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T-01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XT-01标段 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少于15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第XT-01标段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第XT-01标段 |
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少于15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第XT-0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及以上证书或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合同价不少于15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组其他人员 |
2 |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有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的实施经历。 |
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等级、金额及主要工作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对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XT-01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