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xx)
市场名称:
委托方名称:
被委托方名称:
制定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说 明
1、本合同范本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承包者与管理者就管理服务农贸市场所订立的法律文书,是双方对管理服务农贸市场有关事宜的确认。签订前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致的,可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2、本合同所称管理服务是指农贸市场开办者、承包者与管理者间订立合同,将农贸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给管理者,由管理者对农贸市场进行管理服务。
3、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4、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范本相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
5、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应向对方提供营业证照、登记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6、未列入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一些特殊项目要求,由合同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贸市场品质提升的决策部署,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场实施统一管理/____________部分工作进行管理 ,委托协议签订后,乙方派驻专职资深经理人入场,组建该市场的管理人员队伍,采取定人定岗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场容场貌管理和经营规范管理。
委托管理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采用第 种方式:(1)每月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 ),即年委托管理费(大写): 元(¥ );(2)以市场每月净利润金额 %为每月委托管理费用。(3)其他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交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后,在乙方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并依约定将租赁物完好交还给甲方后 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二条 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应依法经营,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市场开办者(承包者)监督管理,支持配合创文、创卫、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按照《东莞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东市监〔2021〕48号)的管理工作规范,履行市场管理者责任和义务,在摆卖秩序、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对市场经营者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市场管理规范达标。
2、乙方要协助甲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政府相关部门因整改、疾病防控等原因要求市场停业休市时,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制定的管理制度,如《租赁协议》、《责任书》、《管理规约》和相关政策文件等对市场经营户实施管理服务工作。
2、乙方有权对商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采取批评、教育、警告、提请甲方追究违约责任、解除租赁合同等措施,保证市场内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3、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监督、调动、任免和奖惩等内部管理工作。
4、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要对农贸市场的安全负责,在管理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属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6、乙方要为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员工作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具体如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以下的,需配备工作人员10人以上;建筑面积在3000-5000平方米(含)的,需配备15人以上;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需配备20人以上。上述人员不能为兼职人员,可采用自聘或外包形式。
7、乙方应当维护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
8、市场需要升级改造的,乙方应当全力配合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9、乙方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主体结构设施或扩建、加建的,应当事先征得市场开办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10、乙方要协助甲方办理好农贸市场必备的证照手续。并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协助甲方规范好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管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12、未经市场开办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市场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市场财产保。
13、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委托管理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合同范围内制定、修改市场管理标准和检查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达到管理标准。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要求乙方调整改正,经调整改正后还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
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准时拨付管理服务费用。
5、甲方应当将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6、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本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方不按时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的,按应支付费用每日计收___%的滞纳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知和第三条任一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市场管理服务权,要求乙方离场,甲方不予任何赔偿、补偿,没收已交之押金、租金,造成损失超过押金部分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大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城市更新改造而拆除、关闭市场等政府行为。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由相关各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各不负责对方损失之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
第七条 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所属镇街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备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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