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托管 (IDC)业务服务协议
主机托管 (IDC)业务服务协议
用户名称 | |||||||||||
用户编号 | 安装机房 | ||||||||||
地 | 址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手 机 | |||||||||
传 真 | 邮 箱 | ||||||||||
IP 信息 | |||||||||||
租用类型 | |||||||||||
申请带宽 | |||||||||||
协议费用 | |||||||||||
租用时间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注:一年起租 | |||
客户经理 | 联系电话 | ||||||||||
甲方: 乙方:深圳xx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1、 甲方需准确工整地填写上表和如实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的资料,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交于乙方保存;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起七日内付清款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委托银行代收费,选择委托银行扣款者,签订银行托收协议的,乙方按期办理银行托收;乙方在收到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30 日内开出发票。 银行转账信息:单位名称:深圳xx区信息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xx园支行 银行帐号:811980288910001 3、 甲方不得利用本合同托管主机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 /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如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侵害了乙方权益,甲方都将无条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 甲方不得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诸如代理服务器[Proxy]等)在国际互联网上上传或下载大量信息、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线音频、视频服务等,给乙方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乙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乙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乙方内部的通畅联系; 5、 若甲方违反上述条款第 3、4 条,乙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已收取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并有权要 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6、 甲方自行管理该托管主机。可以利用主机托管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甲方对该托管主机进行操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诺: |
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如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侵害了乙方权益,甲方都将无条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 甲方对自己托管主机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甲方服务器上架应遵守乙方的机房管理规范,不符
合机房管理规范的,乙方有权拒绝上架。
8、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不作为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 甲方承认并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10、 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共 UPS 电源及标准机房环境;提供客户申请的带宽接入互联网。
11、 乙方为甲方的设备安装、联网调试、现场系统维护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甲方托管于乙方机房的设备,如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并折旧后的合理价值给予赔偿。
12、 服务到期后,甲方需要在一个月内取回托管设备,不能及时取回者,每延长一个月,则按正常使用标准收
取服务费。过期壹年后未取走的设备,乙方有权当作废品处理并不用提前通知甲方。
13、 如在协议期限内甲方需要对租用业务进行退租或部分退租,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甲方拟提前终止日到合同期满剩余月份租用费的 50%,乙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14、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
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提前十天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15、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6、 选择委托银行代收费者应保证所提供的银行帐号的准确性和足够可供支付的款项,针对甲方的任何拖欠款行为,如欠费超过二个月,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缴欠款的权利。
17、 乙方收到甲方应交纳的款项后,本合同方可生效;合同到期前 30 日,甲乙双方没有提交书面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有效期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如有异议,则甲乙双方将重新签订合同。
18、 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的每一条款,且从乙方获得了足够的解释,并已准确理解每一条款的含义。
附件:
1.《入网责任书》
2.《信息安全承诺书》
3.《ICP 备案信息登记表》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 常用下载
4.《维护授权证明》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 常用下载
5.《IDC 客户授权设备放行证明》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 常用下载
甲方: 乙方:深圳xx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甲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入网责任书
主机托管用户必须认真阅读《入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入网责任书》的各项规定。一、用户在使用服务器托管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用户对本身提供的各类服务,负责管理、监督、审核其内容不含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电信门有关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电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 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需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 用户在使用计算机互联网业务时,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五、 用户保证网络内容不含任何博彩性质之信息、游戏等;保证不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
六、 用户保证不泄露托管主机的帐号、密码等资源,如由于用户原因造成该帐号、密码泄露
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七、 具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
八、 用户应每月按时向我公司交纳业务使用费用,对延期或不交纳费用的,我公司将暂停提供主机托管服务。
九、 未获取经营许可的用户不可利用主机托管为其他用户提供虚拟主机等服务。
十、 用户有义务按照电信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填写电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接受电信部门的检查。
十一、 对于分配的 IP 地址,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可转让他人使用,用户退出时 IP 地址使
用权自动取消。用户有义务接受我公司对 IP 地址使用情况的调查,如果用户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有权处理直至收回所分配的 IP 地址。
十二、 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用户应积极配合我公司解决。
十三、 企事业单位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本企业职工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十四、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我公司将其中断主机托管服务。
我作为主机托管用户,同意遵守“主机托管用户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
规定,将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深圳xx区信息网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用户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用户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x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深圳xx区信息网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