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JNCG-2024-02)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
项目编号:(HZJNCG-2024-02)
采购单位: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磋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日 点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NCG-2024-02
项目名称: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0000最高限价(元):440000
采购需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收容场所租赁服务和流
浪犬只(无主犬)收容管理工作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
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
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4 年 2 月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点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月 日 点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
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 1 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
传 真:0572-6025520
项目联系人(询问):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25520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1896926128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系人 :xxx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 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 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说明
本次采购为2024年临时犬只收容场所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44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收容场所租赁服务
1、收容所场地基础设备要求:
(1)要求拟投入的收容留检场所距长兴县人民政府的距离不超过10公里,收容留检场所要远离城镇和村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适当近于动物屠宰场、种畜禽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饲养场(与犬类疫病相关的场所)、动物隔离场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场地面积要求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能容纳100只犬只存栏需要的犬舍,以及配备狗粮仓库、药品仓库、留检隔离室、犬只诊疗室、管理房、犬只活动场地等;
(2)必须配备专用符合犬只收容场所饲养犬只消毒、清理、疫苗存放、通风、污水处理等日常收容犬只场所常用设备;
(3)保证犬笼在100只以上,且都符合饲养犬只规定;
(4)收容场地通风、防寒、防热等设置符合饲养犬只的基本标准及要求;
(5)收容所场地封闭情况良好,可将无关人员隔离,非经许可不能擅自进入收容所;
(6)做好日常场所设施维护,特别是要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设施、设备维护及提前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场所设施、设备破损,造成犬只出现意外。
2、犬舍布局要求:
(1)四周需有围墙或有护河等设施;每间应设防逃网,要求高度≥2.5米。
(2)收容留检场所入口处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3)犬舍地面应硬化,便于清洗消毒。
(4)应单独配备有留检隔离室。
(5)犬舍应建设污水排放管道和污水沉淀池(或者化粪池)设施,污水排放要达到环保规定标准,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
3、设施设备要求:
(1)要求设立管理用房一间(含作业电脑),应与犬舍有一定的距离或有隔离设施或防护配套设施。
(2)具备电子监控设备(含作业电脑),实现监控区域无死角。
(3)有一定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或设备。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犬只诊疗室。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暂存冷冻设备。
3、收容所场地运行保障要求:
(1)收容所内日常使用的水、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备运行正常;
(2)犬只免疫疫苗供应必须符合农业部门的要求;
(3)犬粮供应应当及时,且必须符合犬只饲养要求,不得使用霉变或变质的犬粮;
(4)应当备有用于犬只收容场所正常办公的其它设备,且保持能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收容管理工作服务
1、服务人员要求:管理人员1名,兽医1名,其它管理、饲养人员2名。
2、服务内容:
(1)提供临时流浪犬(无主犬)收容、日常收容场所管理和收容场所犬舍的卫生打扫、清洁、消毒、犬只进出管理等服务。
(2)负责对临时犬只收容场所收容的犬只在场所时段内的收容、饲养、医治等方面工作。
(3)对符合规定允许领取的犬只,配合执法局做好核对、领取手续等工作。
(4)对临时收养的无主领取犬只,由甲方负责、乙方管理人员配合进行处理。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对犬只进行处置。
(5)接到采购方指令后,供应商应当立即派员协助采购方做好对无主犬、流浪犬的收容工作。
(6)负责临时犬只收容场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7)为临时收容场所内在栏的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犬龄超过三个月注射用的狂犬疫苗由农业农村局提供,注射由乙方完成(进口疫苗注射费用由犬主自行承担)。
3、服务要求:
(1)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保证临时犬只收容场所正常运行为服务宗旨。
(2)严格遵守执行采购方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方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供应商有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
(3)供应商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员工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各种伤亡安全事故,无论工伤、非工伤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4)供应商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全部健康保护,如发现员工患有影响犬只饲养疾病或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调离岗位并接受采购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犬只临时收容的,应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乙方,犬龄3个月以上的流浪犬(无主犬)的收容费用按壹佰元(100元/只)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犬龄3个月以下的犬只免费,不计入收容数)。三名临时收容人员组成一支收容队,每队一天内收容的犬只数量不足四只,则由甲方按照收容数量为四只的标准补助劳务费,即每天400元,但原则上每只收容犬只补助费不超过200元。甲方按半年度和乙方结算收容费用。
(四)收容的流浪犬(无主犬)犬粮费用按每天每只3元另行结算,具体以临时收容场所的犬只实际在栏数核算为准,甲方按半年度和乙方结算犬粮费用。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对收容留检所内的犬只进行细心饲养和护理,不得虐待、伤害犬类动物。
2、中标人应对患病犬类及时治疗。
3、中标人对疑似狂犬病犬只要及时报告,要组织做好消毒、免疫和犬只扑杀工作。
4、中标人不得对收容犬只进行买卖及屠宰食用等活动,不得对犬只包括死亡犬只私自进行处理。
5、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收容留检场所饲养收容的犬只。
6、采购人不保证犬类日均存栏量,中标人须自行考虑经营风险。
7、如犬类与xx居民发生咬伤等事件,治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如中标人出现被群众投诉或被采购人检查发现,经指出未按要求整改,出现类似情形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剩余全部服务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①中标人不接受采购人考核和检查的;②中标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内容,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③中标人管理不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④中标人其它违反采购人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的。
▲二、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付款 | 每半年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半年度考核后次月 5 日前。金额=(合同价-128000)/2+按半年计算狗粮费+按半年计算收容费-考核扣费。 注: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2)税费:本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
三、其他
1.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磋商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的条款内容为重要性条款。
2.文件中所提的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机构特点,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第三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2 | 采 购 人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采购方式 |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进行 |
4 |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总计人民币 44 万元。 |
5 | 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限价:44万元。 |
6 | 磋商报价及 费用 | 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7 | 磋商保证金 | 无 |
8 | 采购需求及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9 | 项目属性 | 设备 |
1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说明 |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是 2.预留采购份额措施: 100% 3.是否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否 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明列行业 5.标的名称: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 |
11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3.本项目允许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设备及安装。 |
12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不踏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 否;☐ 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14 | 答疑与xx |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 |
必须在 2024 年 月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澄清(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本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4.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7.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或通知供应商前来领取的,责任由供应商自 负。 | ||
15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 | 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 2.组成: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如有):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提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如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提交。 3.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①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磋商响 应文件自动失效。 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 |
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 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自动失效。 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但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出 现问题或电子交易平台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响应无法评审的, 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6 | 磋商响应 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 CA 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 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U 盘) 同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纸质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
17 | 磋商响应 文件的分 册( 装订)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供应商需按此要求分册(装订)。 |
18 |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 |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如有) , 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以密封的 U 盘形式提交, 数量为 1 份。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如有),应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数量为: 正本 1 份, 建议正反面打印。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装订, 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造成无效标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
19 |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的截止时 间、地点 | 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 8 号)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
20 | 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 |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 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U 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如邮寄提交,U 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 818 号 国 际 商 务 大 厦 6 楼 ) , 收 件 人 : 敖 工 , 联 系 电 话 : 0572-6025520/1526822362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 (以签收时间为准):磋商响应时间截止前一天。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供应商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逾期送达的。 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未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 开启时间:2024 年 月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 8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
22 | 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 |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2.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自备可联网电脑和CA锁,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用CA锁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在 线 解 密 ( 详 见 流 程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为发出【开始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
23 | 成交办法 |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
24 | 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czt.zj.gov.cn/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s://ggzy.zjcx.gov.cn/cxweb2/) |
25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26 | 付款方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
27 | 竞争性磋商 文件有效期 | 90 天 |
28 | 补充说明 | 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磋商的,请在开标前 1 个工作日 10:00 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 |
29 | 特别说明 | 1.如遇“ 政采云平台” 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 按调整后程序 执行。 |
2.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 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得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核心产品,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前款规定处理。 4.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 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如成交,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必须与线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如采购人或其他监管部门发现不一致, 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9 〕5 号) 规定“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 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对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将要 求其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 | ||
(一)文件依据 | ||
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 ||
号) | ||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 | ||
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 ||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 ||
30 | 政府采购政 策相关说明 |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 |
(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 ||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 | ||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 ||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 ||
库〔2014〕68号) | ||
(8)《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9)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 2.节能环保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其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价格扣除有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价格扣除说明 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 19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
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 上述①、②、③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2.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 供应商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方法, 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分予以得分。 | ||
31 | 解释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说明
(一)总则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
2.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定义
1.“采购人”系指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合格磋商单位。
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货物”系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8.“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0.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会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11.标有“★”记号的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对得分可能造成影响。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请在“磋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把所需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疑问,由此而导致供应商不成交或成交后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获取磋商文件。
3.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和《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 号)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6.质疑联系人:严国芬,联系电话:0572-6778801,电子文件邮寄地址:994419004@qq.com。
7.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
翻译人员签名。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12.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五)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组成和效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要求编制。
2.本次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所用的纸张一律采用 A4 型纸,相关内容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
6.磋商响应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请根据评标方法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注明原件核查的,开标现场需递交原件,以原件计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注明原件备查的,届时查询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2)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6)磋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企业总体情况、企业荣誉等;(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1)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
(12)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3)内部管理制度
(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服务承诺(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6)场地管理(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7)企业业绩(根据评标方法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合理化建议
(1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2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报价文件:
(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供应商应按本次磋商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磋商分二轮进行, 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最后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 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 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最后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指定邮箱号: 994419004@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成交价是在首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 单价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同比例下浮。
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
6.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明;
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质量;
8.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9.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四)磋商保证金:无
(五)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后的 90 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相关规定
1.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响应文件的分册( 装订) 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应采用 A4 纸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成册。
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和
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投标, 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注:备份磋商响应 文件按照相关要求来执行),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一)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1 份、纸质备份 磋商响应文件 1 份,共 2 类。
2.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用 A4 书写纸打印,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封面(自行设计);
3.供应商应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1)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类型(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U 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如果封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二)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见公告。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收件人:敖工,联系电话:0572-6025520/1526822362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磋商响应时间截止前一天。
5.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6.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与接收
1.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
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规定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3.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截止日起至磋商有效期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磋商响应文
件。
五、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一)组建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召开磋商会。各供应商授权代
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
2.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如所有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供应商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①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以介 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拆封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导入成功后,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②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具体原因见下一条款)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自动失效。
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④若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导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
5.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得进入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
7.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技术响应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开始进行商务技术评审。
8.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9 磋商小组进行报价评审。
10.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汇总。
(三)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磋商响应方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磋商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四)磋商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五)磋商办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评审及最后报价
(1)磋商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以下程序,视情况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本项目磋商分二轮进行。
磋商小组按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最后报价
磋商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最后报价;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后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号:994419004@qq.com)。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高出报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商务技术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按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各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2)报价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报价修正;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线上电子件回复(若无法线上电子件回复,可通过发送指定邮箱进行电子邮件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报价错误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7)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修正错误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
7.评审报告
(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2)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②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②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
③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但是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
⑥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⑦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⑨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承诺的或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⑩提供虚假资料的;
➃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②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需求和标注、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有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③与其他参加本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
相同 2 处以上的;
④未提供服务/货物清单或所提供的清单主要项目(如数量、单位等)不全或低于磋商文件要求响应的;
⑤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
②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③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④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
的;
⑤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标的。
▲9.违法磋商响应行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磋商响应无效: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响应;
(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成交通知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等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通知
(1)在发出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 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七、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的依据
1.招标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备案。
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招标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
(转包)给他人。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四)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经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合计为 6600 元整,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到磋商报价中,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评标。一、总则
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遇特殊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行处理。
2.步骤:
(1)资格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磋商过程: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电子招投标评审过程:
①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
②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③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
④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⑤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20 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80 分两部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3 名成交侯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一)价格分评定:2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二)技术、资信及商务评定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共 8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一 | 技术标 | 76 分 | |
1 | 项目理解(4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现有情况了解熟悉程度、实际工作内容了解情况、现状调查情况及问题剖析情况进行评审 | 0-4 |
2 | 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4 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预测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制定的克服解决措施建议、具体实施安排和实施方式方法等情况进行评议 | 0-4 |
3 | 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30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只收容、巡查安排以及方式方法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粮、药品购买安排以及喂养和清洗(消毒)的内容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只接收安排、病死犬只的处理(暂存、移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以及宣传文明养犬和教育不文明养犬等工作方案进行评议: ,得分 0-5 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 议,得分 0-5 分。 | 0-30 |
4 | 专业能力 (10 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管理方法、内部考核等内容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2)项目实施人员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得 5 分。 注:第(2)条需提供资格证书及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0-10 |
5 | 服务承诺 (3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效性、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 | 0-3 |
6 | 场地管理 (25 分) |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犬类收容留检所的场地选址、场地大小等规模情况进行评议: A.场地选址位置符合要求得 4 分; B.场地面积等于 1000M2 得 3 分,每增加 200M2 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C.有犬笼 100 只得 2 分,每增加 10 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定犬只收容留检所设置地点, 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如自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不得分。 | 0-15 |
(2)根据供应商针对犬类收容留检场所的改造、设计、布置及维护方案进行评议,0-4 分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犬只收容留检所犬舍、仓库等管 理用房的设计布局图、场景照片或效果图,未提供不得分。 | 0-4 |
(3)根据收容留检场所的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进行评议,环保设施、排污设施、监控设施等是否齐全。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设施场景照片或设计图纸, 未提供不得分。 | 0-4 | ||
(4)根据收容留检场所的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舍清洁、消毒等工作安排)进行评议 | 0-2 | ||
二 | 商务、资信标 | 4 分 | |
7 | 业绩 (2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日,供应商具备类似业绩的,每提 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0-2 |
8 | 合理化建议 (2 分) | 供应商能够对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外,针对本项目 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提出一条合理的建议得1分,最高得2分。 | 0-2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收容场所租赁服务和流浪犬只(无主犬)收容管理工作服务等
二、服务要求:
(一)收容场所租赁服务
1、收容所场地基础设备要求:
(1)要求拟投入的收容留检场所距长兴县人民政府的距离不超过15公里,收容留检场所要远离城镇和村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适当近于动物屠宰场、种畜禽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饲养场(与犬类疫病相关的场所)、动物隔离场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场地面积要求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能容纳100只犬只存栏需要的犬舍,以及配备狗粮仓库、药品仓库、留检隔离室、犬只诊疗室、管理房、犬只活动场地等;
(2)必须配备专用符合犬只收容场所饲养犬只消毒、清理、疫苗存放、通风、污水处理等日常收容犬只场所常用设备;
(3)保证犬笼在100只以上,且都符合饲养犬只规定;
(4)收容场地通风、防寒、防热等设置符合饲养犬只的基本标准及要求;
(5)收容所场地封闭情况良好,可将无关人员隔离,非经许可不能擅自进入收容所;
(6)做好日常场所设施维护,特别是要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设施、设备维护及提前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场所设施、设备破损,造成犬只出现意外。
2、犬舍布局要求:
(1)四周需有围墙或有护河等设施;每间应设防逃网,要求高度≥2.5米。
(2)收容留检场所入口处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3)犬舍地面应硬化,便于清洗消毒。
(4)应单独配备有留检隔离室。
(5)犬舍应建设污水排放管道和污水沉淀池(或者化粪池)设施,污水排放要达到环保规定标准,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
3、设施设备要求:
(1)要求设立管理用房一间(含作业电脑),应与犬舍有一定的距离或有隔离设施或防护配套
设施。
(2)具备电子监控设备(含作业电脑),实现监控区域无死角。
(3)有一定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或设备。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犬只诊疗室。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暂存冷冻设备。 3、收容所场地运行保障要求:
(1)收容所内日常使用的水、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备运行正常;
(2)犬只免疫疫苗供应必须符合农业部门的要求;
(3)犬粮供应应当及时,且必须符合犬只饲养要求,不得使用霉变或变质的犬粮;
(4)应当备有用于犬只收容场所正常办公的其它设备,且保持能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收容管理工作服务
1、服务人员要求:管理人员1名,兽医1名,其它管理、饲养人员2名。
2、服务内容:
(1)提供临时流浪犬(无主犬)收容、日常收容场所管理和收容场所犬舍的卫生打扫、清洁、消毒、犬只进出管理等服务。
(2)负责对临时犬只收容场所收容的犬只在场所时段内的收容、饲养、医治、后期处置等方面工作。
(3)对符合规定允许领取的犬只,配合执法局做好核对、领取手续等工作。
(4)对临时收养的无主领取犬只,由甲方负责、乙方管理人员配合进行处理。
(5)接到甲方指令后,乙方应当立即派员协助甲方做好对无主犬、流浪犬的收容工作。
(6)负责临时犬只收容场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7)为临时收容场所内在栏的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犬龄超过三个月注射用的狂犬疫苗由农业农村局提供,注射工作由乙方完成(进口疫苗注射费用由犬主自行承担)。
3、服务要求:
(1)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保证临时犬只收容场所正常运行为服务宗旨。
(2)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一且发现乙方有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非经甲方指令(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在场)不得擅自开展犬只处置工作。
(3)乙方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各种伤亡安全事故,无论工伤、非工伤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全部健康保护,如发现员工患有影响犬只饲养疾病或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调离岗位并接受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三)收容服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犬只临时收容的,应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乙方,犬龄3个月以上的流
浪犬(无主犬)的收容费用按壹佰元(100元/只)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犬龄3个月以下的犬只免费,不计入收容数)。三名临时收容人员组成一支收容队,每队一天内收容的犬只数量不足四只,则由甲方按照收容数量为四只的标准补助劳务费,即每天400元,但原则上每只收容犬只补助费不超过200元。甲方按半年度和乙方结算收容费用。
(四)收容的流浪犬(无主犬)犬粮费用按每天每只3元另行结算,具体以临时收容场所的犬只实际在栏数核算为准,甲方按半年度和乙方结算犬粮费用。
(五)其他服务要求
1、乙方应对收容留检所内的犬只进行细心饲养和护理,不得虐待、伤害犬类动物。
2、乙方应对患病犬类及时治疗。
3、乙方对疑似狂犬病犬只要及时报告,要组织做好消毒、免疫和犬只扑杀工作。
4、乙方不得对收容犬只进行买卖及屠宰食用等活动,不得对犬只包括死亡犬只私自进行处理。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容留检场所饲养收容的犬只。
6、甲方不保证犬类日均存栏量,乙方须自行考虑经营风险。
7、如犬类与周边居民发生咬伤等事件,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出现被群众投诉或被甲方检查发现,经指出未按要求整改,出现类似情形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剩余全部服务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①乙方不接受甲方考核和检查的;②乙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内容,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③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④乙方其它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的。
三、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为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止。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五、承包费用支付方式
每半年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半年度考核后次月 5 日前。金额=(合同价-128000)/2+按半年计算狗粮费+按半年计算收容费-考核扣费。
注: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2)税费:本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六、考核办法
1、考核由甲方组织实施,采用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随时随机进行考核。
2、月考核扣款办法按照《日常管理考核细则》执行,考核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扣款办法:按照《日常管理考核细则》考核扣款项,累计数为当期的扣款数。
4、考核内容为:招标采购文件和日常管理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验收考核,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按照投标承诺人员招足工作人员,招聘的管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乙方应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
3、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素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甲方对员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管理的要求自行安排工作任务,积极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保障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犬只收容和管理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对乙方及乙方员工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由于天气原因(如台风、冰冻等)、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乙方及乙方员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6、乙方应为员工配备必要工作服和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7、乙方应向甲方上报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表,人员有变化要及时报告,做好收容犬只进出工作台账,每月向甲方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情况。
8、乙方未对犬类重点管理区全覆盖巡查管理和收容犬只的,造成流浪犬只数量增多和每天未按甲方要求数量收容流浪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乙方按照长兴县犬类重点管理区范围收容犬只,不得区域外收容犬只,以及不得区域外贩买、收集、收容犬只充数到任务数量中,乙方有该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0、乙方使用的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内的土地、建筑必须合法。
11、乙方在犬只管理承包期内发生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棚屋屋面漏水、坍塌,以及棚屋墙体坍塌等,乙方应保证在一周内负责维修或更换、重建。
12、乙方在犬只管理承包期间,如乙方收容留检场所范围内的建筑、土地发生纠纷的,致使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或因该范围内的建筑主体结构存在缺陷以及安全隐患,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3、乙方使用的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和饲养犬只等问题与该村村民和周边群众发生纠纷等事宜的,乙方自行做好一切工作,如乙方无法解决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容留检所饲养收容的犬只。乙方按照要求在收容留检所储备相关药品和犬粮。收容的犬只进入收容留检所前需注射疫苗,收容后按照要求进行饲养。违反招标采购文件和日常管理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款,造成收容留检所内犬只发生疫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关于合同期满后续签的约定
合同到期,乙方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二次,续签应重新签订合同。
九、关于中标后合同变更与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未支付时,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拖欠款项数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如因上级部门、相关部门有相关要求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所约定之内容,使乙方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导致甲方直接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经甲方书面催告
10 日内,乙方还未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若招标文件有规定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政备案一份。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供应商(乙方): (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仅提供了部分磋商文件中所需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完整的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
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格式:
目录
(1)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分索引表————————页码
(2)磋商声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
(6)磋商资格证明材料————————
(7)供应商单位情况表————————
(8)投标企业总体情况、企业荣誉等(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1)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
(12)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3)内部管理制度
(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服务承诺(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6)场地管理(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7)企业业绩(根据评标方法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合理化建议
(1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2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资信及商务分、技术分评分索引表格式:
评分 内容 | 评分原则 | 自评 分 | 磋商响应文 件页码 | |
一 | 技术标 | |||
1 | 项目理解(4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现有情况了解熟悉程度、实际工作内容了解情况、现状调查情况及问题剖析情况进行评审 | ||
2 | 重点、难点分析 及措施(4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预测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制定的克服解决措施建议、具体实施安排和实施方式方法等 情况进行评议 | ||
3 | 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30 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只收容、巡查安排以及方式方法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粮、药品购买安排以及喂养和清洗(消毒)的内容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犬只接收安排、病死犬只的处理(暂存、移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以及宣传文明养犬和教育不文明养犬等工作方案进行评议: ,得分 0-5 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管 理方法、内部考核等内容进行评议,得分 0-5 分. | ||||
4 | 专业能力 | (2)项目实施人员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得 5 分。 | ||
(10 分) | 注:第(2)条需提供资格证书及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 | |||
印件(或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5 | 服务承诺 (3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效性、响应时间等)进行评议 | ||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犬类收容留检所的场地选址、场地大小等规模情况进行评议: A.场地选址位置符合要求得 4 分; B.场地面积等于 1000M2 得 3 分,每增加 200M2 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分; C.有犬笼 100 只得 2 分,每增加 10 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
6 | 场地管理 (25 分) |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定犬只收容留检所设置地点,并提供 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如自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不得分。 | ||
(2)根据供应商针对犬类收容留检场所的改造、设计、布置及维护方案进行评议,0-4 分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犬只收容留检所犬舍、仓库等管理用房 的设计布局图、场景照片或效果图,未提供不得分。 | ||||
(3)根据收容留检场所的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进行评议,环保设施、排污设施、监控设施等是否齐全。 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设施场景照片或设计图纸,未提供 不得分。 | ||||
(4)根据收容留检场所的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舍清洁、消毒等 工作安排)进行评议 | ||||
二 | 商务、资信标 | |||
7 | 业绩 (2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日,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8 | 合理化建议 (2 分) | 供应商能够对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外,针对本项目提出合 理化建议,每提出一条合理的建议得1分,最高得2分。 |
3.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
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6.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 | ||||||||||
采购人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结论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 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无 | 无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自查情况 | ||||||||||
注: 1.基本资格要求 (1)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2)查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若符合,查提供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自查情况: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5.资格审查结论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 | ||||||||||
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
7.磋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如下)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签署时间 : 年 月 日
8.供应商单位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情况表
企业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总人数 | 管理 人员 | 技术 人员 | 职工 人员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 |
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9. 投标企业总体情况、企业荣誉等(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10.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响应表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 |
说明:1.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说明。
2、若无,可不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11.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
12.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3.内部管理制度
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根据评标方法提供,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服务承诺(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6.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根据评标方法提供)
17.企业业绩格式:(根据评标方法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项目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注:1.此表不提供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视为无证明材料。 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1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目录格式:
(1)磋商函 ————————页码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磋商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磋商函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磋 商 函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天。
4.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总价报价 |
1 |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临时收容管理服务项目 | 大写: |
小写: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员经费,并据此办理和支付政策规定的各类保险和补贴(如加班补贴、高温补贴等、社保、住房公积金)、场地费、维修费、污水处理费、设备(含电脑)、车辆费用、器材工具费、运营费、狗粮费、犬类饲养费、药品(疫苗)费、办公经费、服装费、培训费、通信费、项目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3.本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必须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磋商报价汇总表和明细表(格式自拟)格式:
磋商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收容场 所租赁 | 项 | 1 | |||
2 | 收容管理工作服务人员工资 | 项 | 1 | |||
3 | 狗粮费 | 项 | 1 | 120000 | 120000 | 暂定金额,不得优惠 |
4 | 流浪犬(无主犬)的捕抓 | 项 | 1 | 8000 | 8000 | 暂定金额,不得优惠 |
5 | 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 用 | 项 | 1 | |||
合计 |
注:狗粮和捕抓费用为暂定金额,报价时不得优惠。狗粮费结算时以3元/只/天计算;捕抓费用以100元/只计算。
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供应商必须在声明函中如实填写服务承接企业相关情况;若不符合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说明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 3 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⑤服务承接企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⑥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不符合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若不符合可不提供。)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
致: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72370500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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