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 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 具有有效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及开展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的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从业人员具有类似工作经历。
5. 近1年内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方必须直接开展项目工作,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日常管理运营。
至少委派2名具备相关工作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常驻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中至少1名人员持初级及以上社工证);配合各救助职能部门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做好中心的接待、咨询及会务工作。
建立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运营团队,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类别:项目负责人、个案专员、项目专员、宣传专员。此外,机构应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
(二)制度与规范建设。
制定1套规范的关爱援助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信息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服务规范、评估和监管制度等)。
(三)需求数据库建设。
建立辖区内困难群众大数据库;为主动发现或转介的特殊困难群众建立单独档案,特殊困难群众是指有急难情况,需要社工介入或社会资源进行救助的困难群众;对特殊困难群众需求进行详细评估,并实施动态化管理;每季度向社会发布一次需求报告。
1.建立全区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包含全区范围内的低保、集中特困、散居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等各类困难群体;
2.对特殊困难群众需求进行详细评估,形成单户的评估报告;
3.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4.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的辖区内困难群众需求分析,并向社会发布需求信息。
(四)救助资源库建设。
发现和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帮扶,形成救助资源库,促成资源与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建立社会救助志愿者团队,并进行管理。年链接社会资源不少于12家,其中新增不少于2家(包括公益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年筹集关爱援助资金(物资)不得低于10万元。
1.走访辖区内救助资源,并分类型登记,包括爱心企业、爱心个人;
2.及时将救助信息发布给各爱心个人或团体,促进资源与需求之间的对接,并及时反馈救助结果;
3.建立社会救助志愿者团队,并登记志愿者详细信息;
4.管理并培训志愿者团队,使之成长为服务有效的社会团体。
(五)社会救助项目研发。
根据区内困难群众的需求类别,研发各类长期可持续的品牌救助项目。
1.每年研发并实施开展品牌救助项目不少于2个;
2.每年各类项目推广、实施活动不少于2次,参与人数每次不低于50人。
(六)个案管理服务
对辖区内的特殊困难个案实施全程跟进。
1.每年链接各类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关爱帮扶服务不少于30户;
2.每年服务有成效的个案不少于20个(具体个案服务内容包括助医、助学、助残、助老、救孤、助困等。注:具体内容可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调整);
3.汇总全区优秀个案管理实例,编写形成优秀案例集。
(七)救助社会工作能力建设
开展区内救助社会工作专题培训,为区内救助社会工作项目提供督导支持。
1.搜集撰写救助社会工作培训资料;
2.每年开展区内救助社会工作讲座或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其中1次外出学习;
3.指导协助镇(街道)社工站和村(社区)社工室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个案帮扶,全年完成不少于7个个案;
4.为各镇(街道)、各部门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八)救助宣传服务工作
汇总全区受理和开展的帮扶救助信息,并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APP、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1.制作中心宣传片1部;
2.每年制作1期年刊、每季度编制工作季报;
3.社会关爱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年发布信息不少于24条,被区民政局官微采用4条以上;
4.对接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对我区救助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周期:本次项目周期为三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一年一签,每年完成项目任务后,由甲方组织考核,考核评估合格的续签服务协议。
2.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万元/年,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招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3.项目实施地点:青白江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一部分资金,中期评估合格再付一部分资金,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