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學年度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基於培訓技職專才,與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以下簡稱乙方)推展產學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之互惠原則,雙方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產學合作職掌:
甲方人事部門負責工作單位分配、報到、訓練及輔導實習生之生活言行。
乙方研究發展處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或聯繫,各系專業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專業實務實習。
合約期限:
實習期間自○○○年七月一日到○○○年六月三十日止。
專業實務實習工作項目及名額:
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
2. 產學合作實習生為本校機械系車輛組三年級學生○○○(身分證字號:F130720000)、○○○(身分證字號:A170090000)、○○○(身分證字號:A170090000)。
實習報到:
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安全衛生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實習時數:
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00~17:00,週休二日。
全學年實習時數至少1440小時,若因應公司要求而加班,工作逾時部分得以請特別休假方式予以補休或發放加班費用。
實習薪資:
薪資以月薪計,每月給付25,000元。
膳宿:
住宿:自理。
伙食:供膳。
八、保險:
實習生報到時,甲方應即辦理勞工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
九、xxxxx:
甲方實習單位應將學生視同大專人員安排專業實務工作,嚴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實務技能,並適時灌輸「管理實務知識」。
實習期間每位學生均由專業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並於實習前共同訂定「實習計畫表」,作為學生實習工作學習之依據。
實習期間乙方每學期至少兩次安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生,負責專業實務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十、實習考核:
實習期間由甲方主管及乙方專業實習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校外實習(一)、校外實習(二)、校外實習(三)、校外實習(四)、校外實習(五)與校外實習(六),每兩個月完成一份報告,經評核成績合格者授予三學分,合計十八學分。
實習期間考勤依甲方規定考核,每兩個月配合實習報告評核。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研究發展處輔導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得以退訓處分,甲方應開立實習生已完成之實習時數證明。
學生於實習期間依規定期限完成「專業實務實習報告」,印送甲方實習單位督導人與主管檢視簽核後,由學生依規定時間內,繳至xxxx老師評核。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產學合作更臻完善。
十一、附則:
為顧及甲方之業務,乙方之實習學生應簽署智慧財產暨保密合約書。
甲方得自訂獎勵方式以激勵實習生,對表現優異之學生畢業後役畢者,甲方有適當之職缺,將優先錄用。
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產學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十二、本合約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乙份、乙方執兩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長
地 址:32070 桃園市
統一編號:00000000
乙 方: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xxxxxx
x x:xxx
x x:00000 xxxxxxxxxx0x000x
xxxx:45002550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