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UTH2024050024 [ZKQ2024-020514247ZF(H)]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UTH2024050024 [ZKQ2024-020514247ZF(H)]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语料库驱动型翻译教学与实践中心建设
采 购 人:武汉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 年 05 月
项目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语料库驱动型翻译教学与实践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WUTH2024050024 [ZKQ2024-020514247ZF(H)]
2、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语料库驱动型翻译教学与实践中心建设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15 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115 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 1 包。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含分项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语料库驱动型翻译教学与实 践中心建设 | 多语种教学语料库与案例库展示 | 1 套 | 30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多语种机器翻译系统 | 1 套 | 35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
AI 笔译实践及测评系统 | 1 套 | 50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
①.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③.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项目报名表(网上下载)。
④.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⑤.投标人如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在向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银行户名: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 | 账号:0279 0016 6710 504)缴纳标书费(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公司简称,例:“XX 公司购理工大中心建设”)之后,发送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和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到电子邮箱(xxxxxxxxx000@000.xxx)进行报名。我司将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时效性以收到投标人完整报名资料的邮件且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的时间为准)。
⑥.邮件主题为 XX 供应商购 XX 项目(x 包)采购文件,内容请写明:“1)公司名称:******;2)授权代表姓名:******;3)授权代表联系电话:******;4)授权代表邮箱:******”。
4、售价:500 元/每包,售后不退。
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X00 x(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
楼)10 楼,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1 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武汉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 址: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皮老师(027)8728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X00 x(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楼)10 楼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27) 84888155,84888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 话:(027)84888155,84888156
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2024 年 05 月 31 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名 称 | 内 容 |
2.1 | 采购人 | 武汉理工大学 |
2.2 | 监管部门 | 财政部 010-68513070;010-68519967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
2.8 | 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接受进口的产品为: |
3 | 项目属性 | ☑货物 🞈服务 |
4.3 | 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标准的 85%(不足 4000 元,按 4000 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 账号:0279 0016 6710 504 其他事项:中标人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1)开 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 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 |
6.4 | 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8.1 | 现场考察 | ☑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集中组织,召集时间: 召集地点: |
12.1 | 报价单位 | 人民币 |
13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接受 |
14.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5.1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7.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xx元整(¥11500.00); 保证金递交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首义支行 账 号:0279 0016 6710 50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
18.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
19.1 | 投标文件形式 | (1)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3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版:未加密PDF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份数: 1 份;形式:U盘。 (3)为方便开启时唱标(如有),投标人应将《报价一览表》原件及《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两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
19.4 |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的包装及递交要求: 。 |
19.5 | 现场演示 | 🞈不需要 ☑需要,演示要求:投标人需将演示视频资料保存至 U 盘中,放在“《报 价一览表》”所在的信封中密封,于开标当日递交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演示;视频演示资料的命名为“XX 公司第X 包视频演示资料”;在评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负责播放视频资料;其他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及第五章的要求。 |
20.1 |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22.1 | 开标时间、 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24.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25.1 | 评标委员会 |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 不少于总数的 2/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8.3 | 多标段中标候选规定 | ☑不适用,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 1 个标段投标。 ☐适用,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采购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多投多中。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 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投标人事先承诺的接受中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其他: 。 | ||
30.1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30.5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并按照学校资金安排进行支付。 |
32 | 质疑提交 |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时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联系电话: 000-00000000/8156/8157/8159 , 邮箱: xxxxxxxxx000@000.xxx。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其他 | / |
注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答疑、澄清、通知公告等)。
补充说明: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 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则 “近三年”是指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6月9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是指: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 “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项目属性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前述“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4. 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 600 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合计收费=1.5+4.4+0.8=6.7 万元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3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3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询问将不予受理。
6.4 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悉。
7.4 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对同一条款的评判标准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本项目包含多个标段,投标人拟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每标段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
(“装订和封装”指招标文件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投标文件,并注明对应标段编号。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如因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适当添加、调整,但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应填写“无”、“不适用”、“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文字。如招标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11.4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5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12.2 招标文件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在进行价格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报价货币对人民币的转换以计算评审价格。
12.3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2.4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6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合理报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后期维护、技术支持、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持。
12.8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2 本项目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14. 中标后分包
14.1 本项目是否允许中标后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5.3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5.7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原件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要求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交纳保证金的凭证。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指定专用账户。
17.3 投标保证金应按以下方式递交:
1) 应以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2) 到账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17.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7 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7.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 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形式、样品及现场演示
19.1 投标文件形式
1)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 A4 规格(图纸、效果图等除外)。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
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名才有效。
5)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进行密封包装,封包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7)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存在错误,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2 样品
1) 本项目是否接收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应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未中标人,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19.3 现场演示
本项目在评审时是否需要演示及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送达(如招标公告允许接收邮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按照本章“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3. 资格审查
23.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办法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所采用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7.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28.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3 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的,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4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5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6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存档。
28.8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29.1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合同签订
30.1 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中标人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 的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4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5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7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
31.2 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九、保密
36.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序号 | 需求内容 | 采购需求 | |||
1 | 采购人 | 武汉理工大学 | |||
2 | 采购内容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多语种教学语料库与案例库展示 | 1 套 | 30 | ||
2 | 多语种机器翻译系统 | 1 套 | 35 | ||
3 | AI 笔译实践及测评系统 | 1 套 | 50 | ||
采购预算 | 115 万元 | ||||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含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其投标作无 效标处理。 | |||||
3 | 核心产品 | AI 笔译实践及测评系统 |
说明:
①★代表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无效响应。“#”代表重要指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无标识则表示属一般指标项,满足程度将对照评分细则进行相应的评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本技术要求中不指定具体品牌,若涉及到的仅供参考;
②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条款逐一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多语种教学语料库与案例库展示技术指标 | ||||||
序号 | 指标项 | 重要性 | 指标要求 | 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 ||
1 | 展示功能 | 平台首页展示已共享的记忆库,每个记忆库包括记忆库名称、版权、领域等信息。并以图片列表的方 式呈现 | ☑无 | □有,要求 | ||
2 | 检索功能 | 支持记忆库详情查看、检索功能,能够查看记忆库所属领域、条目数、版权等信息,并根据源语言、 目标语言快速检索语料条目 | ☑无 | □有,要求 | ||
3 | 管理功能 | 支持记忆库后台管理功能,能够创建、编辑、删除记忆库,记忆库信息包含记忆库名称、源语言、目标语言、领域、版权、描述等信息,支持记忆库条 目数量统计; | ☑无 □有,要求 | |||
4 | 查询功 能 | 支持按照记忆库名称、领域、源语言、目标语言查 询记忆库; | ☑无 □有,要求 | |||
5 | 导入、到 处 | 支持导入、导出记忆库,其中导入支持 tmx、sdltm、 xlsx 格式文件。导出支持 tmx、xlsx 格式文件 | ☑无 □有,要求 | |||
6 | 权限控 制 | 支持记忆库权限控制,可设置为自己使用、共享但 只读、共享并可写三种状态; | ☑无 □有,要求 | |||
7 | 管理功能 | 支持记忆库内容后台管理功能,能够添加、编辑、删除语料条目,条目信息包含源语言、目标语言、 最后修改人、最后修改时间等信息; | ☑无 □有,要求 | |||
8 | 查询功 能 | 支持记忆库内容后台查询功能,能够根据源语言、 目标语言快速查询和管理语料条目。 | ☑无 □有,要求 | |||
多语种机器翻译系统 | 技术指标 | |||||
序号 | 指标项 | 重要性 | 指标要求 | 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 ||
1 | 技术要 求 | 须采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基于最新深层网络的 神经机器翻译技术。 | □无 ☑有,要求:提 供产品制造商证明文件 | |||
2 | 语种支持 | ▲ | 语种支持:须支持以中文为核心的 150 种以上的语言互译,必须包括“英日韩俄法德西葡阿”等亚欧 非全部主流语言以及“蒙哈”两大少数民族语言。 | □无 ☑有,要求:视频演示 | ||
3 | 支持格 式 | 机器翻译插件须至少支持 docx、txt、xlsx、xls、 ppt、pptx 共计 6 种格式的文档翻译。 | ☑无 □有,要求 | |||
4 | 账户管 理 | 须支持大规模并发响应:同一账户(同一个API key) 支持不少于 500 人同时在线使用,所有人使用的翻 | ☑无 □有,要求: |
③标记▲的为视频演示项,视频演示要求:需采用高清视频(如 MP4、AVI、WMV、RMVB 格式)保存至 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的方式,整体演示时间不能超过 10 分钟。未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演示成功或不满足或不能播放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译流量将计入统一账户。 | |||||
AI 笔译实践及测评系统 技术指标 | |||||
序号 | 指标项 | 重要性 | 指标要求 | 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 |
1 | 分语言测评 | ▲ | 测评任务分为中-英、英-中、中-日、日-中、中-法、法-中、中-德、德-中、中-阿、阿-中、中-泰、 泰-中等语言方向对学生进行能力测试。 | □无 | ☑有,要求:视频演示 |
2 | 分行业测评 | # 重要指标 | 测评任务分为通稿、法律财经、工程、制造、IT 通讯等等行业,训练学生不同行业的翻译能力。 | □无 ☑有,要求: 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 报告或功能截图。 | |
3 | 分难度测评 | # 重要指标 | 测评任务与不同能力级别体系相结合(如企业 T9等),向不同翻译能力的学生提供适宜其翻译能力测试题。 | □无 ☑有,要求: 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 报告或功能截图。 | |
4 | 测评选美题 | 学生拿到翻译原文与多条译文,通过选择正确的译文,从侧面训练翻译能力,判断翻译中容易出现的 各种错误 | □无 | □有,要求: | |
5 | 测评鉴 定题 | ▲ | 学生拿到翻译原文与译文,通过至少 5 个维度来鉴 别译文,从而提升其翻译能力与鉴别能力 | □无 | ☑有,要求: 视频演示 |
6 | 测评翻译题 | 学生在通过测评选美题和测评鉴定后,提供学生篇章级的文章翻译,全面的了解学生翻译能力和水平,通过了测评翻译题,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级别测 评 | ☑无 | □有,要求: | |
7 | 练习选美题 | 为测评选美题提供服务,做对练习选美题可以得到对应的学币,通过积累学币可以去做对应的测评选美题。提供原文和多条译文让学生进行正确译文的 选择 | ☑无 | □有,要求: | |
8 | 练习鉴定题 | ▲ | 为测评鉴定题提供服务,做对练习鉴定题可以得到对应的学币,通过积累学币可以去做对应的测评鉴定题。提供原文和译文进行至少五个维度的鉴定测 评 | □无 | ☑有,要求:视频演示 |
9 | 练习翻译题 | 为测评翻译题提供服务,做对练习翻译题可以得到对应的学币,通过积累学币可以去做对应的测评翻 译题。提供单句的翻译练习。 | ☑无 | □有,要求: | |
10 | 每日一译 | # 重要指标 | 满足学生日常篇章级文章的翻译训练学习,系统自动向训练区发布每天需要学生翻译的文章。在翻译过程中学生可以调用机器翻译,翻译完成后系统自动评分,给出评定结果,以饼状图的形式标注至少 5 个维度的评定明细,同时给出详细的单句的评定结果。学生在翻译过程中可以对单句进行悬赏翻译和翻译选美,也提供整片文章的同题 PK。提供我的笔记功能,可以详细的记录学生自己的翻译心得和 想法,为后期学习打下基础。 | □无 ☑有,要求: 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或功能截图。 | |
11 | 悬赏翻 | ▲ | 学生可以对不清楚不明白的翻译句子进行悬赏翻 | □无 | ☑有,要求: |
译 | 译,通过悬赏翻译能够查看其它进入悬赏翻译同学的翻译结果,并进行点评和点赞,同时还可以记录自己的翻译心得,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翻译 水平。 | 视频演示 | ||
12 | 翻译选美 | # 重要指标 | 学生可以把自己认为翻译比较好的句子进行翻译悬赏,悬赏后的句子其他同学都可以查看,点评,如果其他同学认为自己能翻译的更好可以再翻译并发布。提供选美榜让点赞多的同学的译文显示在最前面。 | □无 ☑有,要求: 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 料。 |
13 | 同题 PK | # 重要指标 | 学生和老师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翻译文章发起同题 PK,学生也可以加入到想进入的同题 PK 中。在同题 PK 列表中可以查看原文,稿件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是否参加同题 PK.参加同题 PK 可以获取机器翻译,机器评分,查看其它人的翻译结果,点 赞,评价等。 | ☑无 □有,要求: |
14 | 学生测评值 | 可以查看各语种的测评记录包括:测试 ID、语种方向、测评等级、起始结束时间、稿件得分、单句得分(平均、最高、最低)、是否通过、测试状况、 功能区。 | ☑无 □有,要求: | |
15 | 学生能力值 | 可以查看 T0 到 T3 各个级别的语言能力分,包括翻译得分、悬赏得分、选美得分、PK 得分,以及个人 分值的具体情况。 | ☑无 □有,要求: | |
16 | 学生训练数据 | 直观展示学生的详细整体训练量化数据,以动态分析图表的形式展现全部学生的训练数据,可直观的分析,详尽展示所有学生的翻译能力分(每日一译、翻译选美、悬赏翻译、同题 PK),分析学生能力上 的短板。 | ☑无 □有,要求: | |
17 | 学生测评数据 | 直观展示学生的详细整体测试量化数据,直观展示学生的翻译能力等级分布情况,展示学生的所有测试记录详细数据,提供单人的历次测试数据详单与概要数据,并支持数据导出,便于分析学生能力变 化趋势。 | ☑无 □有,要求: | |
18 | 测评考 试管理 | 老师可以按照需要发起各等级(T0 到 T3)的测评, 题目来源可以是系统随机和在线选题两种方式。 | ☑无 □有,要求: | |
19 | 同题 PK管理 | 老师可以根据教学需求发起各等级(T0 到 T3)的同 题 PK,题目来源可以是系统随机和在线选题两种方式。 | ☑无 □有,要求: | |
20 | 测评管理 | 可自动完成测试通过晋级。也可人工设置是否晋级。提供全部测试详细条目数据,并支持数据导出。提供对测试详细数据清单关于测试状态、ID、账号、 测试名称、语言方向、时间段的筛选功能 | ☑无 □有,要求: |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不满足商务条款中标记“★”条款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 指标项 | 重要性 | 指标要求 |
1 | 供货期 | ★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2 | 质保期 | ★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3 | 包装和运输 | 中标人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 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 |
4 | 售后服务、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要求 | 所有软件一年免费保修升级、所有软件同版本免费升级、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远程解决;若24小时内未解决问题的, 48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中标人提供终身技术支持、维修服务,按照成本收取售后费用。 | |
5 | 培训 | 现场使用培训方式,安装调试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培训工程师对软件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熟练掌握全部功能。 | |
6 | 验收标准 | 采购人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 |
符合法律法规并按照学校资金安排进行支付: | |||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产品验收 | |||
7 | 付款条件 (进度和方式) | ★ | 合格后若无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 30%款项,设备发货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 同金额 20%款项,设备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 |
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50%款项。 | |||
学校财务部门有资金支付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 |||
8 | 交货地点 | 武汉理工大学指定实验室。 | |
9 | 履约相关要求 |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关质量管控措施(质量承诺函、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等),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步骤及措施等),售后方案(售后承诺函、服务标准和应急维修时间安排、质保期满后的承诺、其它服务承诺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内容。 |
说明:下表中的条款,为评分内容。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内容 |
1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 |
2 | 视频演示 | 供应商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视频演示 |
3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审查表》。
二、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需提供的资料 | |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
符 合 | 1)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 2)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 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 ||
《政府 采 购 |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1 | 法》第 | ||
二十二 | |||
条的规 | |||
定 | |||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3) 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 提供投标人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 提供投标人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银行 代扣(代缴)转账凭证或社会保险交纳清 |
单); 3)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如 无相关规定则无需提供)。 | ||
2 |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 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时查询为准。 | |
3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况。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情况。 | 在《投标承诺函》中声明 | |
4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对投标人或投标货 物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需) | |
5 | 符合招标文件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6 | 符合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规定 |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 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 |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 情况说明(如有) |
三、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3.1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3.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3.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项目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3.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 报价未超限价,不存在缺项、漏项;没有出现两个及以上 不同报价或投标方案; |
3 | 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 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
4 |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5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 受条件;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7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 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等实质性要求; |
8 | 无围标串标情况; | 投标人没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洽谈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出。 |
9 | 无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说明:
1、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二) 澄清
1. 评审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
(三) 综合比较与评价
1. 技术、服务和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
2.1 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采购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4)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段,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
(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所列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号)》中所列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同等条件下)或强制采购。
3.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3.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四) 计分办法
1. 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投标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 若投标人同时投多标段,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
5.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部分(40 分) | 40 分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0%。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商务部分 (8 分) | 类似业绩 | 6 分 |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此项满分 6 分。同一业主单位的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 双方的完整信息)。 |
质保期 | 2 分 | 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年质保期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 |
技术部分 (52 分) | 技术要求 | 28 分 | 根据产品技术和性能响应情况打分: 1.采购需求中标#要求(共 5 项),每有一项满足要求得 3.4 分,最高得 17分; 2.采购需求中一般要求(共 22 项),每有一项满足要求得 0.5 分,最高得 11分; 本项满分 28 分。 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是否需要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 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
演示要求 | 15 分 | 供应商提供对技术指标参数中标注“▲”功能项(共 5 项)的视频演示。整 个演示时长不得超过 10 分钟。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演示内容进行打分,演示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每有一项未演示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 3 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3 分 |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质量管控措施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①质量目标(1 分);②实施方案(1 分);③保障措施(1 分)。评审标准: ①内容完全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是指: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定制,与本项目切合度高,对项目内容做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描述,且针对具体点有深度分析。) ②措施合理可行。(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且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操作。) 上述每项评审因素满足一项评审标准的得 0.5 分,全部满足的得 1 分。对 3 项评审因素进行打分,此项满分 3 分。 | |
安装调试方案 | 2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①安装调试计划(1 分);②保障措施(1 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审标准: ①内容完全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是指: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定制,与本项目切合度高,对项目内容做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描述,且针对具体点有深度分析。) ②方案合理可行。(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且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操作。) 上述每项评审因素满足一项评审标准的得 0.5 分,全部满足的得 1 分。对 2 项评审因素进行打分,此项满分 2 分。 | |||
售后服务 | 1 分 | 投标人能按商采购需求中的售后服务、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要求提供售后承诺的得 1 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齐全均不得 分。 | |
3 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①服务标准、应急维修处理、培训等(1 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及其人员组成与经验(1 分);③质保期满后的承诺及其它服务承诺(1 分)。 评审标准: ①内容完全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是指: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定制,与本项目切合度高,对项目内容做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描述,且针对具体点有深度分析。) ②方案合理可行。(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且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操作。) 上述每项评审因素满足一项评审标准的得 0.5 分,全部满足的得 1 分。对 3 项评审因素进行打分,此项满分 3 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主要条款(货物类参考模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武汉理工大学***项目”(后简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本项目达成协议如下,并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项目
1.2 项目内容:武汉理工大学******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1.3 项目地点:武汉理工大学**楼
1.4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型号规格 |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分项合计 |
1 | ||||||
2 | ||||||
3 | ||||||
4 | ||||||
…… | …… | |||||
合计 |
货物清单见附件 x。(如有)
二、 交货时间及地点
2.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将***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毕。
2.2 交货及安装地点: 。
三、 报价说明及配置
3.1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3.2 合同总价为竣工验收交付价,包含货物及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调试、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
3.3 乙方须提供含税发票,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 配置:乙方遵照投标文件书及投标文件补充说明进行配置,对各项产品的深化设计要求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实施。配置清单如下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报价为包干价,包含***设备、辅材、运输、安装、质保、售后等所有费用。
四、 付款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并按照学校资金安排进行支付: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产品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 30%款项,设备发货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20%款项,设备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50%款项。
学校财务部门有资金支付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五、 安装
5.1 乙方按照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组织本项目实施,服从甲方的安排协调,保证项目安装质量及施工进度,爱护学校公物,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测,确保只有健康人员进入学校,确保与其它项目的整体联调。项目须在 年 月 日前安装调试完成,乙方应做好员工的安全文明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员
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5.2 甲方为交通车辆及人员通行提供方便。
六、 履约验收
6.1 合同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装运件数进行检验。
6.2 合同货物在安装前,甲方会同乙方按照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进行开箱检验。
6.3 乙方货物安装完成后,甲方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指标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6.4 验收方式:甲方遵照投标文件设备清单及补充说明进行验收并签字。
6.5 验收其他要求:
七、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培训
7.1 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应保证质量,乙方遵照合同、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执行。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7.2 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维修服务,按照成本收取售后费用。
7.3 乙方售后服务电话,负责人员: 027-*******,手机:
八、 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能交货的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应退还已预付的合同总额的 %,并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赔偿金。
8.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8.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承担相应责任。
九、 特别约定
9.1 签订合同前,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出具《中标厂商承诺书》,对工期、产品质量、产品工艺等方面做出承诺。
9.2 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定制型产品,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9.3 若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因招标质疑、投诉引起的中标厂家变更,则此合同无效,由此引起的双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4 乙方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或获得了权利人的许可,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当甲方因乙方供应的产品侵权遭受他人索赔或行政处罚等维权措施的,乙方应全力组织协调应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包括不限于因停产停售造成的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赔偿金、罚款等)。
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或其它产品的永久使用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等产品仅限于甲方自用(包括甲方的各级分支机构及参控股公司),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乙方承诺乙方拥有合同标的软件或其它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软件等产品或其授予甲方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产品权利的未决诉讼。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十、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本合同含本合同附表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附件:产品详细清单及技术参数,产品检验检测报告,项目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年限、质保期内外服务细则、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制造商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十二、 补充条款
可根据实际需求合法合规补充条款。
所有合同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改。
甲方:武汉理工大学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 地址: |
开户行:工行洪山支行 | 开户行: |
账号:3202 0067 0900 0475 962 | 账 号: |
电话:027-******* | 电 话: |
传真:027-******* | 传 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条款供货物类采购项目参考,其他类别合同根据相关合同管理部门与采购需求合法合规设定)
政 | 府 | 采 | 购 | 项 | 目 |
投 | 标 | 文 | 件 |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目 录
1. 投标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明细表
4.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如需)
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资格证明材料
9.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需)
10. 制造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需)
1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12.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13. 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如需)
14. 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15.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6. 资格审查对照表
17.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18. 技术、服务及商务评议对照表
注:
1、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应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
2、未限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投标书
依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本投标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90 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货物)
投 标 人 名称:
项 目 编 号 / 标 段 编 号 :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小写) | |
2 | 投标报价(大写) | |
3 | 货物名称 | |
4 | 制造商名称/国别(地区) | |
5 | 规格型号 | |
6 | 交货期 | |
7 | 质保期 | |
8 | 投标保证金 | |
9 | 备注 |
说明: 1.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2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 系统安装调试、辅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无其他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 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分项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合计 |
说明: 1.币种单位与《报价一览表》一致,单位为“元”。
2.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范围应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分项报价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如有)
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备品备件、耗材/服务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产地) | 单价 | 质保期外每年 所需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说明:
1.币种单位与《报价一览表》一致,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服务价格表,如无此项则可不提供。本表报价不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写,并作详细 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不要求交纳保证金则无需提供)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_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
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 全 称 |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粘贴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凭证(清晰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填写银行信息,与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查退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说明:
适用于投标人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可在此页作出说明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
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_)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说明:投标人不委托授权代表,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不需要此授权书。自然人投标时不需要此授权书。
8、 资格证明材料说明: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表》要求内容逐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附件一: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如非联合体投标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授权代表: (签名)
……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且≥1000 | ≥2000 | 且≥300 | ≥300 | 且≥20 | <300 | 或<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且≥80000 | ≥6000 | 且≥5000 | ≥300 | 且≥300 | <300 | 或<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且≥200 | ≥5000 | 且≥20 | ≥1000 | 且≥10 | <1000 | 或<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且≥300 | ≥500 | 且≥5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且≥1000 | ≥3000 | 且≥300 | ≥200 | 且≥20 | <200 | 或<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且≥200 | ≥1000 | 且≥100 | ≥100 | 且≥20 | <100 | 或<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且≥1000 | ≥2000 | 且≥300 | ≥100 | 且≥20 | <100 | 或<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且≥300 | ≥2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且≥300 | ≥2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且≥2000 | ≥1000 | 且≥100 | ≥100 | 且≥10 | <100 | 或<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10000 | 且≥300 | ≥1000 | 且≥100 | ≥50 | 且≥10 | <50 | 或<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 且≥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 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且≥1000 | ≥1000 | 且≥300 | ≥500 | 且≥100 | <500 | 或<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且≥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 43 —
附件四: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
武汉理工大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本单位(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联合体)参加 单位(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1 | ||||||
2 |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五: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六: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口无;
口有: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口无;
口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9、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没有则不填写此表)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1)节能产品
2)环保产品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提供产品中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要求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中所列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未填写本表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制造厂家(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需,格式自定)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姓 | 名 | 性 | 别 | 年 | 龄 | ||||
职 | 务 | 职 | 称 | 学 | 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 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 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 证书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业主单位 | 业主单位 联系人、电话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说明: 1.每个项目应单独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应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3.如采购需求或评审条款要求提供用户评价,请依照此表格式自制《类似项目业绩用户评价表》,并按项目逐一附业主评价材料(需业主单位盖章)扫描件。
4.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五章为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
由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编写内容可参考下述要求:
(一)投标货物介绍
1) 供货范围
2)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
3) 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4) 质量保证措施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二)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1) 货物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2)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商和货物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注册证(如有)、企业相关认证情况、3C认证(如有)、检测报告(如有)、获奖证书(如有)等
(三)生产、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1) 组织生产及配送、安装措施,供货计划(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 调试与验收方案(至少包括:1、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调试与验收提出详细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调试、验收的项目、标准、方案、程序、要求和时间;2、应注明需要采购人参加的项目、时间等)
3) 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说明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安排、培训目的、培训计划)
4)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各种技术配合、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性质、人员配置及数量、所从事的专业等,说明质保期内和质保期满后的正常维护和应急措施等售后服务措施等
5)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等资料,说明备品、备件等的长期供应方式和条件的承诺
(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
15、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投 标 人: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条款 |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对应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并注明证明材料对应页码。如有偏离应详细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具体数值,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资格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资格审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格审查条款 | 投标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对应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资格审查表”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对应页码”中。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7、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符合性审查条款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符合性审查表”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8、技术、服务及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技术、服务及商务评议对照表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分条款序号及内容 | 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对应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对应页码”中。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