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续签
《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和拟定 2020-2022 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金租”)续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及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上限。公司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所有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取得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是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与中铁金租重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就中铁金租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设备采购、租赁服务进行规范并预计各年交易上限金额,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下的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见下表: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 2017 年 预计金额年度上限 | 2017 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8 年 预计金额年度上限 | 2018 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9 年预计金额年度上限 |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财务资助 | 5 | 0 | 5 | 0 | 5 | 0 | 不适用 |
设备采购 | 90 | 15.47 | 90 | 21.09 | 90 | 10.26 | 原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 尚未开展 |
租赁服务 | 315 | 4.85 | 315 | 9.66 | 315 | 18.65 | 原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 尚未开展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 2020-2022 年各年度各项关联交易上限如下表所示:
2020-2022 年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各年度预计额 |
1 | 存款业务 | 3 |
2 | 设备采购 | 40 |
3 | 租赁服务 | 40 |
合计 | 83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年度上限乃参考过往交易量以估计交易涉及的金额而厘定。公司与中铁金租之间发生的存款业务、设备采购、租赁服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铁金租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成立的以融资租赁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中铁金租是本公司所属企业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天瑞”)以及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公司。本公司通过所属企业铁建重工、中铁天瑞合计持有中铁金租50%股权。
中铁金租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4亿元
注册日期:2016年6月27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346号 1001-1004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
(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中铁金租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3.06亿
元,净资产42.98亿元,营业收入37.43亿元,净利润4.50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x公司总会计师xxx先生为中铁金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铁金租资金来源渠道广泛,经济运营状况良好,其未来资金的融通能力将随其规模的做大持续增强,其支付能力、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中铁金租续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适用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中铁金租之间提供的服务
1. 存款业务:中铁金租在公司所属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财务”)开展存款业务;
2. 设备采购:中铁金租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采购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3. 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业务等服务;租赁业务形式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等;融资租赁业务按租赁形式分,主要包括直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等;根据租赁标的物不同,包括对工程装备、基础设施等提供租赁服务;另外还包括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 本协议项下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须按可比市场价确定。
2. 存款业务:中铁金租在铁建财务的存款利率上下限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同时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服务适用利率。
3. 设备采购:中铁金租以不低于第三方的可比市场价格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处采购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4. 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业务等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提供的租赁服务以不高于国内同类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期限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本框架协议适用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四)其他
x协议和本协议附件自本协议所载起始日期之日起,应构成协议双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体协议和理解,并应取代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一切有关事宜的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融资租赁作为资本与产业相连的重要纽带,对促进本公司优
化资产结构、促进产融结合具有重要意义。中铁金租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强的资金融通能力,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公司的资金需求做出响应。中铁金租在工程装备及施工设备等与施工企业密切相关领域租赁经验丰富,能量体裁衣,更好地服务于施工企业承租人。
2. 根据公司与中铁金租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约定,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不会因此形成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