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大唐塾
場地租借申請辦法
一、目的
為推動藝術發展,活絡文化活動,提供藝術愛好者以及文化工作一個友善的活動與講座空間,特別開放空間讓有需求的個人、藝文團體、公司機構、策展團體…等申請租借使用。
二、申請空間範圍與時間限制
1. 場地:大唐塾
2. 地址:xxxxxxxxxx 000 x (大唐生活美學館 3 樓) 3. 申請時間:週二至週六 10:00-19:00
聯繫人:xxx
電話:00-0000000
4. 場地開放使用時段:週一至週日 08:30-21:00
三、空間特色
場地空間約 37 坪,挑高 3.2 米,格局方正,寬敞明亮,至多可容納約 60人。配有投影設備、投影布幕、音響、麥克風、喇叭、白板、桌子、椅 子。外場另設有茶水間、化妝室。適合開設大型講座及演講課程、會議、讀書會、發表會、分享會、記者會、教育訓練、茶道香道課程、工作坊、拍攝攝影等各種類型之活動。
四、申請程序
1. 使用時間三十天前進行申請,申請方式提供紙本申請及電子表單申請。
2. 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由專人以電郵、電話通知申請結果。
3. 訂金:申請通過後,七個工作天內完成簽約手續,並預繳場地費用總金額的 30%作為訂金,另支付 $5,000 元保證金,若未繳訂金者,視同未辦妥確立登記,本場館有權利對該空間另做安排。
4. 尾款:租借方於場地使用當日繳清或匯款 70%尾款。
5. 若為優惠專案則須於租賃日前兩週繳交全額場租及保證金。
6. 場地清潔與歸還:空間使用完畢後,租借方應將場地桌椅復原後歸還。確認場地復原完畢後,無息退還保證金。
五、申請繳交資料
1. 場地租借申請單 (採電子或紙本申請交付,審核完畢後七個工作天內繳交訂金、保證金)。
2. 場地租借申請計畫書 (紙本、電子檔案交付)。
3. 場地租借申請合約書(紙本用印後交付)。
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日 08:30-21:00 | |
基本收費 (含稅) | 30 人以下 | 31 至 60 人 |
08:30-12:30 (4hr):$8,000 13:30-17:30 (4hr):$8,000 18:00-21:00 (3hr):$8,000 | 08:30-12:30 (4hr):$10,000 13:30-17:30 (4hr):$10,000 18:00-21:00 (3hr):$10,000 | |
額外計費 | 1. 場地租借以日間 4 小時及夜間 3 小時兩種時段為計算單位,場地佈置、使用前測試及場地恢復的時間已包含在租用時段內。 2. 逾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另加收費用每小時$1,500 元,晚上時段逾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另加收費用每小時$2,000 元。 3. 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 4. 如於場地內使用餐點,需加收清潔費,飲料清潔費 500 元、餐盒清潔費 500 元、外燴清潔費 1,000 元。 5. 黑白、彩色影印費。 6. 設備租賃:舞台板、高階筆電。 7. 提供代訂餐盒服務,每場次酌收代辦費 500 元。 | |
提供設備 | 1. 白色折疊桌 30 張、白色折疊椅 60 張。 2. Epson 商用投影機 4200 流明數、超大投影螢幕牆、白板。 3. 劇院型高級音響及 3 支手持無線麥克風、1 支領夾式麥克風。 |
4. 申請者提供身分證明證件影本,公司行號提供營業登記證影本。六、租借費用與說明
4. 免費無線網路(網路速率下載 100m/上傳 40m)。 5. 男女盥洗室、茶水間、小分子水冷熱飲水機、大金變頻空調。 | |
注意事項 | 1. 場地費可開立二聯式或三聯式發票,總額為含稅價。 2. 填妥場地租借申請表後,一週內預繳訂金(總金額 30%),以及場地保證金 5,000 元。 3. 場地使用當日需繳清或匯款尾款(總金額 70%)。 |
七、使用規範
1. 佈置會場嚴禁使用透明膠帶、雙面膠帶及加釘任何鐵釘,未經同意不得在牆壁及門面上張貼海報、宣傳品。
2. 舉辦活動,請勿超出借用場地範圍,未經同意不得任意佔用公共走 道、儲藏室、茶水間、辦公室,或將不用之桌椅堆放於場地之外,以免影響觀瞻。
3. 為了維護用電及消防安全,未經本場館同意,不得擅接燈光、電器用品、不得使用明火,如需外接電源或使用蠟燭,請事先通知場地管理單位,完成告知及登記手續,並善盡安全維護的責任。
4. 請自行維持場地內外秩序,並嚴禁吸煙喝酒(品酒類課程活動可事先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例外)。
5. 為維護教室環境品質,教室內外如有飲食,禁止食用味道嗆辣、濃 郁、高溫熱湯或奶油製品。如使用外燴、餐盒與飲料,需酌收清潔費
$500-$1,000 元不等。
6. 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及餐具,恕不提供免洗塑膠用具。
7. 本場館謝絕花籃擺置,如有佈置需求請先與本場館溝通。
8. 舉辦課程及活動,嚴禁大聲喧嘩、劇烈跑跳。
9. 進、撤場及活動使用時,租借方應妥善使用、維護會場內各項儀器設備,如有重物及尖銳物品,須特別進行保護措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本場館儀器設備、家具、地板等物品損壞,賠償修復依本場館指定廠商辦理。
10. 租借方對本場館之場地、家具、設備等有異議及搬動需求等,均應在活動前提出申請。若有當天臨時增加或變更不屬雙方在活動前確認過的場佈與設備等各項內容,本場館得依現場實際狀況決定是否同意廠商增加、變更。
八、付款方式
(1) 繳費方式
1. 現金繳納。
2. ATM 轉帳或匯款。
戶名: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
銀行分行:台北富邦銀行(012) 城東分行(2205)帳號:220-102-150-520
(2) 取消與變更
1. 日期口頭、Email、書面、線上訂單…等各式洽詢皆不保留檔期,須於訂金繳付後才會提供檔期保留服務,未付訂金者不保留檔期。
2. 已支付訂金者如欲變更改期或取消,須於啟用前二週告知本場館,若未在期限內通知,則不退還訂金。改期以一次為限,更改之時間經雙方議定後,需在一年內啟用。
3.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例如天災
(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取消或變更,得與本場館重議檔期,如因此解約,相關已繳費用無息退還。
4. 本辦法如有未列盡事宜,本場館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