至2018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00亿元人民币,比2017年底的60,800亿元增加约5,700亿元,增长9.38%。
2019年,租赁公司总体业务量保持高速增长,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等机构组 织编写的《2019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国 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 和收购海外的企业)总数约为12,130家,较上年增加了353家,增长2.91%。其 中金融租赁公司70家,内资租赁公司403家,外资租赁公司11,657家。业务总量,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40亿元人民币,比2018年 底的66,500亿元增加约40亿元,增长0.06%。
2、行业内竞争格局
按公司的股东背景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股东方具有银行背景的银行系租赁公司;二是股东方具有设备制造商背景 的厂商系租赁公司;三是没有银行或是制造商股东背景的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
银行系租赁公司于2007年银监会颁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背景下应运而生,以国银租赁、工银租赁、交银租赁等为代表。凭借着股东方的银行背景,银行系租赁公司往往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成本较低。同时在客户群体方面,依托股东银行的网络资源,银行系租赁往往拥有大量客户群体,并且具有相对充分的客户信用信息。
厂商系租赁公司于2004年开始试点,一般由产业资本或社会资本创建,以中联重科租赁、西门子租赁、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借助制造商对设备的熟悉度以及其营销和售后网络,厂商系租赁公司在租赁物的维护、增值和处置方
面具有较为专业的能力,同时也具了较为发达的市场营销网络。
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晨鸣租赁、远东租赁、华融租赁等为代表。虽然没 有银行或制造商背景,但这类租赁公司在客户选择与经营策略等方面更为独立,能够量身定制地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各种金融及财务解决方 案,满足客户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在客户选择与行业投放方面,三类租赁公司的竞争出现分化。银行系租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股东银行的内部客户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凭借着较大的资产规模,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飞机、船舶等大型交通工具领域,租赁方式通常以回租为主;厂商系租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设备制造商的自有客户,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市政工程和工业设备,往往涉及制造商自身设备的租赁,租赁形式以直租为主;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的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机械、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等多种行业,业务覆盖广且分散,租赁方式同时涉及直租与回租。
3、行业政策与外部环境状况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租赁对我国经济发展潜在的拉动作用正逐步显现。相应地,为了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更好地发展,近年来各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推出,外部环境也在逐步改善。政策与外部环境的双重刺激使得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成熟成为了可能。
宏观政策方面,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租赁业,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提供融资服务。“十二五”规划在第十五章中专门提到,要 “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上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第九条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中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2015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对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的设立上厉行简政放权,鼓励企业通
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这一系列政策措施表明我国已将
融资租赁作为一类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加以推动,在宏观政策层面为融资租赁 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18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 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 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2020年1 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融资租赁企业 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较2013年出 台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 求意见稿)》涉及的相关规定更为明晰也更加严格。此次《融资租赁公司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明确 市场定位,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
法律环境方面,《融资租赁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已修订完毕,这部法律对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将对融资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2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完善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环境。
会计处理方面,财政部于2001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6年又进行了修订,该准则借鉴了国外融资租赁行业相关会计准则的经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国际租赁会计的发展趋势。
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提供了按租赁利差收入纳税的优惠,虽然与多数外国税收环境相比,国内税收优惠仍存在较大差距,但整体还是处在不断的改进过程之中。2010年年初,银监会正式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在国内内陆保税区开展单机、单船融资租赁业务。此项政策的实施,能有效降低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成本。2013年,财税106号文的出台,明确了“营改增”税收政策,使租赁行业与消费型增值税改革顺利衔接。租赁公司纳入增值税主体,突破了以往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将购置缴纳的增值税传递给承租企业用以进
行下一环节抵扣的局限,使租赁业务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方案鼓励 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不仅有利于承租人节约融资成本,进而促进销售,拉动投资,租赁公司也可以从设备供应商处直接取得购买凭证,使租赁公司对 租赁物的法律所有权得到进一步保护,从而促进整个租赁行业的良性发展。部 分城市也加大了当地政策对租赁行业的支持力度。天津、重庆、上海等城市均 把发展融资租赁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近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金 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较好地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船舶出口、保税区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中的难题。伴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也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制订多项优惠政策。
此外,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于2014年初正式成立,结束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30多年尚无统一的全国性协会的局面。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将致力于解决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为企业和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搭建平台,收集、整理行业信息和统计数据,研究发布系列行业报告,建立行业信用体系,调解融资租赁企业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的环境建设和政策完善等,无疑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融资租赁行业前景
目前我国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等。根据国家统 计局的数据,银行贷款依然是融资的主要渠道,占社会总融资的一半以上。但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规模逐年扩张,资本 市场已逐渐发展成为银行贷款以外的重要融资渠道。
然而通过银行贷款以及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需要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与资质,而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较难满足这两种融资渠道的要求与标准。对于中小企业 来说,融资租赁凭借着较低的门槛,近年来已成为了企业中长期融资的主要工 具之一。
比起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尚处起步阶段,属于“朝阳产业”。与世界主要国家15%以上的市场渗透率相比,我国6%左右的市场渗透率表明了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距离成熟还有较大的距离。但换个角度看,较低的渗透率也表明了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未来,中国将面临从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新兴行业和装备制造业正迅速发展,传统产业正待升级,这势必会加大对高端设备的需求;同时,民生工程如保障房建设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开展,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设备投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巨大的需求为中国融资租赁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行,银行端的贷款利率将逐渐下降,融资成本的下降也将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金融改革将提升直接融资比例,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将提高租赁受益权等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
2020年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范围、 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较2013年出台的《融资 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办法》涉及的相关规定更 为明晰也更加严格。经营规则方面,《办法》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回归租赁业务本源,同时新增了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范 围;除老办法规定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同业拆借等金融业务外, 明确融资租赁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渠道融资 或转让资产;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 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已被 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监管指标方 面,《办法》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指标: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 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开展的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对客户集中度及关联度方面均参 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定了相应指标限制。监督管理方面,《办法》 明确了银保监会负责制定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规则,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而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明确市场定位,落 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从此次《办法》可 以看出,融资租赁行业的强监管已成趋势,监管指标已参考金融租赁公司的监 管指标来制定,未来在实际监管层面,也可能逐步向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模式 靠拢。《办法》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均 有一定要求,同时明确了“失联”和“空壳”等非正常融资租赁公司,要求地方金 融监管部门督促非正常经营类和违法违规经营类企业整改,融资租赁行业面临 整肃和出清,大批“僵尸企业”将被清理,而对于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行业的规范和不良竞争的减少将更有利于业务发展。《办法》将融资租赁业务 杠杆由10倍降至8倍,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对不少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形 成了很大的限制,包括对客户集中度的监管指标限制,对于专注于飞机租赁的 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影响巨大。为满足监管要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或将面临业 务收缩压力,同时,对于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提升净资产的需求将大大提升。目前《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同时设立了一定的过渡期,要求在不晚于 2021年12月31日已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达到监管要求。
虽然目前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业状况与高速的经济发展是较不相称的,但随 着企业对融资租赁认知的逐步加深,加上融资租赁业务产品的不断改革与创新,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日趋畅行的融资手段,将在中国未来的金融市场中扮演越来 越重要的角色。
5、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的问题
相比于欧美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虽然国家不断推出相应政策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但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1)行业定位不准确
201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最高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纠纷的司法解释,之所以引起行业出现波动,其根本原因是对融资租赁的行业定位不明确,从而导致政策取向发生偏移。融资租赁业应该和银行业、证券业、保
险业、信托业一样,同属于金融业,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应属于非银行金融企业。因此融资租赁业应与银行保险业一样,实行差额纳税的政策。
(2)区域集中度过高
虽然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在不断提升,部分城市和地区也在不断采取措施推动行业的发展,但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依然很不平衡,绝大部分的公司都集中在东部沿海一线。从地区分布来看,在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中,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数量超过100家的地区有7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天津、北京、江苏、浙江和山东。其中,上海、广东和天津三地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总数量就超过了全国总数量的一半。
(3)复合型人才缺失
介于融资租赁兼具融资与融物特性,从事现代租赁行业的人员,需具备金融、租赁、贸易、财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此外,由于租赁投放行业的多样性,更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如教育、医疗、工程等一系列行业专业知识。在人才储备上,融资租赁行业不仅需要金融人才,更需要专业技术人才。而目前国内复合型人才储备相对缺失,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4)融资渠道相对局限
除了注册资本外,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银行借款相对较高的成本阻碍了租赁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同时,银行借款成 本随市场利率而变动,这就使得租赁公司不得不承受巨大的利率风险,也就意 味着公司的运营资金缺乏稳定性。相对局限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 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大唐融资租赁不断巩固既有行业竞争优势,同时积极尝试涉足电力上下游 行业其他业务。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业务种类增加以及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市场地位显著。截至2020年6月末,大唐融资租赁总 资产为285.28亿元,位列五大发电集团融资租赁公司第三;净资产为83.73亿元,位居五大发电集团融资租赁公司第三,市场地位仍较为显著。
表 3-31:截至 2020 年 6 月末电力行业主要租赁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总资产 | 排名 | 所有者权益 | 排名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657.01 | 1 | 119.91 | 2 |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85.28 | 3 | 83.73 | 3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71.22 | 2 | 50.62 | 4 |
国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49.53 | 4 | 144.96 | 1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39.62 | 5 | 34.65 | 5 |
总体而言,大唐融资租赁的市场地位显著,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显著的同业市场地位有助于大唐融资租赁保持较强的议价能力和业务扩展能力,有利于增强大唐融资租赁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股东支持
发行人股东实力较为雄厚,内靠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央企大唐集团,外依托境内外实力股东,对发行人提供全方位的业务支持,有利于企业业务发展和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2、主营业务突出
在公司经营方面,发行人主业突出,依托大唐集团,目前其下游主要来自于电力业务板块,电力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工商的重要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从党中央到国务院,都非常重视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包括大唐集团在内的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的发展。发行人租赁资产主要分布在电力板块,其资产安全保障性较高,风险整体可控性较强。
3、具有多元化及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自2012年公司成立起,发行人已与30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发行人依托的该类机构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授信、委托贷款、境内直贷、境外直贷等,融资渠道成本较低。在银行授信方面,境内外畅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发行人根据内部及外部业务环境的变动定期审阅及调整资金来源及架构,保证资金得以持续有效配合发行人的资产增长。
4、风险把控能力
发行人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风控管理体系,为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风险管理体制上,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 的独立决策机构,拥有一票否决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是大唐融资租赁风险控 制政策的执行部门,在行政上该部门直接由总经理和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领导,负责将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贯彻到公司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同时,公司合规与 风险管理部通过考虑按时、足额回收或产生损失的可能性等因素,参照银监会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将租赁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可能 出现风险的资产,发行人合规和风险管理部会对租赁资产可能出现损失的项目 进行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风险处置和监督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自成 立以来,发行人未发生逾期事件,无不良租赁资产,资产质量良好。
5、专业的人力资源
从专业背景来看,目前在职员工的专业涉及金融、贸易、经济、法律、咨询、管理等多个领域,且各专业领域的员工占比较为均衡,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员工多元化的教育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集团内部良好的培训体系,为实现产业综合运营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6、租赁客户稳定充足
截至目前,发行人主要目标客户来自于大唐集团下属各地电厂及国有大中型公司。发行人根据现金流的稳定性、行业声誉及过往记录表现等因素经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挑选目标客户。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的客户基础百余家,客户主要集中在云南、内蒙古、山西、河北、湖南和四川等地。总体来看,公司的租赁业务地域分布向全国逐步分散,有利于风险分散。
十一、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最终控制方
表 3-32: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最终控制方情况
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亿元)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 例(%) |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 星火路 10 号 B-212 | 投资 管理 | 20.00 | 40.00 | 40.00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 街 1 号 | 发电 | 370.00 | - | - |
2、子公司
表 3-33: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亿元) | 业务范围 |
大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0.002 | 560,020.00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3、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表 3-34: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亿元) | 业务范围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5 年 3 月 31 日 | 35.00 | 150,000.00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4、其他关联方
表 3-35: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济南长清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海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甘肃湟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保 理业务 |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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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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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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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洪雅分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洱源凤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甘谷发电厂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恭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供热供汽有限责任 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朝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贵州昌平坳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宁安镜泊头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平阴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文登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景泰乾丰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栖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丘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吉林大安新唐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东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中电(吉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双辽分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莱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文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伊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韩电(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建平石营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中国大唐集团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保 理业务 |
大唐平度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太阳能产业罗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太阳能产业荆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贵州镇宁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贵州兴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大唐太阳能产业(英德)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融资租赁 |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保理业务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保理业务 |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山西大唐岚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山西大唐国际左云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山西大唐代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经 营租赁 |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主要交易内容 |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文成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委托贷款 |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存款利息、手 续费、委托贷款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经营租赁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购买办公用品 |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物业管理费 |
清控天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基金管理 |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融资租赁 |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融资租赁 |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融资租赁 |
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融资租赁 |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融资租赁 |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中关联交易所占的比例如下:
表 3-36: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中来自关联方的金额和比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融资租赁 | 40,960.12 | 83.53 | 88,328.02 | 79.89 | 71,350.71 | 72.43 | 66,102.26 | 88.22 |
委托贷款 | 18,632.42 | 100.00 | 35,366.45 | 100.00 | 33,867.52 | 92.90 | 4,390.40 | 100.00 |
保理业务 | 128.31 | 100.00 | 349.08 | 19.66 | 100.28 | 14.25 | 5,673.51 | 74.86 |
经营租赁 | 902.28 | 100.00 | 1,911.39 | 100.00 | 1,911.85 | 100.00 | 1,917.61 | 100.00 |
表 3-3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存量资产中来自关联方的金额和比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来自关联方的 金额 | 比例 | 来自关联 方的金额 | 比例 | 来自关联方的 金额 | 比例 | 来自关联方的 金额 | 比例 | |
融资租赁 | 152.96 | 85.30 | 170.15 | 82.61 | 147.28 | 78.61 | 137.50 | 84.42 |
委托贷款 | 66.12 | 100.00 | 66.44 | 100.00 | 59.64 | 100.00 | 64.60 | 100.00 |
保理业务 | 0.55 | 35.71 | 0.68 | 40.54 | 1.86 | 31.84 | 3.38 | 33.24 |
经营租赁 | 1.33 | 100.00 | 1.36 | 100.00 | 1.43 | 100.00 | 1.49 | 100.00 |
合计 | 220.96 | 89.26 | 238.63 | 86.64 | 210.21 | 82.67 | 206.98 | 86.55 |
2、融资租赁收入
表 3-38:发行人 2017-2019 年度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3,123.26 | 2.82 | 3,162.98 | 3.21 | - | - |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8.44 | 1.20 | 1,985.47 | 2.02 | 183.69 | 0.25 |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6.08 | 0.12 | 160.41 | 0.16 | - | - |
大唐陕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1.51 | 0.04 | 8.93 | 0.01 | 273.23 | 0.36 |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9.22 | 0.12 | 202.62 | 0.21 | - | - |
大唐济南长清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8.75 | 0.16 | 12.81 | 0.01 | - | - |
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远 分公司 | 112.51 | 0.10 | 12.94 | 0.01 | - | - |
大唐海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7.36 | 0.19 | 10.04 | 0.01 | 877.1 | 1.17 |
大唐甘肃湟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 | 733.96 | 0.75 | 873.78 | 1.17 |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 1,233.09 | 1.12 | 1,034.94 | 1.05 | 472.76 | 0.63 |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 | 94.81 | 0.1 | 303.42 | 0.4 |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7.68 | 0.09 | 254.17 | 0.26 | 3,151.30 | 4.21 |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85.63 | 2.16 | 2,764.67 | 2.81 | 1,622.94 | 2.17 |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86.67 | 0.26 | 948.31 | 0.96 | 1,947.45 | 2.6 |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 | 1,377.69 | 1.25 | 1,500.28 | 1.52 | 994.48 | 1.33 |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690.74 | 0.62 | 843.00 | 0.86 | 762.83 | 1.02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 | 208.34 | 0.19 | 491.24 | 0.50 | 758.81 | 1.01 |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785.76 | 0.71 | 696.50 | 0.71 | 1,339.92 | 1.79 |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 司 | 370.98 | 0.34 | 501.53 | 0.51 | 3,651.79 | 4.87 |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 | 5,084.29 | 4.60 | 4,973.26 | 5.05 | 136.17 | 0.18 |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 | 36.41 | 0.04 | 248.79 | 0.33 |
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 182.93 | 0.17 | 215.48 | 0.22 | 909.26 | 1.21 |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549.30 | 0.50 | 714.69 | 0.73 | - | - |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8.61 | 0.19 | 70.60 | 0.07 | 2,352.58 | 3.14 |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851.47 | 1.67 | 2,192.70 | 2.23 | - | - |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 | 205.37 | 0.19 | 192.09 | 0.20 | 1,830.25 | 2.44 |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 1,353.53 | 1.22 | 1,590.08 | 1.61 | 978.86 | 1.31 |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 | 682.94 | 0.62 | 834.38 | 0.85 | 2,075.43 | 2.77 |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38.90 | 1.48 | 1,849.97 | 1.88 | 747.42 | 1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 | 205.47 | 0.19 | 593.89 | 0.60 | 1,525.29 | 2.04 |
大唐山西恒山风电有限公司 | 1,344.31 | 1.22 | 1,454.16 | 1.48 | - | - |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
山西大唐岢岚风电有限公司 | 477.85 | 0.43 | 127.65 | 0.13 | 580.33 | 0.77 |
山西大唐天镇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455.27 | 0.41 | 515.22 | 0.52 | - | - |
大唐偏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39.98 | 0.22 | 280.35 | 0.28 | - | - |
赤峰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3.04 | 0.77 | 674.65 | 0.68 | 400.37 | 0.53 |
大唐桂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4.80 | 0.32 | 375.86 | 0.38 | - | - |
大唐兴安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4.78 | 0.12 | 122.30 | 0.12 | - | - |
大唐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36.29 | 0.76 | 848.27 | 0.86 | - | - |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6.77 | 0.64 | 872.57 | 0.89 | 383.25 | 0.51 |
大唐包头亚能电力有限公司 | 453.58 | 0.41 | 435.26 | 0.44 | - | - |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6.30 | 0.20 | 195.55 | 0.20 | 601.95 | 0.8 |
大唐(呼和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7.32 | 0.39 | 514.50 | 0.52 | 448.78 | 0.6 |
大连大唐海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8.53 | 0.29 | 383.36 | 0.39 | 598.38 | 0.8 |
山东大唐国际东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619.04 | 0.56 | 511.15 | 0.52 | - | - |
甘肃大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 | 196.04 | 0.18 | 79.66 | 0.08 | - | - |
大唐玉门昌马风电有限公司 | 492.72 | 0.45 | 184.92 | 0.19 | 2,115.48 | 2.82 |
大唐三合(林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84.75 | 1.61 | 1,943.19 | 1.97 | 241.25 | 0.32 |
大唐浑源密马鬃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1.28 | 0.15 | 206.24 | 0.21 | 1,615.50 | 2.16 |
大唐新能源右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32.45 | 1.30 | 1,543.21 | 1.57 | - | - |
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9.64 | 0.04 | 24.46 | 0.02 | 788.77 | 1.05 |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32.57 | 0.66 | 907.72 | 0.92 | 1,037.11 | 1.38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 5,002.37 | 4.52 | 3,056.45 | 3.10 | 488.2 | 0.65 |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8.16 | 0.09 | 253.73 | 0.26 | 988.09 | 1.32 |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987.76 | 0.89 | 988.09 | 1.00 | - | - |
大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97.90 | 0.27 | 342.21 | 0.35 | - | - |
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5.83 | 0.32 | 4.88 | 297.97 | 0.4 | |
大唐五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4.50 | 0.12 | 217.32 | 0.22 | 297.97 | 0.4 |
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4.50 | 0.12 | 217.32 | 0.22 | - | - |
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372.57 | 1.24 | 545.17 | 0.55 | 599.09 | 0.8 |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 厂 | 471.29 | 0.43 | 533.56 | 0.54 | - | -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 48.83 | 0.05 | 689.36 | 0.92 |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444.77 | 0.40 | 566.38 | 0.57 | 1,961.87 | 2.62 |
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洪雅分公 司 | 1,710.30 | 1.55 | 1,795.85 | 1.82 | 9,319.89 | 12.44 |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6,569.97 | 5.94 | 7,786.55 | 7.90 | 289.29 | 0.39 |
大唐洱源凤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313.36 | 0.28 | 264.74 | 0.27 | 0 |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270.43 | 1.15 | 1,102.55 | 1.12 | 1,709.13 | 2.28 |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甘谷发电厂 | 1,626.86 | 1.47 | 1,664.32 | 1.69 | - | - |
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01.44 | 0.45 | 43.29 | 0.04 | - | - |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 | 294.68 | 0.27 | 146.35 | 0.15 | 1,245.56 | 1.66 |
大唐恭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51 | 0.98 | 1,159.53 | 1.18 | - | -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供热供汽有限责任 公司 | 581.26 | 0.53 | 263.87 | 0.27 | 2,721.50 | 3.63 |
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 | 2,209.20 | 2.00 | 2,412.45 | 2.45 | 465.44 | 0.62 |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39.83 | 1.39 | 1,553.62 | 1.58 | - | - |
大唐朝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61.73 | 0.87 | - | - | - | - |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 3,372.00 | 3.05 | - | - | - | - |
大唐(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8.60 | 0.46 | - | - | - | -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 3,075.44 | 2.78 | - | - | - | - |
大唐贵州昌平坳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 265.55 | 0.24 | - | - | - | - |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0.58 | 0.1 | - | - | - | - |
宁安镜泊头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3.02 | 0.12 | - | - | - | - |
大唐平阴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9.97 | 0.13 | - | - | - | - |
大唐文登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9.54 | 0.05 | - | - | - | - |
大唐景泰乾丰风电有限公司 | 587.98 | 0.53 | - | - | - | - |
大唐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8.66 | 0.14 | - | - | - | - |
大唐栖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10.49 | 0.37 | - | - | - | - |
大唐丘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20 | 0.12 | - | - | - | - |
吉林大安新唐发电有限公司 | 546.13 | 0.49 | - | - | - | - |
大唐东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2.86 | 0.02 | - | - | - | - |
大唐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92.05 | 1.98 | - | - | - | - |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48.72 | 0.59 | - | - | - | - |
大唐中电(吉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双辽分公司 | 83.18 | 0.08 | - | - | - | - |
大唐莱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17.49 | 0.11 | - | - | - | -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11.33 | 1.10 | - | - | - | - |
大唐文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5.92 | 0.04 | - | - | - | -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0.71 | 0.14 | - | - | - | - |
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5.45 | 0.19 | - | - | - | - |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23 | 0.01 | - | - | - | - |
大唐伊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53.60 | 0.05 | - | - | - | - |
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40 | 0.01 | - | - | - | - |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金额(万 元) | 比例 (%) | |
大唐韩电(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04 | 0.11 | - | - | - | - |
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1 | 0.00 | - | - | - | - |
建平石营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82 | 0.01 | - | - | - | - |
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 1,475.79 | 1.33 | - | - | - | - |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 256.14 | 0.23 | - | - | - | - |
大唐平度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3.04 | 0.11 | - | - | - | - |
大唐广元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7.38 | 0.14 | - | - | - | - |
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34.70 | 0.3 | - | - | - | - |
大唐太阳能产业罗田有限公司 | 309.56 | 0.28 | - | - | - | - |
大唐太阳能产业荆门有限公司 | 498.25 | 0.45 | - | - | - | - |
大唐贵州镇宁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81.85 | 0.16 | - | - | - | - |
大唐贵州兴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0.92 | 0.17 | - | - | - | - |
大唐太阳能产业(英德)有限公司 | 176.04 | 0.16 | - | - | - | -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 | - | - | - | - | - |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 | 2,330.60 | 2.11 | 2,847.83 | 2.89 | 1,121.89 | 1.5 |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67.60 | 0.24 | 703.25 | 0.71 | 1,239.19 | 1.65 |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30.76 | 1.20 | 1,224.04 | 1.24 | 899.29 | 1.2 |
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546.80 | 0.49 | 725.13 | 0.74 | - | - |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43.16 | 0.76 | - | - | - | - |
合计 | 88,328.02 | 79.89 | 71,350.70 | 72.43 | 66,102.26 | 88.22 |
3、保理业务收入
表 3-39:发行人 2017-2019 年度保理业务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类型及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 | 91.83 | 5.17 | 74.29 | 10.56 | - | - |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 | - | - | 14.01 | 1.99 | - | - |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11.98 | 1.7 | - | - |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57.25 | 14.49 | - | - | 751.76 | 9.92 |
重庆上善置地有限公司 | - | - | - | - | 4,634.54 | 61.15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 - | 59.45 | 0.78 |
重庆渝能晨阳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227.76 | 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