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代理机构:xxx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o 二一年五月
总目录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PPP 项目合同》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0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07
第三章、评审办法 3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招标公告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已由酒泉市人民政府
(酒政发〔2021〕2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实施机构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具备政府采购条件,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择优选择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项目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二、项目编号:JQZR[2021]02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酒泉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 在酒泉经开区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经开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的发展已显得相对落后,无法满足该区域今后的发展需求。为避免基础设施成为区域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该项目的如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将使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整体 目标得以如期实现,使经开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将会极大地改善投资环境,使开 发区的承载和辐射带动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也是打造宜人宜居宜业的特色园区,从根本 上改善酒泉经开区环境面貌和提升整体形象的需要。建立产业孵化园是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 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拉动酒泉经开区的经济增长,有效推进酒泉市城市化进程和酒泉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对促进酒泉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 目的建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迫在眉睫。
1.2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2.1 酒泉经技术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该项目位于经开区西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西园纬七路以南、经六路以西处,规划用地面积 45749.357 ㎡(合 68.7 亩),建筑面积 2.4 万平
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xxxx 0 x,xxxx 0 x,xxx 0 x,xxx 0
x,xxxx 0 x,xx 2 座,消防泵房 1 座;在西园纬七路以南、经六路以西处,规划用地
面积 51215.84 m2(合 76.82 亩),建筑面积 2.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
厂房 2 座,门房 2 座,消防泵房 1 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
1.2.2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该项目位于经开区南园,规划用地面积 81659.77 ㎡(合 122.5 亩),建筑面积 3.9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厂房(丙类厂房)2 座,办公楼 1 座(设备用房附设在办公楼局部地下室)、值班室 1 座;在经开区南园民安路以东、兴华路以南、泰安路以西、兴陇路以北处,规划用地面积 94070.13 ㎡(合
141.1 亩),建筑面积 5.1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厂房(丙类厂房)4 座,办公楼 1 座,生活服务保障楼 1 座,值班室 1 座,消防水泵房 1 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
1.2.3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大厦项目: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大厦项目包括数据信息标注中心、结算中心、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中心,其中数据信息标注中心面积为 2946 ㎡,结算中心、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中心面积为 2946 ㎡。
1.2.4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拟建道路共 10 条,全长 6680m,根据《酒 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本项目共分为 2 条主干路,3 条次干路和 5 条支路。(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拟建道路共 11 条道路,全长 7759m,根据
《酒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本项目共分为 1 条主干路,3 条次干路和 7 条支路。
1.2.5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主要实施经一路(纬二路-纬三路)1 条道路。本次共拟建 720米绿化带,以及绿化带截水墙修筑、绿化带过水井篦安装等。(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工程。包括绿化树木栽植、截水墙修筑、绿化带过水井篦设置及 U60 型渠修筑等。
1.2.6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共计 13 条道路新建照明工程;更换 7 条道路更换路灯电缆;拆除纬二路全段现状路灯及电缆,重新建设路灯及沿线线缆。(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
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共计 14 条道路新建照明工程;共计 4 条道路更换路灯电缆。
1.2.7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1)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纬四路(经三路-经一路)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经七路(纬一路-纬二路)安裝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2)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酒航路与兴园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酒航路与宜人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大安路与先锋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大得利路与xx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宜人西路与大得利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酒嘉物流园西侧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1 套、信号机 1 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
(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和竣工结算结果为准)。
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39039.9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7482.03 万元,建设期利
息 1481.14 万元,流动资金 76.74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用 28145.38 万元,设
备购置费 2286.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71.42 万元(包括土地费用 3026.60 万元),
预备费 1579.23 万元。
3、资本金比例:社会资本方出资 20%,社会资本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 80%。
4、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2021 年—2022 年),运营期 28年(2023 年—2050 年)。
5、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处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和西园。
6、运作模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故本项目选择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7、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前(资格预审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申请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申请人保证金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申请人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申请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 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各投标企须办理招投标 CA 证书。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申请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十一、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及金额
1、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打入下方账户:
账户名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账 号:系统生成虚拟子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xxx.xxxxxxxx.xxx.xx/)“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3、缴纳方式: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选择银行电汇、电子保函两种方式,并按选择的方式按时转帐或进行投标保证金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转帐或按确定方式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银行电汇
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2、工程担保形式
供应商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供应商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51 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000-0000000。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 1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的相关规定。
十三、是否为 PPP:是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xx小镇配套一号楼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xxx 电 话:18093798987 地 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电 话:13679370589/09372629011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xx小镇配套一号楼 |
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是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5、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声明函)。 6、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2020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的依法 |
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7、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8 、申请人( 或联合体各方)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 网 (xxx.xxxx.xxx.xx)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甘肃省以外的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截图)。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9.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 3家),联合体牵头方作为本项目投资主体。 9.2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相关资料,其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和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9.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9.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 |
文件) 9.5申请人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本次招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 争 | ☑否 |
6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 1.1在酒泉经开区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经开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的发展已显得相对落后,无法满足该区域今后的发展需求。为避免基础设施成为区域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该项目的如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将使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目标得以如期实现,使经开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将会极大地改善投资环境,使开发区的承载和辐射带动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也是打造宜人宜居宜业的特色园区,从根本上改 善酒泉经开区环境面貌和提升整体形象的需要。建立产业孵化园是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拉动酒泉经开区的经济增长,有效推进酒泉市城市化进程和酒泉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对促进酒泉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必要的,而且迫在眉睫。 1.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2.1酒泉经技术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该项目位于经开 |
区西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西园纬七路以南、经六路以西处,规划用地面积45749.357㎡(合68.7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xxxx0x,xxxx0x,xxx0x,xxx0x,xxxx0x,xx2座,消防泵房1座;在西园纬七路以南、经六路以西处,规划用地面积 51215.84 m2(合76.82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厂房2座,门房2座,消防泵房1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 1.2.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该项目位于经开区南园,规划用地面积81659.77㎡(合122.5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厂房(丙类厂房)2座,办公楼1座(设备用房附设在办公楼局部地下室)、值班室1座;在经开区南园民安路以东、兴华路以南、泰安路以西、兴陇路以北处,规划用地面积94070.13㎡(合 141.1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丙类火灾危险性等级钢结构厂房(丙类厂房)4座,办公楼1座,生活服务保障楼1座,值班室1座,消防水泵房1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管网、硬化等基础设施。 1.2.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大厦项目: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大厦项目包括数据信息标注中心、结算中心、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中心,其中数据信息标注中心面积为2946㎡,结算中心、项目孵化和人才创业中心面积为2946㎡。 1.2.4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拟建道路共10条,全长6680m,根据《酒 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本项目共分为2条主干路,3条次干路和5条支路。(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道路工程:拟建道路共11条道路,全长7759m,根据《酒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本项目共分为1 条主干路,3条次干路和7条支路。 |
1.2.5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主要实施经一路(纬二路-纬三路)1条道路。本次共拟建 720米绿化带,以及绿化带截水墙修筑、绿化带过水井篦安装等。(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工程。包括绿化树木栽植、截水墙修筑、绿化带过水井篦设置及U60型渠修筑等。 1.2.6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共计13条道路新建照明工程;更换7条道路更换路灯电缆;拆除纬二路全段现状路灯及电缆,重新建设路灯及沿线线缆。 (2)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照明工程:共计14条道路新建照明工程;共计4条道路更换路灯电缆。 1.2.7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1)装备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纬四路(经三路 -经一路)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经七路(纬一路-纬二路)安裝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 (2)新材料及机械制造产业孵化园配套交通工程:酒 航路与兴园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酒航路与宜人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大安路与先锋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大得利路与xx东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宜人西路与大得利路十字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4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酒嘉物流园西侧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一杆三向)1套、信号机1个,及交通信号监控电源线安装。 (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和竣工结算结果为准)。 |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39039.9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7482.03 万元,建设期利息 1481.14 万元,流动资金 76.74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用 28145.38 万元,设备购置费 2286.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71.42万元(包括土地费用 3026.60 万元),预备费1579.23万元。 3、资本金比例:社会资本方出资20%,社会资本方通过金融机构融资80%。 4、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2021年 —2022年),运营期28年(2023年—2050年)。 5、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处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和西园。 6、运作模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所有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故本项目选择BOT (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7、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 则和方法确定。 |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答疑会 ☑不召开; |
9 | 采购人书面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10 | 投标人提出疑义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11 |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 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一百八十(180)日历天 |
13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6月8日09时00分(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打入下方账户: 账户名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账 号:系统生成虚拟子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新 版 网 站 ( http : //xxx.xxxxxxxx.xxx.xx/)“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3、缴纳方式: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选择银行电汇、电子保函两种方式,并按选择的方式按时转帐或进行投标保证金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转帐或按确定方式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银行电汇 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 |
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2、工程担保形式 供应商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供应商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000-0000000。 |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评审结束,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 5 日内,所有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U 盘储存),所有文件递交不退。 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地点:酒泉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13679370589 备注:省外企业或有省外居旅史的人员请选择邮寄方式 |
15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
16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方式等 | 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申请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 |
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18 |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1)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 ( 下 载 路 径 :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电子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 .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章不规范的,该投 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19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在线递交 (1)供应商必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mtbjy)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内上传“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 (下载路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 )进行操作。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网上递交网站为: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 审系统(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 |
如未规定文件上传时间,上传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3)逾期送达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xxxx://00.000.000.00:0000/xxxxx.xxxx)) 将予以拒收。 | ||
20 | 评审小组的构成 | 评审小组 7 名成员,含采购人代表 2 名,专家 5 名。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从交易中心专家库中依据法规抽取确认。 |
21 |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的人数 | 3 名 |
22 | 保函 | 1、建设履约保函:本项目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定为壹仟万元人民币(¥10,000,000.00)。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七日内,项目公司应向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酒泉经开区管委会为受益人的建设履约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在项目建设期限内,项目公司有义务保证该保函项下的金额一直保持不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一旦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项目公司应当于 30 天内将该保函恢复至壹仟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履行《PPP 项目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实施机构有权兑取建设期履约保函。 2、运营维护保函:本项目自正式运行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终止前一年的期间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为xxx元人民币 (¥6,000,000.00)。自本项目正式运行之日起七(7) 日内, 项目公司应向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酒泉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受益人的运营维护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供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 义务。 |
3、移交维修保函:本项目移交期设定为特许经营期终止前一年起至项目设施移交之日后一年内。为了确保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能够履行对项目设施的恢复性维修,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满足移交标准,故在移交期开始 7 日内,项 目公司应向酒泉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酒泉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受益人的移交维修保函壹仟万元人民币 (¥10,000,000.00),以保证项目公司按照《PPP 项目合同》 的 规 定 提 供 运 营 和 维 护 项 目 设 施 的 义 务 。 | ||
23 | 保密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 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 第三人。 |
24 | 补充约定 |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收取,由中标后的社会资本方所成立的项目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2、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3、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申请人,不发放中标通知书。二、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是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3、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4、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5、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声明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6、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7、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8 、申请人( 或联合体各方)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 网 (xxx.xxxx.xxx.xx) 及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甘肃省以外的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截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9.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 3家),联合体牵头方作为本项目投资主体。 9.2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项目相关资料,其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和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9.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9.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9.5申请人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注:以上要求均为资格预审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均放入本次投标文件中) 10、招标文件涉及要求的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11、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2、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中如对同一内容前后有不一致之处时,以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表述的内容为准。采购人补充约定的内容是对本招 |
标文件的补充,在招标文件中如对同一内容上下有不一致之处,以采购人补充约定的表述内容为准。 四、为保证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本次不见面开标以及投标文件制作的流程(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中的《酒泉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及视频讲解》《纸质投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文件导出的演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说明“投标文件格式”中“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系统自 动生成,各投标人无须填写。 |
1、说明
x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获得酒泉市人民政府批复,并于 2021年5月10日完成资格预审,现依据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1.1、定义
“采购人” | 指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 | 指酒泉市人民政府。 |
“本项目” |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工作日” | 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
“供应商” | 指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且为招标文件领取人。 |
“融资交割” | 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a) 成交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融资文件和《项目合同》的要求完成对本项目的股本出资; (b) 社会资本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
“生效日” | 指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社会资本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且《PPP 项目合同》得到政府批准之日期。 |
“适用法律” | 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适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其它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
“《PPP 项目合同》” | 指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社会资本签署的《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含附件),以及日后可能再行签署的任何该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视为该合同的一部分。 |
“项目协议” | 指《PPP 项目合同》,在本招标文件中可指上述全部合同,也可指其中任一合同。 |
“投标保证金/保函” | 指供应商依据本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
“建设履约保函” | 指项目公司依据《PPP 项目合同》就其在本项目下建设有关义务和责任向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保函。 |
“项目设施” | 指为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下每一个子项目,社会资本要进行建设或运营、更新及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的永久性工程, 包括与其运行有关的各种零部件、备品备件、装置等。 |
“运营年” | 对本项目而言,指其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自本项目运营开始日开始,至该年度的 12 月31 日结束;最后一 个运营年应在该年度的 1 月1 日开始,至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
“运营期” | 对本项目而言,指自其运营开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
“政府部门” | (a) 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b) 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c) 酒泉市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
1.1.2释义
1.1.2 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1.1.2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分别指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和附件。
1.1.2 所有“包括”一词应理解为与“但不限于”四字连用。
1.1.2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所有“通知”、“同意”或“批准”均指“书面通知”、“书面同意”或“书面批准”。
1.1.2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1.1.2 所指的日、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和年,所指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1.2项目采购需具备的条件
1.2.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3项目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2.4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2.5采购人是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 PPP 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采购代理机构是受 PPP 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 PPP 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1.3.3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1.3.1 项和 1.3.2 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3.4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概况
1.4.1项目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1.4.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3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费用承担: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中标单位承担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
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现场考察会及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及组成
2.1.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6)《关于在公共服务领 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
(7)《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
(8)《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 113 号);
(9)《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 号);
(1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 215 号);
(11)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 号);
(1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
(1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改);
(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2.1.2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卷《招标文件》
第二卷《PPP 项目合同》
所有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均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如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2.2.1 条执行。
2.2.3潜在投标人收到书面答疑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3、投标文件
3.1语言与计量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均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3.1.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报价
x项目以供应商投报的建安下浮率、建设投资收益率、运营维护服务利润率及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作为采购标的。
1.建安下浮率,不得低于3.00%,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建设投资收益率,上限为6.83%,供应商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对建设投资收益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运营维护服务利润率,上限为6.70%,供应商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对运营维护利润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项目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上限为592.11万元,供应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4资格证明文件
3.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3.4.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前、签订《PPP 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 应当通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提供服务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文件
3.5.1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3产品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的制作工艺(建造实施)方案,拟投入的组织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以及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经验证明。
证明产品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产品的制造工艺文件,建筑物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管理方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经验证明,技术团队人员的履历和相关证件。
3.6投标有效期
3.6.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可以予以否决。
3.6.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保证金
3.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7.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约束力。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3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7.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8.3投标文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具有授权委托书。
3.8.4因投标文件内容缺页或遗失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投标人自行承担。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牵头人公章,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和牵头人公章。
3.8.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x项目实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网上开评标系统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标书+纸质标书,递交方式及份数详见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纸质标书密封和标识由申请人自行设定。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提交(上传)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釆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投标文件。 5.2开标时公布的信息
1.本项目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电子投标
2.本项目开标流程根据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流程依序进行。
3.开标结束。
6、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项目实施机构说明情况。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 PPP 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7.1.2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部门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7.1.3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投标人排名,依次与候选投标人及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第二卷《PPP 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投标人即为预中标投标人。
7.1.4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候选投标人进行重复谈判。
7.1.5 如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提出偏差性意见,则确认谈判工作可省略,采购人可依据第 7.1.6 条款进行下阶段工作。
7.1.6 采购人应当在预中标、成交投标人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成交投标人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7.2中标通知
采购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3履约保函
7.3.1 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函由牵头人递交。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签订合同
7.3.4 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PPP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7.3.5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中标人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
《PPP 项目合同》。
7.3.6 采购人应当在《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3.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8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特殊情形处理
如本项目最终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则采购人可以直接变更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中标人。
9、纪律和监督
9.1纪律要求
9.1.1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1.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9.1.4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9.1.5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9.1.6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2质疑、投诉处理
参加 PPP 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10、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釆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初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 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装入投标文件 |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初审结论 | 以上内容全部通过为合格 |
评分标准
技术方案:50 分财务方案:17 分法律方案:10 分综合实力:13 分投标报价:10 分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技术方案(50分) | 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 5 |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建时的前期工作、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5 分) 公司组建方案合理,流程安排合理有序、完整的得 5 分; 公司组建方案基本满足公司成立要求的得 2 分; 公司组建方案不满足公司成立要求的得 0 分; |
2、建设方案 | 20 | 1、项目建设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能力等(5 分) 方案合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 5 分; 方案基本合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 3 分; 方案基本合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不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得 0 分; 2、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5 分) 方案及措施完全合理完善、系统科学、操作性强,质量保障措施到位、可行,得 5 分; 方案及措施较为合理、科学、有操作性,质量保障措施到位、可行,得 3 分; 方案及措施基本合理、有部分操作性,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到位、可行,得 1 分; 方案及措施不完善、操作性不强,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得 0 分。 3、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 分) 进度计划清晰合理,完全符合项目进度的要求,进度保障措施到位、可行,得 5 分; 进度计划合理,符合项目进度的要求,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 3 分; 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进度的要求,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 1 分; 进度计划不合理,不符合项目进度的要求,进度保障措施不可行,得 0 分。 4、安全xx施工管理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5 分) 方案合理完善、系统科学、操作性强,具有预警性,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可行,得 5 分; 方案合理、系统科学、有操作性,有预警性,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可行,得 3 分; 方案基本合理、有操作性,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到位、可行,得 1 分; 管理方案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得 0 分。 |
3、运营维护方案 | 20 | 1、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方案和运营维护组织管理方案(5 分) 方案合理完善、操作性强,管理体系合理完善、流程和责任权属合理、质量和成本控制措施得当,得 5 分; 方案合理、有操作性,管理体系合理、流程和责任权属较为清晰、质量和成本控制措施得当,得 3 分; 方案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管理体系、流程和责任权属基本合理、质量和成本控制措施一般,得 1 分; 方案未提供或操作性不强,管理体系、流程和责任权属不合理,得 0 分。 2、应急管理方案和安全运营方案(5 分) 应急方案合理完善,妥善考虑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安全方案有清晰合理的组织架构、责任权属、安全制度和保障 措施,得 5 分; 应急方案较为合理,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安全方案能体现组织架构、责任权属、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得 3 分; 应急方案基本合理,考虑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安全方案一般,得 1 分; 应急方案未能提供或不可行,安全方案未能提供或不可行,得 0 分。 3、运营维护质量标准方案(5 分) 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 5 分; 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案较为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3 分; 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案较为完善、操作性一般,得 1 分; 承诺的质量标准方案不具操作性,得 0 分。 4、方案内容应包括风险识别、分配和应对措施等内容(5 分) 风险分配合理、应对措施可操作,方案完善、科学、清晰,执行性强,得 5 分; 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应对措施可操作,方案较为完善,执行性较强,得 3 分; 风险分配措施可操作,方案执行性一般,得 1 分; 风险分配不合理、应对措施不可操作,方案执行性不强,得 0 分。 | |
4、移交方案 | 5 | 1、移交验收程序(2 分) 移交验收程序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 2 分; 移交验收程序较为完善、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1 分; 移交验收程序较为合理,操作性一般,得 0.5 分; 移交验收程序不合理,不具操作性,得 0 分。 |
2、移交内容、质量保证(3 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 3 分; 方案较为完善、操作性较强,得 1 分; 方案较为完善、操作性一般,得 0.5 分; 方案缺失或不具操作性,得 0 分。 | |||
二、财务方案(17分) | 1、融资方案 | 8 | 1、明确用以支付本项目建设的资金种类、来源、支付计划和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计划详述资金的使用、资金成本、预计融资交割时间及其他重大事件进度表(2 分) 方案合理完善、系统科学,得 2 分; 方案较为合理、完善,得 1 分; 方案较为合理、尚需完善,得 0.5 分; 方案不合理,得 0 分。 2、资金到位的有效措施,紧急状态下的资金应对方案(3 分)方案合理完善、系统科学,得 3 分; 方案较为合理、完善,得 2 分; 方案较为合理、尚需完善,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得 0 分。 3、融资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的贷款金额、预期的借款合同条款和还款时间表的详细情况(3 分)方案合理完善、系统科学,得 3 分; 方案较为合理、完善,得 2 分; 方案较为合理、尚需完善,得 1 分; 方案不合理,得 0 分。 |
2、财务分析 | 9 | 1、项目的整体财务分析(3 分) 财务成本分析合理,资金使用计划清楚且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得 3 分; 财务成本分析较为合理,资金使用计划清楚且能基本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得 2 分; 财务成本分析较为合理,资金使用计划尚待进一步完善,得 1 分; 财务成本分析不合理合理,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得 0 分; |
2、项目设施建设成本分析(3 分) 建设成本控制合理、方案合理、完善、系统科学,得 3 分; 建设成本控制较为合理、方案合理完善,得 2 分; 建设成本控制较为合理、方案尚待进一步完善,得 1 分; 建设成本控制不合理,得 0 分。 3、运营期成本与收入分析(3 分) 运营期成本与收入估算合理、完善、系统科学,得 3 分; 运营期成本与收入估算相对合理、完善,得 2 分; 运营期成本与收入估算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得 1 分; 运营期成本与收入估算不合理,得 0 分; | |||
三、法律方案 10 分 | 10 | 法律方案(10 分) 全部响应采购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PPP 项目合同》)的内容,包括对采购文件提出合理修改建议,且未增加采购人义务的,得 10 分; 基本响应采购文件的内容,对项目采购文件提出非实质性的修改意见,部分意见增加了采购人义务的,得 6 分; 部分响应采购文件的内容,对项目采购文件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且多处、显著地加重了采购人义务的,得 3 分; 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的内容,且对项目采购文件提出重大的修改意见,且多处、显著地加重了采购人义务的,得 0 分。 | |
四、企业实力13分 | 1、负债率 | 3 | 资产负债率(3 分) 60%(不含)以下得 3 分; 60%(含)-70%(不含)得 2 分; 70%(含)以上不得分; 注: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集团公司以合并报表为准)。1、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投标文件中装入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以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1、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投标文件中装入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以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3、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投标文件中装入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以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1、若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投标文件中装入 2018年和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以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2、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 10 | 1、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得 2 分,否则不得分;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同时全部具备工程类技术职 称,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岗人员,以提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和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社保花名册为准。 | |
五、投标报价(10分) | 10 | 1、建设投资收益率(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资收益率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 (建设投资收益率的上限为6.83%,供应商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对建设投资收益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运营维护利润率(3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运营维护利润率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运营维护利润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 (运营维护利润率的采购上限为6.70%,供应商应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进行报价,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 3、建安下浮率(1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建安下浮率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建安下浮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1 |
(建安下浮率不得低于3%,以百分数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1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建安下浮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 (项目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上限为592.11万元,在不超过上限范围内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投标标的报价最终得分=建设投资收益率报价得分+运营维护利润率报价得分+建安下浮率报价得分+首年运营维护成本报价得分。 |
10.1评分方法
x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 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 人拟定的项目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10.2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小组按照上述程序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程序中的前一项程序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
10.3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0.3.1 资格性审查(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不在进行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当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审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0.3.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10.4投标文件的澄清
10.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4.2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5比较与评价
10.5.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投标总价;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可能被否决。
10.5.2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10.5.3评审小组按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
10.5.4汇总全体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得分。
10.5.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0.6评审结果
10.6.1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投标人。
10.6.2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图纸为附件,请使用【投标工具】查看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 名称: (公章)
投标人 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目录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
4 联合体协议书
5 投标保证金
6 资格审查资料
6.1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施工组织设计
9 项目管理机构
10 财务方案
10.1 法律方案
11 其他资料
[采购人名称]:
我们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补遗、澄清和变更资料),我们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我方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我们已经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内容准备了全部投标文件。我们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止,根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该期限可以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们的投标文件对我们仍有约束力,可以在任何时候被贵方接受。
我们承诺,采购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我方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
2.我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所有项目协议文本的修改或更正建议已全部在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法律方案(协议条款偏差表)中明确列出,除协议条款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完全接受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补遗书)的所有项目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并同意不做任何修改。
3.我们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止,根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该期限可以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们的投标文件对我们仍有约束力,可以在任何时候被贵方接受。
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一旦被选为中标人,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和政府出资人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成立项目公司等。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有关规定。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我方承诺不泄露招投标活动中获取的项目信息、商业秘密。
9.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_ 年 月 日
投标人(牵头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行为我方均予以认可,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JQZR[2021]0214
采购包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投资收益率 | 运营维护利润率 | 建安下浮率 | 首年运营维护成本费用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注:
投标报价(大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第一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以转账、电汇方式缴纳的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此证明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唯一凭证,若因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而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或退付错误的一切损失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本表必须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不得手写,若因投标人扫描内容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若有)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组织机构代码 | 初级职称人员 | |||||
税务登记证 | 技工 |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 | ||||||
备注 |
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如为联合体单位可分别提供本表。
(二)资格条件确认函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自资格预审通过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我方仍完全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要求,特此确认!
(注:如果投标人资格条件相比较资格预审通过之时有任何变化的,请在此一并说明)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类似项目业绩
每一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均应按本表格式合适的格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类似业绩(详见前文)的基本情况介绍;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后附表格中提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项目业绩统计表
独立法人实体名称 | □联合体 □独立法人实体 | |||||||
牵头单位名称 | ||||||||
成员公司名称 | ||||||||
项目经验业绩记录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主要运营指标 (运行 模式) | 承担内容 (投资建设或运营) | 开竣工时间 | 项目现状 | 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每一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递交截止日起前五(5)年内已经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信息。
单位名称(牵头人):
年份 | 胜诉或败诉或正在进行中 | 审理或裁判机关 | 当事人名称、诉因、争议事项 | 争议金额 |
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
年份 | 胜诉或败诉或正在进行中 | 审理或裁判机关 | 当事人名称、诉因、争议事项 | 争议金额 |
注:1.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
1. 没有可填“无”。
2. 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上表。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建时的前期工作、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建设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能力等;
2、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
3、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4、安全xx施工管理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三)运营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方案和运营维护组织管理方案;
2、应急管理方案和安全运营方案;
3、运营维护质量标准方案;
4、方案内容应包括风险识别、分配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四)移交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移交验收程序;
2、移交内容、质量保证。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所在单位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人员 | ||||||||
注:此表可根据情况增减,并附相关人员证件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提交的财务方案应至少包括:投资估算、资本结构、融资方案及融资能力、财务分析方案、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运营期成本和收入估算等内容。
(一)投资估算
投标人所需承担的投资估算及投资构成等。
(二)资本结构
(三)融资方案及融资能力
融资方案应说明融资规模、融资来源、融资成本(融资利率、融资期限)、预计完成融资交割时间、还款方式、还款计划等。
可提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文件: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初步合作意向函等,其中明确描述对本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具体方式、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要求、追索方式、提款计划、还款计划和其他条件等。
(四)财务整体分析
(五)建设期资金使用计划分析
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制定建设期资金的分批投入使用计划。
(六)运营成本与收入估算。
说明运营成本的构成以及估算运营期的全部运营成本、运营收入的构成以及估算运营期的全部运营收入、运营期利润情况等。
投标人对第二卷《PPP 项目合同》的条款做出逐条响应,并将存在意见偏差的条款按条款顺序将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下列条款偏差表中,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影响评标结果。
《PPP 项目合同》条款偏差表
序号 | 偏差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建议修改后条款内容 |
注:增加或删除条款,请在本表中标明删除条款位置或添加位置。
投标人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完全接受第二卷《PPP 项目合同》以及采购人在答疑环节对前述文件所做的澄清中的其他全部内容。
投标人(或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签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