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徵件作品製作規格及交付素材訂定:HD,依公視《高畫質(HD)節目製作及交片規範7.0》,於甲方執行徵件階段,訂定對外公告之製作規格及需交付素材。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2021年台語微電影創作徵選委託專業服務」
勞務採購案契約
「2021年台語微電影創作徵選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契約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甲
乙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 方)茲就委託執行2021年台語微電影創作徵選事宜,訂立本契約,雙方協議條款如下:活動名稱:2021年眯電影徵選活動(暫名;以下簡稱本活動)
執行內容:本活動之徵件(含報名)、評審會、頒獎典禮等三階段規劃
執行日期:請參本契約第九條執行期程。
本活動徵件作品製作規格及交付素材訂定:HD,依公視《高畫質(HD)節目製作及交片規範7.0》,於甲方執行徵件階段,訂定對外公告之製作規格及需交付素材。
執行審核:
甲方應依乙方核定之企畫案執行本案。非經乙方同意事前書面,甲方不得為任何變更。
甲方應提出本評審會委員名單、頒獎典禮活動場地,並於各階段執行項目前先經乙方審核通過後,開始該階段活動之執行。(詳參本契約第九條第二至四期)
甲方應依乙方之意見修改各階段之宣傳計畫(含宣傳物)、社群經營、新聞稿等相關項目(下稱各階段項目),該各階段項目依時程先經乙方驗收通過後,始得開始該階段活動執行 (詳參本契約第九條第二至四期)。經乙方驗收通過之各階段項目如有變更,甲方亦應於乙方再次驗收通過後始得執行。
參與本活動執行之重要專案總監、顧問、評審會委員及本頒獎典禮活動場地,非經乙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變更。甲方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逕由第三人代為執行本活動核定企畫案之專案總監、顧問之職務者,乙方得依本契約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甲方應按乙方需求接受乙方之督導指揮,如乙方認為有補充或為其他處理之必要,甲方應於接獲乙方通知後,依雙方約定期限內修改完成,並再送驗收。如甲方未於期限內提出解決方案或該方案仍未通過驗收者,乙方得依本契約第十一條辦理之;其因而增加之支出,由甲方負擔。但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由乙方負擔;如本活動經補充解決方案處理後仍有客觀明顯之瑕疵時,乙方得不予通過該活動或逕行終止或解除本契約,甲方並應就可歸責於自身之事由,依本契約賠償乙方因此所致之損失。
履約地點及方式:
本契約所稱日(天)係指日曆天,以日曆天計算者,所有日數均應計入,包含星期假日、國定假日、選舉投票日、彈性放假日、民俗節日及其他休息日。
活動地點:依雙方協調進行。
執行活動日期以確實將相關履約內容送達交付地點,並經乙方簽收之日期為準。
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
本契約活動所使用各類著作(包括但不限於歌詞、歌曲、錄音、視聽、劇本、畫面、布景、道具或其他著作)及僱用之工作暨演藝人員,甲方應於執行活動時,取得原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人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及相關文件,並於繳交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宣傳影片檔案、宣傳物、圖檔及其他之同時,提供乙方存查。
甲方並應代乙方,取得本活動入選作品各該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人,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之書面同意,授權乙方有就其著作隨同本活動於國內外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製(使用目的為依本會規劃製作節目);若該著作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已委由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代為管理,則由使用人向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或經由其授權之使用收費團體另行處理使用報酬事宜。甲方保證如因本條權利發生糾紛,致乙方或其代表人遭受民刑事追訴或其他請求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倘其內容因本條情形致使乙方受有損害者,乙方得依本契約第十一條規定處理。
本活動入選作品之編輯改作、發行視聽產品或再授權及其他現在已知或未來衍生之相關權利另定之。
甲方執行本活動,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益,並由甲方負法律上相關民刑事責任,倘因致乙方遭受損害時,亦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及損害。
甲方同意因執行本活動而完成之任何著作(包括但不限於活動該各階段項目之宣傳檔案、標準字、主視覺、劇照、結案報告等),均以乙方為著作人,乙方並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乙方為表示對甲方之尊重,應在本活動片頭或片尾上明列甲方與本活動參與人員所擔任之職稱及姓名。
本條權利之歸屬不因本契約之終止或解除而有所改變,但本契約之終止或解除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或甲方已返還全部契約執行費且履行全部賠償責任者,不在此限。
甲乙雙方應採取必要之措施,以保障他方免於因契約之履行而遭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其有致第三人損害者,應由造成損害原因之一方負責賠償。
甲方依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不因乙方對於甲方履約事項之審查、認可或核准行為而減少或免除。
履約保證金:
甲方應於簽約日起三十日內繳妥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0,000元整(含稅)予乙方,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且經乙方通知限期補正未依限補正者,乙方得逕行取消甲方入選資格並解除本契約。
上述履約保證金,於甲方依約完成本活動並經乙方驗收通過且無待解決事項,無息發還予甲方。
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或暫停履約者,履約保證金得提前發還。但屬暫停履約者,於暫停原因消滅後應重新繳納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應由甲方以現金、郵政匯票、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擇一方式繳納。
履約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乙方行政部財務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山分行,戶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帳號:01510288882。
保證金之發還:以匯款方式發還甲方。
執行費及付款方式:
本活動應由乙方支付甲方執行費新臺幣 萬元整(下同;含稅)。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時程繳交活動檔案或相關文件、附件及各期應給付金額如下:
期別 |
時x |
xx應交付文件或資料 |
乙方應付金額 |
第一期 |
決標日起15日(含)內 |
活動前期準備階段 1. 依乙方意見提出之徵選活動修改版本。 2. 專案總監、顧問同意書正本(議價時若已繳交則免交)。 |
30%執行費, 即 元整 |
第二期 |
決標日起30日(含)內 |
徵件階段(含報名)繳交或完成以下事項:
|
25%執行費, 即 元整 |
第三期 |
決標日起160日(含)內 |
評審會階段繳交或完成以下事項: 1.評審會照片5張以上。 2.評審會議書面摘要記錄。 3.現場實況錄音(備查)。 4.評審委員會後錄影訪問。 5.繳交頒獎典禮流程表(確認頒獎典禮場地)。 6.繳交入選作品名單。 |
20%執行費, 即 元整 |
第四期 |
決標日起200日(含)內 |
頒獎典禮階段繳交或完成以下事項: 1.頒獎典禮照片20張以上。 2.繳交契約第四條、第七條及本時程表備註七之所有檔案及相關文件。 3.繳交結案報告(含活動執行報告,如徵選活動對臺語台品牌效益;專案總監、顧問及主要執行人員等個別人員藉由本活動實作之心得;全案執行概要及經乙方同意之議價程序議定之其他內容相關履約證明資料)。 |
20%執行費, 即 元整 |
第五期 |
|
由乙方辦理總驗收 |
5%執行費, 即 元整 |
備註:
十、為避免活動期間因特殊或緊急狀況致影響本活動之執行效果,甲方同意無條件配合乙方需求於執行期間(以一次為限)協助處理相關特殊或緊急狀況,但甲方於乙方辦理總驗收作業後,不在此限。 |
履約管理:
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乙方交由其他廠商承做時,甲方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其他意外事故,而可歸責於甲方者,由甲方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以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任一方未請求他方依契約履約者,不得視為或構成該一方放棄請求他方依契約履約之權利。
甲乙雙方履約期間所知悉之他方營業機密或任何不公開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均應負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
甲方之履約場所作業有發生意外事件之虞時,甲方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發生意外時,應立即採取搶救、復原、重建及對乙方與第三人之賠償等措施。
甲方履約人員對於所應履約之工作有不適任之情形者,乙方得提出具體理由要求甲方更換,甲方不得拒絕。
違約處理及契約終止或解除:
甲方未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時程交付各期內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當期執行費之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予乙方;甲方並應於乙方通知之次日起十五天以內補正,且不得為此要求展延履約期限或請求任何補償。逾期未補正者,乙方得逕行解除或終止本契約。除另有規定外,甲方應於接獲乙方解除或終止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天以內返還已領取或溢領之全部執行費,並繳清逾期違約金。
乙方審查、驗收不合格或甲方違反本契約第七條、第十一條第(五)項、第十四條,經乙方限期催告仍未如期改正者,乙方得逕行解除或終止本契約,並沒收甲方依本契約第八條繳交之履約保證金;甲方並應將受領自乙方之各期執行費全數返還予乙方,且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甲方違反本契約第七條之規定,致乙方無法依該條規定利用或行使權利者,乙方得依前項規定辦理。如致乙方涉訟者,甲方應無條件輔助乙方於訴訟繫屬中,主動參加訴訟。如最終經和解或法院判決,乙方對第三人應負擔賠償或其他義務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之損失及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訴訟費、律師費對第三人之賠償或義務)。
逾期違約日,不足一天以一天計;逾期違約金之總數,最高上限為契約總價20%為限,乙方得於應給付甲方之執行費內逕行扣抵。如有不足,得另向甲方追繳之。
本契約任一方應遵守誠信經營政策,以誠實及信用方法履行契約,任一方如涉及不誠信行為,他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本契約終止時,自終止之日起,雙方之權利義務即消滅。契約解除時,溯及契約生效日消滅。但雙方已發生之權利或義務不受契約解除或終止之影響,且雙方仍互負相關之保密義務。
保險
甲方應依中華民國法規為其員工及車輛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其依法免投勞工保險者,得以其他商業保險代之。
甲方為履行本契約所雇用之工作人員,均需投保不低於勞工保險給付之保險。
甲方未依契約規定辦理保險、保險範圍不足或未能自保險人獲得足額理賠者,其損失或損害賠償,應由甲方自行負擔。
甲方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不得據以請求延長履約期限。
其他規定:
甲方為獨立承攬人,於本活動執行過程中所為之行為或與第三人所訂之契約,均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涉。除乙方事前書面同意且該第三人同意受本契約拘束外,甲方執行本活動時,不得將活動執行轉包或委請他人代為執行,甲方並應負責取得執行本契約目的之一切必要授權或同意,包括且不限於相關著作權益、營業秘密或個人資料隱私等之同意與授權。
甲方應確實遵守乙方訂定之「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以防止及避免職業傷害之發生,如甲方人員或本活動有關之其他人員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傷亡,應由甲方負擔賠償及法律責任。
甲方應確實遵守勞動法令、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以保障工作人員之勞動權益。如有違反,應由甲方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工作或演藝人員中有外國人者,甲方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證,提供影本俾乙方存查,並代為扣繳所得稅;甲方如僱用未滿十五歲之工作或演藝人員,亦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應由甲方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本契約相關之法律行為及聲明書、證明書、同意書、使用授權書等之簽署,如本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本人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之人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或輔助人代為。
甲方及其僱用參與本活動執行之相關人員,為履行本契約之需要,僅得使用「公視委託(甲方) 所執行之「2021年眯電影徵選活動」(暫名,職務;如:專案總監、顧問、執行人等)」之名稱,其對外為任何行為(含發表言論、印製名片、信件署名或司法訴訟等),除係為履行本契約所為,並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外;其餘均不得以任何與乙方有關之名義為任何行為;如因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違反本契約之其他義務時,乙方得限期催告後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請求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xxxx本活動入選作品報名參加國內外頒獎典禮(國內參展包括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所舉辦之映演活動),如有獲獎時,其獎座、獎金歸屬另訂之。
甲方同意本活動重要人員,如代言人或評審(至少2人)等無償配合乙方主辦之本活動宣傳活動或通告至少一場,以拓展活動效益;如涉及非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或商業行為,依個案由雙方協定權利義務後另行議定。
甲方運用乙方執行費執行本契約,如涉及支付個人所得時,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本契約未載明之事項,參照經乙方審定之原企畫案為補充解釋。本契約內容之修訂須經雙方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雙方如依有送達之必要均應以雙方於本契約用印處所載明之地址為指定送達地址,凡經合法送達指定送達地址,不問是否簽收,均視為既已送達。
附則:
本契約相關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並由雙方各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
立契約書人
甲 方:
代 表 人:
統一編號:
地 址:
乙 方: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代 表 人:
統一編號:01012145
地 址:xxxxxxxxxxx00x00x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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