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BUCT20151113
北京化工大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化工大学现对招标工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BUCT20151113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名称: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01 | 视频引伸计 | 1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北京化工大学 |
02 | 样品测试项目 | 一批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北京化工大学 |
03 | 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 | 一批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北京化工大学(东、西、 北校区) |
三、货物技术规格
01 包 视频引伸计(1 台)
一、技术参数
★1、分辨力:1/100 像素
★2、非接触光学测量;应变范围:≤350mm;应变测量精度:0.002%
★3、采样频率:30-80 HZ;传感器像素≤20M
★4、与深圳三思 UTM5205XHD 型号材料试验机在软硬件连接方面兼容配置
1、高精度数字摄像机(16000 级灰度等级)一套。
2、高速视频采集卡(1394B 接口采集卡,安装于电脑内)一套。
3、8 倍变焦专用镜头一套,激光照射光源系统一套。
4、摄像机三脚架及安装配件一套,不干胶标记条一套
5、视频引伸计图像分析软件一套。(高配置电脑上运行)三、售后服务,包括质保年数
1、免费培训;
2、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第二日起免费保修一年(非人为因素损坏);
3、终身提供相关服务;
4、免费提供升级软件;
5、投标商在北京市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机构。
四、投标商资质要求;
1、所投产品应为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企业;
2、所投产品须获得由国家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其他要求,包括到货周期。
1、到货周:90 天。
02 包 样品测试项目(1 批)
1. 热失重测试:
测试样品数量:400 个,可满足有机纤维的热失重分析,测试温度:室温-900℃,升温速率 5-30℃/min,具有氮气保护系统。
2. 热机械测试:
测试样品数量:400 个,可满足有机纤维的动态热机械分析,振动频率 1-10 赫兹,振幅 10-15μm,升温速率 3-10℃/min,测试温度室温-500℃。具有氮气保护系统。
3. 差示扫描量热仪分析:
测试样品数量:400 个,可满足有机纤维的结晶、玻璃化转变温度的分析,温度准确度
±0.1℃,测试温度:室温-500℃,量热精确度±0.05%,灵敏度 0.2μW。
4. X 射线光电子能谱分析:
测试样品数量:300 个,可鉴别有机纤维表面的元素种类、化学价态以及相对含量。可用于样品微区(>20μm)表面成分分析,高能量分辨的化学态分析,可结合离子刻蚀技术对样品(如薄膜等)进行成分深度分布分析,可实现样品表面 100nm 尺寸下的元素信息检测。可以进行成分分析、形貌像分析及扫描俄歇像分析等。
5. 红外光谱分析:
测试样品数量:500 个,扫描频率 4cm-1,扫描范围 400-4000cm-1,可满足有机物粉体的结构测试。
6. 固体核磁分析:
测试样品数量:100 个,可满足 1H、13C、1H-1H NOESY、1H-1H TOCSY、1H-13C HSQC、HMBC
等常规测试
03包 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9台)
1、设备要求
1.1 充电桩参数
电动汽车充电桩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单个快充充电桩功率不超过 35 千瓦,单个慢
充充电桩功率不超过 10 千瓦。 2、安装要求
2.1 安装数量
安装总数量 19 个,其中快充 7 个,慢充 12 个。
东校区安装快充 4 部,慢充 6 部;
西校区安装快充 2 部,慢充 4 部;
北校区安装快充 1 部,慢充 2 部。
2.2 建设和维护费用
投标企业应具备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施工资质,提供安装服务,承担安装全部费用。定期维护设备,并承担维护设备产生的相关费用。
3、运营要求
3.1 充电服务费
学校允许充电桩安装厂家收取一定的充电服务费用于日常运营和成本回收,安装企业应具备收取充电服务费的收费资质,收取充电服务费不得高于国家和北京是相关要求。
3.2 收费方式
充电收费方式应尽可能方便,符合主流要求,安装厂家提供合理的充电收费方案。
▲对于校内教职工和校外用户,应采取阶梯收费机制,尽可能优惠在校教职工,保障学校职工资产使用权益。安装企业应在投标时明确是否能够提供分档收费的技术保障,并提出合理收费方案。
3.3 服务费分摊
学校原则上按成本价格向充电桩安装企业供电,学校应按一定比例提取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用于校内管理,提取比例不低于 20%。
3.4 维修和保障
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户外设备具备防水、防触电机制。运营管理过程要求具备定期维护和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4、汽车租赁服务
4.1 汽车租赁车型和价格
投标企业具备汽车租赁服务资质,或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合作企业名录。投标企业提供可用于租赁的汽车车型,及合理的汽车租赁服务收费价格体系,以及针对校内教职工的优惠方案。
4.2 汽车租赁方式
投标企业提供电动汽车租赁的具体形式,应包括但不限于交车方式、付款方式、保险和理赔等,及投标企业的电动汽车租赁的特色服务形势。
5、其他
5.1 出于安全考虑分时租赁用电动汽车只能针对我校教职工使用,北京市没有明确文件前不对社会开放。
5.2 中标后应签署合作合同,单次合同期一般不超过 5 年。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建设需要提出协议的变更或停止。北校区安装的充电桩因校区置换,需签署可能产生的移交补充协议。
四、招标工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1 月 17 日,14:00-17:00(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北京化工大学办公楼 122 设备科)。
3、招标文件售价:电子标书,每包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8: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贵方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开标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会议中心会议室。
6、联系人:xxx 000-00000000 转 802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