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C202301201
合同编号:CC202301201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合同书
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乙方:山西传承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3 年 月 日
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乙方:山西传承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在 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时进行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3CCS02594)”招标中取得该项目的服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内容为诉讼档案扫描 350 万页,诉讼档案条目著录 49 万条。主要包括档案借调、目录建库、整理前处理(包括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文件级目录著录、案卷级目录著录、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还原、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扫描数据电子文件备份(PDF 格式转换、硬盘备份)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6 个月
三、服务地点: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四、服务费用明细: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诉讼档案扫描 | 3500000 页 | 0.3462 | 1211700 |
2 | 数据挂接 | 3500000 页 | 0.1 | 350000 |
3 | 诉讼档案条目著录 | 490000 条 | 0.3 | 147000 |
4 | 合 计 | 1708700 |
最终以实际的工作量和合同单价结算五、 服务标准
乙方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保密局、甲方的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数字化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工作。
六、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含税价):¥1708700 元(大写:壹佰柒拾万捌仟柒佰元整)。
2、付款方式如下:
2.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总金额的 5% (85435.00 元) 作为 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项目完成验收后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2.2、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1708700.00元)。
2.3 甲方须在乙方开具等额发票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七、交付及验收
验收合格的数据由乙方进行数据上传及移交,验收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八、甲乙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 负责统筹安排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提供足够乙方进行档案
数字化的档案原材料,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和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1.2 对乙方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监督、检查。
1.3 按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计算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责任
2.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以及甲方确定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档案数字化服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
2.2 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受委托开展的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
2.3 在服务过程中须向甲方及时报告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2.4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将所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2.5 若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超出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服务费用等范围,应当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误(档案实体错误、档案顺序颠倒混乱、目录信息提供错误等),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或“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太原市尖草坪区 乙方:山西传承档案管理
人民法院(盖章) 服务有限公司(盖章)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青年路支行账号:140501827108000004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2023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一
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人员管理条例
1、每一名员工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爱护公共设施,珍惜国家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各项规章。
2、凭卡出入大门,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区,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工作区,不得擅自将任何计算机存储设备带入工作区,严禁私自存储工作数据,不得在工作区外闲逛。
3、严格交接制度,每个环节责任明确,分工到人。
4、严禁在工作区内抽烟。不得在工作区内打闹、说笑、吃食物、打游戏。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
5、爱护机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技术人员要加强计算机 病毒的防范工作。
6、工作细致,做到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不受污。
7、加强安全工作,严格用电安全,加强工作区的门窗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8、尊重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附件二
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安全保密协议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传承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实施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期间,为确保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在工作场地配备监控设施,进行 24 小时监控,并配置灭火器。
2、为乙方常驻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上下班验证放行。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
(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档案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部分人员一式一份)。
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乙方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甲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3、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接受甲方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水
杯、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
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乙方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需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需集中放置,乙方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9、乙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需向甲方提供书面保密承诺。
以上附件一、附件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2023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