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中山大学国内图书采购合同
甲 方(采购方): 中山大学
签订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合同使用指引
x合同为中山大学采购中国内地纸质图书(含缩微资料)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应确定选项。
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
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甲方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本合同须由 图书馆 审核,经签约双方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一份至 图书馆 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大招( 服)[ ] 号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1.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国内图书(含缩微资料)采购(不包括加工服务)”项目,则乙方不适用本合同中关于加工服务的条款,实际工作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甲方采购“国内图书(含缩微资料)采购及加工服务”项目,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条款。
【本合同以下条款涉及的国内图书(含缩微资料)均简称“图书”】
2.双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图书订购清单。
2.1.2甲方负责对乙方录入系统的单册信息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图书质量,确认合格后,按结算价格结算。
2.1.3除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的约定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况外,合同终止时,甲方除结清已到图书的书款外,对订单有效期内的尚未到货图书,负有接收的义务。
【以下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2.1.4甲方提供图书管理系统网络环境、场地和图书加工材料,并对乙方驻馆编目员和加工人员进行本馆编目细则和加工流程的前期培训。
□2.1.5甲方编目员负责对乙方编目员所做的原编书目数据进行审校、上传数据,编目过程中随时解答乙方编目员的疑问。
2.2乙方权利与义务
【以下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
□甲方确认乙方为【 】年度图书采购(不包括加工服务)项目的资格供应商。
□甲方确认乙方为【 】年度图书采购及加工服务项目的资格供应商之一。
2.2.1书目信息
乙方及时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图书书目;根据甲方主题性需求,整理相关主题的书目。
【以下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书源信息,保证每年提供符合要求的新书品种不少于 种。
□每周提供 次符合甲方要求的采访数据(CN-XXXX格式和Excel格式),至少每 个月推送一次甲方指定的专题数据(CN-XXXX格式和Excel格式)。
□每个月推送 次版权外文图书采访数据(按甲方指定Excel模版格式)。
□采购书源、采购方式、采购图书的品种和出版社等完全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不得对甲方的采购设置任何障碍。
2.2.2乙方没有执行的甲方订单,订单可依甲方要求无条件撤回。乙方须对未执行订单的原因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2.3乙方确保所提供的图书为正版(即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相关权利,下同),不得搭配任何未订购的图书(附赠品除外),因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受第三方追索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费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图书与甲方订购的图书在书名、复本数上不一致的,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图书到达甲方后 天的验收期内发现图书的内容、装订、印刷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损坏等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相应图书,退/换货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2.4乙方确保所提供的图书,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的内容。
2.2.5除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的约定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况外,终止本合同时,对于甲方已经订出但尚未到馆的图书,乙方负有按甲方要求继续供货的义务。
2.2.6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标准格式的送书清单。在甲方接收图书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以下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2.2.7乙方接到图书订单后,一年内登到率不得低于95%。登到率是指图书到馆并录入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实际册数与应到册数(乙方能够提供尚未出版、取消出版或绝版证明的不计入应到册数)的比率。
□2.2.8普通图书订单发出一年后,甲方按订单批号从系统调取清单,未登到的图书(单册条码为虚拟条码且不属于线装书和光盘)视为未到货,甲方有权取消未到货订单,并对该批订单中的未登到图书不再承担接收的义务。
2.2.9图书编目与加工:
□乙方提供图书加工硬件设备,包括编目加工所需电脑、书标打印机及耗材、RFID标签工作站等。RFID标签工作站需与甲方现有RFID标签标准兼容。
□乙方提供驻馆编目、加工的服务。包括:单册信息录入系统、贴条形码、编目、盖馆藏章、贴RFID标签或磁条、RFID标签数据注册、贴书标、打印交接清单、图书分配、打印图书财产清单等。
□乙方应确保编目员的人数,保证图书编目和加工的效率。图书到馆后 天内完成单册信息录入系统,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合格。
□合同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驻馆编目员。若乙方经甲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更换编目人员,需由原编目员负责培训新编目员至少1个月。
□乙方编目员按照《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和甲方编目细则进行图书著录和标引,数据准确率须在95%以上,主要字段准确率须在99%以上。
□不达标和所缺数据,必须在甲方通知后的 天之内补全。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查询、下载相关数据的全部费用。
□2.2.10乙方在合同期内每季度统计一次未到馆的图书清单(清单须带有订单批次号和订单号),并说明原因,并尽快补充未到的图书。
3.交付及验收
3.1乙方应在甲方确定订单 天内将图书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交付图书的,应提前向甲方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可另行约定交付日期。
3.2甲方在收到图书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文件。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甲方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品种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4.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4.1 服务期限
【以下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
4.2合同价款
结算单价 = 单本定价×结算系数。
本合同总价款根据购买数量、实际结算系数据实结算。
图书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4.3上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4.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4.5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
5.履约保证金
5.1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若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填“0”)。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合同期限届满且完成所有图书验收并付款后4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5.2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6.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供货,甲方有权取消订单的全部或部分,另行通过其他途径购进图书。
6.2如乙方供书中出现非正版图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该批正版图书出版价格的30%。该违约金由甲方从图书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若乙方的图书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乙方须另行支付。
6.3 如乙方所提供的图书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的内容,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逾期交付图书部分的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4.2乙方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6.4.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6.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以下违约责任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6.5乙方供应图书登到率达到95%以上(含95%),甲方按结算价格付款;登到率未达到95%时,乙方按未到图书出版价格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图书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xxx在合同期内更换驻馆编目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该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图书结算款中扣除。
7.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7.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8.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9.其他
9.1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对乙方要求较高或更有利甲方解释为准。
9.2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从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