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商铺租赁合同(式样)
甲方(出租方):江xxxxxxxxxxxxxxxxx(xxx): xx:
为促进甲、乙双方经济持续发展,甲方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出租本村商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商铺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中心村住宅楼楼下面积约 平方米的 3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
使用,商铺的各项设备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竞价前所自行察看现状为准。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6 年,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止。
三、租金计缴、支付
1、租金按月收取,每 2 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
期租金的 10%,租金分三个阶段收取:
第一阶段由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每月应收租金¥ 元,年
租金为¥ 元,本阶段共¥ 元(大写: 元整);
第二阶段由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每月应收租金¥ 元,年
租金为¥ 元,本阶段共¥ 元(大写: 元整);
第三阶段由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37 年 7 月 31 日,每月应收租金¥ 元,年
租金为¥ 元,本阶段共¥ 元(大写: 元整);在整个租赁
期内,甲方应收取乙方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本合同的租金由乙方按月支付。自合同执行日,即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每月
的租金应在当月的 1 日前缴清。
3、收取租金后,甲方只开具江门市蓬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给乙方,不开具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税务部门要求甲方缴交,由乙方足额补偿给甲方。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x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一次性缴交¥ 元(大写: 元整)给甲方作
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注:乙方竞价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情况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不作任何补偿,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上述标的商铺 。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监督的权利,联同有关政府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标的商铺 进行监督管理,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标的商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六、乙方权利、义务
1、自交接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规定,自主经营管理,保证标的商铺 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保持标的商铺 稳定有序运营。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厂房、商铺 管理人员工资、税费、水电费用、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垃圾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乙方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不能在标的商铺xx范围乱搭乱建临时建筑物或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标的商铺进行改造、整改或改变原标的商铺的
格局,必须先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整改方案或布局变更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改造、整改、变更布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需及时将改造、整改、变更布局后的标的商铺平面图、照片等交甲方备案。否则,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进行改造、整改、变更布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清拆及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改造、整改商铺或改变原商铺的格局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违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法升级改造及整改部分的建筑物,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建筑、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自行承担标的商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商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标的商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保证商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不出现生产、经营、仓库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并不能存放危险易燃物品;严格遵守安全用火用电相关规定,积极学习防火灭火知识。乙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内容,并因火灾隐患导致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只负责提供标的商铺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内如政府对标的商铺进行整治时,乙方必须配合完成整治工作。如标的商铺违反有关建设部门要求导致不能使用的与甲方无关,所造成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租赁期满后,标的商铺上的水表、电表都不能拆除,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拆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对标的商铺xx交通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执行。不得影响标的商铺 边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不得占道经营,同时要搞好标的商铺内外及xx环境卫生,不能乱倒垃圾,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
七、转租
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租本合同标的商铺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与新承租方签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商铺,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八、征收征用
x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征收征用或政府因公益项目需要租用合同范围内商铺的,需要拆除标的商铺,甲方应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地单位按商铺征收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商铺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收商铺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租金按当年实际使用月份收取,乙方无违约情况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标的商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内,甲方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当月的生产经营损失,并全额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内,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补偿,收回标的商铺。
4、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月租金的 5‰滞纳金;若乙方超过 15 天不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标的商铺 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如乙方计划在合同期届满后续约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按照相关流程申报处理,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十一、送达约定
1、本合同记载的双方地址、手机号码是甲乙方接收另一方文件资料和法院诉讼文书、邮政单位快件等等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手机号码、地址、微信号有变更的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2、任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寄送或手机号码、微信发送信息,无论是否回复,或者拒收,也视为一方完成了送达通知义务。
十二、补充协议规定
x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纠纷
x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合同效力
x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村务监督委员会见证人签名(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