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服务定义
自愿性质的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
(中文译本)
I 服务定义
简介
1. 自愿性质的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以非医疗模式为照顾寻求自愿住院治疗和康复服务以重投社会的吸毒人士的需要。这些服务以宗教信仰和社会工作理念为基础,为吸毒人士及其家庭提供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和续顾服务。
目的及目标
2. 自愿性质的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旨在透过戒毒、治疗、康复及续顾服务协助吸毒人士戒除毒瘾。上述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帮助吸毒人士展开健康新生活。
上述服务的具体目标是协助吸毒人士:
⚫ 戒除吸毒习惯;
⚫ 接受中途宿舍的持续训练及续顾服务以重投社会;及
⚫ 重建生命的目标并确立良好的行为。
服务性质
3. 由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
⚫ 为吸毒人士提供住院戒毒及康复疗程;
⚫ 为住院者举办宗教活动、辅导、朋辈支援、康乐及体育活动、工作治疗、职
1这份《津贴及服务协议》样本只供参考之用。
业及发展训练等康复活动;
⚫ 为住院者家人提供辅导及支援活动;
⚫ 提供中途宿舍服务,为住院者重投社会,展开新生活作准备;及
⚫ 为戒毒康复人士提供续顾服务,协助他们达致及保持无毒生活。服务对象
4. 自愿性质的非医疗模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是滥用毒品或精神药物的人士。个别中心对于入住的年龄和性别会有所不同。
II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量/服务成效
5. 服务营办者(以机构为整体)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服务量
服务量标准 | 服务量指标 | 议定水平 |
1a | 该年度住院疗程宿位入住 附注 1的百分率(男性) | 80% |
1b | 该年度住院疗程宿位入住 附注 1的百分率(女性) | 65% |
2 | 该年度提供职业训练 附注 2的总节数 | 400* |
3 | 该年度由注册社会工作者为住院者提供辅导 /举办活动 附注 3的总时数 | 630* |
4 | 该年度为住院者家人提供的活动 附注 4总数 | 36 |
* 每间机构的实际议定水平将按资助宿位的数目及与社会福利署(社署)的协议而定。
(附注请见本协议附录。)
服务成效
服务成效标准 | 服务成效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该年度能完成协订住院疗程 附注 5的百分率 | 50% |
2 | 该年度接受续顾服务后远离毒品 附注 7个案 附注 6 的百分率 | 60% |
3 | 完成续顾服务后达到以下其中一项目标的续顾个案的百分率: -重返校园/接受培训 -就业 -重过正常生活 附注 8 | 60% |
4 | 完成住院疗程的人士与家人关系得到改善 附注 9 的百分率 | 60% |
(附注请见本《协议》附录。)
基本服务规定
6. 每日提供 24 小时照顾,所有时间须有至少一名全职工作人员当值。质素
7.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 16 项服务质素标准。
III 社署对服务营办者的责任
8. 社署会按《津贴及服务协议通用章节》的规定,向服务营办者履行「社署的一般责任」内胪列的职责。
IV 资助基准
9. 资助基准载于社署向服务营办者发出的要约及通知书内。
津贴
10. 服务营办者将每年按整笔拨款模式获发资助。整笔拨款已考虑个人薪酬,包括公积金,以及其他适用于服务单位营运的「其他费用」(用以支付其他所有相关运作开支,包括雇员补偿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及认可收费(如有的话)。获社署认可提供资助活动处所的租金及差饷,将按实际费用另行以实报实销的形式发放。
11. 服务营办者可灵活使用获发的整笔拨款,但必须遵从最新《整笔拨款手册》及有效的《整笔拨款通告》就使用资助所载列的指引。整笔拨款或会有所调整,包括因应与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而作出薪金调整,以及因应政府整体物价调整因素而调整「其他费用」。政府不会承担因计划所引致而超出核准资助额的任何负债或财政影响的责任。
12.
发放款项安排、内部控制及财务申报规定
12. 服务营办者须负责维持稳健有效的财务管理系统,包括预算规划、推算、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及审计。服务营办者须妥善备存与项目有关的收支账簿、记录及证明文件,以供政府代表查核。
13. 服务营办者须根据最新的《整笔拨款手册》及有效的《整笔拨款通告》订明的规则,提交经《专业会计师条例》(第 50 章)下注册的执业会计师审查的周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周年财务报告应以现金记账方式拟备,而折旧、员工积存休假等非现金项目不应计入报告内。特殊或主要资本开支项目如在管理委员会已作充分讨论、且理据充足及备存妥善记录的情况下,方可列入周年财务报告内。
V 其他资料
14. 除了本《协议》外,服务营办者亦须遵守相关《服务规格》所载列的规定/承諾,以及服务营办者建议书和补充资料的内容(如有的话)。如这些文件内容出现矛盾,则以本《协议》为准。社署会密切监察服务营办者有否遵守所有上述文件的规定。
附录
附注:
1) 宿位入住的计算是指机构从入住日期起计至正式离院日期的宿位入住数目,包括离院渡假的住院者。
2) 职业训练包括(i)工作技能训练,例如电脑训练、手工制作、多媒体制作等及
(ii)就业援助辅导/活动,例如培养良好工作习惯和建立良好工作态度,从而协助住院者寻找稳定的工作。职业训练可由有关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一节训练指为一名或以上参加者提供至少一小时至半日的训练,例如:全日训练则作两节训练计算。
3) 辅导指为一名或多名的住院者提供为时至少半小时有关戒毒、吸毒问题、其他个人及人际关系问题、新生活适应、离院准备等的服务。活动指为两名或以上住院者进行一小时或以上有目的的活动。辅导及活动均应由注册社会工作者进行。
4) 活动指为协助住院者家人加深了解住院者,并改善与他们的沟通而进行的项目。项目应有明确目标,对象为两名或以上的住院者家人,时间为一小时或以上。
5) 「能完成协订住院疗程」指住院者在协订期内完成有关住院戒毒及康复疗程。
6) 「续顾个案」指住院者在完成训练中心(只限晨曦会的姊妹之家)或中途宿舍的协订住院疗程后,接受机构提供至少三个月的续顾服务人士。
7) 「远离毒品」指续顾个案在续顾服务完结时完全戒除毒瘾。
8) 「正常生活」指女性服务使用者成为/重新担当家庭主妇的角色,或长者能够与家人重聚/生活稳定,包括有稳定居所,如在私人住所或安老院居住等。
9) 家庭关系得到改善指与接受住院疗程前的情况相比,完成住院疗程的人士能够与其家人重聚及/或报告他们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已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