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 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 約35.865% 已發行股份的控股 股東,而四川智能為蜀道投資的間接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四川智能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 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服務協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 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 度審核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簽訂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 清算和運行服務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 年11 月29 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四川 智 能(省交投當時的間接附屬公 司)簽訂之原服務協 議。
服務協議
茲提 述本 公司日 期 為2021 年5 月28 日之 內幕 信息公 告-控股 股東 戰略 重組 進 展,本公 司原控 股股東 省交 投與蜀 x投資 以公 告日作 為交 割日完成戰略重組交割。自交割日起,省交投的所有資產、負債、業務、員 工、合同 及資 質連同 所有其 他權 利及義 務以及 省交 投持有 的下 屬分公司實體及下屬公司的股權或其他權益,均歸屬於蜀道投資。據此,本公司及四川智能之控股股東已由省交投變更為蜀道投資。
因原服務協議將 於2021 年12 月31 日到 期,公司與四川智能 於2021 年12
月23 日簽訂服務協議。
上市規則涵義
於本公告日 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 約35.865% 已發行股份的控股 股東,而四川智能為蜀道投資的間接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四川智能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 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服務協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盈利比率 外)超 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 度審核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xx
x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1月29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四川智能(省交投當時的間接附屬公司)簽訂之原服務協 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 為2021 年5 月28 日之內幕信息公 告-控股股東戰略重 組進 展,本公司原控股股東省交投與蜀道投資以公告日作為交割日完 成戰略重組交割。自交割日起,省交投的所有資產、負債、業務、員工、合同及資質連同所有其他權利及義務以及省交投持有的下屬分公司實 體及下屬公司的股權或其他權益,均歸屬於蜀道投資。據此,本公司及 四川智能之控股股東已由省交投變更為蜀道投資。
因原服務協議將 於2021 年12 月31 日到 期,公司與xxxx 於2021 年12 月 23 日簽訂服務協議。
服務協議
服務協議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日期: 2021 年12 月23 日
訂約方: 本公 司(並代表本集 團);及四川智能
期限: 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服務內容: 於 服 務 協 議 的 期 限 內,四 川 智 能 向 x 集 團 提 供 的 主 要服務內容:
1. 車輛通行費的清分、結算工作;
2. 聯網收費軟件和收費數據管理維護工作;
3. 收費系統運行協調工作;
4. 機電系統設備運行情況監控及應急搶修工作;
5. 聯網收費系統網絡安全工作。
服務費: 本 集 團 全 年 清 分 車 輛 通 行 費 的4‰ 或 不 超 過 人 民 幣
35,000,000 元╱年(以較低者為 準)。
付款條款: 結算方式為:在當日結算通行費時即時收取,月末終了時xxxx向本集團出具當月清算和運行服務費發票,若四川智能未及時出具上述發票,本集團可暫緩支付費用。
年度上限: 截 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為人 民幣35,000,000 元。
服務費的釐定基準
服務費乃由雙方參考慣用商業條款及條件以及相同或類似類型服務的 市價,以及四川省內收費標準後以公平合理的方式釐定,對於本公司而 言不遜於可獲得或由獨立第三方提供之條款。
歷史交易金額 | |
x公司向四川智能支付服務費總額如下: | |
人民幣千元 | |
2019 年1 月1 日起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期 間(經審 計) | 16,081 |
2020 年1 月1 日起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期 間(經審 計) | 12,393 |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六個 月(未經審 計) | 7,373 |
年度上限及其釐定基準 |
於釐定服務協議的年度上限時,董事已考慮多項因素,包括:(i) 原服務 協議項下的歷史交易金額;(ii) 本公司轄下高速公路於截至2024 年12 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估計車流 量; 及(iii) 本公司於截 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 個年度的估計應收全年車輛通行費。
訂立服務協議的原因及裨益
x集團主要從事中國四川省高速公路基建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及管理,以及四川省境內其他與收費公路相關的業務的運營。本公司認為,四川 智能能夠以較低的價格提供較佳的高速公路聯網收費服 務,以滿足本 集團的日常運營需求。
董事對持續關連交易定價政策及付款方式等交易條款之內控程序 的意見
董事認為,就服務協議而言,本集團在執行該持續關連交易之定價政策 及付款方式等交易條款時,已經實施了完整的內部控制程序及步驟。同時,為保障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本公司已採取以下措施,監控服務協 議項下的交 易,有關內部控制程序及步驟以及為保障本公司及股東的 整體利益而採取的措施詳情如下:
(1) 以上持續關連交易經關連交易業務部門提請申報 後,公司董 事(包括獨立董 事)對關連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以及定價的公允性等進 行了審查,認為本次關連交易是為了滿足本集團日常業務開展的需要,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其全體股東的利益。
(2) 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及內控審計監事部將定期審閱服務協議項下 的關連交易,以考慮(i) 定價政策及付款方式的有效執行、年度上限 餘額的評估;(ii) 識別管理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確保持續關連交易的內部控制措施完善有效,倘發現有不足之處,本公司將於實 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採取措施解決。
(3) 本公司內控審計監事部將至少每年進行兩次內部審查,確保該持續 關連交易協議項下交易的內部控制措施完善有效。
董事對該等持續關連交易之意見
服務協議的條款乃經協議雙方公平協商後訂立,屬一般商業條款,不遜 於本公司可獲得或由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 款。鑒於上述因 素,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 為,服務協議的條款為一般商業條 款,屬公平合 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迴避表決議案
根據本公司的內部制 度《關聯交易決策制 度》第四章 第18 條第一 款,「公司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如 下: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並報董事長簽 署確認後,可批准本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2000 萬元以下,或不超過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3% 的關聯交易。」
因 此,服務協議及其項下交易須由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而無須由 董事會通過相關決議 案。本公司獨立董事已對審議批准上述協議發表 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本公司已召開總經理辦會,絕大多數執行董 事出席並審議批准上述協議。執行董事xxxxx於蜀道投資集團任職,彼被認為於服務協議中擁有權益,而彼並無參與上述的總經理辦公會。
有關本公司及四川智能的資料
x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中國四川省境內高速公路 基建項目,同時亦經營其他與收費公路相關的業務。
xxxx是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通信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程;公路管理與養護;軟件和信 息技術服務 業;電子商 務;專業技術服務 業;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 業;電子產品和日用產品修理業;職業技能培訓;商品批發與零售。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蜀道投資為持有本公司約35.865%已發行股份的控股股東,而四川智能為蜀道投資的間接附屬公司,屬蜀道投資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07(4) 條,四川智能為本公司之關連人 士。故根據上 市規則第14A章,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由於按年度計算,服務協議有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 率(除 盈利比率外)超過0.1% 但低於5%,故須遵守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可
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 股」 | 指 | x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以人民幣認購及於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 股(股份編 號:601107)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間在中 |
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其H 股 及A 股分別於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 股」 | 指 | x公司於香港發行、以港元認購並於聯交所 主板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 幣1.00 元的境外上 市外資 股(股份編 號:00107)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原服務協議」 | 指 | x公司與xxxx 於2018 年11 月29 日簽訂的 2019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1 年12 月31 日 止 期 間 的 《四川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清算和運行 |
服務框架協議》 |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 國,就本公告而 言,不包括香 |
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蜀道投資」 | 指 | 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之控 |
股股東,尚須經蜀道投資完成本公司日期為 | ||
2021 年5 月28 日公告中披露的股份過戶程序 | ||
「蜀道投資集團」 | 指 | 蜀道投資及其附屬公 司(不包括本集 團) |
「省交投」 | 指 | 四川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 |
司之前控股股東 | ||
「服務協議」 | 指 | x公司與xxxx 於2021 年12 月23 日訂立的 2022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止 期 間 的 《四川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清算和運行 |
服務框架協議》 |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指 | 證券及期貨條 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 |
「股份」 | 指 | A 股及H 股 |
「股東」 | 指 | 股份之登記持有人 |
「四川智能」 | 指 | 四川智能交通系統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一間 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xxx | ||
公司秘書 | ||
中國 • 四川省 • 成都市 2021 年12 月23 日 |
於本公告之日,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xxxx x(董事 長)、xx xx x(副董事 長)、xxx女 士、xxx先生及xxx先生,非執行董 事xxxx x(副 董事長)及 xxxxx,獨立非執行董事xxx先生、xxxxx、xxxxx及xxx女士。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